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 证券简称:安培龙 | 公告编号:2025-018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泰国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泰国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需求,为进一步深耕国际市场,不断优化公司的全球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两家香港全资子公司(暂未确定名称,以下简称“香港全资子公司1”及“香港全资子公司2”)同时由前述两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泰国孙公司(暂未确定名称,以下简称“泰国孙公司”)。一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等具体情况由两家香港公司对外投资;另一方面,由泰国孙公司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传感器制造基地。上述事项总投资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
同时,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合法授权人员办理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泰国孙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厂房装修及设备购置、投资登记备案、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香港全资子公司1
1.公司名称:暂未确定名称,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后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50万元港元;
3.发行股份数目:1元港币一股;
4.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5.股权结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6.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和创新研发。
(二)香港全资子公司2
1.公司名称:暂未确定名称,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后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万港币;
3.发行股份数目:1元港币一股;
4.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5.股权结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6.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和创新研发。
(三)泰国孙公司
1.公司名称:暂未确定名称,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后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地址: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4.股权结构:香港全资子公司1持股95%;香港全资子公司2持股5%;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传感器、集成电路芯片研发、制造以及销售。上述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和泰国孙公司的信息情况,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将有效提高产品产地多元化,有利于公司合理布局国内与国际生产基地与生产能力,强化与海外客户的供应链协同,保证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销售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减少国际经济环境波动
以及贸易摩擦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加速实现公司业务国际化的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效可持续发展。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审批流程,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争取尽快完成所需的审批、备案及登记工作。中国香港、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商业环境、文化背景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后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中国香港、泰国的法律、政策、商业文化环境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降低设立与运营境外公司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海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投资设立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