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予以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华发股份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7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将扣除尚需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893,160.3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51,556,839.6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762,874,314.79元,其中:1、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62,874,314.79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77,089,206.15元;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
币1,5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0元。除上述支出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701,415.09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507,44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488,556.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粤海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拱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新街口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南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及/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
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399050100100070360 | 1,200,000,000.00 | 592,854.05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 44050164863500002428 | 800,000,000.00 | 102,765.74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 44350201040039141 | 800,000,000.00 | 93,746.50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 | 8110901011801660295 | 700,000,000.00 | 819,307.32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粤海路支行 | 444000922013001210708 | 600,000,000.00 | 1,121,103.22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 | 741945819777 | 550,000,000.00 | 806,813.67 | 活期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拱北支行 | 944004010004323881 | 401,556,839.62 | 323,152.06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 | 741942662998 | 1,221,305.63 | 活期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新街口支行 | 932006010183076682 | 2,359,418.51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 | 85010078801600001281 | 48,089.64 | 活期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南桥支行 | 944008010004323879 | 活期 | ||
合计 | —— | 5,051,556,839.62 | 7,488,556.34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1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8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3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注) | 504,237.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578.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287.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 不适用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29,773.17 | 48,142.14 | -41,857.86 | 53.49 | 2023年12月 | -5,769.96 | 否 | 否 |
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 不适用 | 135,000.00 | 114,237.28 | 114,237.28 | 15,210.67 | 28,145.33 | -86,091.95 | 24.64 | 2024年10月 | -5,083.00 | 否 | 否 |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 不适用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63,594.67 | 149,999.96 | -0.04 | 100.00 | 2026年12月 | 8,161.92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 | 15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25,000.00 | 504,237.28 | 504,237.28 | 108,578.51 | 376,287.43 | -127,949.85 | —— | —— | —— | —— | —— |
未达到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始首批交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交付,累计实现的收益尚未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效益。2、“南京燕子矶G82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始首批交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交付,累计实现的收益尚未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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