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近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通知,得知其收到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
(2025)吉0503执恢7号之一文件。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关于陈万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民间借贷纠纷。
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通知,得知其收到了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吉0503民初603号、《执行裁定书》案号:(2024)吉0503执保76号;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通知,得知其收到了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吉0503执恢7号。
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通知,得知其收到了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吉0503执恢7号之一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卢忠奎名下所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吉药,证券代码:300108)股票2,808,104股及被执行人黄克凤名下所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吉药,证券代码:300108)股票7,605,000股作价10,683,844.7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陈万香抵偿部分债务。
2、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事项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诉讼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提醒卢忠奎先生、黄克凤女士履行相应的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602,3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已被司法冻结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如果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依据《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吉0503执恢7号之一文件涉及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过户,卢忠奎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12,189,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黄克凤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吉0503执恢7号之一文件。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