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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7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背景及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在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截至2025年1月15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有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公司已就上述债权清偿事宜披露清偿工作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5-022)。

二、清偿安排

1、清偿工作总体安排

公司以截至2025年1月15日申报债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单为基础,对已申报债权的相关登记材料核对、梳理,进行初次确权。初次确权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二次确权;二次确权完毕后,公司将陆续发送清偿协议给各位转债持有人,经其确认无误后完成签署;公司根据签署并生效的清偿协议进行还款。

2、目前进展情况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对2025年1月15日前已申报债权相关登记材料逐笔逐项核对清查,二次确权已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公司已于2025年3月5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协议》(以下简称“《清偿协议》”)及相关确权材料模版发送给经二次确权后申报材料合格的投资者。为确保清偿工作顺利完成,请需要清偿的投资人务必按邮件要求签署并提交《清偿协议》原件及相关确权材料,截止提供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下午17:30。如公司未在此期限前收到投资者的有效《清偿协议》原件及相关确权材料,将视为投资者主动放弃本次清偿的权利。

三、相关说明及提示

1、为保证本次转债注销及清偿工作顺利开展,如因债券持有人在2025年3月18日后针对所持晓鸣转债进行转让、行使转股权或设定第三方权益(例如抵押、质押)等操作导致中证登可注销数量少于申报数量,将导致该债券持有人所持全部晓鸣转债注销失败,因而无法获得清偿款项。出现前述情形的,视为该债券持有人主动放弃所持全部晓鸣转债的提前清偿权利。

2、前期已明确告知公司全部放弃清偿的投资人,公司本次不再承担提前清偿责任。

3、确权地点及确权材料送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办公楼三楼;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3066628;联系邮箱:xmnm@nxxmqy.com(注:如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清偿协议》原件请自付,公司不支持到付方式)。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清偿注销可转债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时维护债权人相应权利,敬请各位投资者耐心等待,公司

将继续就清偿事宜积极推进,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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