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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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6: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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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118,955股,发行价格为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4,289,966.85元,扣除发行费用6,385,961.2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04,005.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21]第0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银行对相关账户进行了结息,公司已将扣除手续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

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 金额差异原因
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13,216.4110,000.007,600.007,135.66464.34注1
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6,842.105,000.003,800.00760.833,039.17注2
补充流动资金4,500.004,500.003,390.407,163.79-3,773.39注1、注2
合计24,558.5119,500.0014,790.4015,060.28-269.88-

注1: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864,978.67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2: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868,876.22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9,655,559.00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重庆梅安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1095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结项并进入运营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运营期限较短,尚未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未进行效益测算;“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已终止实施并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无法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一)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3、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11月06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结论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公司披露公告文件所载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4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4,790.4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60.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73.39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21年度7,875.28
2022年度432.70
2023年度596.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51%2024年度6,156.0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调整后投资金额的差异
1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10,000.007,600.007,135.6610,000.007,600.007,135.66464.342024年12月27日
2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5,000.003,800.00760.835,000.003,800.00760.833,039.172024年7月22日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500.003,390.407,163.794,500.003,390.407,163.79-3,773.39不适用
合计19,500.0014,790.4015,060.2819,500.0014,790.4015,060.28-269.88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不适用[注1]不适用[注1]
2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不适用[注2]不适用[注2]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为2.5年,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约为7.07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25%。该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结项,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运营期限较短,尚未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未进行效益测算。[注2]: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为2.5年,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约为7.86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51%。2024年7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无法进行效益测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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