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
越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曹群、徐农合计持有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7.1077%股权和战松涛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9986%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通过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还瞻1.0014%普通合伙人出资份额,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64,852,529股增加至277,885,415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18号、Michael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David Fan(范湘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82,813,680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由31.27%被动稀释至29.80%,被动稀释比例跨越5%。公司5%以上股东QM5 LIMITED持有公司40,955,470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5.46%被动稀释至14.74%,被动稀释比例跨越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4,852,529股增加至277,885,415股。
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18号持有公司股份40,149,483股,持股比例由15.16%被动稀释至14.45%,公司实际控制人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84,935股,持股比例由9.55%被动稀释至9.10%,公司实际控制人David Fan(范湘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79,262股,持股比例由6.56%被动稀释至6.2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813,680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由31.27%被动稀释至29.80%,被动稀释比例跨越5%。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徐农(含混沌天成18号)
徐农(含混沌天成18号) | 40,149,483 | 15.16 | 40,149,483 | 14.45 |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 | 25,284,935 | 9.55 | 25,284,935 | 9.10 |
David Fan(范湘龙)
David Fan(范湘龙) | 17,379,262 | 6.56 | 17,379,262 | 6.25 |
合计 | 82,813,680 | 31.27 | 82,813,680 | 29.80 |
注:1、上表中徐农先生持股包含其直接持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18号持股。
2、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264,852,529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277,885,415股计算。
公司5%以上股东QM5 LIMITED持有公司40,955,470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5.46%被动稀释至14.74%,被动稀释比例跨越5%,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QM5 LIMITED | 40,955,470 | 15.46 | 40,955,470 | 14.74 |
注: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264,852,529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277,885,415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导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