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990,840.95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总计36,004,564.71元;加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48,006,086.28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010,650.99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0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4,010,650.99 | 102,012,933.35 | 43,205,477.6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9,774,490.33 | 252,234,144.85 | 163,387,968.8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06,990,840.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29,229,061.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8,465,534.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29,229,061.99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9.96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