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14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4,683,462.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1、马卓:0万元;
2、毛华来:0万元;
3、黎红喜:0万元;
4、熊玉豹:28.94万元;
5、陈雪婴:17.27万元。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11月9日、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有效开展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