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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尼威动力”)2,225.6832万元出资额 (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55.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HUANG RAN变更为上市公司,尼威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良。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本次交易方案初次探讨时,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主要节点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

3、公司多次督促、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编制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 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并在交易过程中始

终采取相关保密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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