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3,172,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上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618,497股增加至246,790,49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3,618,497元增加至246,790,497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61.849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79.0497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361.8497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79.0497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且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5年3月)。上述事项的变更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