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
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顺浩景”)及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送达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函》。基于对花王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花王股份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辰顺浩景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162,327,743股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人: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2、承诺安排:截至2025年3月14日,辰顺浩景持有公司162,327,743股股份,其自愿将该部分162,327,743股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承诺锁定期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3、辰顺浩景限售流通股明细清单:
序号 | 限售股持有人 | 所持股数(股) | 原限售截止日 | 新限售截止日 |
1 | 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327,743 | 2027年12月26日 | 2028年12月31日 |
合计 | 162,327,743 | - | - |
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2028年12月31日前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