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赵治纲、王翊、陈和平。赵治纲于2024年12月19日因工作原因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七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赵治纲的辞职造成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并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公司独立董事补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赵治纲、王翊、陈和平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