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播恩集团:海通证券关于播恩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10,830.777,330.77
2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5,659.093,659.09
3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12,468.888,698.22
4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7,326.625,326.62
5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45.285,145.28
6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3,612.381,745.52
合计45,043.0231,905.50

注:“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中心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此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婷婷龚思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