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3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70,056,14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546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8,184,070 | 99.3068 | 987,178 | 0.3655 | 884,900 | 0.3277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4,131,852 | 94.8004 | 987,178 | 2.7419 | 884,900 | 2.4577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志宏、张婷,共计持有公司股票801,488,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上述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程思琦、位伊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