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11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3月11日)A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易伟华 | 64,198,300 | 28.76 |
2 |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 11,800,000 | 5.29 |
3 | 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41,498 | 4.36 |
4 | 黄静红 | 5,956,023 | 2.67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2.24 |
6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2,560,648 | 1.15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27,540 | 1.13 |
8 |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汇添富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432,489 | 1.09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0,845 | 0.70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六组合 | 1,480,370 | 0.66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3月11日)A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易伟华 | 44,957,849 | 22.06 |
2 |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 11,800,000 | 5.79 |
3 | 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41,498 | 4.78 |
4 | 黄静红 | 5,956,023 | 2.92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2.45 |
6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2,560,648 | 1.26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27,540 | 1.24 |
8 |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汇添富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432,489 | 1.19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0,845 | 0.77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六组合 | 1,480,370 | 0.73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