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合租办公场所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68号101室、201室、五层-八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8638.95平方米,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义务)以及物业管理费和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的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合租办公场所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