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5Z008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1-2 |
2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15Z0081号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15Z00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深天马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深天马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天马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深天马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深天马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天马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15Z0081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如笑(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雅萍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思婕 | |
2025年 3月13日 |
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195,542.57 | 2,323,759.74 | 2,331,612.67 | 187,689.64 | 40.40 |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 2 | 100,000.00 | 100,000.00 | 1,083.47 | ||
(一)其他非流动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3 | 100,000.00 | 100,000.00 | 1,083.47 |
本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3年10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汇总表于2025年3月13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