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01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宁德时代”)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1号)批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9,756,0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千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87千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0,113千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348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项目 | 金额(千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 44,865,000 |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其他净额 | 749,638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7,668,391 |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 6,047,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99,247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2022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注2: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特指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千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538 |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 1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 | 44650001040027881 | 0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651 | 2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8111301011300751892 | 352,266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千元)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 | 44650101040021288 | 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 0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 | 44650101040021296 | 1,005 |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894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 | 24,777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922 | 1,840 |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649987655 | 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 0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669078906 | 0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8111301011500751893 | 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 1,519,356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5066688877739 | 0 | |
合计 | 1,899,24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44,552千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54,397千元),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28千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17千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宁德时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德时代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宁德时代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26,583 | |||||||
募集资金净额 | 44,870,11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68,39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5,200,000 | 15,200,000 | 332,751 | 15,397,434 | 101.30% | 2024-12-1 | 8,221,086 | 是 | 否 |
2.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 否 | 11,700,000 | 11,700,000 | 648,823 | 6,596,085 | 56.38% | 2026-12-31 | 2,885,220 | 是 | 否 |
3.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 | 否 | 6,500,000 | 6,500,000 | 1,429,581 | 6,366,460 | 97.95% | 2024-12-1 | 2,934,244 | 是 | 否 |
4.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 否 | 4,600,000 | 4,600,000 | 0 | 4,607,773 | 100.17% | 2024-6-1 | 930,949 | 不适用 | 否 |
5.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 否 | 6,870,113 | 6,870,113 | 415,428 | 4,700,639 | 68.42% | 2026-7-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870,113 | 44,870,113 | 2,826,583 | 37,668,391 | - | - | 14,971,49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 | 44,870,113 | 44,870,113 | 2,826,583 | 37,668,391 | - | - | 14,971,4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6,263千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13172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有效期限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47亿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99,247千元。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全部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