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原条款 | 拟修订条款 |
1 |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五名为非执行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由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最多的股东推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七名为非独立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由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最多的股东推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