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6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为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智恒、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章松新、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在批准的总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总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历史沿革: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区等中国重要经济中心区域,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招商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8.06%)、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持股13.04%)、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6.2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26%)。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日期 | 总资产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是否已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110,284.83 | 10,763.70 | 3,391.23 | 1,466.02 | 是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前三季度 | 116,547.63 | 11,525.27 | 2,527.09 | 1,131.84 | 否 |
(四)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为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招商银行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委托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
六、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总额度内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银行确定具体每项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
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已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招商银行开展委托理财,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业务运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公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不存在委托理财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