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2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梁幸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琬婷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琬婷女士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最近3年已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彭菁女士,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菁女士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梁幸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琬婷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因2024年度公司新增法人主体超过原约定审计范围内,公司经营层依据授权并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当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