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3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647,046,771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4,704,677.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242,761.1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4,323.07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75,344,996.6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743,230.6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4,323.07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3,065,908.4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3,065,908.40元。
3、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647,046,771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704,677.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为50,494,241.11元,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4,704,677.10元,合计115,198,918.21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7%。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704,677.10 | 70,519,359.63 | 20,911,54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494,241.11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3,242,761.14 | 282,725,634.60 | 202,073,780.06 |
研发投入(元)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31,302,731.43 |
营业收入(元) | 1,985,318,534.15 | 1,947,120,092.64 | 1,272,187,257.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75,344,996.6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63,065,908.4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6,135,576.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494,241.1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72,680,725.2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6,629,817.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49,480,200.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7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06,629,817.8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