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规定规范运作,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监事会主席: 汪名川监 事: 胡 敏 林晓霞
刘 伟 陈 丹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