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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高)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2024年12月,本人俞高新任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动联科”)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俞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杭州市资本市场领域重点人才。201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浙江铭众生物医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专门委员会。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公司及管理层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新增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将积极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编制情况及内容,确保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督促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推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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