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0 |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 公告编号:2025-025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 审议程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77,637,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875,279.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61,523,842.00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54,959,434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鉴于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3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当前的554,959,434股变更为554,949,301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554,949,301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665,939,161.20元。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65,939,161.2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5,939,161.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2%。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65,939,161.20 | 466,205,124.00 | 305,358,9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4,875,279.70 | 1,546,735,979.88 | 1,184,600,637.9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064,201,239.9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161,523,842.0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37,503,185.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78,737,299.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 1,437,503,185.20 |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65,939,161.20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437,503,185.2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