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何平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