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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董事报酬不超过18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不超过150万元。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仁权、李华山、姜舒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银行拟申请额度(万元)
1中信银行20,000
2中国光大银行20,000
3广发银行20,000
4中国工商银行50,000
5浦发银行20,000
6中国进出口银行150,000
7中国农业银行20,000
8除以上银行以外新增业务银行200,000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

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宋之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董事会办公室各项工作及证券部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与规范化运作,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因宋之文先生工作调整,其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崔裕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裕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宋之文、崔裕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宋之文:男,汉族,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2年02月任职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2012年02月至2016年03月任龙口市南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主管,2016年03月至2021年10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崔裕昌:男,汉族,中国国籍,199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部,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2024年3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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