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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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