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一、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具备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大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审计工作小组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