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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面包: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5-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变更为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上述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为亲属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上述股东仍需继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的规定,在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和股份减持活动中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

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经各方同意并确认,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3月1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变化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于公司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分别于2018年12月22日、2022年2月15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协议已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经各方友好协商,到期后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3月15日到期后,各方将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2、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将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股东及董事义务。就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表决事项,各方独立行使表决权,可能形成相同或相异的表决意见,不再强求达到一致行动。任何一方均不能亦不会强制要求其他方与其保持一致行动,不会强制要求其他方按其意图行使股东及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持有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吴学群389,402,09324.34
吴学亮229,647,67014.36
吴志刚151,528,2829.47
盛雅莉131,000,4288.19
吴学东1890.00
合计901,578,66256.36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吴学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9股,占总股本的0.00%,吴学东先生在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且吴学东先生本人无意愿继续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及具体事项的表决。因此,《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吴学东先生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变更为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终止,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因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吴志刚先生、盛雅莉女士、吴学东先生为亲属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上述股东仍需继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的规定,在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和股份减持活动中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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