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UANGZHOUBAIYUNSHANPHARMACEUTICAL
HOLDINGSCOMPANYLIMITED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三)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
(四)本公司负责人李小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2,835,496,163.51元,以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14,566,368.85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1,456,636.8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389,265,344.67元,扣减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的现金红利合共人民币1,868,033,800.40元后,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4,341,276.23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625,790,9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316,37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公司存在应收关联方股利的情况。有关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之“二、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一节。
(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本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集团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本报告已详细阐述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三)可能面对的挑战与风险”一节。
(十一)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两种文本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62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07第六节重要事项………………………………………………………118第七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4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57第九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158第十节财务报告………………………………………………………159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署的审计报告正文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会计报告原件;三、本报告期内在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的本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文件存放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
第一节释义
在本年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广药白云山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本报告期/本年度/本年 | 指 |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本报告期后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3日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 | 指 | 本公司董事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指 | 本公司监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港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章程 |
港交所上市规则或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券条例 | 指 |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标准守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广药集团 | 指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广州药业 | 指 |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白云山股份 | 指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星群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中一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陈李济药厂 | 指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奇星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潘高寿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敬修堂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王老吉药业 | 指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汉方 | 指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广西盈康 | 指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 指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王老吉餐饮公司 | 指 | 广州王老吉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医药公司 | 指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采芝林药业 | 指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广药供应链公司 | 指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 指 | 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天心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光华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明兴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生物 | 指 | 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王老吉雅安公司 | 指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子公司 |
威灵药业 | 指 | 白云山威灵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拜迪生物 | 指 | 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广药总院 | 指 | 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医疗器械投资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医院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中医院 | 指 | 广州白云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白云山医院子公司 |
润康月子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润康月子会所有限公司,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子公司 |
海马公司 | 指 | 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公司 | 指 | 广药(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化学制药(珠海)公司 | 指 | 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壹护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壹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健护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白云山壹护公司子公司 |
创赢公司 | 指 | 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汉潮公司 | 指 | 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公司分公司 |
化学制药厂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公司分公司 |
何济公药厂 | 指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公司分公司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公司合营企业 |
百特侨光 | 指 | 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合营企业 |
白云山一心堂 | 指 | 广州白云山一心堂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 |
金鹰基金 | 指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 |
花城药业 | 指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子公司 |
白云山文化公司 | 指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子公司 |
广药(澳门)公司 | 指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子公司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指 | 广药白云山本草精酿啤酒(广州)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子公司 |
一心堂药业 | 指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GMP | 指 | 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是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按照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GAP | 指 | 英文GoodAgriculturalPracticeforChineseCrudeDrugs的缩写,即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它是指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的一项管理制度 |
GSP | 指 | 英文GoodSupplyPractice的缩写,意思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DTP药房 | 指 | 英文DirecttoPatient的缩写,意思是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的药房 |
OEM | 指 | 定点生产或代工生产 |
OTC | 指 | 英文OverTheCounter的缩写,意思是非处方药 |
药品注册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进行药物临床研究、生产药品或者进口药品的审批过程,包括对申请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内容的审批 |
《国家基药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
《国家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
《省级医保目录》 | 指 | 各省发布的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广药资本 | 指 | 广州广药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药基金 | 指 | 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沃博联广药基金 | 指 | 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药创投基金 | 指 | 广州广药产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美药业 | 指 |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本公司于2013年完成的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股份暨发行股份购买广药集团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文名称缩写: | 广药白云山 |
英文名称: | GUANGZHOUBAIYUNSHANPHARMACEUTICALHOLDINGSCOMPANYLIMITED |
英文名称缩写: | GYBYS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军 |
(二)董事会秘书: | 黄雪贞 |
证券事务代表: | 黄瑞媚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
电话: | (020)66281218/66281216 |
传真: | (020)66281229 |
电子邮箱: | huangxz@gybys.com.cn/huangrm@gybys.com.cn |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
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邮政编码: | 510130 |
网址: | http://www.gybys.com.cn |
电子邮箱: | sec@gybys.com.cn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2座20楼2005室 |
(四)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 |
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年度报告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港交所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网址: | http://www.hkex.com.hk |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
(五)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及代 |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
码: | |
代码:600332A股简称:白云山 | |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代码:00874H股简称:白云山 | |
(六)其他资料: | |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1997年9月1日 |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3320680X7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签字会计师姓名:何晓娟、夏玲 |
二、本报告期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 74,992,820 | 75,515,404 | (0.69) | 70,788,155 | 69,014,052 | 61,673,702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 2,835,496 | 4,055,679 | (30.09) | 3,966,522 | 3,719,878 | 2,915,245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 2,356,431 | 3,635,521 | (35.18) | 3,319,308 | 3,306,416 | 2,627,6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千元) | 3,442,427 | 4,103,625 | (16.11) | 6,999,076 | 5,673,497 | 585,185 |
利润总额(人民币千元) | 3,607,580 | 5,110,498 | (29.41) | 5,043,244 | 4,723,071 | 3,739,082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千元) | 35,904,528 | 34,919,281 | 2.82 | 32,065,125 | 29,062,184 | 26,144,843 |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 81,683,612 | 78,586,878 | 3.94 | 74,665,299 | 66,117,790 | 59,760,063 |
总负债(人民币千元) | 43,913,976 | 41,909,054 | 4.78 | 41,027,441 | 34,791,121 | 31,554,796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股东权益(人民币元) | 22.08 | 21.48 | 2.82 | 19.72 | 17.88 | 16.08 |
期末总股本(人民币千元) | 1,625,791 | 1,625,791 | - | 1,625,791 | 1,625,791 | 1,625,79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1.744 | 2.495 | (30.09) | 2.440 | 2.288 | 1.793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1.744 | 2.495 | (30.09) | 2.440 | 2.288 | 1.7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1.449 | 2.236 | (35.18) | 2.042 | 2.034 | 1.6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9 | 12.07 | 减少4.08个百分点 | 12.97 | 13.46 | 11.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4 | 10.82 | 减少4.18个百分点 | 10.85 | 11.96 | 10.41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收益率(%) | 7.90 | 11.61 | 减少3.71个百分点 | 12.37 | 12.80 | 11.15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占总资产(%) | 43.96 | 44.43 | 减少0.47个百分点 | 42.95 | 43.96 | 43.75 |
资产负债率(%) | 53.76 | 53.33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54.95 | 52.62 | 52.80 |
注: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本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第一季度(1-3月)(人民币千元) | 第二季度(4-6月)(人民币千元) | 第三季度(7-9月)(人民币千元) | 第四季度(10-12月)(人民币千元) | |
营业收入 | 22,946,212 | 18,096,603 | 18,017,185 | 15,932,820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58,118 | 591,447 | 609,412 | (323,481)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33,541 | 507,291 | 514,998 | (499,4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187) | 1,101,446 | 1,285,378 | 4,193,78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人民币千元)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人民币千元) | 2022年金额(人民币千元)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821 | 26,167 | 15,1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801 | 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当期转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的金额。 | 246,659 | 480,55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8,311 | 249,805 | 98,0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862 | 14,867 | 28,15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54 | (13,184) | (27,0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049 | 161,7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199) | (90,819) | (91,3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934) | (13,337) | (18,009) | |
合计 | 479,065 | 420,158 | 647,21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六、2024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合并)
项目 | 股本(人民币千元) | 资本公积(人民币千元) | 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千元) | 盈余公积(人民币千元) | 未分配利润(人民币千元)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千元) |
年初数 | 1,625,791 | 10,105,714 | (24,344) | 2,252,789 | 20,959,331 | 34,919,281 |
本年增加 | - | 8,008 | 10,504 | 110,729 | 2,835,496 | 2,964,737 |
本年减少 | - | - | - | - | 1,979,490 | 1,979,490 |
年末数 | 1,625,791 | 10,113,722 | (13,840) | 2,363,518 | 21,815,337 | 35,904,528 |
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初余额(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末余额(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变动(人民币千元) | 对本报告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人民币千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0 | - | (4,000) | 6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812 | 104,181 | 369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5,936 | 531,000 | (474,936) | 139,937 |
合计 | 1,113,748 | 635,181 | (478,567) | 140,591 |
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面对医药健康产业的加速变革,本集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推进数字经济与医药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业务的持续发展。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4,992,820千元,同比减少
0.69%;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607,580千元,同比减少29.4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35,496千元,同比减少30.09%。与2023年度相比,本集团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内,受有效需求不足、行业加速变革、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持续影响,本集团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同比下滑;(2)本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一心堂药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86亿元,从而减少本年度利润总额。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
(一)强品种、稳根基,积极推动大南药板块发展。本报告期内,药品集采、医保改革等行业政策持续深化,大南药板块进一步加大力度聚集资源,推动重点品种和梯队品种培育,不断优化产品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深耕开拓市场,加速终端销售网络布局,持续发力电商业务,推动产品动销;着力做优特色原料药,加大国际拓展力度。本报告期内,养阴清肺膏、养阴清肺合剂、氨咖黄敏胶囊、头孢克肟系列(含原料)、蜜炼川贝枇杷膏、清开灵产品系列、蛇胆川贝液、小柴胡颗粒、蛇胆川贝枇杷膏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实现同比较快增长。
(二)深耕市场挖潜拓源,增强大健康板块发展动能。2024年,面对宏观经济波动、消费增长势头持续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雨水天气等因素影响,大健康板块锚定即饮市场、拓展餐饮消费、抢抓吉庆场景宴席机会、开拓国际主流市场、持续年轻化建设、加快电商等渠道拓展等途径积极开拓市场,促进动销。同时,继续坚持一核多元的产品结构,推出原味凉茶、玫瑰风味、小苍兰风味、折耳根风味等新产品,抢占新消费场景。
(三)抓机遇、强整合,促进大商业板块稳步增长。2024年,随着医改的深入,医药流通领域呈现集中度提升、存量竞争加剧态势。大商业板块持续深化以服务力为统领的营销体系,不断完善分销网络布局,强化品种拓展、终端准入、商业化运营等能力建设,夯实药品批发基本盘;以双通道业务驱动,大力发展处方零售业务,推进零售与批发、线上与线下全渠道资源整合;积极开拓医疗器械业务,探索医美、特医食品、营养品等大健康品类布局,提升医疗器械影响力;持续发展医药进出口业务,与法国施维雅集团加强合作,其中治疗脑胶质瘤靶向药物Vorasidenib(沃拉西地尼)在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实现亚洲首例应用,持续拓展粤港澳药品进出口业务。
(四)强建设、塑品牌,夯实大医疗板块发展基础。2024年,白云山医院学科建设与服务持续提升,通过合作共建新设内三科、血液内科门诊、肿瘤科,增强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白云山互联网医院实现移动医保结算,润康月子公司深化上下游产业合作,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五)拓管线、强创新,推动科研质管效能提升。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一是进一步提升科研平台能级,新增省级平台3个、国家级资质5个、省级资质10个,其中白云山汉方荣获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汉潮公司荣获“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机构(CASL)资质”;二是加大拓展研发管线布局。截至2024年末,本集团拥有涵盖中药新药、仿创化药、生物类似药、医疗器械等200多项在研项目。此外,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白云山和黄公司“中药质量检测技术集成创新与支撑体系创建及应用”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是强化质量管理,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年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获得各级质量管理奖项近200项,其中中一药业荣获“2023年度全国医药行业质量匠星企业”。
(六)持续强化资本运作,大力推进产业基金工作。2024年,医药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暨择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持续推进,新三板挂牌申请已获受理。沃博联广药基金新增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扩大至人民币10亿元;广药创投基金新增广州国企创新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七)数智升级,推动数字化技术赋能发展。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启动
“决策、管理、运营、业务”四大数字化工程,积极推进“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搭建统一数据平台,赋能产业数字化水平。本集团持续推进药物警戒系统建设,14家下属企业上线系统,运行超过8100份个例安全性报告;中一药业“中药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创新应用项目”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名单,成为广州唯一入选的制药企业。
(八)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优化完善工作流程与决策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紧扣安全责任链,持续推动企业平稳有序运行。
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属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关注,人口老龄化与健康意识的增强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总体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药产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中国建设、制造强国建设以及国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有助于医药产业发展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创新转型仍是医药行业长期发展的主题和医药企业努力的方向。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为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制造水平提升也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24年,医药行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继续扩围深入,医保合规监管持续加强,行业价格专项治理、比价系统上线等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深入、叠加,医药行业仍整体承压。202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298.5亿元,与2023年度持平,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全国规模以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880.6亿元,同比增长2.8%;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287.2亿元,同比增长7.1%。然而,在技术创新迭代和新需求不断释放的双重驱动下,不断推进医药行业新质生
产力发展,成为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药品开发、审批、支付、渠道等全产业链条支持创新药政策逐步落地,加快创新药的审评审批,推动创新药加速落地和商业化。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本集团是全国最大的制药企业集团之一,经过多年的精心打造和高质量发展,本集团基本实现了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的全产业链布局。凭借深厚的历史底蕴、丰富的产业资源、完善的全产业链布局、强大的品牌矩阵和持续创新的研发能力,稳居行业头部地位;旗下多款核心产品占据细分市场第一,并通过国际认证推动全球化进程。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科研创新,发力市场开拓,巩固国内龙头地位并拓展全球影响力。
(三)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1、医药政策法规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从中药注册分类与上市审批、人用经验证据的合理应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上市后变更、中药注册标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药新药研制和注册管理。应对措施:本集团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中药研发创新工作,结合中药注册分类,根据品种情况选择符合其特点的研发路径或模式,加快中药注册申报。
(2)《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布2024年7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坚持统筹协调、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为本的原则,系统谋划了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着力完成6项重点任务。在中药相关标准方面,将完成30项中药材种子种苗、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生态种植技术规范、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以及道地药材质量规范,制定中成药综合评价标准。应对措施:本集团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优化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3)《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发布2024年7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该规定是在《药品标准管理办法》通用性规定的基础上,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与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产品属性分类,进一步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强调中药材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应注重传统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和传承,鼓励对道地药材的品质特征进行系统评价和研究。应对措施:本集团将按照《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要求,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入手,以高标准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关注整体质量控制方法和持续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积极申报中药国家标准制修订相关的课题起草管理,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2、医保政策法规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集中采购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2024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的62种药品和价格,本次集采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开展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435种药品。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继续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仿制药生产和管理效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参与国家组织带量采购招标,不断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充分做好做足中成药参与集采的准备。此外,本集团将充分发挥在药品流通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服务。
(2)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欺诈骗保,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积极响应政策要求,配合政府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工作。同时,结合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开展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
发布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聚焦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经相应程序,本次调整覆盖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罕见病、抗感染、中成药和其他领域用药。同时,调出了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根据医保目录的调整,积极适应政策导向,以临床价值为核心,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优化产品结构与研发策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医疗政策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布
2024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七方面的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具体要求一是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二是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对照文件要求,把握市场机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成本结构,积极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发布
2024年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建立管用高效的支付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明确2025年起各统筹地区统一使用分组版本,在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关注分组方案的细化和调整,加强研发创新,加大
研发投入,以满足临床上更精准更高效的治疗需求。
(3)《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2024年1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应对措施:本集团结合政策导向与老龄化市场需求,从产品研发、服务模式创新、产业链协同等多维度切入,构建医养结合场景下的综合解决方案。
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影响及应对措施2024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5月发布《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12月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要求全面推动制造业企业打造卓越质量能力、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推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融合互促等,实现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应对措施:本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政策文件,全面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提升,产品研发创新,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建设,应用新技术促进企业绿色低碳生产。
(四)行业及本集团业务周期性特点医药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基本属于必需品,总体上不受经济周期的影响或较小影响,通常被认为是弱周期性的。本集团经营业务中,大南药板块部分药品销量呈现出一定周期性,如流感等季节性疾病在特定时期具有较高的发病机率,且爆发后流行迅速,预防和治疗此类疾病的药品可能会出现需求增长;大健康板块由于其主要产品王老吉草本凉茶的产品需求与季节有一定的关联性,天气炎热时销量会有所增长。同时,本集团大力开拓重大节日礼品市场的销售渠道,因此王老吉凉茶在各重大节日的销量较大;大商业板块业务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
三、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与效益持续扩大。目前,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4)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
1、大南药板块(医药制造业务)
本公司下属共有28家医药制造企业与机构(包括3家分公司、23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合营企业),从事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生物医药和天然药物等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1)本集团是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本公司拥有中一药业、陈李济药厂、奇星药业、敬修堂药业、潘高寿药业等12家中华老字号药企,其中10家为百年企业。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323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331个品种纳入《省级医保目录》,143个品种纳入《国家基药目录》;主要中药产品包括小柴胡颗粒、滋肾育胎丸、消渴丸、华佗再造丸、清开灵系列、蜜炼川贝枇杷膏、复方丹参片系列、脑心清片系列、夏桑菊颗粒、壮腰健肾丸、保济系列、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系列、大神口炎清颗粒系列、复方板蓝根颗粒系列、养阴清肺膏、舒筋健腰丸等,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拥有明显的中成药品牌、品种优势。
(2)本集团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抗生素完整产业链,产品群涵盖抗菌消炎类常用品种、男科用药及镇痛解热类品种。本集团以驰名商标“抗之霸”整合抗生素药品品牌,以其打造国内口服抗菌消炎药第一品牌的市场形象。本集团及合营企业的化学药制剂包括枸橼酸西地那非(商品名“金戈”)、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阿咖酚散、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阿莫西林、头孢克肟系列(含原料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氨咖黄敏胶囊、头孢硫脒、头孢匹胺、头孢丙烯等。
2、大健康板块
本集团的大健康板块主要为饮料、食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从事的企业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王老吉药业等,主要产品包括王老吉凉茶、刺柠吉系列、荔小吉系列、椰柔椰汁、润喉糖、龟苓膏等。王老吉凉茶具有较强的品牌价值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是中
国饮料市场的领军品牌之一,在中国凉茶行业中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3、大商业板块(医药流通业务)本集团的大商业板块主要为医药流通业务,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的批发、零售与进出口业务,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药公司、广药供应链公司及采芝林药业等。医药公司是华南地区医药流通龙头企业,作为本集团大商业板块的核心企业,主要从事医药流通批发及零售业务。广药供应链公司主要为本集团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集中采购业务。采芝林药业利用中药领域优势,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业务。
4、大医疗板块本集团的大医疗板块处于布局与投资扩张阶段。本集团分别以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及医疗器械投资公司为主体,通过新建、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发展医疗服务、中医养生、现代养老三大领域以及医疗器械产业。目前,已投资/参股的项目包括白云山医院、白云山中医院、润康月子公司、白云山壹护公司及白云山健护公司等。
(二)经营模式
1、大南药板块
(1)采购模式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对各下属企业的采购体系进行了统一整合,建立了多个统一采购平台,集约化统筹管理原辅材料、中药材、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物料的采购,提高对外议价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统一归口采购平台及采购的物料情况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归口平台 | 采购方式说明 |
1 | 大宗中药材 | 采芝林药业、相关GAP药材公司 | 针对大宗中药材的采购需求,通过与药材产地直接挂钩,重点结合GAP基地认证等方式,保证珍贵原材料资源稳定可控,从而确保大宗中药材供应的数量、质量、时间及成本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归口平台 | 采购方式说明 |
2 | 大宗原辅材料、包装材料 | 广药供应链公司 | 通过加强供应商开发,完善、细分供应商的分类管理,培育战略合作供应商等方式以保证采购的大宗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品质和成本优势 |
3 | 进口设备 |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广药供应链公司 |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负责进口设备的统一购进,广药供应链公司负责统一办理进口手续 |
(2)生产模式本公司各下属企业以医药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预测制定年度、月度、周生产计划,并按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本公司各下属企业严格按照国家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本公司对各下属企业的生产管理在技术质量、环境保护、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3)销售模式
①自营和代理模式本集团主要通过各级经销商、代理商对全国大部分医院、社区医疗和零售终端进行销售覆盖。其中,对于医院招标产品,本集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医院招标产品进行投标,中标后对有关药品通过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对于非医院招标产品,本集团主要通过代理和分销模式进行推广。
②销售平台近年来,本集团整合了内部销售资源,形成了以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为核心的医药工业销售平台,其已整合了下属白云山制药总厂、光华药业、敬修堂药业和明兴药业四家企业的销售业务及销售人员等资源。
此外,本集团主动适应新经济、创新新模式,积极打造电子商务销售体系,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强化线上线下共融发展,借助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新媒体等互联网渠道,丰富销售模式场景,扩大产品销售辐射范围。如医药公司积极打造“互联网+”药房零售新模式;在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
终端销售平台设立广药白云山旗舰店等。
2、大健康板块
(1)采购模式主要通过本集团建立的统一归口采购平台集中采购。
(2)生产模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过自建产能及OEM等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从种植采收、生产制造到消费者使用,确保原材料基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设备、产成品、消费者使用的全过程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本集团大健康板块收入主要来自王老吉凉茶。对王老吉凉茶的销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王老吉药业主要以经销为主,设三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对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王老吉药业负责,根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王老吉药业下达的销售任务,具体负责区域渠道开发;二级分销商从一级经销商处采购并负责产品配送。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王老吉药业直接负责产品的广告投入,参与终端扩展、促销及客户维护等。
3、大商业板块本集团的医药流通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及零售两种模式,主要利润来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进销价差及/或配送费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药公司作为大商业板块的核心企业,负责本集团医药流通批发及零售业务,其中零售业务主要通过“健民”药业连锁店、广州医药大药房连锁店与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等终端开展;广药供应链公司作为统一采购平台,为本集团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集中采购业务和开展部分进出口业务;采芝林药业利用中药领域优势,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157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海南等省份。其中,主营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的“健民”连锁店60家、主营处方药零售的广州医药大药房连锁店65家、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店21家和医药公司各地分/子公司零售门店11家。同时,共有79家零售药店取得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资质,并成为多地的“双通道”示范药店。
四、本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拥有丰富的产品与品牌资源:
(1)产品方面:在糖尿病、心脑血管、抗菌消炎、清热解毒、肠外营养、止咳镇咳、跌打镇痛、风湿骨痛、男科、妇科及儿童用药、滋补保健等领域形成齐全的品种系列。拥有各类剂型40余种、近2,000个品种规格,独家生产品种超过90个。
(2)品牌方面:本集团持有“白云山”、“王老吉”等知名品牌与商标共3,00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0项、广东省著名商标22项、广州市著名商标27项,而“白云山”、“王老吉”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国消费者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完成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后,本集团在整合品牌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大品牌战略,实现品牌营销策划模式由零散的企业品牌向统一的集体战略品牌群转变,并逐步形成了大南药、大健康、大商业、大医疗四大业务板块,将品牌价值从传统医药产品向新的大健康产品辐射。
2、拥有悠久的中医药历史和文化软实力。本集团旗下12家成员企业获得中华老字号认证,其中陈李济药厂、中一药业、潘高寿药业、敬修堂药业、采芝林药业、王老吉药业、星群药业、奇星药业、明兴药业、光华药业为百年企业,并拥有星群夏桑菊、白云山大神口焱清、王老吉凉茶、陈李济传统中药文化、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中一“保滋堂保婴丹制作技艺”等六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陈李济博物馆、陈李济健康养生研究院、岭南中医药文化体验馆、神农草堂、采芝林中药文化博物馆和“王老吉”凉茶博物馆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展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重塑中医药的名优品牌。
3、拥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包括现有主要医药资产,通过内外部的前向一体化和后向一体化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原料、研发、生产、流通及终端产业链;在中药材供应方面,因地制宜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药材种植基地,本集团及合营企业拥有80多个GAP药材基地,建立了原材料、辅料统一采购平台,有效保障中药材质量及供应并控制生产成本;在产品研发方面,不断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构建了广泛的合作网络,
聘请诺贝尔奖得主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形成专家智库,发挥内外协同效应,高效利用各方有利资源,以科技推动发展。
4、拥有全国规模较大的医药批发分销配送网络和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且为广东省首批取得GSP认证的医药商业企业;建立了华南地区最大的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凭借稳健的市场根基及强大营销网络的优势,为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数万名客户(包括大中型医院、医药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拥有行业领先的数字一体化营运信息化管理系统,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药公司是首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
5、拥有不断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本集团多年来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自身科研创新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博士后工作站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8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工程实验室1家、省级传统中药创新中心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5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市级高水平企业研究院1个。中药及中药保健品的研究与开发、自动控制和在线检测等中药工程技术、中药制剂、超临界CO
萃取、逆流提取、大孔树脂吸附分离、中药指纹图谱质量控制、头孢类抗菌素原料药的合成与工艺技术、无菌粉生产技术及制剂技术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
6、拥有思想先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近年来,本集团坚持以良好的环境和待遇吸引人,以优秀的企业文化熏陶人,以美好的企业愿景激励人,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目前,本集团已形成诺贝尔奖得主3人、国内外院士专家和国医大师20余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在职专家3人、博士及博士后超百人、高级职称超300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项目 | 本报告期(人民币千元) | 上年同期(人民币千元)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4,992,820 | 75,515,404 | (0.69)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74,778,519 | 75,274,869 | (0.66) |
营业成本 | 62,472,769 | 61,328,110 | 1.8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62,389,614 | 61,265,910 | 1.83 |
销售费用 | 5,619,619 | 6,104,738 | (7.95) |
管理费用 | 2,407,634 | 2,421,540 | (0.57) |
研发费用 | 763,770 | 782,144 | (2.35) |
财务费用 | 38,229 | (19,561) | 295.44 |
税前利润 | 3,607,580 | 5,110,498 | (29.41)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35,496 | 4,055,679 | (30.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2,427 | 4,103,625 | (16.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3,946) | (3,114,859) | (91.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221) | (1,978,001) | 49.1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654 | 38,637 | (36.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7,283) | (3,521) | (11,466.94) |
营业外收入 | 40,304 | 29,276 | 37.67 |
注:
(1)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是:受市场利率下行的影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存款利息收入
同比减少。
(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原因是:①本公司下属企业因宏观经济波动、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利润减少;②本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购入银行定期存款、
银行大额存单等较去年同期增加,致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的原因是:①本公司下属企业本年无超短期融资
券到期兑付情况发生;②本公司下属企业本年银行借款同比增加,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公允
价值同比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变动的原因是:①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
一心堂药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3.86亿元;②本公司下属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收到诉讼赔偿款同比增加。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同比增减(百分点) | |
大南药 | 9,756,131 | (10.40) | 5,185,268 | (7.10) | 46.8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大健康 | 9,705,343 | (12.70) | 5,520,854 | (10.67) | 43.12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大商业 | 54,549,541 | 3.39 | 51,041,184 | 4.01 | 6.43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其他 | 767,504 | 51.48 | 642,308 | 48.77 | 16.31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合计 | 74,778,519 | (0.66) | 62,389,614 | 1.83 | 16.57 | 减少2.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同比增减(百分点) | |
中成药 | 6,066,081 | (3.26) | 3,568,536 | 1.14 | 41.17 | 减少2.56个百分点 |
化学药 | 3,690,050 | (20.10) | 1,616,732 | (21.25) | 56.19 | 增加0.64个百分点 |
大南药合计 | 9,756,131 | (10.40) | 5,185,268 | (7.10) | 46.85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同比增减(百分点) | |
华南 | 55,585,385 | (0.50) | 47,760,689 | 1.17 | 14.08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华东 | 6,237,916 | (1.30) | 4,712,119 | 4.06 | 24.46 | 减少3.89个百分点 |
华北 | 3,338,990 | (5.76) | 2,464,777 | 1.36 | 26.18 | 减少5.19个百分点 |
东北 | 2,104,630 | 9.87 | 1,822,961 | 12.92 | 13.38 | 减少2.34个百分点 |
西南 | 5,235,953 | 4.62 | 3,797,812 | 11.85 | 27.47 | 减少4.68个百分点 |
西北 | 2,000,412 | (12.28) | 1,577,145 | (11.19) | 21.16 | 减少0.97个百分点 |
出口 | 275,233 | (20.06) | 254,111 | (18.95) | 7.67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分销售模式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同比增减(百分点) | |
工业模式 | 19,461,474 | (11.57) | 10,706,121 | (8.97) | 44.99 | 减少1.57个百分点 |
商业模式 | 54,549,541 | 3.39 | 51,041,185 | 4.01 | 6.43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其他 | 767,504 | 51.48 | 642,308 | 48.77 | 16.31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2)产销量及库存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千片) | 95,908.01 | 87,851.90 | 24,201.14 | 1.33 | (13.17) | 49.78 |
小柴胡颗粒(千盒) | 45,431.56 | 44,109.96 | 7,214.96 | 3.35 | 1.60 | 19.50 |
滋肾育胎丸(千盒/千瓶) | 9,954.54 | 9,584.85 | 2,062.54 | 14.38 | 19.64 | 61.00 |
消渴丸(千瓶) | 33,177.13 | 31,277.68 | 7,698.52 | (16.12) | (17.63) | 27.42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千瓶) | 117,234.20 | 109,094.83 | 9,997.87 | 11.90 | 10.59 | 11,208.53 |
华佗再造丸(千盒) | 7,425.79 | 7,459.72 | 1,848.14 | (0.75) | 0.95 | 5.56 |
清开灵系列(千袋/千支/千粒) | 625,658.00 | 599,735.49 | 138,394.89 | (12.32) | 0.31 | 37.88 |
阿咖酚系列(千盒) | 33,286.59 | 30,291.42 | 4,362.07 | 20.44 | 1.33 | 62.77 |
蜜炼川贝枇杷膏(千瓶) | 21,902.00 | 22,243.48 | 3,471.54 | (0.78) | 19.18 | (3.41) |
夏桑菊颗粒(千袋) | 261,965.57 | 288,780.68 | 52,802.29 | (26.62) | (12.95) | (33.88) |
产销量、期末库存量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①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库存量同比上升的原因是:该产品竞品数量持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加之调整促销政策,销量同比有所下降,库存量同比增加。
②滋肾育胎丸库存量同比上升的原因是:该产品本年内加强了市场推广和产品营销力度,产销量齐升,下属生产企业预期未来市场需求增加,提前备好库存,致使库存量同比增加。
③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库存量同比上升的原因是:该产品随着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和流
感的持续高发,用药需求增大,库存周转率增高,致使2023年年末库存量大幅下降。2024年下属企业根据销售需求排产备货,库存回归合理水平,库存量相应同比增长。
④清开灵系列库存量同比上升的原因是:下属生产企业预期未来市场需求增加,为流感持续高发提前备好库存,确保及时响应,满足市场需求,致使库存量同比增加。
⑤阿咖酚系列库存量同比上升的原因是:为满足市场需求,下属企业根据需求排产备货,合理调整库存,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
⑥夏桑菊颗粒库存量同比下降的原因是:该产品2024年总体用药需求回归理性,销量有所下降,下属生产企业调整产量,致使期末库存量相应减少。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分行业 | 构成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金额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金额(人民币千元) | 占业务成本比例(%) | 金额(人民币千元) | 占业务成本比例(%) | ||||
制造业务 | 原材料 | 7,888,378 | 73.68 | 8,744,832 | 74.20 | (9.79) | / |
燃料 | 169,028 | 1.58 | 170,673 | 1.45 | (0.96) | / | |
人工费 | 413,495 | 3.86 | 423,812 | 3.60 | (2.43) | / | |
其他 | 2,235,220 | 20.88 | 2,444,651 | 20.75 | (8.57) | / | |
医药流通业务 | 采购成本 | 51,041,185 | 100.00 | 49,072,585 | 100.00 | 4.01 | / |
其他 | 其他成本 | 642,308 | 100.00 | 409,357 | 100.00 | 56.91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白云山医院等的业务量同比增长,相应的成本同比上升。 |
(5)本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本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①本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大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合计人民币8,111,483千元(2023年:人民币8,144,181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10.85%(2023年:10.82%);其中向最大客户作出的销售额为人民币2,047,492千元(2023年:人民币2,136,527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2.74%(2023年:2.84%);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为人民币0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0%。
本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②本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984,583千元(2023年:人民币8,046,524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5.59%(2023年:12.95%);其中向最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436,612千元(2023年:人民币1,971,415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80%(2023年:3.17%);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为人民币0元,占本集团本年度总采购额的比例为0%。
本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人民币千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894,073 | 2.96 |
2 | 供应商2 | 1,575,407 | 2.46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或客户的情形。于本年度,据董事会所知,并无任何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士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不包括库存股份)5%以上的股东于本集团前五大销售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3、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约为人民币5,619,619千元(2023年:
人民币6,104,738千元),同比减少了7.95%。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2,407,634千元(2023年:
人民币2,421,540千元),同比减少了0.57%。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763,770千元(2023年:人民币782,144千元),同比减少了2.35%。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38,229千元(2023年:人民币-19,561千元),比上年增加了295.44%。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606,849千元(2023年:
人民币851,170千元),比上年减少了28.70%。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本年费用化研发投入(人民币千元) | 763,770 |
本年资本化研发投入(人民币千元) | 64,637 |
研发投入合计(人民币千元) | 828,4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6 |
研发投入总额占净资产比例(%) | 2.1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 | 7.80 |
注:上述研发投入占比是指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4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0 |
硕士研究生 | 205 |
本科 | 227 |
专科 | 58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2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人民币千元) | 上年同期(人民币千元)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2,427 | 4,103,625 | (16.1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3,946) | (3,114,859) | (91.47) | 本公司下属企业购入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较去年同期增加,致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221) | (1,978,001) | 49.13 | (1)本公司下属企业本年无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情况发生;(2)本公司下属企业本年银行借款同比增加,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金流动性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1.48(2023年12月31日:
1.55),速动比率为1.15(2023年12月31日:1.23)。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25次(2023年12月31日:5.45次),比上年减慢3.74%;存货周转率为5.10次(2023年12月31日:5.49次),比上年减慢7.11%。
2、财政资源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6,302,939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823,544千元),其中约99.80%及0.20%分别为人民币及港币等外币。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13,260,569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59,204千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9,122,982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799,036千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332,048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6,451千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2,805,539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323,718千元)。
3、资本结构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8,915,689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6,235,291千元),较2023年增加7.40%;长期负债为人民币4,998,286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673,763千元),较2023年减少11.9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5,904,528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19,281千元),较2023年增长2.82%。
4、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2025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20.14亿元(2024年:人民币15.50亿元),主要用于研发基地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及设备更新等。本集团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所需资金以及支持日常运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暂无将于未来一年进行集资活动的计划。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市场状况、资金需求及发展战略的变化,审慎评估是否需要进行集资活动。若未来有相关集资计划,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及时向股东和公众披露有关资料。
5、资产及负债状况
项目名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 占总资产比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 占总资产比例(%) | 本年末金额较上年末金额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0 | 4,000 | 0.01 | (100.00)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银行金融产品于本年到期。 |
应收票据 | 553,920 | 0.68 | 870,884 | 1.11 | (36.40)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票据减少。 |
应收股利 | 1,500 | 0.00 | 61,264 | 0.08 | (97.55)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回合营企业的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783,356 | 4.63 | 159,360 | 0.20 | 2,274.09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持有的一年以上大额存单等,在本报告期末期限小于一年,由“债权投资”等列报至本项目。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31,000 | 0.65 | 1,005,936 | 1.28 | (47.21) | 本公司下属企业持有待售且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额存单等,在本报告期末期限小于一年,由本项目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121 | 0.00 | 2,106 | 0.00 | (46.77)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2,699 | 0.26 | 86,446 | 0.11 | 146.05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按合同预付工程款同比增加。 |
预收款项 | 4,548 | 0.01 | 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新增预收租赁款。 |
应交税费 | 248,911 | 0.30 | 386,552 | 0.49 | (35.61)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应交未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较去年年末同比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2,617 | 1.86 | 249,829 | 0.32 | 509.47 | 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企业长期借款期限小于一年,由“长期借款”列报至本项目,致使本项目同比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 | (13,840) | (0.02) | (24,344) | (0.03) | 43.15 | 本报告期,(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2)本公司下属企业外币汇率折算差额增加。 |
6、外汇风险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汇率的变动将影响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并间接引起本集团一定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的变化。本报告期内,外汇的变动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无重大影响。本集团
将持续关注在外汇结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7、主要现金来源与运用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6,302,939千元,比年初减少人民币3,520,605千元;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442,427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661,198千元。
8、或有负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
9、本集团资产抵押详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港币8,893千元、净值港币5,830千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6,843千元、净值港币2,950千元作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透支额度港币300千元,信用证和90天期信用额总额度港币100,000千元,已开具未到期信用证美元0千元。
10、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借款为人民币13,260,569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59,204千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101,364千元,以上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人民币9,122,982千元、长期借款人民币2,805,539千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332,048千元。
11、资产负债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53.76%(2023年12月31日:53.33%)。
12、重大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财务状况分析”的“5.资产及负债状况”及“(五)投资状况分析”的“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所披露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额外投资。
13、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人民币483,009千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9%。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截至本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医药制造产品主要涵盖中成药和化学药等细分行业。细分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成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战略政策加大了对中医药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医药产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中医药亦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在当前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的背景下,未来一段时间中医药行业或将迎来更高质量发展。
本集团是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拥有明显的中成药品牌、品种等资源优势。同时,在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背景下,本集团具有独特的地缘和政策优势。
②化学药
近年来,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创新药加速审评审批等政策导向下,化学药向创新驱动转型加速。原料药方面,《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升级、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主要任务。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稳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走向常态化运行。创新药方面,《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创新药发展的决心。以上政策法规将会影响化学药生产企业经营和发展,同质化严重的生产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而创新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迎来发展机遇。本集团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抗生素完整产业链,产品群涵盖抗菌消炎类常用品种,并以驰名商标“抗之霸”整合打造国内口服抗菌消炎药第一品牌的市场形象。此外,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提升自主研发实力,已搭建起涵盖化学药及原料药多个平台的科技创新体系。本集团稳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药品集采,增强药品市场竞争力。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所属治疗领域 | 适用症/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药品注册分类 | 是否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 男科用药 | 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ED)。 | 2002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 | 化学药品 | 否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小柴胡颗粒 | 内科用药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 | 2011年10月18日至2031年10月17日 | 中成药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否 |
滋肾育胎丸 | 内科用药 | 补肾健脾,益气培元,养血安胎,强壮身体。用于脾肾两虚,冲任不固所致的滑胎(防治习惯性流产和先兆性流产)。 | 200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7日 | 中成药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消渴丸 | 内科用药 | 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Ⅱ型糖尿病。 | 2006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中成药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抗微生物药 | 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中特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及预防: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系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骨和关节感染、产褥期和妇科感染。 | 2009年1月20日至2029年1月19日 | 化学药品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华佗再造丸 | 内科用药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 | 无 | 中成药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清开灵系列 | 内科用药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主要用于治疗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等症状,以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等病症。 | 2013年8月至2043年2月 | 中成药 | 否 | 颗粒剂是处方药;其他剂型是双跨品种 | 否 | 口服液剂型不是;其他剂型是 | 口服液剂型不是;其他剂型是 | 是 |
阿咖酚系列 | 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2019年1月至2039年1月 | 化学药品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蜜炼川贝枇杷膏 | 内科用药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无 | 中成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夏桑菊系列 | 内科用药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2024年8月至2044年6月 | 中成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注:以上为本报告期内细分行业营业收入排名前10的产品。
(3)本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医保目录》《省级医保目录》和《国家基药目录》的主要药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版),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323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报告期内,调整适应症限制的品种2个,退出品种1个,具体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适用症/功能主治 | 调整类型 |
1 | 安宫牛黄丸 | 中成药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限急诊或住院患者。 |
2 | 紫雪颗粒 | 中成药 | 清温解热,镇惊安神。用于温热病之神昏谵语,高热抽搐。 | 限高热惊厥急救、抢救时使用。 |
3 | 香砂枳术丸 | 中成药 | 脾虚气滞,脘腹痞闷,食欲不振,大便溏软。 | 退出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331个品种纳入《省级医保目录》,与上年末相比无变化。
根据2018年11月1日实行的《国家基药目录》,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143个品种纳入《国家基药目录》,与上年末相比无变化。
(4)本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或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滋肾育胎丸(5g*6袋) | 82.665-82.670元/盒 | 3,185,589盒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0.25g:3.67元/瓶 | 112,401,270瓶(按0.75g标瓶计算) |
0.75g:8.5元/瓶 | ||
1.5g:14.45元/瓶 |
(5)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情况
本集团主要中药产品包括小柴胡颗粒、滋肾育胎丸、消渴丸、华佗再造
丸、清开灵系列、蜜炼川贝枇杷膏、夏桑菊系列、壮腰健肾丸、保济系列、安宫牛黄丸等,其所涉及的重要药材及供求情况如下:
主要中药产品 | 生产单位 | 重要药材品种 | 采购模式 | 药材品种供求情况及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 |
小柴胡颗粒 | 光华药业 | 柴胡、黄芩、党参、姜半夏等 | 招标采购 | 柴胡、黄芩、党参、姜半夏等价格均下跌,采购成本下降。 |
滋肾育胎丸 | 中一药业 | 莬丝子、砂仁、熟地黄、党参、白术、续断等 | 招标采购 | 熟地黄、党参、白术价格下跌,其他品种价格基本持平,总体采购成本下降。 |
消渴丸 | 中一药业 | 天花粉、玉米须、南五味子、地黄、葛根等 | 招标采购 | 地黄、南五味子、天花粉价格有所下跌,其他品种价格基本持平,采购成本下降。 |
华佗再造丸 | 奇星药业 | 川芎、吴茱萸、白芷、白芍、麦冬、当归等 | 招标采购 | 当归、麦冬价格下跌,其他品种价格基本持平,采购成本下降。 |
清开灵系列 | 明兴药业 | 金银花、板蓝根、栀子、水牛角粉 | 招标采购 | 金银花、板蓝根价格下跌,栀子价格上升,整体采购成本下降。 |
蜜炼川贝枇杷膏 | 潘高寿药业 | 川贝母、枇杷叶、陈皮等 | 招标采购 | 川贝母采购价格下跌,整体采购成本下降。 |
夏桑菊系列 | 星群药业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等 | 招标采购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价格变化不大,整体采购成本持平。 |
壮腰健肾丸 | 陈李济药厂 | 狗脊、黑老虎、鸡血藤、牛大力、菟丝子等 | 招标采购 | 牛大力、菟丝子价格变化不大,黑老虎价格略有上升,狗脊等其他品种价格下跌,整体成本略有下降。 |
保济系列 | 王老吉药业 | 钩藤、厚朴、木香、天花粉、广藿香、葛根、白芷、薄荷、茯苓等 | 招标采购 | 厚朴、木香、天花粉、葛根、白芷、薄荷行情平稳,价格变动不大,钩藤有所下降,广藿香、茯苓价格走低,总体采购成本下降。 |
安宫牛黄丸 | 中一药业 | 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等 | 体培牛黄、人工麝香独家供应,其他品种招标采购 | 体培牛黄和人工麝香价格不变,其他品种价格变动不大,采购成本持平。 |
以上主要中药产品所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大多为常用大宗药材,本集团通过下属的中药材集中采购平台,根据生产所需,通过招标或定向采购等形
式,集中从合格供应商采购,从而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此外,本集团自建多个中药材种植基地,有效保证药材质量及数量,确保成本总体可控。
(6)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治疗领域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 营业成本(人民币千元)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科用药 | 小柴胡颗粒 | 582,036.46 | 244,070.50 | 58.07 | 10.99 | 4.19 | 2.74 |
滋肾育胎丸 | 454,874.94 | 98,073.21 | 78.44 | 5.29 | 20.63 | (2.74) | |
消渴丸 | 401,465.76 | 197,326.98 | 50.85 | (23.45) | (14.56) | (5.12) | |
华佗再造丸 | 323,570.28 | 148,619.12 | 54.07 | 0.52 | 6.94 | (2.76) | |
清开灵系列 | 322,587.89 | 164,756.89 | 48.93 | 9.13 | 8.07 | 0.50 | |
抗微生物药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377,270.21 | 230,932.35 | 38.79 | 8.56 | (1.61) | 6.33 |
阿莫西林系列 | 178,705.18 | 122,626.65 | 31.38 | (36.65) | (37.15) | 0.55 | |
男科用药 |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 1,034,088.97 | 89,772.88 | 91.32 | (19.81) | (15.55) | (0.44) |
镇痛、解热、抗风湿、抗痛风药 | 阿咖酚系列 | 286,182.25 | 124,879.00 | 56.36 | 7.72 | (7.99) | 7.45 |
注:阿莫西林系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原因是:该产品受国家限抗政策升级、替代品竞争等市场因素影响,需求减少,产销量下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6.58%,其中大南药板块的毛利率为46.95%。本公司大南药板块毛利率与以下同行业企业毛利率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各企业产品结构不同,主要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
同行业企业毛利率情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 整体毛利率(%) |
600511 | 国药股份 | 49,696,045.53 | 8.03 |
601607 | 上海医药 | 260,295,088.94 | 12.04 |
600196 | 复星医药 | 41,399,539.59 | 47.84 |
600085 | 同仁堂 | 17,860,891.46 | 47.29 |
000538 | 云南白药 | 39,111,292.16 | 26.51 |
注:1、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该等公司2023年年报;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一直重视和持续推进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围绕创新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二次开发和食品、保健食品开发等方面,以引进项目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主要包括:
①在研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在研项目200余项,涵盖中药新药、仿创化药、生物类似药、医疗器械等多条产品管线,其中
类创新药十余项。
②科技奖励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5项,省部级科技奖励3项,具体如下:
分类级别 | 获奖单位 | 获奖项目 | 所获奖项 |
国家级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中药质量检测技术集成创新与支撑体系创建及应用 |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
化学制药厂、本公司 | C3亚甲基含氮杂环取代的脒硫乙酰胺基头孢菌素、制备方法及应用 |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一种大环类激酶抑制剂 |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
陈李济药厂 | 补脾益肠丸分溶型丸剂及其制备方法 |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 |
王老吉药业 | 一种方便下料的中药材切片烘干一体式设备 |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 |
省部级 | 本公司 | 男性健康治疗药物研发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创新升级 | 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汉潮公司 | 中药微量活性成分发现与结构优化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示范 | 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
采芝林药业 | 广西喀斯特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关键技术体系创建与产业化示范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
③专利及知识产权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申请专利194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实用新型34项,外观专利56项;获得授权专利123项:其中,发明专利获授权78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8项,外观专利27项。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PM株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产业化项目 |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 生物制品3.3类 | 预防狂犬病 | 是 | 否 | 注册资料专业技术审评阶段 |
抗肿瘤化药1类新药RET抑制剂BYS10片的Ⅰ期临床研究 | BYS10片(RET抑制剂) | 化学药1类 | RET基因融合突变实体瘤 | 是 | 否 | Ⅰ期临床 |
抗肿瘤Trk抑制剂1类新药Ⅰa期临床试验研究、抗肿瘤Trk抑制剂1类新药Ⅰb期临床试验研究 | HG030片(TRK抑制剂) | 化学药1类 | NTRK融合突变和ROS1融合突变阳性实体瘤 | 是 | 否 | Ib期临床 |
中药1.1类新药养阴舒肝颗粒临床前和II期临床研究、基于名医验方治疗卵巢功能不全的1.1类中药养阴舒肝颗粒的研究与开发 | 养阴舒肝颗粒 | 中药1.1类 | 功能养阴舒肝,燮养天癸,主治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POI)肾虚肝郁证 | 是 | 否 | II期临床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75mg、45mg、30mg)的研制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化学药3类 | 适用于成人和2周及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 | 是 | 否 | 项目已完成注册上市申报 |
治疗癌因性疲乏中药创新药LBZ-18的临床前研究 | LBZ-18 | 中药1.2类 | 益气健脾。用于肿瘤患者癌因性疲乏的治疗 | 否 | 否 | 完成临床试验申请专业审评 |
司美格鲁肽/司美格鲁肽注射剂生物类似药研究 | 司美格鲁肽注射剂 | 生物制品3.3类 | 用于在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接受二甲双胍和/或磺脲类药物血糖不达标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是 | 否 | 临床前 |
(3)本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2项,化学原料药(含药用辅料)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6项,药品注册证书7项,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30项。以上批件将进一步丰富本公司产品品种,增加产品储备,扩展海外市场业务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
产品名称 |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 | 注册分类/申请事项 | 适用症/功能主治 |
克感利咽口服液 | 王老吉药业 | 中药2.3类新药 | 具有疏风清热,解毒利咽作用,主要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本次同意开展用于急性咽炎(外感风热证)的确证性临床试验。 |
补充申请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本次补充申请增加适用人群为3-13岁儿童人群。
苹果酸舒尼替尼 | 化学制药厂 | 化学原料药 | 主要适应症为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晚期胰腺等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头孢克肟 | 化学制药厂 | 化学原料药 | 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泌尿和胆道等部位的感染。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 化学制药厂 | 化学原料药 | 用于抑制乙型肝炎病毒。 |
枸橼酸西地那非 | 化学制药厂 | 化学原料药 | 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 |
蛋黄卵磷脂(供注射用) | 白云山汉方 | 药用辅料 | 心血管系统用药。 |
油酸钠(供注射用) | 白云山汉方 | 药用辅料 | 心血管系统用药。 |
他达拉非片(10m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 |
他达拉非片(20mg) | |||
头孢地尼颗粒(50mg) | 天心药业 | 化学药品4类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 |
夏桑菊颗粒 | 星群药业 | 澳门-中成药注册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高血压,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消渴丸 | 中一药业 | 澳门-进口药物预先许可 | 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Ⅱ型糖尿病。 |
珍珠末(白云山奇星) | 奇星药业 | 澳门-中成药注册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格列齐特片 | 光华药业 | 化学药品 |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及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 |
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 |||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2ml:20mg) | 明兴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补充血容量后休克仍不能纠正者,尤其有少尿及周围血管阻力正常或较低的休克。 |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5ml:100mg) | |||
硝酸甘油注射液(1ml:5mg) | 明兴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用于心脏手术或外科手术过程中患者的血压控制,或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隐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缩宫素注射液(1ml:5单位) | 明兴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用于引产、催产以及产后、流产后因宫缩无力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
缩宫素注射液(1ml:10单位) | |||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0.5g) | 天心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敏感细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 |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1.0g) |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0.5g) | 天心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感染,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1.0g) |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 | 白云山制药总厂、天心药业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1.0g) | |||
头孢克肟片(50m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泌尿和胆道等部位的感染。 |
头孢克肟片(0.1g) |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5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呼吸道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75g)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0g) | 感染,产科和妇科感染,淋病及其他感染等。 |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5g) | |||
阿奇霉素胶囊(0.25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等。 |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20m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化学药品4类 | 本剂型适用于治疗成人肺动脉高压。 |
桑菊感冒颗粒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中药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复方感冒灵胶囊 | 中一药业 | 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 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江南卷柏片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 | 具有清热凉血疗效,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皮下紫斑,症见皮肤出现散在青紫斑点或斑块,舌红,苔黄,脉数等;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血热证候者。 |
脂降宁片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 | 具有行气散瘀,活血通经,益精血,降血脂疗效。用于胸痹心痛,眩晕耳鸣,肢体麻木,高脂血症或合并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硬化等的高脂血症。 |
鼻渊片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 | 具有清热解毒、通鼻窍的作用,用于治疗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广西盈康 | 化学药品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0.125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头孢克肟分散片(0.1g)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泌尿和胆道等部位的感染。 |
(4)本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千元)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600511 | 国药股份 | 141,151.78 | 0.28 | 0.89 | 49.56 |
601607 | 上海医药 | 2,602,260.00 | 1.00 | 3.80 | 15.30 |
600196 | 复星医药 | 5,937,000.00 | 14.34 | 13.00 | 26.90 |
600085 | 同仁堂 | 383,045.45 | 2.14 | 2.93 | 0.00 |
000538 | 云南白药 | 344,441.46 | 0.88 | 0.86 | 2.45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千元) | 1,881,579 |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额(人民币千元) | 828,407 |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6 |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19 |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7.80 |
注:1、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该等公司2023年年报;
2、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
3、上述研发投入占比是指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 | 项目单位 | 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千元)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人民币千元)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人民币千元)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报告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PM株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产业化项目 | 白云山生物 | 65,416.90 | 0.00 | 65,416.90 | - | (4.21) | / |
抗肿瘤化药1类新药RET抑制剂BYS10片的Ⅰ期临床研究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56,326.94 | 56,326.94 | 0 | 3.06 | 190.56 | 本项目2024年完成了Ⅰ期剂量爬坡/扩展和随访阶段,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75mg、45mg、30mg)的研制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16,494.18 | 16,494.18 | 0 | 0.90 | 189.51 | 本项目2024年开展并完成了BE研究工作,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
抗肿瘤Trk抑制剂1类新药Ⅰb期临床试验研究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13,385.82 | 13,385.82 | 0 | 0.73 | (40.84) | 本项目2023年开展并完成了Ⅰa期剂量爬坡主体工作,研发投入较大。2024年进入Ⅰb期研究,研发投入相对较少。 |
中药1.1类新药养阴舒肝颗粒临床前和II期临床研究 | 广药总院 | 10,764.22 | 10,764.22 | 0 | 23.46 | 28.65 | / |
注:上表中,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产品研发投入占生产该产品企业的营业收入的比例。
3、本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各业务板块的主要销售模式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从事的业务情况”之“(二)经营模式”一节中所述。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发生额(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2,886,814 | 51.37 |
销售服务费 | 850,841 | 15.14 |
差旅费 | 159,966 | 2.85 |
办公费 | 42,020 | 0.75 |
运杂费 | 212,476 | 3.78 |
租赁费 | 28,790 | 0.51 |
会务费 | 65,071 | 1.16 |
广告宣传费 | 930,476 | 16.56 |
折旧费 | 272,309 | 4.85 |
其他 | 170,856 | 3.04 |
合计 | 5,619,619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销售费用(人民币千元)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600511 | 国药股份 | 962,378.29 | 1.94 |
601607 | 上海医药 | 13,902,191.50 | 5.34 |
600196 | 复星医药 | 9,712,237.44 | 23.46 |
600085 | 同仁堂 | 3,436,631.97 | 19.24 |
000538 | 云南白药 | 4,992,157.59 | 12.76 |
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人民币千元) | 6,601,119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人民币千元) | 5,619,619 |
本集团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7.49 |
注:1、以上同行业公司来源于该等公司2023年年报;
2、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1,507,259千元,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298,383千元,变化原因主要为:本集团本报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建设主体 | 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 计划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 资金来源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 | 实施进度 |
广药白云山生物医药与健康研发销售总部项目 | 本公司 | 新建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平台、研发中心、国际医药合作交流中心、科技孵化器及双创基地等 | 109,985.3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8,390.06 | 92,492.20 | 现场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
广药白云山保障性租赁住房暨人才公寓建设项目 | 化学制药厂 | 住房、幼儿园、车库及社区公服等其他配套设施 | 108,286.03 | 自有资金 | 302.26 | 328.38 | 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 |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中药材库、提取车间、质检楼、综合仓库及动力中心等配套设施 | 320,086.15 | 自有资金 | 25.00 | 24,879.93 | 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资产类别 | 期初数(人民币千元)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千元)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 | 本期计提的减值(人民币千元) | 本期购买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人民币千元) | 其他变动(人民币千元) | 期末数(人民币千元) |
千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0 | - | - | - | - | - | (4,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812 | - | (77) | - | 446 | - | 0 | 104,18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5,936 | 24,654 | - | - | 4,000 | - | (503,590) | 531,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人民币千元)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人民币千元)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千元)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千元) | 本期购买/新增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本期出售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本期投资损益(人民币千元) | 期末账面价值(人民币千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沪市A股 | 600664 | 哈药股份 | 3,705 | 自有资金 | 1,260 | 293 | - | - | - | - | 1,5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深市A股 | 000950 | 重药控股 | 150,145 | 自有资金 | 129,182 | 10,657 | - | - | - | - | 139,83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H股 | 02289 | 创美药业 | 7,568 | 自有资金 | 11,733 | (2,680) | - | - | - | - | 9,0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161,418 | / | 142,175 | 8,270 | - | - | - | - | 150,445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基金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人民币千元)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人民币千元)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千元)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千元) | 本期购买/新增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本期出售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本期投资损益(人民币千元) | 期末账面价值(人民币千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622 | 自有资金 | 93,124 | (115) | (23,613) | 446 | - | - | 93,4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自有资金 | 52,348 | 404 | - | - | - | - | 52,75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000 | 自有资金 | 91,531 | (50) | - | - | - | - | 91,48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人民币千元) | 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 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千元) |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 净资产(人民币千元) | 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 制造业务 | 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 900,000.00 | 100.00 | 8,763,612 | 3,741,579 | 18,857,919 | 10,867,128 | 1,104,324 |
医药公司 | 医药商业业务 | 批发及零售业务 | 2,449,305.50 | 90.92 | 54,523,554 | 3,123,046 | 34,329,601 | 7,644,710 | 559,377 |
本报告期内,除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医药公司外,本公司并无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集团净利润影响达到10%或以上。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发生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医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家支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及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我国医药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各地立足产业基础、区位特色与资源要素,出台差异化、系统化政策,对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给予支持。
2、医药监管趋严,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医药政策密集出台,加速医药行业调整,对企业成本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带量采购、医保谈判等政策推动行业整合,市场份额向研发能力强、成本控制好的龙头企业集中。
3、医药行业投资并购持续活跃。国家不断出台支持并购重组政策,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相关产业链公司的整合,医药行业并购重组进程加快,以战略资源互补的产业整合、一体化及强强联合为特征的并购重组将逐渐成为主流方式。
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中医药现代化科研体系建设、中药审评审批和注册机制正逐步完善,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品牌建设等方面获得较快发展,中医药疗效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5、创新药迎来发展期。医药行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属性,同时借助科技创新的驱动,医药企业将聚焦前沿领域,不断加强自主研发和合作,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研发管线,持续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产业化与
应用。
(二)2025年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本集团将继续围绕生物医药健康的战略定位,立足产业优势,充分挖掘和盘活自身资源和资产,围绕医药制造与研发这一核心开展延链、补链、强链工作,持续锻造核心竞争力。2025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
1、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医药制造产业链。一是做实产业链上游。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中药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和药学质量标准研究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原料药批文,复产一批具有高市场价值的原料药,大力发展特色原料药,提升原料药业务的竞争力。二是做强产业链中游。深入研究医药行业政策,积极参与各级药品集采,大力打造巨星品种、开发睡眠品种,推动老字号焕新发展,启动医院品种的分类开发工程;强化数智赋能,加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优化改造传统工艺、生产流程,提升医药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挖掘健康产品潜能,深耕红罐王老吉凉茶以及绿盒王老吉凉茶的各类消费市场等,强化王老吉凉茶市场基础面建设和渠道铺市率,加强瓶装市场开拓,拉动终端销售,巩固并强化凉茶市场占有率的领先地位。
三是创新医药流通发展,做大产业链下游。深耕华南优势网络,择机拓展全国网络,不断深化全国网络构建,推进品类经营的多元化拓展,深挖销售与盈利增长点,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医药分销竞争力;加快零售布局,借助DTP药房、院边店建设,大力拓展处方零售市场,打造品类齐全、专业性强的综合型药房,做精社会药房赛道。
2、瞄准增量市场,拓展新业态和加快国际化。加快拓展医疗健康业务,加速白云山医院特色优势学科和专科能力建设,同时突出中医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增强白云山医院和白云山中医院整体实力;着力开拓中药特色产业,推进药食同源产品的挖掘和推广;加快国际化进程和海外市场拓展。
3、强化可持续发展,加强科研体系建设。一是革新科研体系,统筹完善科研体系建设,打造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二是持续通过激活内部存量,拓展外部增量,大力推动创新药和仿制药等项目高质量研发和引入,进一步
强化科研能力、优化科研布局;三是从项目管理与实施、考核与激励等方面着手,构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
4、着眼价值创造,提升资本运营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工作与制度化建设,加强ESG管理体系建设与完善,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境内外的资本市场形象;二是积极构建“产业+科技+金融”完整链条,以产业基金加快对创新项目投资,实现对生物医药领先赛道、优势细分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分类推动各业务投资并购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强链补链延链;三是加快推进医药公司新三板挂牌并择机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
5、加快数字化建设。一是强化数字治理整体顶层规划,建立完整的数据管控体系;二是推动技术赋能,加强新兴技术、新设备等在药物研发、生产优化、数据分析以及药物警戒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升级;三是抓好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新型营销模式应用,完善电商渠道,同时积极探索医药健康跨境电商发展模式。
6、固本强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控、风险控制、合规体系等方面体系管理;加强人才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人才发展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强化更为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三)可能面对的挑战与风险
√适用□不适用
医药行业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最深刻的行业之一,面临着行业政策风险。政策变化直接影响行业格局、竞争态势及企业的盈利能力。随着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一系列医改措施的深入推进,医药市场格局持续变化。政策的快速演变加剧了行业竞争,推动了研发创新、产业整合以及商业模式的转型,给本集团带来了转型升级的压力和挑战。由于政策风险的不可预测性,本集团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主要集中在如何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政策变化。为了有效应对行业政策风险,本集团采取了多项策略以减轻政策变动带来的潜在影响,并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具体缓解行业政策风险的措施载于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之“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属行业情况”一节项下“(三)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此外,本集团还面临着产品质量控制风险、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等诸多风险。本集团将持续以政策为导向,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政策发布,关注市场变化,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并立足自身品牌及资源优势,强化创新研发能力,构建数字化竞争优势,持续推出差异化优势的新产品,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事项
(一)账目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载于合并利润表。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之财政状况载于合并资产负债表。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现金流量载于合并现金流量表。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现金流量载于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摘要本集团的业绩、资产与负债的摘要载于本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储备本集团本年度内储备的金额及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可供分派储备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7,524,341千元。
(五)固定资产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六)日常关联交易本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之第六节“重要事项”。
(七)管理合约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
订或存在任何合约。
(八)企业管治守则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九)税项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和《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相关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根据有关税务法规,本公司按10%或其他适用税率代扣代缴其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
(十)本集团退休金计划本公司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D2第26(2)段提供本集团境内企业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计划”)、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提供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强积金供款计划”)及部分境内企业依据境内企业年金制度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进一步资料。
本报告期内,在养老保险计划及强积金供款计划下,本集团未有相关没收供款。在企业年金计划下,本公司及部分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附属公司根据境内企业年金政策及本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将没收供款留存于企业年金公共账户内,由尚在企业年金计划内的雇员所享有,没收供款不会用于抵减未来供款,也不会减低现有及未来的供款水平。
(十一)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无变更情况。
(十二)环境政策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已定期监察其环保表现。有关本集团的环境政策及表现已载列于本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载于上交所及港交所网站)。
八、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本公司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与港交所的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为确保本公司能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本公司董事会不断监察及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并将为董事提供更灵活的参会方式供其参加会议。
本集团致力于:(1)医药产品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及(3)医疗、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业务,采取较为灵活的业务模式及策略及审慎的风险与资本管理架构;致力于加强内控宣导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体系;制订了本集团的策略目标及详细工作计划与措施,以确保策略目标的完成。
本公司对2024年的业务及财务情况回顾详载于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中。
董事会确认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负责,并有责任持续检讨其有效性,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控制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度第1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了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等内容。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乃属充足及有效,且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内有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之守则条文,具体包括:
1、用于辨认、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的程序本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通过收集与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风险信息,辨识可能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构成潜在影响风险点,根据风险可能性、影响性评估标准,对风险事件进行评估,确认其风险等级,厘定风险管理策略及内部监控程序,以防止、避免或降低风险。通过持续并定期监察有关风险,以及确保设有适当的内部监控程序,并于出现重大变动时修订风险管理政策,向管理层及董事会定期汇报风险监察的结果。
2、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特点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风险事件、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风险图谱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
3、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持续检讨其有效性。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就避免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而言,仅能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本公司每半年及年度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风险管理的检讨。通过风险评估确认关键风险,落实关键风险的管理措施;针对高风险或重要业务,以风险为导向对关键业务流程的重要内控活动进行审阅并以此作为内控有效性评价的重点,查找缺陷;落实缺陷整改措施,并梳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4、内部审计职能
本公司下设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效落实公司相关规定、决策;促进下属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落实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开展的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包括: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及《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经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披露。
2、按规定组织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会议,跟踪落实会议决议与执行进度。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1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监事会会议5次,有效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各项职能。
3、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规则》《港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本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制度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已经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上述修订经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披露。
5、为完善和健全本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修订经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已经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为确保《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符合于2023年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指导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上述制度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已经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生效。本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重大变动之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6日之通函。
7、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内控和审计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重大投资项目运营和资产管理,落实重大发展战略执行情况,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2)根据相关要求和重要性原则开展重大事件、大额资金往来及募集资金专项检查。
(3)通过开展二级企业负责人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多维度推进审计工作。
(4)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平台向公司管理层、各部门、下属企业的审计内控部门宣传学习审计、内控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持续教育中深化对审计内控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5)积极落实内部控制评价机制,持续监控和评估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2024年1月和8月,组织公司及下属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确保内控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持续优化。
(6)通过风控监督平台更全面、实时地监控下属企业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制定风险预警标准,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7)持续推进和定期跟踪重点企业的经营情况,跟踪分析应收账款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和年度风险评估。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0年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幕消息处理程序及内控措施,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并切实做好内幕消息保密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都能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现违反该制度的情况。
(四)本公司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本公司已于2010年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董事会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严格规范本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防止泄漏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现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广药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本公司与广药集团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分开,相互独立;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一)业务分开方面: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自主经营,业务结构完整。
(二)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资产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独立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本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管理机构独立运作,
拥有独立的决策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生产单位,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或上下级关系。
(五)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并独立纳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花城药业与本集团的同业竞争情况
花城药业现为广药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其前身为广州市花城制药厂(“花城药厂”)。为解决花城药厂的经营困境,广药集团于2012年9月全面接管花城药厂。2016年1月,花城药厂的100%股权划转至广药集团,成为广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从而形成了其业务与本集团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花城药厂与广东一力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合作协议于2016年底到期,花城药厂收回了49个药品的经营权,并重新调整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安排经营工作。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7年广药集团启动了花城药厂企业改制以及将花城药业100%股权转让至本公司的工作,并于2018年完成了花城药厂的公司制改制和股权转让所需的审计、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
鉴于花城药业为国有独资企业,其股权转让中包含了土地资产,需按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审批方可。然而,由于土地评估定价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花城药业亦因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收储的函,可能面临着整体搬迁的问题,股权转让未能取得实质进展。报告期内,政府部门土地收储工作暂时未能有效推进,花城药业探讨在原场地自主改造、延续生产经营的可行性,截至目前,股权转让工作未能完成。
整改措施及后续整改计划:花城药业开展在原地改造的相关工作研讨,如能确认落实,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敦促广药集团及花城药业尽快启动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
对本集团的影响:花城药业虽从事药品生产、制造和销售,但其主要产
品与本集团并无重叠或相同,且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占本集团比例较低,对本集团构成的竞争力较弱。因此,花城药业虽与本集团形成业务竞争,但不会对本集团构成实质性影响。此外,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厘定与花城药业的关联交易额度,其与本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比例小,且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三、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情况本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依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发言权和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3、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
6、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查阅有关信息;
7、本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本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依据本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本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或指定交易之证券营业部(A股)提出;
2、股东及投资人士可随时要求索取本公司的公开资料;
3、本公司须向股东及投资人士提供指定的本公司联系人、电邮地址及查询途径,以便他们提出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
联系人:黄雪贞女士、黄瑞媚女士
电邮地址:sec@gybys.com.cn/huangxz@gybys.com.cn/huangrm@gybys.com.cn
公司网址:http://www.gybys.com.cn
公司股东提出查阅公司章程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由律师出席见证;同时也鼓励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欢迎股东于会议上发言。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名称 | 决议情况 | 决议刊登的报纸名称 | 披露日期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6日 | 1、关于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2、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3、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2024年1月27日(上交所)、2024年1月26日(港交所)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30日 | 1、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2、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3、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5、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6、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7、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8、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9、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计划;10、关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11、关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12、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5、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16、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17、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8、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9、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除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得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其他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2024年5月31日(上交所)、2024年5月30日(港交所)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27日 | 1、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2024年9月28日(上交所)、2024年9月27日(港交所)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2024年5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其中,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得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执行董事履历李小军先生,53岁,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李先生于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市黄埔区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黄埔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埔区文冲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长等职务。李先生自2025年1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李先生在企业管理、纪检监察、财税管理、资源整合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杨军先生,56岁,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杨先生于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白云山股份董事会秘书、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监事会召集人;敬修堂药业党委书记、董事;天心药业董事长;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杨先生自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广药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药(澳门)公司董事长。杨先生在党建创新、企业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程宁女士,59岁,大专,正高级经济师、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程宁女士于1986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财务科科员、广州白云山宝得药厂财务科副科长,兼任广州白云山兽药厂财务科科长、白云山制药股份经营部结算科科长、结算中心会计出纳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监事会成员兼监事会秘书;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财处代理处长、处长、财务部部长,广药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一药业董事、采芝林药业董事、奇星药业董事、广西盈康董事、广州王老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老吉餐饮公司董事、医药公司董事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程宁女士自2012年9月1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广药集团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董事会召集人,广药(澳门)公司董事,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公司董事长、广药国际(珠海横琴)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广药资本董事长。程宁女士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企业内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黎洪先生,58岁,本科学历,EMBA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科技型企业家)、工程师、高级政工师职称,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特聘委员。黎先生于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天心药业董事、总经理,明兴药业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白云山股份董事、广药集团总经理助理及白云山和黄公司副董事长。黎先生自2018年6月22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海马公司董事,明兴药业
董事,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董事,百特侨光董事长,广药(澳门)公司副董事长,广药国际(珠海横琴)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白云山一心堂董事及白云山和黄公司董事。黎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62岁,博士学位,正教授、主任医师职称。陈先生为国家卫健委能力建设和继教委员会胆道外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国际肝胆胰协会中国分会肝胆胰ERAS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医师协会肝胆外科分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分会胆道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消化肿瘤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胆道外科学组委员、亚太腹腔镜肝脏手术推广委员会委员兼中国分会副主任委员、国际肝胆胰协会中国分会胆道肿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国际腹腔镜肝脏外科协会(ILLS)常委。陈先生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兼南院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于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肝胆外科主任。陈先生在科研开发、技术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黄民先生,61岁,研究生学历,药理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黄先生为国家药典委员、中国药理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会长。黄先生于1983年6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中山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教授、中山大学药学院院长等职务。黄先生自2020年6月2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教授、所长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先生在药学领域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黄龙德先生,77岁,香港执业会计师、企业管治师及税务师,黄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国际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
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黄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税务学会注册税务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黄先生获授多项荣誉,包括于1993年1月获英女王授予的荣誉勋章,于1998年7月获香港政府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及于2010年7月获香港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黄先生现任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董事,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奥思集团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港通控股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及盈利时控股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于会计与企业管治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孙宝清女士,54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女士为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健康科普首批专家库成员等。孙女士于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检验科主任,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副理事长。孙女士在临床检验、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相关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十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一节;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情况,详见本报告中本节“二、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一节的相关内容。
(三)监事简历
刘漤女士,46岁,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高级知识产权师,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刘漤女士于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综合管理主办、法律事务部(企业战略部)公司法律主管、副经理、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法律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刘女士自2025年1月21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药集团、本公司法务副总监,创赢公司和医药公司董事职务。刘女士在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法律事务、公司治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程金元先生,52岁,EMBA。程先生于1991年12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国防大学干休所出纳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管理局主管会计,白云山和黄公司省级经理,光华药业销售部副部长,广药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本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广药集团纪委委员、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党委巡察办主任等职务。程先生自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部长和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程先生在纪检监察、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简惠东先生,52岁,本科学历,高级企业文化师。简先生于1994年7月参加工作,自2021年6月3日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广药集团工会副主席、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及广药集团本部工会副主席。简先生从事工会工作多年,在职工服务、维护职工权益及精准扶贫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浩珊女士,49岁,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职称。郑浩珊女士曾先后担任白云山股份企管部副部长、市场部副部长、企管技质部副部长、部长,广药集团企管部副部长、部长。郑女士自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医药公司董事、明兴药业董事、中一药业董事、白云山汉方董事、奇星药业董事和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董事。郑浩珊女士在企业管理、资源整合、运营分析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郑坚雄先生,55岁,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主管药师。郑先生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市医药公司上海办主任、营业副主任;医药公司省外销售部总监、采购部总监、副总裁;采芝林药业副总经理、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董事长等职务。郑先生自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医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采芝林药业董事、医疗器械投资公司董事,白云山一心堂董事长和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郑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黄雪贞女士,5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金融经济师(中级)职称,无党派人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员理事代表,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女士于1999年7月参加工作,于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秘书处主任等职务。黄女士自2017年4月26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及金鹰基金董事。
刘菲女士,48岁,本科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刘女士于1997年11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药业财务部负责人、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心药业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采芝林药业和天心药业董事,拜迪生物、创赢公司、白云山生物、百特侨光和金鹰基金监事。刘女士在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五、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情况及报酬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及报酬情况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股) | 年末持股数(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税前)注② | 报告期内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注② |
李小军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5-01-21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 | 74.46 |
杨军 | 副董事长 | 男 | 56 | 2020-01-13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 | 1,474.10 |
程宁 | 副董事长 | 女 | 59 | 2019-06-03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 | 1,368.67 |
黎洪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执行董事:2018-06-22总经理:2017-06-26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337.23 | / |
陈亚进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2 | 2020-06-29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0 | / |
黄民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1 | 2020-06-29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0 | / |
黄龙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77 | 2023-05-30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0 | / |
孙宝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54 | 2023-05-30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0 | / |
刘漤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6 | 2025-01-21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919.21 | |
程金元 | 监事 | 男 | 52 | 2020-01-13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881.65 | / |
简惠东 | 监事 | 男 | 52 | 2021-06-03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807.38 | 77.84 |
郑浩珊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19-07-12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215.46 | / |
郑坚雄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0-08-28 | 注① | 2,300 | 2,300 | 0 | 注③ | 1,466.71 | / |
黄雪贞 | 董事会秘书 | 女 | 51 | 2017-04-26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1,040.47 | / |
刘菲 | 财务总监 | 女 | 48 | 2024-03-15 | 注① | 0 | 0 | 0 | 不适用 | 845.27 | / |
2、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及报酬情况
姓名 | 原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股) | 年末持股数(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税前)(注②) | 报告期内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注②) |
刘菊妍 | 执行董事 | 女 | 60 | 2014-01-28 | 2025-01-21 | 0 | 0 | 0 | 不适用 | / | 1,202.94 |
吴长海 | 执行董事 | 男 | 59 | 2010-06-28 | 2025-02-14 | 0 | 0 | 0 | 不适用 | / | 1,344.06 |
李楚源 | 董事长 | 男 | 59 | 2013-08-08 | 2024-07-22 | 0 | 0 | 0 | 不适用 | / | 513.62 |
张春波 | 执行董事 | 男 | 48 | 2019-06-28 | 2024-08-30 | 0 | 0 | 0 | 不适用 | / | 516.63 |
蔡锐育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0-01-13 | 2025-01-21 | 0 | 0 | 0 | 不适用 | 1,245.38 | / |
黄海文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9-07-12 | 2024-12-20 | 0 | 0 | 0 | 不适用 | 720.03 | / |
注:
①本公司现任的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中,李小军先生的任期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刘漤女士的任期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刘菲女士的任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其余人员的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于2025年1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的李小军先生已于2025年1月20日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的规定取得法律意见书,确认其了解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②独立董事自本公司领取固定薪酬。本公司其余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含其于2024年自本公司/股东单位获得的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监事简惠东先生从股东单位领取的薪酬为2023年年薪清算额。
③郑坚雄先生持有股票为其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前自二级市场购买。
(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券之权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拥有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其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券中拥有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条例之该等规定被认为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必须列入根据证券条例第352条予以存置之登记册内,或根据标准守则必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六、现任及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小军 | 广药集团 | 党委书记 | 2024年11月 | / |
董事长 | ||||
杨军 | 广药集团 | 党委副书记 | 2019年10月 | / |
副董事长 | ||||
总经理 | ||||
程宁 | 广药集团 | 常务副总经理 | 2019年3月 | / |
简惠东 | 广药集团 | 工会副主席 | 2014年10月 | / |
刘菊妍 | 广药集团 | 副总经理 | 2011年1月 | 2024年10月 |
总工程师 | 2005年8月 | |||
吴长海 | 广药集团 | 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2025年2月 |
李楚源 | 广药集团 | 党委书记 | 2013年6月 | 2024年7月 |
董事长 | 2013年7月 | |||
张春波 | 广药集团 | 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2024年10月 |
蔡锐育 | 广药集团 | 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 2017年7月 | 2024年12月;2025年1月(组织部部长) |
数字经济研究院法定代表人 | 2023年5月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在本集团及合营企业任职,具体任职情况请见“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节。
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董事薪酬由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薪酬由监事会提出建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决定。根据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或其下设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考核的标准,并对董事进行考核。在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将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本公司所属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就董事(包括个别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该董事应当回避。根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定的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因应董事会所订的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本公司监事因同时兼任其他岗位管理工作,监事会提议监事薪酬时,除考虑其作为本公司监事的薪酬外,还需考虑其在相应管理岗位的服务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福利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具体薪酬核定还须按照《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调整。
于2024年12月31日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范围如下:
薪酬范围(人民币万元) | 人数 |
0-100 | 1 |
101-150 | 4 |
151- | 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并拟定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其他董事、监事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后由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1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建议方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根据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发放;其他董事、监事的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管个人绩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17,531.10千元。 |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委任或离任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
姓名 | 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菲 | 财务总监 | 聘任 | / |
李楚源 | 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主任 | |||
张春波 | 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黄海文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蔡锐育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二)本报告期后
姓名 | 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小军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 |
刘漤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 |
刘菊妍 | 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吴长海 | 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B)(1)条,在本公司刊发中期报告后董事/监事资料之变更载列如下:
董事/监事姓名 | 变更之详情 |
杨军 | 自2025年1月起不再担任天心药业董事长职务。 |
黎洪 | 自2024年8月起担任白云山和黄公司董事,自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担任白云山和黄公司副董事长。 |
刘菊妍 | 自2024年10月起不再担任以下职务:广药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本公司技术总监,白云山生物公司副董事长,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公司董事、广药国际(珠海横琴)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广药总院董事等职务。自2025年1月2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
吴长海 | 自2025年2月起不再担任以下职务:广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董事、白云山医院董事、广州白云山中医院有限公司董事和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张春波 | 自2024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及中一药业与奇星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天心药业董事、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董事、海马公司董事、医药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10月起不再担任广药集团党委 |
委员、副总经理及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策委员会委员(主任)。 | |
蔡锐育 | 自2024年12月起不再担任广药集团的统战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数字经济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部长;自2025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广药集团的组织部部长。 |
九、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每一位董事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的每一位监事均与本公司订立了书面服务合约。本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除董事长李小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刘漤女士的服务合约期限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外,其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服务合约期限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公司每一届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期限约为三年,每位董事或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概无董事或监事与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如不作出赔偿(法定赔偿外)则不能于一年内由聘用公司终止的未到期服务合约。
十一、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在本年度内及直至董事会报告书日期止任何时间,均未曾经有或现有生效的任何获准许弥偿条文惠及本公司的董事(不论是否由本公司或其他订立)或本公司之有联系公司的任何董事(如由本公司订立)。
本公司于年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为其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面对若干法律行动时提供适当的保障。
十二、董事及监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除本报告“持续关连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部分及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或年终时,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概无订立任何涉及本集团之业务而本
公司之董事或监事或与其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
十三、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本公司以标准守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由于李楚源先生、张春波先生已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30日辞任,且于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未获提供有关其于本报告期内是否遵守标准守则的情况,故本公司无法确认其于本报告期内是否遵守标准守则。在向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除李楚源先生、张春波先生外,但包括已经于本报告期后离任的刘菊妍女士及吴长海先生)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所有于本报告期内任职的董事及监事于本报告期内均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十四、董事会
(一)组成董事会是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则由公司经营层负责。董事会成员概无财务、业务、家属或其它重大关系。本届董事会乃本公司成立以来第九届董事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现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李小军先生(董事长)、杨军先生(副董事长)、程宁女士(副董事长)与黎洪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黄龙德先生与孙宝清女士。除李小军先生的任期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外,其余董事的任期均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本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2)决定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含本数)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4)管理本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本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对本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议;
(18)本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
何关连关系,其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本公司已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不同人士担任,并有明确分工。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的日常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而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长为李小军先生,总经理为黎洪先生。董事会成员具有不同的行业背景,在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医药及大健康、法律和投资策划等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各董事均在本报告期间遵守了守则条件第C.1.4条,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确保其继续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相关的贡献。本公司为每位董事定期安排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交易所等举办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有关机构认可的资格证。本公司公司秘书每年亦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全体董事已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他们于本报告期内的培训记录。本公司鼓励全体董事出席相关培训课程,而费用概由本公司承担。本年度,董事(包括现任及已离任董事)、公司秘书培训活动(包括参加组织机构的专业培训、阅读相关的主题资料等)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专业培训 | 阅读相关的主题资料 |
李小军 | ? | ? |
杨军 | ? | ? |
程宁 | ? | ? |
黎洪 | ? | ? |
陈亚进 | ? | ? |
黄民 | ? | ? |
黄龙德 | ? | ? |
孙宝清 | ? | ? |
黄雪贞 | ? | ? |
刘菊妍 | ? | ? |
吴长海 | ? | ? |
李楚源 | ? | ? |
张春波 | ? | ? |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能通过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秘书室及时获得上市公司董事必须遵守的法定、监管及其他持续责任的相关资料及最新动向,以确保其能了解应尽之职责,保证董事会的程序得以贯彻执行以及适当的遵守。
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均有权根据职权、履行职责或业务的需要聘请独立专业机构为其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企业管治职能责任:
(1)制定及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2)审阅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审阅及监察本公司于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规;
(4)制定、审阅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之操守守则及合规手册;及
(5)审阅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内之披露。
公司管理层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本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主要讨论了定期报告、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关联交易、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对外投资等事宜。董事会会议能进行有效的讨论及做出认真审慎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注)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的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军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5 | 4 |
程宁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5 | 5 |
黎洪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5 | 5 |
陈亚进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5 | 4 |
黄民 | 是 | 11 | 10 | 8 | 1 | 0 | 否 | 5 | 5 |
黄龙德 | 是 | 11 | 10 | 9 | 1 | 0 | 否 | 5 | 5 |
孙宝清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5 | 4 |
刘菊妍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5 | 4 |
吴长海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5 | 5 |
李楚源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4 | 4 |
张春波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4 | 4 |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本公司共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熟悉上市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本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权利,积极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其经验及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本公司的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委员。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认真检讨及审阅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确保董事会可以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进行的相关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董事会已收到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提交的确认函,本公司认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相关指引,仍然属于独立人士。根据上交所于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学习有关要求。本公司管理层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汇报了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交了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审计工作安排表及相关资料。在本公司会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与本公司审计师沟通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给予董事等之贷款或贷款担保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直接或者间接向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连人士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
(五)董事就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确认编制真实与公平地反映年内本集团之状况及现金流量状况之财务报表乃彼等的责任。财务报表之编制符合法定要求及其他监管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可能令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问之重大错误陈述或不明朗因素。董事会确保于财务报告中对本集团之表现、状况及前景作出平衡、清晰及易于理解之评估。审计师就其有关财务报表申报责任之声明载于本年报之审计报告。概无任何可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虑之事件或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
十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本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形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就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议。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广州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的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的广州广药产投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与广药集团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及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各位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十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一)审核委员会
1、基本情况本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成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与孙宝清女士。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2、会议召开情况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审阅事项 |
2024年第1次审核委员会 | 2024年3月15日 |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2023年年度报告与关联/关连交易的审阅意见;4、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本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风控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6、《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7、关于广州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追加确认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山一心堂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9、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向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技术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10、关于聘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 | 2024年4月25日 | 1、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第3次审核委员会 | 2024年8月30日 | 1、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3、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补充重要会计政策的议案;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关联/关连交易的审阅意见。 |
2024年第4次审核委员会 | 2024年10月24日 | 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3、审核委员会在2024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报告期内,本公司因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审核委员会按照《关于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公司内控要求和流程对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具体如下:
①2024年2月,审核委员会向公司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②2024年4月,审核委员会在审议了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选聘年度审计师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监督了整个选聘过程。在选聘结束后,审核委员会对选聘报告进行了查阅,未提出质询或其他建议;
③在公司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上,审议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4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要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外部审计情况,确保外部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认真督促大信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审核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2)审阅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审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均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核委员会核查,认为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的有效性。
(5)重大事项监督
1)督导审计部门组织对本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覆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2)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2024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形。
3)对本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的关联/连交易进行审阅,对本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连交易的审议、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对关联/连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联/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累计担保事宜。
4、2024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核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2024年12月23日,审核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本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于2025年2月26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2025年3月13日,公司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二)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于2001年2月,本公司成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经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调整为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监控战略的执行,并适时提出战略调整计划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授权的其他事项。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军先生(委员会主任)及刘菊妍女士、黎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与孙宝清女士。如本报告所披露,刘菊妍女士已于2025年1月21日辞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于本报告刊发之日所有现任成员中,除杨军先生的任期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外,其余委员的任期均为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委员会各位成员均出席了每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拜迪生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2024年捐赠预算的议案。
(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于2002年2月,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经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方法,并提出建议;物色和挑选具备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条件的人士,对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建立合理的薪酬水平、结构并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及/或批准港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等。
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成员包括黄民先生(委员会主任)、杨军先生、吴长海先生、陈亚进先生与孙宝清女士。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中陈亚进先生与孙宝清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余人员均为执行董事。如本报告所披露,吴长海先生已于2025年2月14日辞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与薪酬委员于本报告刊发之日所有现任委员的任期为自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本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本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建议方案、提名本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李小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建议方案等,委员会各位成员均出席了会议。
董事会已采纳一项董事提名政策,旨在列明提名及委任董事的准则及程序,委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本公司制订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该政策”),该政策已经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董事会每年会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根据该政策,本公司为寻求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会考虑众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
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董事会制定了包括上述的可计量目标以推行该政策,并不时检视该等目标以确保其合适度及确定达致该等目标之进度。为确保该政策行之有效,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不断监察及检讨该政策。此外,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考虑有关人选能否为本公司和董事会带来经验、知识、独立性、性别多元化或其他贡献及有关人选可否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务(尤其是董事和总经理)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评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方法,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现有8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4名,女性董事2名,董事会成员中有2名具备财务和会计专业背景,5名具备医药行业背景。本公司董事会目前已达到性别多元化。且董事会目前的组成是均衡多元化的组合,适合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本集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岗位要求招聘员工,不因宗教、国籍、婚姻、性别差异区别对待员工,并从员工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等多方面实现全体员工的多元化。本集团在招聘时主要根据应聘者的优点、技能和工作经验为其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亦为女性员工提供平等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女性员工为12,031人,占比为42.76%。其中,女性管理人员超800人,女性高层管理人员超50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女性成员为6人,占比37.5%。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采纳一套甄选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于履行物色合适资格人选时将参考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根据该等人士之技能、经验、专业知识、个人诚信,本公司之需要及其他相关法定要求及规定。
(四)预算委员会
于2007年10月,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成立预算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指导本公司年度预算计划与经营目标的制订,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预算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委员会主任)、黄民先生、黄龙德先生及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以上委员的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预算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方案,委员会各位成员出席了会议。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未提出重大异议。
十七、监事会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监事会并无异议,认为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其职责,并在履行其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举行了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集团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其他会计资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并无发现问题。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公司监事会发现本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本报告期末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1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1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1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395 |
本集团本年度的工资总额 | 人民币37.92亿元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655 |
销售人员 | 11,754 |
技术人员 | 3,750 |
财务人员 | 843 |
行政人员 | 6,136 |
合计 | 28,138 |
教育程度 | |
数量(人) | |
研究生 | 916 |
大学本科 | 10,734 |
大学专科 | 8,424 |
中专及以下 | 8,064 |
合计 | 28,13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本集团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管理通道和专业通道两条路径,突破因管理岗位有限而形成的人才发展瓶颈,使得优秀的专业人才能够在专业通道内获得足够的认可与激励。此外,本集团还为员工提供职工班车、人才公寓、各类兴趣活动小组等员工关爱。本集团坚持平等雇佣,重视多元文化的融合,尊重各个企业多元化的背景,公平对待不同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的员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将员工的职业发展与成长诉求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为切实满足员工在不同职业阶段的提升需求,以企业党校为依托,构建一套完善高效的培训管理体系,从培训课程设计、讲师选拔到培训效果评估,都有明确的标准与流程。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本集团深入剖析各个层级员工的培训需求,采用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多元化形式,为员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安排。通过这一全面人才培养体系,本集团致力于促进各级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双赢局面。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本公司的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条件与程序等。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投资安排、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表决同意,已分别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派息均已派发完毕。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本公司近三年分红(含本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分红年度 | 每10股派息数(含税)(人民币元)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人民币元)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4年(含半年度) | 8.00 | 1,300,632,759.20 | 2,835,496,163.51 | 45.87 |
2023年 | 7.49 | 1,217,717,420.80 | 4,055,678,691.49 | 30.02 |
2022年 | 7.32 | 1,190,078,974.67 | 3,966,522,218.54 | 30.00 |
注:本公司近三年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四)本报告期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本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五)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人民币元含税) | 4.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元含税) | 650,316,379.6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元) | 2,835,496,163.5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2.9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人民币元) | 0 |
合计分红金额(人民币元含税) | 650,316,379.6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2.93 |
注:1、公司2024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派发人民币6.50亿元。2024年(含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共人民币13.01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5.87%。
2、本公司拟不晚于2025年8月底完成上述股息的派发。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从而确保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人民币元) | 3,708,429,154.6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人民币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人民币元) | 3,708,429,154.6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人民币元) | 3,619,232,357.8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02.4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元) | 2,835,496,163.5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元) | 7,524,341,276.23 |
二十、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每年按照制定的考核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评。目前,本公司积极探索激励机制的相关方案,适时择机推进股权激励计划,以理顺体制和健全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激发其创造性,从而为本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二十一、本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及修订制度20多份,涉及合规、人事、工会、采购、科研管理、纪委等方面。本公司下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及风险管控。本公司每年组织下属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以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保证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十二、本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在本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及各项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指导各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和能有效实施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债务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相关制度等,业务范围涵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合同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定期评价其有效性,确保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本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管理相关的规
章制度进行修订。本公司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统领,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为支撑,核心管理制度为基础的权责透明的治理机制。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二十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实评价(全文载于上交所网站)。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十四、本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本公司与广药集团下属企业花城药业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整改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本节“公司治理”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所述。自查中的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十五、其他
(一)与雇员、客户和供应商及其他人士的重要关系
本集团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提供不同的薪酬待遇及符合行业惯例的福利,重视员工职业发展诉求,搭建专业晋升通道及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本集团严格挑选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保障客户权益。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供应商、客户拥有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在经济交往中,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本公司指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股东或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并及时处理股东来函。本公司指定中国内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并在上交所与港交所的指定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对促进投资者关系及加深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了解至为重要。本公司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是有效的。本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与股东的良好沟通。本公司尽力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本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尽可能有效、便捷,以供投资者就影响本集团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具体方式包括: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电话、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业绩说明会、电子邮箱及路演、反路演等。本年度,本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并开展了2024广东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参加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会及路演等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共80余场,接待投资者近240人次。本公司认为本年度内相关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是有效且足够的。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 | 约人民币990万元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分公司化学制药厂、何济公药厂(荔湾厂区)、白云山制药总厂和控股子公司白云山汉方、星群药业、拜迪生物、明兴药业、天心药业、光华药业、威灵药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控排污物为废气或污水。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年度平均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或毫克/升)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毫克/立方米或毫克/升) | 年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化学制药厂 | 二氧化硫 | 间歇排放 | 1 |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同宝路78号 | 3.0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50 | 0.12 | — | 无超标 |
氮氧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3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200 | 1.24 | — | 无超标 | ||
颗粒物(烟尘) | 间歇排放 | 5 | 1.0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30 | 0.04 | — | 无超标 | ||
总VOCs | 间歇排放 | 6 | 3.6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120 | 0.64 | — | 无超标 |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95.27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小于等于500 | 13.27 | - | 无超标 |
何济公制药厂(荔湾厂区)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 | 23.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0.94 | - | 无超标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排放 | 1 |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 21.00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4.32 | — | 无超标 |
总氮 | 间歇排放 | 1 | 8.14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1.68 | — | 无超标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1.08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0.22 | — | 无超标 |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0.47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0.10 | — | 无超标 | ||
白云山汉方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号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小于等于100 | 0.08 | — | 无超标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排放 | 1 | 34.08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小于等于200 | 1.57 | — | 无超标 | ||
颗粒物(烟尘) | 处理后排放 | 3 | 2.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小于等于20 | 0.62 | — | 无超标 | ||
总VOCs | 处理后排放 | 9 | 0.37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小于等于150 | 0.15 | — | 无超标 |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115.45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小于等于500 | 4.64 | - | 无超标 |
氨氮 | 处理后排放 | 1 | 3.27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小于等于45 | 0.26 | - | 无超标 | ||
星群药业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62号 | 239.11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18.3 | - | 无超标 |
氨氮 | 处理后排放 | 1 | 3.26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24 | - | 无超标 | ||
拜迪生物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番禺区万宝北街1号 | 18.94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50毫克/升 | 0.410 | 569.35 | 无超标 |
NH3-N | 处理后排放 | 1 | 1.15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限浓度) | 0.02 | 102.48 | 无超标 | ||
明兴药业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48号 | 81.3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500mg/L | 4.96 | — | 无超标 |
氨氮 | 处理后排放 | 1 | 1.2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45mg/L | 0.08 | — | 无超标 | ||
天心药业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08号 | 36.3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6.32 | - | 无超标 |
氨氮 | 处理后排放 | 1 | 0.3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0.07 | - | 无超标 | ||
光华药业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 | 4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1.26 | - | 无超标 |
氨氮 | 处理后排放 | 1 | 7.2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0.22 | - | 无超标 |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4.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20 | 0.01 | - | 无超标 |
氮氧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23.9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50 | 0.06 | - | 无超标 |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处理后排放 | 4 | 6.2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小于等于150 | 15.10 | - | 无超标 | ||
威灵药业 | COD | 处理后排放 | 1 | 广东省揭西县河婆街道河山社区环城东路36号 | 62.8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1.80 | 4.60 | 无超标 |
注:VOCs指挥发性有机物;COD指化学需氧量。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各企业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手段保证废气排污物无超标,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各企业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废气)如下: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入使用日期 | 污染类别 | 处理工艺 | 平均日处理能力(标立方米/小时) |
化学制药厂 | 污水处理设施尾气治理系统DA008(6#) | 2018.02 | 臭气、VOCs | 水洗+生物滤池 | 3,895 |
202生产废气治理设施DA010(7#) | 2007.10 | 颗粒物、VOCs | 袋式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 3,672 | |
205头孢无菌原料药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DA004(5#) | 2009.06 | VOCs | 冷凝+吸收塔回收 | 360 | |
203口服原料药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DA003(9#) | 2014.10 | VOCs、硫酸雾 | 冷凝+碱液喷淋 | 714 | |
205口服头孢原料药生产线酸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DA001(11#) | 2016.01 | VOCs、盐酸 | 碱液喷淋+光催化氧化 | 2,579 | |
205口服头孢原料药生产线粉尘废气治理设施DA002(10#) | 2016.01 | 颗粒物 | 纤维素滤筒过滤 | 5,350 | |
203口服原料药生产线 | 2014.10 | 颗粒物 | 纤维素滤筒过滤 | 4,870 |
粉尘废气治理设施DA009(8#) | |||||
205头孢无菌原料药生产线粉尘治理设施DA007(2#) | 2009.06 | 颗粒物 | 纤维素滤筒过滤 | 7,205 | |
VOCs治理系统(二氯甲烷;丙酮及乙醇处理) | 2018.11 | VOCs | 二氯甲烷:水喷淋+2级T-HPs树脂吸附法 | 3,000 | |
丙酮乙醇:闭式水循环吸收+水喷淋+生物吸附净化 | 2,200 | ||||
污水处理站 | 2015.09 | COD氨氮 | A/O工艺 | 40 | |
何济公制药厂(荔湾厂区) | 污水处理站 | 2003.06 | COD氨氮 | 接触生化 | 25 |
白云山制药总厂 | 西区污水站 | 2000.08 | COD、总氮、氨氮、总磷 | A/O工艺 | 1,200 |
白云山汉方 | 五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1) | 2020.11 | 苯、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6,000 |
五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2) | 2020.11 | 苯、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12,000 | |
十一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3) | 2020.07 | 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丙酮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2,000 | |
十一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4) | 2020.11 | VOCs、非甲烷总烃、丙酮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6,700 | |
二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5) | 2020.11 | 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5,000 | |
一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6) | 2020.11 | 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5,000 | |
一、三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7) | 2020.11 | 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8,500 | |
二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8) | 2020.11 | VOCs、非甲烷总烃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7,000 | |
实验室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9) | 2020.11 | VOCs、非甲烷总烃 | 碱液喷淋+活性炭 | 12,000 | |
废水处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TA010) | 2017.10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 | 碱液喷淋+UV光解 | 5,000 |
废水处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TA011) | 2021.05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 | 碱液喷淋+UV光解 | 5,000 | |
孢子油前处理废气治理设施(TA012) | 2024.05 | 颗粒物、臭气浓度 | 滤筒除尘器 | 8,000 | |
十一车间VOCs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13) | 2024.05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丙酮 | 冷凝回收+水喷淋 | 39,000 | |
污水处理站 | 2005.09 | pH值、总磷(以P计)、悬浮物、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以N计)、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氰化物、动植物油、色度 | 二级厌氧+三级好氧+三级沉淀 | 360 | |
星群药业 | 污水处理站 | 2003.06 | COD氨氮 | 生化处理工艺 | 20 |
拜迪生物 | 污水处理站 | 2005.09 | COD氨氮 | 好氧生物法 | 120 |
明兴药业 | 污水处理站DW001 | 1995.12 | COD氨氮 | A/O工艺 | 400(吨/天) |
实验室废气处理塔DA002 | 2020.09 | 实验室气体 | 加药+喷淋 | 22,500 |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塔DA003 | 2014.08 | 臭气 | 生物法+喷淋 | 2,600 | |
空气净化塔DA004 | 2015.09 | 水解臭气 | 生物法+喷淋 | 6,500 | |
空气净化塔DA005 | 2016.12 | VOCs气体 | 生物法+喷淋 | 10,000 | |
空气净化塔DA006 | 2019.06 | VOCs气体、臭气 | 生物法+喷淋 | 24,000 | |
天心药业 | 空气净化塔DA008 | 2023.11 | 芬顿处理池废气 | 加药+喷淋+活性炭 | 14,734-21,204 |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TW001 | 2002.03 | COD氨氮 | SBR工艺(间歇式排放) | 1,200 | |
光华药业 | 1号楼制剂车间水喷淋塔治理设施-01(1521、1522、1523室)DA002 | 2020.5 | VOCs | 吸收+分流 | 37,000 |
1号楼制剂车间水喷淋塔治理设施-02、03、04并联使用(1325、 | 2020.5 | VOCs | 吸收+分流 | 24,400 |
1519、1616、1617室)DA003 | |||||
3号楼头孢车间水喷淋塔治理设施-05(3409室)DA004 | 2020.5 | VOCs | 吸收+分流 | 8,000 | |
4号楼头孢车间水喷淋塔治理设施-06(4337、4328室)DA005 | 2020.5 | VOCs | 吸收+分流 | 25,000 | |
污水处理站 | 2015.09 | COD | A/O工艺 | 200吨/天 | |
王老吉雅安公司 | 污水处理站 | 2015.09 | COD氨氮 | A/O工艺 | 40 |
威灵药业 | 污水处理站 | 2016.06 | COD氨氮 | A/O工艺 | 40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各重点排污单位厂区及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试运行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试运行。
本报告期内,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确保了废水、废气、噪声的合法排放,危险废物按规范化进行管理。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各重点排污单位均按照标准规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环境自行测试方案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各重点排污单位均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自行方案开展日常监测并对外公布数据。同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签订了《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按照环保行政管理要求,对各厂区外排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第三方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6、本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除上述企业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外,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均属低能耗低排放企业,其中大部分企业属于省、市清洁生产单位和国家、省市的绿色企业,一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外超标排放污染物。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除上述企业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外,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均属低能耗低排放企业,其中大部分企业属于省、市清洁生产单位和国家、省市的绿色企业,一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外超标排放污染物。
3、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通过源头的减排,中间过程的绿色生产,尾端的污染防治,严格做好各项污染物的治理排放工作,在做到排放达标的同时,严控内部排放指标。如排入市政管道的废水指标,法规上只需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本公司下属企业通过技术升级严格管理,争取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此外,在全国范围内因地制宜建设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中草药规范化种植,开展药材种植技术、种质种苗、中药材质量追溯等研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本公司积极倡导环保理念,为全社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努力推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本集团在锅炉燃烧介质均选用清洁能源,锅炉设备近年通过低氮改造、热水回用等技术,确保绿色排放,电力能源使用上布局按照光伏应用绿色能源,废弃物方面充分考虑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进行合规处置。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根据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附表5及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之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与本年度报告同日上载于上交所及港交所网站。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人民币万元) | 1,729.94 | / |
其中:资金(人民币万元) | 933.58 | / |
物资折款(人民币万元) | 796.36 | 主要为药品、大健康产品等。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人民币万元) | 541.73 | / |
其中:资金(人民币万元) | 416.08 | / |
物资折款(人民币万元) | 125.65 | 主要是消费扶贫、物资捐赠等。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乡村治理、民生保障。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本集团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对口帮扶湛江雷州市南兴镇,为南兴中学配备图书及多媒体设备;支持南兴镇绿美项目和健身小公园项目;捐赠人民币40万元支持南兴镇筹备布渣叶100亩扩种项目,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
(二)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支持贵州黔南州三都县建设太阳能路灯、硬化道路、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捐赠人民币120万余元支持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重建陂头、排灌渠工程项目和农房风貌提升项目;捐赠人民币15万元升级改造白云区钟落潭镇卫生院中医药科普基地,捐赠健康大礼包慰问广州市外派人员。
(三)以中医药产业优势,以中药材种植为抓手,在湛江、梅州、清远、新疆等地开展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通过技术指导和定向采购措施,有效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四)承担广东荔枝产业发展任务,于粤西、粤东分别投资建设了广药王老吉广东荔枝(茂名)产业园和广药王老吉广东荔枝(汕头)产业园,深化荔枝产业布局,推出荔枝精深加工第一品牌“荔小吉”。
(五)落实帮扶梅州和龙岩永定工作安排,王老吉大健康梅州原液提取基地、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基地及广药王老吉(龙岩)产业园(永定)生产基地成为帮扶健康产业发展、构建长效帮扶机制的重要引擎,带动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六)推动东西部协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广药王老吉刺柠吉贵州黔南生产基地、广药王老吉毕节公司作为帮扶贵州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项
目,推动贵州产业发展。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本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广药集团在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保持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2、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广州药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应避免从事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存续的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避免在广药白云山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与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广药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广药白云山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 |
与广药白云山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广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广药白云山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广药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下属企业放弃与广药白云山的业务竞争。2、广药集团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广药白云山造成的直接或/及间接的经济损失或/及额外的费用支出。3、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3.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应尽量减少、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上市规则、港交所上市规则、《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存续的广药白云山及广药白云山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4.控股股东关于瑕疵物业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将坚持促进存续上市公司发展,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立场,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白云山股份的瑕疵物业事项,保证存续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受到损害。2、保证存续上市公司在本次合并后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相关房屋,并且不会因此增加使用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3、本次合并完成后,若由于白云山股份拟置入本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的任何处罚或损失(不包括办理更名、过户时涉及的正常税费以及非出让用地变出让用地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广药集团将在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额补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确保本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5.控股股东关于商标注入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广药集团承诺,在下述任一条件满足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王老吉系列商标(共计25个)和其他4个商标(包括注册号为125321的商标、注册号为214168的商标、注册号为538308的商标和注册号为5466324的商标)依法转让给广药白云山:(1)2020年5月1日届满之日,或在此之前许可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仲裁机构裁定失效/无效/终止,或在此之前协议双方同意后终止或解除许可协议;或(2)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不再拥有许可协议 |
中约定对王老吉商标的优先购买权。2、在原承诺函的基础上,广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待王老吉商标全部法律纠纷解决,自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将“王老吉”29项系列商标及《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含该日)后广药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及拥有的其他4项王老吉相关商标依法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可以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依法确定。 | |
承诺时间 | 原承诺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广药集团2012年6月15日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承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否 |
承诺期限 | 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是。2014年12月,承诺方广药集团向本公司发来了《关于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的函》,其因“红罐装潢纠纷案”审判事宜拟将原承诺中的履约期限修改为“等‘红罐装潢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广药集团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履约期限的议案已提交本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 |
是否规范 | 是 |
备注 |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装潢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此为终审判决。同日,广药集团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红罐装潢纠纷案”的相关民事判决书(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16日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老吉红罐装潢纠纷案”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根据广药集团2012年2月29日作出的承诺、2012年6月15日作出的补充承诺以及2014年修改后的承诺,广药集团将“王老吉”系列等商标转予本公司的条件已成就。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购买商标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的《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涉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420项商标专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18】第WIGPZ0701号)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持有的“王老吉”系列商标(其中包括中国境内和其他国家或地区已经注册的商标及正在申请但尚未核准的商标)的一切权利,并签署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商标协议书》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书》。上述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署了《关于“王老吉”系列商标转让之资产交割确认书》,本公 |
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司受让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资产交割完成。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业绩承诺及签
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与广药集团签署《关于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受新冠疫情影响,广药集团经与本公司沟通协商,拟将业绩承
诺期由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调整为2019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业绩承诺值顺延,即2019年
度、2021年度、2022年度商标资产净收益承诺数分别为人民币
15,287万元、人民币16,265万元、人民币17,145万元。本公司已向境内外各地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的418项王老吉系列商标的变更手续申请文件中,已有398项商标已完成变更,仍有20项商标在待核准。项目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 |
承诺内容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医药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医药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现有(如有)及将来进行的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不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医药公司的经营,损害其利益,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企业承诺已向医药公司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医药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4、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医药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1)医药公司董事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2)医药公司监事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3)医药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本企业承诺及促使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医药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医药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医药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医药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在作为医药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企业持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医药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医药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3、作为医药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医药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现在及未来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医药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医药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本企业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医药公司的竞争;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存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医药公司经营;将存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在作为医药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医药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按照医药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医药公司,或由医药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医药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不接受医药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2、不接受医药公司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的资金。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9.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解决产权瑕疵的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将积极协助医药公司办理划拨物业涉及的各项相关手续,所涉及的成本和费用(包括物业划拨涉及的税费成本以及在划拨前物业涉及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款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承担。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医药公司之间就该等土地及房屋的使用、权属等方面未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医药公司并不对该等物业享有任何收益或承担任何损失,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医药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10.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医药公司申请挂牌的其他承诺
项目 | 内容 |
承诺背景 | 与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相关的承诺 |
承诺方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医药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本企业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承诺:(1)及时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3)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4)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3、如本企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承诺:(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承诺时间 | 该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 | 长期有效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是否规范 | 是 |
除上述外,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人民币千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人民币千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人民币千元) | 期末余额(人民币千元)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人民币千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人民币千元) | 预计偿还时间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1-2年 | 股利 | 61,264 | 78,805 | 138,569 | 1,500 | 1,500 | 现金偿还 | 1,500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 |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当期与前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变更”之1.执行新修订的重要会计政策。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情况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千元) | 2,890 | 3,0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晓娟、夏玲 | 何晓娟、夏玲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3 |
名称
名称 | 报酬(人民币千元)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 |
本报告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未向本公司提供重大非核数服务,本公司也未就非审计服务向其支付任何重大酬金。于过往三年内,本公司核数师未发生变更。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本公司2024年第2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第九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40,428 | 0.22 | 现金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21,222 | 0.19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5,354 | 0.01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3,931 | 0.01 | 现金 |
小计 | 270,935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516 | 0.00 | 现金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购买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14 | 0.00 | 现金 |
小计 | 630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29,631 | 3.18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108 | 0.01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48 | 0.01 | 现金 |
小计 | 29,787 | ||||||
广药资本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接受劳务 | 基金服务 | 市场价格 | 5,474 | 0.59 | 现金 |
小计 | 5,474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24,110 | 12.87 | 现金 |
白云山文化公司 | 受同一母公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273 | 0.15 | 现金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司控制 | |||||||
小计 | 24,383 | ||||||
合计 | 331,209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34,004 | 0.18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07,437 | 0.14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01,707 | 0.14 | 现金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175 | 0.00 | 现金 |
小计 | 344,323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056 | 0.00 | 现金 |
广药集团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336 | 0.00 | 现金 |
广药(澳门)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259 | 0.00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29 | 0.00 | 现金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95 | 0.00 | 现金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7 | 0.00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421) | (0.00) | 现金 |
小计 | 1,471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35,466 | 57.26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9,391 | 15.16 | 现金 |
广药集团 | 母公司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378 | 0.61 | 现金 |
白云山文化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216 | 0.35 | 现金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9 | 0.02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13,482 | 7.19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13,126 | 7.01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研究与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1,630 | 5.47 | 现金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3,618 | 0.39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585 | 0.06 | 现金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434 | 0.05 | 现金 |
广药集团 | 母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54 | 0.01 | 现金 |
广药(澳门)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367 | 0.04 | 现金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白云山文化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12 | 0.00 | 现金 |
小计 | 78,768 | ||||||
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提供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商标使用权 | 协议价 | 744 | 39.40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提供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商标使用权 | 协议价 | 343 | 18.19 | 现金 |
广药集团 | 母公司 | 其他 | 资产租入 | 协议价 | 16,635 | 5.39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 | 资产租入 | 协议价 | 5,446 | 1.76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其他 | 资产租入 | 协议价 | 6 | 0.00 | 现金 |
小计 | 23,174 |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3,705 | 4.67 | 现金 |
广药集团 | 母公司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428 | 0.54 | 现金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215 | 0.27 | 现金 |
广药(澳门)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182 | 0.23 | 现金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116 | 0.15 | 现金 |
白云山文化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其他 | 资产租出 | 协议价 | 37 | 0.05 | 现金 |
小计 | 4,683 | ||||||
合计 | 452,419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没有对本集团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本报告期内,按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如下:
于2023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广药集团订立了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协议》”),《协议》为期2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进行以下交易(“该等交易”):
(1)向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药材、药品及其他商品(“采购交易”);
(2)本集团向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产品、原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等(“销售交易”);
(3)向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广告、研发、展览、管理服务等)(“提供劳务”);
(4)接受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劳务(广告、研发、展览、管理服务等)(“接受劳务”);
(5)委托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加工服务(“委托加工”);
(6)接受来自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向其提供加工服务(“接受委托加工”);
(7)向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授权商标/商号许可使用(“用户许可证商标”);
(8)租赁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房屋及/或设备(“向广药集团租入资产”);及
(9)向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出租房屋及/或设备(“向广药集团租出资产”)。
该等交易的条款将参考本集团或广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独立第三方进行同类交易的当前市价,并按一般商务条款或不逊于本集团在当前自独立第三方(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可取得的条款而厘定。本集团与广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各类该等交易而订立的具体合同下的当前市价将根据本集团按公平原则自中国的独立第三方(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进行同类交易的价格按一般商务条款及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厘定。该等交易更为详细的定价原则请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的公告。于厘定会计年度内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价格及条款时,本集团已依从有关定价政策。
于2024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阅及评估了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预计协议项下的销售交易、提供劳务、向广药集团租出资产及向广药集团租入资产的实际发生额将超过订立协议时的预测,因此,本公司与广药集团订立了补充协议,修订了协议项下销售交易及向广药集团租入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一个年度的年度上限以及向广药集团提供劳务及向广药集团租出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除前述修订外,协议项下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的公告。如前文所述,广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5.04%股权,所以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订立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其项下所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在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认为该等交易对本集团和广药集团而言互惠互利,可为本公司及本集团整体带来商业利益,协议及补充协议之订立可推动本集团业务的增长。
董事会认为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已按照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进行。董事确认,本公司采购产品及原材料、销售产品及原材料、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接受加工服务、商标使用费、租金收入及租金支出最高限额及2024年实际发生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公告最高限额/批准额度(人民币千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额(人民币千元) |
采购交易 | 10,000 | 5,468 |
销售交易 | 150,000 | 102,526 |
提供劳务 | 17,000 | 10,852 |
接受劳务 | 8,000 | 5,582 |
委托加工 | 35,000 | 13,482 |
接受委托加工 | 1,000 | 273 |
用户许可证商标 | 1,500 | 744 |
向广药集团租出资产 | 1,500 | 647 |
向广药集团租入资产 | 20,000 | 16,635 |
同时,前述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一节所述关连交易之外的其他与合营企业及关联方的交易已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惟此等交易并不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述的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前述该等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并经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所有持续关连交易是在本公司之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进行,有关交易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给予本公司之条款不逊于(i)给予独立第三者之条
款或(ii)由独立第三方给予之条款而进行;该等交易乃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进行,该等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整体利益,且实际交易金额未超出该等交易的年度上限。
本公司核数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外的审验应聘”并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就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核数师已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工作结果的函件。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关连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因各合伙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实缴出资,广州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药金申基金”)成立至今未实际运营,合伙目的已无法实现,经全体合伙人审慎考虑并协商一致拟解散广药金申基金。2024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合伙 |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港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刊登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的公告。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3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药基金投资人民币3.34亿元认购沃博联广药基金份额并与广药资本、AllianceBMPLimited等签署《合作协议》。广药资本为本公司关连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连交易。
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的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增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为沃博联广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由人民币9亿元增至10亿元,广药基金的实际出资未发生变化。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签署《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次募集完成后,沃博联广药基金募集将全部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3年3月2日及2024年6月26日的公告。
(2)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产投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药基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90亿元认购广药创投基金份额并签署《合伙协议》。
2024年8月2日,广药创投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新增广州国企创新基金有限公司(“国创基金”)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药创投基金规模不变,仍为人民币10.00亿元。国创基金拟认缴广药创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人民币3.00亿元。广药基金拟将认缴出资额从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6.90亿元调减至3.90亿元。本次广药基
金与广药资本及其他合伙人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及2024年8月2日的公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而为本集团带来本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利润的事项。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人民币千元) | 未到期余额(人民币千元) | 逾期未收回金额(人民币千元)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千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人民币千元)(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人民币千元) | 未到期金额(人民币千元) | 逾期未收回金额(人民币千元)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招商 | 结构性 | 6,000 | 2024 | 2024 | 自有 | 银行存 | 否 | 保 | 2.25 | 34 | 34 | 0 | 0 | 是 | 否 | - |
银行 | 存款 | 年7月30日 | 年10月30日 | 资金 | 款和衍生金融工具 | 本型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 | 2024年9月6日 | 2024年9月13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 | 否 | 保本型 | 1.68 | 52 | 52 | 0 | 0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4年9月27日 | 2024年10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 | 否 | 保本型 | 2.20 | 7 | 7 | 0 | 0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5,807,628.44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3,446,528.33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日期为2015年2月26日之股东通函及2016年8月18日之公告。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万元)(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2) | 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人民币万元)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人民币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募集资金结转至本年度之款项金额(人民币万元)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8月11日 | 788,580.76 | 786,344.65 | 786,344.65 | 0 | 764,789.53 | 0 | 97.26 | - | 11,265.43 | 1.43 | 95,399.30 | 207,144.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前述募集资金(1)于报告期内作不同用途的细项及描述;(2)未动用款项的拟定用途细项及描述以及预期时间表;及(3)募集资金用途出现重大变动或时间表延误的原因载列如下: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人民币万元) | 本年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人民币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人民币万元) | 节余金额拟定用途是否将继续按照预期用途及时间表使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 | 是 | 是 | 150,000.00 | 99,757.10 | 6,360.72 | 90,929.19 | 91.15 | 2025年12月31日(注1、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否 |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大南药”生产基地 | 生产基地 | 是 | 是 | 100,000.00 | 64,391.67 | 4,904.71 | 61,160.95 | 94.98 | 2024年1月31 | - | 是 | 不适用 | - | - | 否 | - | - |
票 | 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 | 日(注2)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其中,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 | 是 | 否 | 60,000.00 | 60,000.00 | 4,904.71 | 56,769.28 | 94.62 | 2024年1月31日(注4、6)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7) | 4,520.21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 | 是 | 是 | 40,000.00 | 4,391.67 | - | 4,391.67 | 100 | 2020年11月23日终止(注4) | - | - | 不适用 | 注(7) | - | -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是 | 100,000.00 | - | - | - | - | 2019年3月28日变更 | - | - | 不适用 | - | - | - | 5,596.02 | 补充流动资金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是 | 108,000.00 | 108,000.00 | - | 108,000.00 | 100 | 不适用(注3) | 是 | - | 不适用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否 |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200,000.00 | 200,000.00 | - | 203,395.67 | 101.70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否 | 12,317.64 | 补充流动资金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是 | 20,000.00 | 2,774.99 | - | 2,774.99 | 100 | 2020年12月31日注2)、本公司部 | - | - | 不适用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 | - | - |
分变更用途(注4)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 | 否 | 是 | - | 48,901.37 | - | 30,046.89 | 61.44 | 2023年12月31日(注4、6)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7) | 否 | 19,063.14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 | 否 | 是 | - | 38,400.00 | - | 20,172.21 | 52.53 | 2023年12月31日(注5、6)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7) | 否 | 18,4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 | 否 | 是 | - | 11,842.90 | - | 11,524.43 | 97.31 | 2023年12月31日(注5、6)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7) | 否 | 401.27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16,344.65 | 222,049.70 | - | 236,785.20 | 106.6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 否 | - | - |
注:
1、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的公告及2022年11月25日之通函。
2、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
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4日的公告及2019年1月31日之通函。
3、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原分别用于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8亿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4日及2019年3月28日的公告及2019年1月31日之通函。
4、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并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472.50万元、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428.87万元(实际金额均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化学制药(珠海)公司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0年11月24日的公告及2020年10月9日之通函。
5、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经审慎评估,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中的人民币11,842.90万元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人民币38,400.00万元变更至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剩余约人民币31,882.88万元仍用于原募投项目研发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1年8月2日的公告、2021年8月17日之通函及2021年9月30日的公告。
6、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的公告、2024年4月25日之通函及2024年5月30日的公告。
7、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己完工但尚未完全达产;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完工处于项目运营期内。前述4个项目均处于投资回报期内,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已终止,变更投向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除上述所披露之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之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致。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对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形成了专项报告(全文载于上交所网站)。
十五、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已签约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支出为人民币1,388,171千元,已签约未支付的租赁支出为人民币636,285千元。
十六、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D2第23条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持作发展及/或出售、或投资之用的物业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及收益比率超过5%。
十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包括直接捐赠现金或者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代为清偿等特殊交易。
十八、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
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医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境外融资渠道,加速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公司子公司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医药公司到港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自医药公司分拆上市方案公布以来,本公司和医药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考虑到由于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有效期已于2022年6月23日届满,以及目前香港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本公司及医药公司的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及医药公司决定暂时中止推进医药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相关工作,但不排除会根据未来的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需要,在适当时候考虑重新启动推进相关工作。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审议并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并同意医药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医药公司本次挂牌后,将根据未来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5月11日,医药公司于向全国股转公司递交本次挂牌的申请,并于2024年6月17日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经审查,医药公司报送的在新三板挂牌的申请材料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26日及2024年6月1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医药公司挂牌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二)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医药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3月13日,本公司收到兴证资管转发上交所《关于对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3-7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2023年4月14日,医药公司发行了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后,医药公司与兴证资管签订一次《交割确认函》及六次《新增基础资产交割确认函》,医药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共计为人民币37.64亿元,收到的购买价款合计人民币
37.06亿元。
2024年10月17日,医药公司发行了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医药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共计为人民币15.45亿元,收到的购买价款合计人民币15.2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10月30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10月23日及2024年11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共47,058.12万元。具体如下:(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11万元;(2)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329.80万元;(3)基于一心堂药业2024年度业绩预告及股价较期初大幅下跌的情况,公司判断一心堂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对一心堂药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8,566.65万元;(4)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63.5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7,058.12万元。
第七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为84,409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84,358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51户。
截至2025年2月28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为89,367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89,316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51户。
(二)于2024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内增减(股) | 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股) | 约占总股本比例(%) |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股) | 股东性质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0 | 732,305,103 | 45.04 | 0 | 0 | 国有法人 |
HKSCCNomineesLimited | 11,852 | 219,783,142 | 13.52 | 0 | 0 | 境外法人 |
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737,600) | 67,576,183 | 4.16 | 0 | 0 | 其他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47,277,962 | 2.91 | 0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696,565 | 35,211,155 | 2.17 | 0 | 0 | 境外法人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29,700) | 17,264,052 | 1.06 | 0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03,200 | 12,969,657 | 0.80 | 0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 7,007,922 | 12,179,814 | 0.75 | 0 | 0 | 其他 |
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8,795,136 | 0.54 | 0 | 0 | 其他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8,680,636 | 0.53 | 0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 | 种类 | 数量(股) |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732,305,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732,305,103 | ||||||
HKSCCNomineesLimited | 219,783,142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19,783,142 | ||||||
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7,576,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76,183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7,277,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77,96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211,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11,155 |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264,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64,05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969,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69,65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179,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79,814 |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795,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8,795,136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680,636 | 人民币普通股 | 8,680,63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根据HKSCCNomineesLimited提供的资料,其持有的外资股(H股)股份乃代多个客户持有;(2)本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并不知悉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股) | 比例(%) | 数量合计(股) | 比例(%) | 数量合计(股) | 比例(%) | 数量合计(股) | 比例(%) |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093,752 | 1.11 | 600,000 | 0.04 | 17,264,052 | 1.06 | 0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66,457 | 0.65 | 16,200 | 0.001 | 12,969,657 | 0.8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71,892 | 0.32 | 18,300 | 0.001 | 12,179,814 | 0.75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任何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的第2及
第3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以及须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条例第336条而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持股数量(股) | 身份 | 占已发行内资股概约百分比(%) | 占已发行H股概约百分比(%) | 合计好仓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概约百分比(%)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A股 | 732,305,103(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约52.09 | — | 约45.04 |
LSVASSETMANAGEMENT | H股 | 9,330,111(好仓) | 投资经理 | — | 约4.24 | 约0.57 |
3,856,000(好仓) | 其他(附注1) | — | 约1.75 | 约0.24 |
附注:
1、LSVASSETMANAGEMENT被视为持有的3,856,000股本公司H股股份,2,682,000股本公司H股股份的好仓由LSVEmergingMarketsEquityFund,LP(“LSVMarketsEquityFund”)持有,304,000股本公司H股股份的好仓由LSVEmergingMarketsSmallCapEquityFund,LP(“LSVSmallCapEquityFund”)持有,及870,000股本公司H股股份的好仓由LSVInternational(AC)ValueEquityFund,LP(“LSVValueEquityFund”)持有。LSVASSETMANAGEMENT分別控制LSVMarketsEquityFund、LSVSmallCapEquityFund及LSVValueEquityFund100%的一般合伙权益。因此,根据证券条例,LSVASSETMANAGEMENT被视为在LSVMarketsEquityFund、LSVSmallCapEquityFund及LSVValueEquityFund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的第2及第3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以及须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条例第336条而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小军 |
成立日期 | 1996年8月7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医药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 |
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本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广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049%股份;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沪市上市公司康美药业(股票代码:600518)25.3134%股权。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者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上文所述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股份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及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包括任何持有或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库存股份)。
八、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九、控股股东在重大合约中的权益
除本报告“持续关连交易”及“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部分及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者外,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未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
其他重大合约,且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未订立任何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之重大合约。
十、公众持股量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作为基准,本公司刊发本年度报告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
十一、优先认股权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须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发行新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十二、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遵守法律及法规尽管本公司于港交所上市,惟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于中国境内运营。因此,本集团的主要业务须遵守中国及香港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未有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58-
第十节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5]第22-00003号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八)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4,992,820,473.56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74,778,519,498.98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9.71%;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
)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一贯应用;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159-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保主要客户正常经营且经营范围符合公司下游客户性质;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分析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入、主要客户的变化及销售价格、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判断本年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商誉减值测试
1.事项描述2018年5月31日,贵公司收购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30%股权,形成商誉9.3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1.18亿元。由于医药公司商誉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中,对于重要的参数,比如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均涉及重大判断,所以我们将商誉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贵公司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了解被收购公司业绩预测的完成情况;(
)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折现率等假设的合理性及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盈利状况的判断和评估;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讨论,了解减值测试时所使用的关键假设是否合理等;
(6)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价外部评估专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以及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160-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晓娟
-161-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夏玲
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162-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18,273,150,112.58 | 21,308,844,204.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二) | 4,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三) | 553,919,519.41 | 870,884,277.92 |
应收账款 | 五、(四) | 15,725,982,661.17 | 15,112,494,798.69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五) | 3,175,849,620.31 | 3,614,318,262.22 |
预付款项 | 五、(六) | 577,942,385.96 | 818,359,584.97 |
其他应收款 | 五、(七) | 993,650,235.33 | 878,488,529.23 |
其中:应收利息 | 五、(七) | ||
应收股利 | 五、(七) | 1,500,000.00 | 61,263,627.92 |
存货 | 五、(八) | 12,811,902,453.79 | 11,507,099,742.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九) | 3,783,355,648.62 | 159,360,467.41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十) | 1,866,475,672.20 | 1,709,863,857.80 |
流动资产合计 | 57,762,228,309.37 | 55,983,713,725.0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五、(十一) | 8,053,925,346.18 | 6,536,371,536.43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十二) | 1,507,259,073.94 | 1,805,641,584.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十三) | 104,180,509.45 | 103,811,737.9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十四) | 531,000,228.05 | 1,005,936,165.09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十五) | 145,071,577.99 | 169,774,679.12 |
固定资产 | 五、(十六) | 5,530,013,212.85 | 4,379,797,422.14 |
在建工程 | 五、(十七) | 1,846,192,932.95 | 2,405,171,721.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五、(十八) | 1,120,772.10 | 2,105,655.00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十九) | 561,406,325.03 | 728,902,362.98 |
无形资产 | 五、(二十) | 2,828,761,601.53 | 2,886,413,941.35 |
开发支出 | 六、(二) | 369,934,913.74 | 309,893,312.45 |
商誉 | 五、(二十一) | 830,854,604.98 | 829,473,066.90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二十二) | 188,559,343.16 | 189,876,764.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二十三) | 1,210,403,693.47 | 1,163,548,295.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二十四) | 212,699,075.85 | 86,445,793.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921,383,211.27 | 22,603,164,039.00 | |
资产总计 | 81,683,611,520.64 | 78,586,877,764.09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 |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
-16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二十六) | 9,122,982,451.32 | 7,799,035,643.7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五、(二十七) | 4,584,854,358.78 | 3,844,035,975.33 | |
应付账款 | 五、(二十八) | 11,734,666,536.69 | 11,841,831,852.37 | |
预收款项 | 五、(二十九) | 4,548,223.86 | ||
合同负债 | 五、(三十) | 5,071,977,258.92 | 5,429,885,396.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三十一) | 899,113,818.50 | 1,068,998,831.85 | |
应交税费 | 五、(三十二) | 248,911,254.15 | 386,552,287.00 | |
其他应付款 | 五、(三十三) | 5,074,298,832.26 | 4,919,241,645.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五、(三十三) | |||
应付股利 | 五、(三十三) | 50,492,925.62 | 62,206,330.91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三十四) | 1,522,617,327.55 | 249,828,503.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三十五) | 651,719,293.54 | 695,880,365.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915,689,355.57 | 36,235,290,500.9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三十六) | 2,805,538,605.44 | 3,323,717,917.2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三十七) | 445,715,206.87 | 578,192,461.09 | |
长期应付款 | 五、(三十八) | 19,666,964.60 | 19,971,964.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三十九) | 299,678.21 | 293,264.21 | |
预计负债 | 五、(四十) | 44,144,600.58 | 55,930,935.37 | |
递延收益 | 五、(四十一) | 1,001,862,397.10 | 1,001,429,861.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二十三) | 625,557,477.06 | 639,528,919.0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五、(四十二) | 55,501,488.82 | 54,698,033.8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98,286,418.68 | 5,673,763,356.34 | ||
负债合计 | 43,913,975,774.25 | 41,909,053,857.29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四十三) | 1,625,790,949.00 | 1,625,790,9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四十四) | 10,113,721,707.21 | 10,105,714,430.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四十五) | (13,839,663.97) | (24,344,469.5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四十六) | 2,363,518,341.03 | 2,252,789,227.30 | |
未分配利润 | 五、(四十七) | 21,815,336,535.32 | 20,959,330,809.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5,904,527,868.59 | 34,919,280,946.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5,107,877.80 | 1,758,542,960.09 | ||
股东权益合计 | 37,769,635,746.39 | 36,677,823,906.8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1,683,611,520.64 | 78,586,877,764.09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 |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
-164-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 本期 | 上期 |
一、营业收入
五、(四十八) | 74,992,820,473.56 | 75,515,403,994.78 |
减:营业成本
五、(四十八) | 62,472,768,681.69 | 61,328,109,614.88 |
税金及附加
五、(四十九) | 296,683,861.44 | 344,162,082.69 |
销售费用
五、(五十) | 5,619,619,395.89 | 6,104,737,743.38 |
管理费用
五、(五十一) | 2,407,633,812.49 | 2,421,539,832.01 |
研发费用
五、(五十二) | 763,770,055.43 | 782,144,234.86 |
财务费用
五、(五十三) | 38,229,086.78 | (19,560,781.89) |
其中:利息费用
五、(五十三) | 418,151,317.81 | 446,191,732.89 |
利息收入
五、(五十三) | 404,308,070.51 | 486,336,348.90 |
加:其他收益
五、(五十四) | 343,061,715.88 | 337,784,445.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五) | 294,024,359.87 | 264,842,172.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五) | (51,617,979.37) | 107,887,761.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五) | (27,810,365.90) | (14,771,116.09)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六) | 24,654,146.29 | 38,637,354.1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七) | (63,298,043.43) | (83,144,473.4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八) | (407,283,126.03) | (3,521,096.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九) | 11,119,280.14 | 12,027,009.4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96,393,912.56 | 5,120,896,681.31 |
加:营业外收入
五、(六十) | 40,304,028.71 | 29,276,203.99 |
减:营业外支出
五、(六十一) | 29,118,069.51 | 39,674,855.6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07,579,871.76 | 5,110,498,029.62 |
减:所得税费用
五、(六十二) | 606,848,528.45 | 851,170,069.3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0,731,343.31 | 4,259,327,960.3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0,731,343.31 | 4,259,327,960.3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35,496,163.51 | 4,055,678,691.4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235,179.80 | 203,649,268.83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119,449.61 | (12,232,383.31) |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四十五) | 10,504,805.62 | (11,443,541.01)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五、(四十五) | (65,219.59) | (6,814,614.1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五、(四十五) | (65,219.59) | (6,814,614.1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570,025.21 | (4,628,926.8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五、(四十五) | 5,698,984.56 | (8,899,525.75)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五、(四十五) | 458,337.87 | 997,136.00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五、(四十五) | 4,412,702.78 | 3,273,462.87 |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四十五) | 614,643.99 | (788,842.30)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11,850,792.92 | 4,247,095,577.01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46,000,969.13 | 4,044,235,150.48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5,849,823.79 | 202,860,426.53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十七、(二) | 1.744 | 2.49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十七、(二) | 1.744 | 2.495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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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本期 | 上期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825,632,045.72 | 75,343,488,570.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87,561.08 | 23,532,172.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992,037,107.97 | 1,221,231,301.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821,656,714.77 | 76,588,252,045.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848,193,447.46 | 59,855,855,914.6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27,843,767.44 | 5,905,714,593.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32,839,056.33 | 3,163,824,344.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2,870,353,845.95 | 3,559,232,196.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79,230,117.18 | 72,484,627,048.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2,426,597.59 | 4,103,624,997.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3,286,528.58 | 2,421,449,713.7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6,093,780.89 | 384,428,551.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60,209.85 | 13,934,170.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1,111.97 | 34,269.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1,741,631.29 | 2,819,846,705.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8,144,148.74 | 1,628,446,897.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45,977,644.96 | 4,306,259,088.6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65,411.3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5,687,205.00 | 5,934,705,986.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3,945,573.71) | (3,114,859,281.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960,000.00 | 19,96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960,000.00 | 19,9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953,937,556.91 | 9,604,101,162.6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3,984,246,695.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94,897,556.91 | 13,608,307,858.5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90,451,069.87 | 9,377,812,966.6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23,993,306.31 | 1,605,758,037.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3,278,074.96 | 20,557,453.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286,674,677.71 | 4,602,737,619.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01,119,053.89 | 15,586,308,623.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221,496.98) | (1,978,000,764.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135,641.52 | 8,079,830.5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五、(六十四) | (3,520,604,831.58) | (981,155,217.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六十四) | 19,823,543,794.72 | 20,804,699,012.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六十四) | 16,302,938,963.14 | 19,823,543,794.72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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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05,714,430.90 | (24,344,469.59) | 2,252,789,227.30 | 20,959,330,809.10 | 34,919,280,946.71 | 1,758,542,960.09 | 36,677,823,906.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05,714,430.90 | (24,344,469.59) | 2,252,789,227.30 | 20,959,330,809.10 | 34,919,280,946.71 | 1,758,542,960.09 | 36,677,823,906.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07,276.31 | 10,504,805.62 | 110,729,113.73 | 856,005,726.22 | 985,246,921.88 | 106,564,917.71 | 1,091,811,839.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04,805.62 | 2,835,496,163.51 | 2,846,000,969.13 | 165,849,823.79 | 3,011,850,792.92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7,276.31 | (727,523.16) | 7,279,753.15 | 4,489,989.73 | 11,769,742.88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007,276.31 | (727,523.16) | 7,279,753.15 | 4,489,989.73 | 11,769,742.88 | ||||||||
(三)利润分配 | 111,456,636.89 | (1,979,490,437.29) | (1,868,033,800.40) | (63,774,895.81) | (1,931,808,696.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456,636.89 | (111,456,636.89) | |||||||||||
2.对股东的分配 | (1,868,033,800.40) | (1,868,033,800.40) | (63,774,895.81) | (1,931,808,696.21)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13,721,707.21 | (13,839,663.97) | 2,363,518,341.03 | 21,815,336,535.32 | 35,904,527,868.59 | 1,865,107,877.80 | 37,769,635,746.39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16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05,714,430.90 | (12,900,928.58) | 2,084,386,972.83 | 18,262,133,346.76 | 32,065,124,770.91 | 1,572,733,308.31 | 33,637,858,079.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05,714,430.90 | (12,900,928.58) | 2,084,386,972.83 | 18,262,133,346.76 | 32,065,124,770.91 | 1,572,733,308.31 | 33,637,858,07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43,541.01) | 168,402,254.47 | 2,697,197,462.34 | 2,854,156,175.80 | 185,809,651.78 | 3,039,965,827.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43,541.01) | 4,055,678,691.49 | 4,044,235,150.48 | 202,860,426.53 | 4,247,095,577.01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533,462.37 | 11,533,462.37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9,260,000.00 | 19,26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726,537.63) | (7,726,537.63) | |||||||||||
(三)利润分配 | 168,402,254.47 | (1,358,481,229.15) | (1,190,078,974.68) | (28,584,237.12) | (1,218,663,211.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402,254.47 | (168,402,254.47) | |||||||||||
2.对股东的分配 | (1,190,078,974.68) | (1,190,078,974.68) | (28,584,237.12) | (1,218,663,211.80)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10,105,714,430.90 | (24,344,469.59) | 2,252,789,227.30 | 20,959,330,809.10 | 34,919,280,946.71 | 1,758,542,960.09 | 36,677,823,906.80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16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94,677,931.38 | 4,816,246,821.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3,526,881.77 | 281,805,022.63 | ||
应收账款 | 十六、(一) | 175,799,269.19 | 160,933,122.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9,436,459.38 | 372,176,838.83 | ||
预付款项 | 5,003,212.29 | 15,823,403.07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二) | 357,386,542.48 | 508,400,266.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六、(二) | 153,397,700.00 | 213,161,327.92 | |
存货 | 510,002,612.83 | 481,677,074.2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37,152,153.0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45,086.19 | 260,904,934.4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20,530,148.59 | 6,897,967,483.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4,758,944,985.01 | 5,110,644,132.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三) | 13,357,052,102.12 | 13,543,303,375.2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180,509.45 | 103,811,737.9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16,137,703.94 | 981,882,999.5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077,712.80 | 171,606,817.57 | ||
固定资产 | 430,879,308.32 | 430,845,766.80 | ||
在建工程 | 1,228,245,670.10 | 841,717,730.9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829,499.60 | 27,521,136.23 | ||
无形资产 | 1,841,581,497.29 | 1,862,499,485.32 | ||
开发支出 | 4,937,826.31 | 6,339,966.9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36,318.79 | 5,766,830.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7,734,400.16 | 199,972,505.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98,821.62 | 38,401,790.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723,636,355.51 | 23,324,314,274.97 | ||
资产总计 | 30,344,166,504.10 | 30,222,281,758.37 |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
-16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47,208,475.24 | 398,043,280.96 | |
预收款项 | 51,338.53 | 44,931.23 | |
合同负债 | 218,924,652.72 | 205,815,322.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518,508.18 | 104,504,103.01 | |
应交税费 | 28,768,906.29 | 55,575,395.70 | |
其他应付款 | 7,339,295,227.86 | 6,240,462,093.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40,177.73 | 1,264,940.1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42,092.38 | 13,804,885.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370,460.49 | 28,091,070.5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57,279,661.69 | 7,296,341,083.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7,500,000.00 | 97,52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272,601.98 | 16,073,237.60 | |
长期应付款 | 7,777,684.39 | 7,777,684.3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41,387,389.19 | 922,641,569.19 | |
递延收益 | 64,652,145.17 | 68,085,002.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497,612.54 | 61,916,477.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9,638,261.94 | 59,232,906.3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7,725,695.21 | 1,233,246,877.72 | |
负债合计 | 9,405,005,356.90 | 8,529,587,961.03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625,790,949.00 | 1,625,790,9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19,327,970.93 | 9,819,327,969.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936,478.56) | (21,871,258.9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91,637,429.60 | 1,880,180,792.71 | |
未分配利润 | 7,524,341,276.23 | 8,389,265,344.67 | |
股东权益合计 | 20,939,161,147.20 | 21,692,693,797.34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0,344,166,504.10 | 30,222,281,758.37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170-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本期 | 上期 |
一、营业收入 | 十六、(四) | 2,984,633,517.37 | 3,572,336,319.29 |
减:营业成本 | 十六、(四) | 1,072,343,402.31 | 1,301,004,912.50 |
税金及附加 | 31,836,046.73 | 38,449,939.28 | |
销售费用 | 591,782,056.94 | 693,058,414.38 | |
管理费用 | 402,908,735.89 | 401,349,776.27 | |
研发费用 | 239,904,405.13 | 257,637,519.19 | |
财务费用 | (83,439,621.42) | (135,911,638.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8,451,562.36 | 14,556,875.97 | |
利息收入 | 94,926,210.24 | 153,103,638.80 | |
加:其他收益 | 71,686,325.06 | 30,847,590.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五) | 753,997,357.05 | 761,615,380.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六、(五) | (50,472,643.72) | 109,461,200.3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十六、(五) | (478,349.09) | (5,363,152.55)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54,704.37 | 33,264,262.5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0,070.50) | (1,493,501.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4,521,245.67) | 2,314,535.4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712.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7,402,274.32 | 1,843,295,663.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8,556,172.36 | 10,256,862.72 | |
减:营业外支出 | 5,398,679.61 | 2,609,498.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0,559,767.07 | 1,850,943,027.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993,398.22 | 166,920,482.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4,566,368.85 | 1,684,022,544.7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4,566,368.85 | 1,684,022,544.7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219.59) | (6,814,614.1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219.59) | (6,814,614.1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219.59) | (6,814,614.1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14,501,149.26 | 1,677,207,930.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17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 | 本期 | 上期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04,377,723.86 | 2,025,382,663.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4,78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968,312.30 | 588,311,645.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5,346,036.16 | 2,613,869,097.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295,979.82 | 296,578,393.8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4,451,596.54 | 543,739,346.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3,290,772.84 | 484,170,299.5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246,714.59 | 324,980,631.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8,285,063.79 | 1,649,468,671.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060,972.37 | 964,400,425.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28,311,713.8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32,187,691.55 | 2,051,601,275.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7,969.77 | 7,338,521.0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683,081.41 | 282,470,811.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7,028,742.73 | 3,969,722,321.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7,858,033.64 | 305,368,069.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62,685,500.45 | 3,499,591,241.5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0,543,534.09 | 4,054,959,310.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514,791.36) | (85,236,989.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7,5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7,5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20,000.00 | 573,56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78,452,569.53 | 1,205,922,664.3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35,868.35 | 14,325,30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5,008,437.88 | 1,793,807,968.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5,008,437.88) | (1,446,257,968.3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773.59 | 5,512.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1,453,483.28) | (567,089,019.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16,131,414.66 | 5,383,220,433.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94,677,931.38 | 4,816,131,414.66 |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69.93 | (21,871,258.97) | 1,880,180,792.71 | 8,389,265,344.67 | 21,692,693,797.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69.93 | (21,871,258.97) | 1,880,180,792.71 | 8,389,265,344.67 | 21,692,693,797.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 | (65,219.59) | 111,456,636.89 | (864,924,068.44) | (753,532,650.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219.59) | 1,114,566,368.85 | 1,114,501,149.26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 | 1.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0 | 1.00 | |||||||||
(三)利润分配 | 111,456,636.89 | (1,979,490,437.29) | (1,868,033,800.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456,636.89 | (111,456,636.89) | |||||||||
2.对股东的分配 | (1,868,033,800.40) | (1,868,033,800.40)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70.93 | (21,936,478.56) | 1,991,637,429.60 | 7,524,341,276.23 | 20,939,161,147.20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69.93 | (15,056,644.84) | 1,711,778,538.24 | 8,063,724,029.08 | 21,205,564,841.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69.93 | (15,056,644.84) | 1,711,778,538.24 | 8,063,724,029.08 | 21,205,564,841.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14,614.13) | 168,402,254.47 | 325,541,315.59 | 487,128,955.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4,614.13) | 1,684,022,544.74 | 1,677,207,930.61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402,254.47 | (1,358,481,229.15) | (1,190,078,974.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402,254.47 | (168,402,254.47) | |||||||||
2.对股东的分配 | (1,190,078,974.68) | (1,190,078,974.68)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25,790,949.00 | 9,819,327,969.93 | (21,871,258.97) | 1,880,180,792.71 | 8,389,265,344.67 | 21,692,693,797.34 |
公司负责人:李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菲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楚玲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139号文批准,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独家发起,将其属下的8家中药制造企业及3家医药贸易企业重组后,以其与生产经营性资产有关的国有资产权益投入,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9月1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000005674。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145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证委发[1997]56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10月上市发行了21,990万股香港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2001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发行了7,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同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广州药业”,股票代码600332。
本公司于2013年实施完成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包括:(1)本公司于2013年5月完成新增445,601,005股A股股份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广药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股份”);(2)本公司于2013年6月完成向广药集团发行34,839,645股A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广药集团拥有或有权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商标、广药集团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原名“保联拓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广药集团持有的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特医疗”)12.5%股权。该项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7月5日完成。上述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291,340,650股,股票简称改为“白云山”。
根据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关于拟购买资产净收益实际数与净收益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广药集团持有的261,400股A股股份并予以注销。该项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5年5月7日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
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291,079,250股。
本公司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334,711,69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股本334,711,699股,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625,790,949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药集团,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4)医疗、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
中成药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滋肾育胎丸、小柴胡颗粒、消渴丸、清开灵系列、华佗再造丸、夏桑菊颗粒、保济系列、小儿七星茶颗粒、安宫牛黄丸、壮腰健肾丸、舒筋健腰丸、蜜炼川贝枇杷膏等。西药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头孢克肟系列、枸橼酸西地那非、阿咖酚散系列、阿莫西林、头孢呋辛钠等。预包装食品制造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王老吉凉茶、刺柠吉系列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3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子公司名称 | 控股方式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群药业”) | 直接控股 |
广州白云山星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药业”) | 直接控股 |
广州白云山众胜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李济药厂”) | 直接控股 |
广州市陈李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汉方”) | 直接控股 |
广药汉方(珠海横琴)药业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 |
西藏广药汉方灵芝产业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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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
(二)持续经营: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九)“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三、(三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本集团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净资产或净利润的3%为标准。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单项对外投资活动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重要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 单项借贷活动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资产担保、抵押活动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重要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 | 单项资产核销金额占净利润的3%以上 |
重要的收入、成本 | 单项收入或成本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其他重要的资产类项目 | 单项资产项目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其他重要的负债类项目 | 单项负债项目金额占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 |
其他重要的损益类项目 | 单项损益项目金额占净利润的3%以上 |
(六)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十七)“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十七)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本报告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本报告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一)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
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集团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
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集团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集团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集团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单项计提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低风险组合
账龄段分析均根据入账日期确定。
其中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 |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1.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其中,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1.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十二)应收票据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
)②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十三)应收款项融资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十四)其他应收款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8(5)③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十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合理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七)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八)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70 | 0~10 | 1.29~1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8 | 0~10 | 5~2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10 | 9~20 |
电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10 | 9~2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0~10 | 11.25~25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0.00 | 20.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4.固定资产处置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十)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一)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二十二)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茶枝柑树 | 10年 | 5.00 | 9.50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二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平均年限法 |
专利权 | 5-2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非专利技术 | 5-2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商标权 | 5-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软件 | 2-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有确凿证据表明的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拥有白云山商标、大神产品商标以及星群系列、中一系列、潘高寿系列、陈李济系列、敬修堂系列、奇星系列、健之桥系列、国盈、健民、王老吉系列、大寨、维一系列等产品商标,本集团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产品商标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认定其使用寿命为不确定。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划分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
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年度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二十六)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七)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境内企业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集团境内企业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大部分境内企业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企业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内香港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合资格的香港员工提供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所有计划的成本结算,均在有关期间的损益表扣除。计划资产由独立管理的基金独立持有,与本集团资产分开管理。同时,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合资格于终止聘用时获取长期服务金的雇员,当终止聘用该雇员时,须作出该等缴纳。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已就预期未来或需支付之长期服务金预计了相关负债。预计的负债是根据雇员截至结算日向公司提供服务所赚取的服务金作出的最佳估计。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八)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
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按约定向客户交付产品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由本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经客户确认签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2)由客户自提货物时,在客户提取货物并签收确认,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三十)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集团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集团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补助资金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用于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或不明确但补助资金与可能形成企业长期资产很相关的。
本集团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不符合与资产相关的认定标准的政府补助,均认定与收益相关。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集团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未明确补助对象但有充分证据表明政府补助资金与形成长期资产相关的,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的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
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集团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未明确补助对象但有充分证据表明政府补助资金与形成长期资产相关的,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的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三)租赁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附注三、(十九)“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予以简化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计入当期损益。
当发生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时,本集团视情况将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或者不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租赁业务
(1)租赁分类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租赁收款额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四)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十六)“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
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无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17号规定,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
月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
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财会〔2017〕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集团自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三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三、(二十九)“收入”所述,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预计负债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销售商品:13%、9%;2.服务等:6%、5%、3% |
消费税 | 应税收入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3%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续)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星群药业、中一药业、陈李济药厂、广州汉方、奇星药业、敬修堂药业、潘高寿药业、王老吉药业、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天心药业、光华药业、明兴药业、广药总院、广西盈康、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威灵药业、贵州王老吉刺柠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维一实业、广药王老吉(毕节)产业有限公司、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
本集团境内除上述外其他企业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本集团内中国香港公司 | 按应评税利润的16.5%计缴 |
本集团内中国澳门公司 | 按可课税收益的3%-12%计缴 |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内下列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包括:本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4122)、星群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2036)、中一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10147)、陈李济药厂(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5874)、广州汉方(证书编号为GR202344010098)、奇星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4761)、敬修堂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7214)、潘高寿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9572)、王老吉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3015)、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3019)、天心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4253)、光华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4002191)、明兴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8105)、广药总院(证书编号为GR202444009410)、广西盈康(证书编号为GR202445000589)、威灵药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012147)、广州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9159)、维一实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4001470)、广药王老吉(毕节)产业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452000044)、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GR202462000057)。
2、其他税收优惠
(1)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
康公司、贵州王老吉刺柠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享受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2024年度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星群药业、中一药业、陈李济药厂、广州汉方、敬修堂药业、广药总院、潘高寿药业、王老吉药业、王老吉大健康、广西盈康、明兴药业、光华药业、威灵药业、星群药业享受前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501,913.33 | 538,527.39 |
银行存款 | 16,281,500,959.05 | 19,810,319,063.95 |
其他货币资金(注) | 1,991,147,240.20 | 1,497,986,613.10 |
合计 | 18,273,150,112.58 | 21,308,844,204.4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0,637,136.92 | 192,479,407.37 |
注:其他货币资金1,991,147千元(2023年12月31日:1,497,987千元)为本集团第三方支付账户、存出投资款、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外埠存款、计提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息、冻结账户资金及其他。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967,598千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1,485,300千元),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1,353,069,844.30 | 1,259,367,488.50 |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463,152,107.43 | 33,242,191.79 |
冻结账户资金 | 77,266,280.98 | 75,105,135.48 |
信用证保证金 | 64,802,197.05 | 51,483,738.44 |
保函保证金 | 8,342,520.80 | 62,888,186.67 |
住房基金户 | 939,292.05 | 935,628.48 |
其他 | 25,299.10 | 2,278,040.36 |
合计 | 1,967,597,541.71 | 1,485,300,409.72 |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4,000,000.00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4,000,000.00 |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合计 | - | 4,000,000.00 |
(三)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855,637.42 | 748,381,650.93 |
商业承兑汇票 | 122,211,336.80 | 126,667,368.93 |
减:坏账准备 | 4,147,454.81 | 4,164,741.94 |
合计 | 553,919,519.41 | 870,884,277.92 |
注:本集团对部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年末余额为1,595,652千元。
2.年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3,107,972.53 | |
商业承兑汇票(注) | 99,567,964.90 | - |
合计 | 99,567,964.90 | 213,107,972.53 |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因此,本集团对上述尚未到期但已背书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是继续涉入的。其中,上述尚未到期但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99,568千元,本集团与银行签订了无追索补充协议,故本集团已经转移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再继续涉入。
②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上述已背书或已贴现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继续涉入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本集团亦未因继续涉入而在账面确认任何资产和负债。本集团经评估,认为尚未完全转移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本集团未终止确认这部分应收票据,本集团因继续涉入而在账面确认应收票据213,108千元,同时确认短期借款、应付账款213,108千元。
③本集团因继续涉入导致上述已背书或已贴现应收票据发生的最大损失等于其账面价值,即人民币213,108千元。
④本集团因可能回购上述已背书或已贴现应收票据需要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其中,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余额将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
⑤2024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期间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
⑥上述已背书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在本年大致均衡发生,分布亦大致均衡。
4.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且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金额为202,102千元(2023年12月31日:549,725千元)。5.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本集团无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6.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贴现且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1,006千元(2023年
月
日:
千元)。
7.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99,568千元(2023年12月31日:18,560千元)。
8.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58,066,974.22 | 100.00 | 4,147,454.81 | 0.74 | 553,919,519.41 |
其中:组合1 | 122,211,336.80 | 21.90 | 4,147,454.81 | 3.39 | 118,063,881.99 |
组合2 | 435,855,637.42 | 78.10 | - | - | 435,855,637.42 |
合计 | 558,066,974.22 | 100.00 | 4,147,454.81 | 0.74 | 553,919,519.41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875,049,019.86 | 100.00 | 4,164,741.94 | 0.48 | 870,884,277.92 |
其中:组合1 | 126,667,368.93 | 14.48 | 4,164,741.94 | 3.29 | 122,502,626.99 |
组合2 | 748,381,650.93 | 85.52 | - | - | 748,381,650.93 |
合计 | 875,049,019.86 | 100.00 | 4,164,741.94 | 0.48 | 870,884,277.92 |
1年末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组合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96,651,321.72 | 966,513.22 | 1.00 |
1至2年 | 22,435,314.58 | 2,243,531.45 | 10.00 |
2至3年 | 3,124,700.50 | 937,410.14 | 30.00 |
合计 | 122,211,336.80 | 4,147,454.81 | 3.39 |
③组合
:按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票据 | 435,855,637.42 | - | - |
合计 | 435,855,637.42 | - | - |
10.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4,164,741.94 | (17,287.13) | - | - | 4,147,454.81 |
合计 | 4,164,741.94 | (17,287.13) | - | - | 4,147,454.81 |
11.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四)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4,366,926,508.25 | 14,091,285,020.44 |
1至2年 | 1,447,254,521.49 | 1,130,613,239.71 |
2至3年 | 246,382,554.97 | 214,868,845.04 |
3至4年 | 95,992,780.94 | 60,863,494.35 |
4至5年 | 37,140,920.37 | 22,715,935.81 |
5年以上 | 235,917,479.98 | 238,247,352.09 |
小计 | 16,429,614,766.00 | 15,758,593,887.44 |
减:坏账准备 | 703,632,104.83 | 646,099,088.75 |
合计 | 15,725,982,661.17 | 15,112,494,798.69 |
2.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6,599,132.52 | 1.87 | 267,447,705.28 | 87.23 | 39,151,427.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123,015,633.48 | 98.13 | 436,184,399.55 | 2.71 | 15,686,831,233.93 |
其中:组合1 | 16,123,015,633.48 | 98.13 | 436,184,399.55 | 2.71 | 15,686,831,233.93 |
合计 | 16,429,614,766.00 | 100.00 | 703,632,104.83 | 4.28 | 15,725,982,661.17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0,785,138.65 | 1.91 | 272,093,309.92 | 90.46 | 28,691,828.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57,808,748.79 | 98.09 | 374,005,778.83 | 2.42 | 15,083,802,969.96 |
其中:组合1 | 15,457,808,748.79 | 98.09 | 374,005,778.83 | 2.42 | 15,083,802,969.96 |
合计 | 15,758,593,887.44 | 100.00 | 646,099,088.75 | 4.10 | 15,112,494,798.69 |
(1)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客户1 | 145,866,752.86 | 145,866,752.86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客户2 | 44,227,702.62 | 6,985,886.63 | 15.8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3 | 21,093,295.40 | 21,093,295.40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客户4 | 19,432,662.47 | 19,432,662.47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客户5 | 18,611,963.06 | 18,611,963.06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现已判决,处于执行阶段 |
客户6 | 10,182,695.97 | 10,182,695.97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客户7 | 8,533,215.28 | 8,533,215.28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客户8 | 8,170,856.57 | 7,353,770.91 | 90.00 | 涉及诉讼事项,现已判决,处于执行阶段 |
客户9 | 4,130,812.22 | 4,130,812.22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10 | 4,122,456.00 | 4,122,456.00 | 100.00 | 涉及诉讼事项 |
其他 | 22,226,720.07 | 21,134,194.48 | 95.08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306,599,132.52 | 267,447,705.28 | — | —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
:账龄组合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4,321,319,158.51 | 143,213,000.51 | 1.00 | 14,058,577,529.75 | 140,582,785.78 | 1.00 |
1至2年 | 1,447,069,038.24 | 144,706,903.90 | 10.00 | 1,129,781,256.43 | 112,978,103.71 | 10.00 |
2至3年 | 245,686,608.90 | 73,709,171.21 | 30.00 | 173,313,252.54 | 51,993,975.78 | 30.00 |
3至4年 | 58,061,274.18 | 29,030,637.14 | 50.00 | 49,384,910.03 | 24,692,455.04 | 50.00 |
4至5年 | 26,774,334.20 | 21,419,467.34 | 80.00 | 14,966,707.60 | 11,973,366.10 | 80.00 |
5年以上 | 24,105,219.45 | 24,105,219.45 | 100.00 | 31,785,092.44 | 31,785,092.44 | 100.00 |
合计 | 16,123,015,633.48 | 436,184,399.55 | — | 15,457,808,748.79 | 374,005,778.85 | — |
3.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减少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46,099,088.75 | 83,722,263.51 | 24,910,966.43 | 1,278,281.00 | - | 703,632,104.83 |
合计 | 646,099,088.75 | 83,722,263.51 | 24,910,966.43 | 1,278,281.00 | - | 703,632,104.8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18,049,4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根据诉讼结果转回 | 法院执行款 |
合计 | 18,049,400.00 |
4.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78,281.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1 | 305,900,323.45 | 1.86 | 3,274,299.02 |
客户2 | 259,062,639.47 | 1.58 | 3,121,451.21 |
客户3 | 245,966,521.06 | 1.50 | 2,962,305.52 |
客户4 | 203,151,802.23 | 1.24 | 2,031,518.03 |
客户5 | 203,118,120.25 | 1.24 | 2,035,730.98 |
合计 | 1,217,199,406.46 | 7.41 | 13,425,304.76 |
(五)应收款项融资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95,651,821.83 | 2,068,412,933.36 |
应收账款 | 1,580,197,798.48 | 1,545,905,328.86 |
合计 | 3,175,849,620.31 | 3,614,318,262.22 |
2.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0,515,323.81 | - |
合计 | 3,000,515,323.81 |
(六)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59,316,246.06 | 96.78 | 807,813,231.35 | 98.71 |
1至2年 | 16,757,682.60 | 2.90 | 6,595,875.04 | 0.81 |
2至3年 | 543,398.53 | 0.09 | 2,421,500.94 | 0.29 |
3年以上 | 1,325,058.77 | 0.23 | 1,528,977.64 | 0.19 |
合计 | 577,942,385.96 | 100.00 | 818,359,584.97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150,509,602.31 | 26.04 |
供应商2 | 41,650,533.70 | 7.21 |
供应商3 | 28,601,450.25 | 4.95 |
供应商4 | 20,454,586.35 | 3.54 |
供应商5 | 10,465,995.94 | 1.81 |
合计 | 251,682,168.55 | 43.55 |
(七)其他应收款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 | 61,263,627.92 |
其他应收款 | 992,150,235.33 | 817,224,901.31 |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合计 | 993,650,235.33 | 878,488,529.23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和黄公司”) | 1,500,000.00 | 61,263,627.92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1,500,000.00 | 61,263,627.92 |
2.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833,179,727.37 | 712,572,951.85 |
1至2年 | 83,951,384.38 | 31,741,882.72 |
2至3年 | 22,659,236.35 | 51,523,504.43 |
3至4年 | 43,559,710.58 | 15,578,834.27 |
4至5年 | 15,285,918.19 | 9,653,996.37 |
5年以上 | 40,178,092.82 | 38,985,653.43 |
小计 | 1,038,814,069.69 | 860,056,823.07 |
减:坏账准备 | 46,663,834.36 | 42,831,921.76 |
合计 | 992,150,235.33 | 817,224,901.31 |
(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外部单位往来 | 714,364,907.96 | 623,746,434.07 |
保证金、押金及定金 | 148,751,045.77 | 130,881,425.94 |
员工借支 | 18,461,903.70 | 29,001,473.93 |
关联方往来 | 13,806,761.59 | 8,191,528.76 |
备用金 | 621,189.11 | 832,352.96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221,618.04 | 147,311.51 |
其他 | 142,586,643.52 | 67,256,295.90 |
合计 | 1,038,814,069.69 | 860,056,823.07 |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669,737.29 | - | 30,162,184.47 | 42,831,921.7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110,043.08 | - | 2,722,263.86 | 3,832,306.94 |
本期转回 | - | - | 394.34 | 394.34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779,780.37 | - | 32,884,053.99 | 46,663,834.36 |
(4)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减少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2,831,921.76 | 3,832,306.94 | 394.34 | - | - | 46,663,834.36 |
合计 | 42,831,921.76 | 3,832,306.94 | 394.34 | - | - | 46,663,834.36 |
(
)本年无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
(6)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业绩对赌赔偿款 | 52,872,680.00 | 1-2年 | 5.09 | |
其他应收款2 | 应收供应商购货返利 | 51,502,375.81 | 1年以内 | 4.96 | 515,023.76 |
其他应收款3 | 应收供应商购货返利 | 38,095,140.71 | 1年以内 | 3.67 | 380,951.41 |
其他应收款4 | 应收供应商购货返利 | 27,749,426.00 | 1年以内 | 2.67 | 277,494.26 |
其他应收款5 | 应收供应商购货返利 | 23,511,908.53 | 1年以内 | 2.26 | 235,119.09 |
合计 | — | 193,731,531.05 | — | 18.65 | 1,408,588.52 |
(
)本年无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9)本年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本年无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年无其他应收款项转移(如证券化、保理等)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0,359,255.74 | 4,157,314.67 | 906,201,941.07 | 930,337,507.35 | 15,158,999.49 | 915,178,507.86 |
周转材料 | 158,209,977.62 | 2,699,488.01 | 155,510,489.61 | 186,084,878.41 | 2,566,543.95 | 183,518,334.46 |
委托加工物资 | 38,955,351.32 | - | 38,955,351.32 | 27,741,920.80 | 342,817.05 | 27,399,103.75 |
在产品 | 712,306,533.72 | 2,436,408.01 | 709,870,125.71 | 784,909,960.26 | - | 784,909,960.26 |
库存商品 | 11,076,044,276.19 | 74,679,730.11 | 11,001,364,546.08 | 9,652,916,934.59 | 56,823,098.51 | 9,596,093,836.08 |
合计 | 12,895,875,394.59 | 83,972,940.80 | 12,811,902,453.79 | 11,581,991,201.41 | 74,891,459.00 | 11,507,099,742.41 |
2.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存货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结转 | |||
原材料 | 15,158,999.49 | 925,522.82 | - | 11,927,207.64 | - | 4,157,314.67 |
库存商品 | 56,823,098.51 | 22,465,926.94 | - | 4,609,295.34 | - | 74,679,730.11 |
周转材料 | 2,566,543.95 | 520,055.34 | - | 387,111.28 | - | 2,699,488.01 |
委托加工物资 | 342,817.05 | - | 342,817.05 | - | - | |
在产品 | - | 3,050,052.86 | - | 613,644.85 | - | 2,436,408.01 |
合计 | 74,891,459.00 | 26,961,557.96 | - | 17,880,076.16 | - | 83,972,940.80 |
3.存货年末余额未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本年无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
5.本年无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3,783,355,648.62 | 159,360,467.41 |
合计 | 3,783,355,648.62 | 159,360,467.41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0 | 3.40% | 3.40% | 2025年8月15日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0 | 3.40% | 3.40% | 2025年8月31日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8月15日 |
大额存单 | 450,000,000.00 | 3.30% | 3.30% | 2025年2月15日 |
大额存单 | 16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8月18日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合计 | 2,110,000,000.00 | — | — | — |
(续)
项目 | 年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3.50% | 3.50% | 2024年12月9日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4年6月9日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2.75% | 2.75% | 2024年6月22日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90% | 2.90% | 2024年3月14日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90% | 2.90% | 2024年4月11日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90% | 2.90% | 2024年4月25日 |
合计 | 150,000,000.00 | — | — | — |
(十)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715,606,381.30 | 203,349,888.45 |
大额存单 | 662,865,159.60 | 569,795,815.08 |
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 | 346,536,718.37 | 842,837,845.29 |
预缴所得税 | 99,280,764.07 | 48,331,799.20 |
应收退货成本 | - | 3,859,286.05 |
整体搬迁待处置资产项目(注) | 1,498,397.39 | 1,498,397.39 |
其他 | 40,688,251.47 | 40,190,826.34 |
合计 | 1,866,475,672.20 | 1,709,863,857.80 |
注:根据海府征房〔2015〕2号、海征办科协字〔2015〕01号、海征办科协字〔2016〕1号,本集团下属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和奇星药业涉及整体搬迁,已于2015年9月全部停产并搬离腾空房屋,搬迁补偿涉及的土地及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已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于2020年6月29日开始办理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230-
(十一)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持有至到期的大额存单 | 4,112,572,346.40 | - | 4,112,572,346.40 | 4,572,661,793.28 | - | 4,572,661,793.28 |
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3,941,352,999.78 | - | 3,941,352,999.78 | 1,963,709,743.15 | - | 1,963,709,743.15 |
合计 | 8,053,925,346.18 | - | 8,053,925,346.18 | 6,536,371,536.43 | - | 6,536,371,536.43 |
2.重要的债权投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1,40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9月7日 | |
大额存单 | 80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7月28日 | |
定期存款 | 600,000,000.00 | 2.90% | 2.90% | 2027年5月21日 |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0 | 3.20% | 3.20% | 2027年5月7日 |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0 | 2.90% | 2.90% | 2027年4月30日 | |
合计 | 3,600,000,000.00 |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250,281,122.25 | - | - | (63,572,883.48) | - | - | - | - | - | 186,708,238.77 | - |
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 | 72,907,985.47 | - | - | 13,000,108.67 | - | - | - | - | - | 85,908,094.14 | - |
-231-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简称“百特侨光”) | |||||||||||
成都禾健广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16,737,190.31 | - | - | 81,781.08 | - | - | - | - | - | 16,818,971.39 | - |
小计 | 339,926,298.03 | - | - | (50,490,993.73) | - | - | - | - | - | 289,435,304.30 | - |
二、联营企业 | |||||||||||
广州广药产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707,922.32 | - | - | (5,309,908.84) | - | - | - | - | - | 77,398,013.48 |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5,108,404.81 | - | - | 1,473,089.26 | - | - | - | - | - | 86,581,494.07 | - |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84,840.52 | - | - | 16,692.93 | - | - | - | - | - | 2,101,533.45 | -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公司”) | 794,271,683.03 | - | - | 5,808,504.48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402,061,558.08 | 385,666,507.83 |
广州白云山一心堂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一心堂”) | 80,060,802.40 | - | - | (7,898,622.99) | - | - | - | - | - | 72,162,179.41 | - |
广东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44,157.67 | - | - | 248,620.44 | - | - | - | - | - | 5,992,778.11 | - |
广州广药金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23,785.14 | - | - | (4,357,169.54) | - | - | - | - | - | 35,466,615.60 | - |
广州杜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75,262.85 | - | - | (9,786.67) | - | - | - | - | - | 65,476.18 | - |
广州白云山南方抗肿瘤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抗肿瘤公司”) | 39,559,328.96 | - | - | (1,468,221.08) | - | - | - | - | - | 38,091,107.88 | - |
-232-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州广药产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56,000,000.00 | - | 147,078.81 | - | - | - | - | - | 156,147,078.81 | - |
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1,872.02 | - | - | (3,883.04) | - | - | - | - | - | 167,988.98 | - |
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6,107,226.55 | - | - | 5,480,719.04 | - | - | - | - | - | 341,587,945.59 | - |
小计 | 1,465,715,286.27 | 156,000,000.00 | - | (5,872,887.20)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1,217,823,769.64 | 385,666,507.83 |
合计 | 1,805,641,584.30 | 156,000,000.00 | - | (56,363,880.93)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1,507,259,073.94 | 385,666,507.83 |
-233-
(十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 | 93,123,982.54 | 445,500.45 | - | - | 114,666.11 | - | 93,454,816.88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 10,050,000.00 | - | - | 50,000.00 | - | - | 10,100,000.00 |
以琳生物产业公司 | 637,755.40 | - | - | - | 12,062.83 | - | 625,692.57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3,811,737.94 | 445,500.45 | - | 50,000.00 | 126,728.94 | - | 104,180,509.45 |
(续)
项目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 | - | - | (23,613,179.07) | 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 - | 100,000.00 | - | 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
以琳生物产业公司 | - | 157,510.67 | - | 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 | - | (7,677,876.51) | 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
合计 | - | 257,510.67 | (31,291,055.58) | — |
(十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1,000,228.05 | 1,005,936,165.09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88,559,816.67 |
权益工具投资 | 527,000,228.05 | 517,376,348.42 |
合计 | 531,000,228.05 | 1,005,936,165.09 |
其中重要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下:
类别 |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大额存单 | 488,559,816.67 | |
权益工具投资 |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29,000,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9,838,735.40 | 129,181,880.10 |
合计 | — | 369,838,735.40 | 846,741,696.77 |
-234-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3,034,852.63 | 19,867,393.15 | 20,942,478.56 | 333,844,724.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40,791.74 | - | 2,386,804.44 | 17,027,596.18 |
(1)外购 | 767,973.45 | - | 2,386,804.44 | 3,154,777.89 |
(2)汇率变动 | 135,620.51 | - | - | 135,620.51 |
(3)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3,737,197.78 | - | - | 13,737,197.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9,807.54 | - | - | 6,709,807.54 |
(1)转入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754,800.00 | - | - | 754,800.00 |
(2)其他 | 5,955,007.54 | - | - | 5,955,007.54 |
4.期末余额 | 300,965,836.83 | 19,867,393.15 | 23,329,283.00 | 344,162,512.98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2,541,477.37 | 11,528,567.85 | - | 164,070,045.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893,697.34 | 290,938.59 | - | 35,184,635.93 |
(1)计提\摊销 | 13,770,886.61 | 290,938.59 | - | 14,061,825.20 |
(2)汇率变动 | 76,000.00 | - | - | 76,000.00 |
(3)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1,046,810.73 | - | - | 21,046,810.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746.16 | - | - | 163,746.16 |
(1)其他 | 163,746.16 | 163,746.16 | ||
4.期末余额 | 187,271,428.55 | 11,819,506.44 | - | 199,090,934.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694,408.28 | 8,047,886.71 | 23,329,283.00 | 145,071,577.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0,493,375.26 | 8,338,825.30 | 20,942,478.56 | 169,774,679.12 |
注:①2024年折旧额为13,771千元(2023年:12,742千元);2024年摊销额为291千元(2023年:318千元)。
②投资性房地产中,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内地,其使用年限均20到50年内。
-235-
(十六)固定资产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562,042,542.06 | 4,411,948,633.92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减:减值准备 | 32,029,329.21 | 32,151,211.78 |
合计 | 5,530,013,212.85 | 4,379,797,422.14 |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39,921,560.14 | 3,542,633,725.26 | 134,140,878.98 | 362,798,848.91 | 396,709,866.98 | 70,488,679.20 | 8,846,693,559.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232,372.94 | 705,509,822.28 | 11,421,516.43 | 24,527,168.87 | 48,133,812.35 | 3,050,760.24 | 1,695,875,453.11 |
(1)购置 | 3,345,812.57 | 97,512,605.65 | 9,544,747.36 | 12,403,855.33 | 27,992,576.42 | 285,263.74 | 151,084,861.07 |
(2)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开发支出\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899,475,845.36 | 607,997,216.63 | 1,876,769.07 | 12,123,313.54 | 20,124,028.62 | 2,765,496.50 | 1,544,362,669.72 |
(3)汇率变动 | 174,841.43 | - | - | - | 17,207.31 | - | 192,048.74 |
(4)其他 | 235,873.58 | - | - | - | - | - | 235,87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085,231.27 | 63,239,685.99 | 9,643,280.04 | 7,306,032.72 | 19,169,574.83 | - | 117,443,804.85 |
(1)处置或报废 | 4,357,934.48 | 62,381,530.69 | 9,643,280.04 | 7,306,032.72 | 19,169,574.83 | - | 102,858,352.76 |
(2)转出至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开发支出\投资性房地产 | 13,727,296.79 | - | - | - | - | - | 13,727,296.79 |
(3)其他 | - | 858,155.30 | - | - | - | - | 858,155.30 |
4、期末余额 | 5,225,068,701.81 | 4,184,903,861.55 | 135,919,115.37 | 380,019,985.06 | 425,674,104.50 | 73,539,439.44 | 10,425,125,207.7 |
-236-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05,779,623.18 | 2,012,947,498.69 | 82,010,272.78 | 224,377,111.96 | 259,969,356.35 | 49,661,062.59 | 4,434,744,925.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763,209.72 | 293,970,927.22 | 8,356,864.80 | 32,211,075.94 | 40,933,378.08 | 4,529,238.07 | 541,764,693.83 |
(1)计提 | 161,737,538.13 | 293,970,927.22 | 8,356,864.80 | 32,211,075.94 | 40,928,568.94 | 4,529,238.07 | 541,734,213.10 |
(2)汇率变动 | 25,671.59 | - | - | - | 4,809.14 | - | 30,480.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231,451.45 | 59,559,159.15 | 8,842,697.75 | 6,459,306.08 | 16,334,339.28 | - | 113,426,953.71 |
(1)处置或报废 | 1,184,640.72 | 59,559,159.15 | 8,842,697.75 | 6,459,306.08 | 16,334,339.28 | - | 92,380,142.98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1,046,810.73 | - | - | - | - | - | 21,046,810.73 |
4、期末余额 | 1,945,311,381.45 | 2,247,359,266.76 | 81,524,439.83 | 250,128,881.82 | 284,568,395.15 | 54,190,300.66 | 4,863,082,665.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767,229.72 | 4,659,119.84 | - | 15,723,362.22 | 1,500.00 | - | 32,151,211.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17,109.62 | - | 4,772.95 | - | - | 121,882.57 |
(1)处置或报废 | - | 117,109.62 | - | 4,772.95 | - | - | 121,882.57 |
4、期末余额 | 11,767,229.72 | 4,542,010.22 | - | 15,718,589.27 | 1,500.00 | - | 32,029,329.2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7,990,090.64 | 1,933,002,584.57 | 54,394,675.54 | 114,172,513.97 | 141,104,209.35 | 19,349,138.78 | 5,530,013,212.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22,374,707.24 | 1,525,027,106.73 | 52,130,606.20 | 122,698,374.73 | 136,739,010.63 | 20,827,616.61 | 4,379,797,422.14 |
注:①2024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1,534,512千元(2023年度:
915,782千元)。②2024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541,734千元(2023年:
557,239千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200,551千元、156,713千元、144,664千元及39,806千元(2023年:
278,383千元、140,967千元、100,357千元及37,532千元)。
-23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30,613.36 | 309,580.16 | 121,033.20 | / | |
机器设备 | 16,660,478.84 | 10,839,262.41 | 1,714,344.57 | 4,106,871.86 | / |
合计 | 17,091,092.20 | 11,148,842.57 | 1,714,344.57 | 4,227,905.06 | / |
(3)本年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金额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125,076,003.00 | 手续未齐,正在办理 |
合计 | 1,125,076,003.00 | — |
(
)截至2024年
月
日止,本集团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港币8,893千元、净值港币5,830千元(折算为人民币:
5,415千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6,843千元、净值港币2,950千元(折算为人民币:2,732千元)作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额度港币300千元信用证和90天期信用额总额度港币100,000千元。
(十七)在建工程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59,900,136.40 | 2,418,878,925.15 |
工程物资 | - | - |
减:减值准备 | 13,707,203.45 | 13,707,203.45 |
合计 | 1,846,192,932.95 | 2,405,171,721.70 |
1.在建工程项目
-238-
(1)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859,900,136.40 | 13,707,203.45 | 1,846,192,932.95 | 2,418,878,925.15 | 13,707,203.45 | 2,405,171,721.70 |
合计 | 1,859,900,136.40 | 13,707,203.45 | 1,846,192,932.95 | 2,418,878,925.15 | 13,707,203.45 | 2,405,171,721.70 |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物岛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 1,099,853,000.00 | 657,043,179.77 | 123,280,868.25 | - | - | 780,324,048.02 | 80.68 | 96.43 | -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白云山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 | 699,521,600.00 | 119,725,309.26 | 152,706,253.08 | - | - | 272,431,562.34 | 53.29 | 53.29 | -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兰州生产基地项目 | 350,000,000.00 | 80,043,595.77 | 25,053,220.52 | 3,946,152.82 | - | 101,150,663.47 | 46.29 | 65.00 | - | - | - | 自筹资金 |
明兴易地改造 | 686,410,000.00 | 474,183,388.78 | 62,690,889.53 | 445,226,443.76 | - | 91,647,834.55 | 96.72 | 95.50 | -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白云基地物流项目(二期)Q | 615,124,000.00 | 11,014,362.35 | 61,307,443.59 | 831,196.18 | - | 71,490,609.76 | 11.76 | 11.76 | - | - | - | 自筹资金 |
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768,552,600.00 | 542,075,573.45 | 82,282,079.53 | 543,274,734.51 | 13,748,452.08 | 67,334,466.39 | 96.90 | 98.00 | -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239-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总厂科技创新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84,110,000.00 | 16,787,964.77 | 38,264,044.05 | - | - | 55,052,008.82 | 73.55 | 95.00 | - | - | - | 自筹资金 |
智能立体仓库项目 | 102,740,000.00 | 22,957,671.11 | 20,511,737.74 | - | - | 43,469,408.85 | 46.46 | 63.52 | - | - | - | 自筹资金 |
明兴白云厂区改造 | 70,000,000.00 | 1,747,629.33 | 56,815,167.59 | 17,941,871.36 | - | 40,620,925.56 | 83.66 | 83.66 | - | - | - | 自筹资金 |
智能化车间技改工程项目B | 54,000,000.00 | 12,224,181.56 | 27,004,973.58 | - | 1,243,599.21 | 37,985,555.93 | 75.48 | 75.48 | - | - | - | 自筹资金 |
梅州项目二期 | 99,800,000.00 | 1,124,213.27 | 31,904,671.05 | - | - | 33,028,884.32 | 49.58 | 49.58 | - | - | - | 自筹资金 |
新厂研发车间项目 | 66,940,000.00 | 24,324,796.29 | 24,007,322.79 | 22,281,966.39 | - | 26,050,152.69 | 72.20 | 72.20 | - | - | - | 自筹资金 |
总厂水蓄冷项目 | 34,810,000.00 | 8,571,646.51 | 17,154,385.85 | 163,716.81 | - | 25,562,315.55 | 67.01 | 95.00 | - | - | - | 自筹资金 |
食品配套生产线项目 | 42,400,000.00 | 22,172,989.05 | - | - | 22,172,989.05 | 86.15 | 95.00 | - | - | - | 自筹资金 | |
生物岛科技文化馆展陈项目 | 28,250,000.00 | - | 18,593,762.30 | - | - | 18,593,762.30 | 79.85 | 79.85 | - | - | - | 自筹资金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20,356,000.00 | 12,737,415.46 | 2,403,562.92 | - | - | 15,140,978.38 | 74.38 | 80.00 | - | - | - | 自筹资金 |
智能化车间技改工程项目A | 48,550,000.00 | 32,890,271.28 | 5,278,744.62 | 30,083,152.30 | - | 8,085,863.60 | 91.38 | 91.38 | - | - | - | 自筹资金 |
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 | 48,000,000.00 | 6,534,785.53 | 26,977,666.90 | 18,112,288.51 | 7,955,068.53 | 7,445,095.39 | 69.82 | 69.82 | - | - | -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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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沙基地项目 | 750,000,000.00 | 27,063,834.83 | 20,345,039.20 | 44,893,370.59 | 765,940.50 | 1,749,562.94 | 79.92 | 89.02 | -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 | 186,809,000.00 | 114,685,505.69 | 12,048,924.62 | 126,645,617.01 | 88,813.30 | 100.00 | 100.00 | 1,102,800.00 | - | - | 自筹资金、募股 | |
汕头荔小吉等饮料罐装生产线 | 20,000,000.00 | 8,474,336.29 | 8,261,946.89 | 16,736,283.18 | - | - | 83.68 | 100.00 | - | - | - | 自筹资金 |
新厂房建设项目 | 426,135,900.00 | 91,325,177.57 | 16,617,385.29 | 106,220,044.12 | 1,722,518.74 | 25.33 | 25.33 | - | - | -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 | 2,287,707,827.92 | 833,510,089.89 | 1,376,356,837.54 | 25,524,392.36 | 1,719,336,687.91 | — | — | 1,102,800.00 | - | — | — |
注:①在建工程本年其他减少主要为本集团在建工程转至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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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无新增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在建工程项目减值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西林瓶生产线 | 11,699,669.07 | - | - | 11,699,669.07 | 设备闲置 |
待安装设备 | 1,755,800.00 | - | - | 1,755,800.00 | 机器无法投产运行 |
光华污水站扩容工程 | 251,734.38 | - | - | 251,734.38 | 项目搁置停止 |
合计 | 13,707,203.45 | - | - | 13,707,203.45 | — |
(十八)生产性生物资产
1、以成本计量的生物资产
项目 | 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茶枝柑树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78,000.00 | 3,678,00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3,678,000.00 | 3,678,000.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72,345.00 | 1,572,345.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410.00 | 349,410.00 |
(1)计提 | 349,410.00 | 349,41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1,921,755.00 | 1,921,755.00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635,472.90 | 635,472.90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4.本年余额 | 635,472.90 | 635,472.9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0,772.10 | 1,120,772.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5,655.00 | 2,105,655.00 |
(十九)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45,399,960.22 | 60,016,128.72 | 1,305,416,088.94 |
-242-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414,685.81 | 4.40 | 103,414,690.21 |
(1)新增租赁 | 103,414,685.81 | 4.40 | 103,414,690.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325,835.66 | 13,757,708.28 | 189,083,543.94 |
(1)处置 | 157,595,357.54 | 13,757,708.28 | 171,353,065.82 |
(2)其他 | 17,730,478.12 | 17,730,478.12 | |
4.期末余额 | 1,173,488,810.37 | 46,258,424.84 | 1,219,747,235.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34,373,065.70 | 42,140,660.26 | 576,513,725.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280,969.92 | 5,236,205.05 | 240,517,174.97 |
(1)计提 | 235,280,969.92 | 5,236,205.05 | 240,517,174.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468,716.94 | 6,221,273.81 | 158,689,990.75 |
(1)处置 | 152,468,716.94 | 6,221,273.81 | 158,689,990.75 |
4.期末余额 | 617,185,318.68 | 41,155,591.50 | 658,340,910.18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6,303,491.69 | 5,102,833.34 | 561,406,325.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1,026,894.52 | 17,875,468.46 | 728,902,362.98 |
注: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及转租使用权资产以及取得转租收入情况详见附注五、(六十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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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工业商标权 | 非工业商标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398,577,939.14 | 45,923,757.46 | 64,508,666.68 | 1,562,434,531.60 | 127,793,900.00 | 374,945,561.29 | 3,574,184,356.17 |
2.本年增加金额 | 3,666,885.27 | 800,199.02 | - | 105,000.00 | - | 16,382,562.67 | 20,954,646.96 |
(1)购置 | 3,666,885.27 | 800,199.02 | - | 105,000.00 | - | 13,538,836.39 | 18,110,920.68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2,843,726.28 | 2,843,726.28 |
3.本年减少金额 | 49,918.62 | - | - | - | - | 84,640.12 | 134,558.74 |
(1)处置 | 49,918.62 | - | - | - | - | 84,640.12 | 134,558.74 |
4.年末余额 | 1,402,194,905.79 | 46,723,956.48 | 64,508,666.68 | 1,562,539,531.60 | 127,793,900.00 | 391,243,483.84 | 3,595,004,444.39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275,513,273.12 | 33,586,325.36 | 51,419,624.57 | 32,936,691.71 | - | 293,277,584.02 | 686,733,498.78 |
2.本年增加金额 | 31,978,813.80 | 1,166,571.60 | 5,002,132.76 | 56,370.45 | - | 40,376,162.71 | 78,580,051.32 |
(1)计提 | 31,978,813.80 | 1,166,571.60 | 5,002,132.76 | 56,370.45 | - | 40,376,162.71 | 78,580,051.32 |
3.本年减少金额 | 24,068.63 | - | - | - | - | 83,554.65 | 107,623.28 |
(1)处置 | 24,068.63 | - | - | - | - | 83,554.65 | 107,623.28 |
4.年末余额 | 307,468,018.29 | 34,752,896.96 | 56,421,757.33 | 32,993,062.16 | - | 333,570,192.08 | 765,205,926.82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 453,343.04 | - | 583,573.00 | - | - | 1,036,916.04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
4.年末余额 | - | 453,343.04 | - | 583,573.00 | - | - | 1,036,916.04 |
-244-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工业商标权 | 非工业商标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094,726,887.50 | 11,517,716.48 | 8,086,909.35 | 1,528,962,896.44 | 127,793,900.00 | 57,673,291.76 | 2,828,761,601.53 |
2.年初账面价值 | 1,123,064,666.02 | 11,884,089.06 | 13,089,042.11 | 1,528,914,266.89 | 127,793,900.00 | 81,667,977.27 | 2,886,413,941.35 |
注:①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内地,其使用年限为20-50年。②2024年度摊销额为78,580千元(2023年度:
94,741千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78,58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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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医药公司 | 932,349,003.84 | - | - | - | - | 932,349,003.84 |
广州白云山医院 | 9,216,610.56 | - | - | - | - | 9,216,610.56 |
三公仔药业 | 3,900,000.00 | - | - | - | - | 3,900,000.00 |
广药海马 | 2,282,952.18 | - | - | - | - | 2,282,952.18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 | - | 1,381,538.08 | - | - | - | 1,381,538.08 |
广西盈康 | 475,756.92 | - | - | - | - | 475,756.92 |
合计 | 948,224,323.50 | 1,381,538.08 | - | - | - | 949,605,861.58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医药公司 | 118,275,499.68 | 118,275,499.68 | ||||
广西盈康 | 475,756.92 | 475,756.92 | ||||
合计 | 118,751,256.60 | - | - | - | - | 118,751,256.6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合或者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医药公司含商誉资产组 | 医药公司及其投资控股的医药流通业相关的全部经营性非流动资产及全部商誉,依据为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大商业,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广州白云山医院含商誉资产组 | 广州白云山医院的医疗行业相关的全部经营性非流动资产及全部商誉,依据为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大南药,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三公仔药业含商誉资产组 | 三公仔药业的全部经营性非流动资产及全部商誉,依据为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大南药,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广药海马含商誉资产组 | 广药海马的广告业相关的全部经营性非流动资产及全部商誉,依据为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大商业,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 | 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经营性资产 | 大商业,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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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誉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按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回收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医药公司 | 2,745,185,595.12 | 3,859,241,941.00 | 2025年-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为7.74%-4.69%、利润率2.25%-2.61%、税前折现率9.43%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2.61%、税前折现率9.43%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广州白云山医院 | 104,317,735.82 | 155,649,819.07 | 2025年-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为4.97%-4.98%、利润率4.05%-4.65%、税前折现率13.1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4.65%、税前折现率13.1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三公仔药业 | 4,888,563.57 | 5,831,933.00 | 2025年-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为2.85%-3.21%、利润率1.92%-2.93%、税前折现率9.16%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2.93%、税前折现率9.16%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广药海马 | 3,348,037.51 | 38,553,219.00 | 2025年-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为8.00%、利润率0.74%-0.88%、税前折现率12.9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0.88%、税前折现率12.9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 | 1,690,695.93 | 1,974,749.68 | 2025年-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区间:8.00%~536.04%、税前折现率9.49%; | 管理层未来5年的财务预算 | 永续增长率0%、税前折现率9.49% | 管理层预测数据及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 | |
合计 | 2,859,430,627.95 | 4,061,251,66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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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绩承诺情况及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无。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摊销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装修费 | 150,384,447.82 | 38,650,631.75 | 44,226,508.58 | - | 144,808,570.99 |
GMP改造费用 | 8,138,960.76 | 8,362,850.85 | 4,840,855.36 | - | 11,660,956.25 |
电脑系统费用 | 1,290,076.56 | 459,872.14 | 746,237.21 | - | 1,003,711.49 |
ABC栋认证项目 | 109,565.36 | - | 109,565.36 | - | - |
其他 | 29,953,713.95 | 12,164,345.92 | 11,031,955.44 | - | 31,086,104.43 |
合计 | 189,876,764.45 | 59,637,700.66 | 60,955,121.95 | - | 188,559,343.16 |
(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385,666,507.83 | 57,849,976.17 | - | - |
坏账准备 | 751,167,601.92 | 179,919,791.78 | 686,347,605.79 | 164,750,221.94 |
存货减值准备 | 76,465,861.33 | 14,511,366.35 | 71,421,846.88 | 14,358,633.44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13,707,203.45 | 2,056,080.52 | 13,707,203.45 | 2,056,080.52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4,592,366.35 | 2,206,006.38 | 15,124,071.60 | 2,285,762.16 |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差异 | 68,960,589.66 | 16,725,856.23 | 69,351,529.50 | 16,784,497.21 |
无形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差异 | 11,125,564.55 | 1,668,834.68 | 7,566,492.55 | 1,134,973.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441,055.66 | 4,716,158.35 | 31,326,389.53 | 4,698,958.4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358,084.13 | 2,303,712.62 | 26,308,299.73 | 3,946,244.96 |
应付职工薪酬 | 99,635,249.79 | 16,786,418.47 | 130,586,371.04 | 20,973,160.16 |
其他应付款 | 1,627,914,572.86 | 327,586,493.33 | 1,503,296,233.08 | 293,845,954.58 |
租赁负债 | 591,113,674.55 | 136,535,688.43 | 769,522,010.11 | 204,500,225.21 |
预计负债 | 1,062,316,728.20 | 159,347,509.23 | 942,640,074.20 | 141,396,011.13 |
可抵扣亏损 | 434,782,546.19 | 84,620,708.22 | 570,407,520.44 | 101,848,279.77 |
递延收益 | 648,084,676.54 | 101,677,599.42 | 622,469,750.54 | 97,384,854.64 |
合并抵消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 | 352,967,696.84 | 74,731,488.53 | 333,344,860.48 | 71,621,543.31 |
其他 | 164,604,848.64 | 27,160,004.76 | 112,920,789.04 | 21,962,894.19 |
合计 | 6,349,904,828.49 | 1,210,403,693.47 | 5,906,341,047.96 | 1,163,548,295.5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248-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应收款 | 1,041,878,033.35 | 260,469,508.34 | 922,141,378.00 | 230,535,344.50 |
使用权资产 | 555,955,437.40 | 141,107,729.48 | 824,013,981.52 | 198,062,070.21 |
企业合并形成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增值计提折旧摊销余额 | 419,269,935.37 | 102,211,549.03 | 516,364,864.85 | 126,351,598.5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5,216,868.16 | 29,282,530.22 | 222,266,868.13 | 33,340,030.22 |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差异 | 92,710,213.54 | 13,906,532.02 | 98,639,272.56 | 15,726,413.47 |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摊销额余额 | 8,000,766.40 | 1,205,046.96 | 8,446,777.60 | 1,286,744.64 |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余额 | 1,212,888.00 | 181,933.20 | 7,080,182.06 | 1,062,027.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7,510.67 | 38,626.60 | 219,573.53 | 32,936.03 |
其他 | 509,231,899.03 | 77,154,021.21 | 219,415,904.28 | 33,131,754.10 |
合计 | 2,823,733,551.92 | 625,557,477.06 | 2,818,588,802.53 | 639,528,919.04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491,178.23 | 53,275,363.77 |
可抵扣亏损 | 841,211,061.02 | 696,522,654.98 |
合计 | 893,702,239.25 | 749,798,018.7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情况
年度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注 |
2024年 | - | 79,605,604.36 | / |
2025年 | 89,666,175.18 | 89,666,175.18 | / |
2026年 | 118,880,928.69 | 118,880,928.69 | / |
2027年 | 234,887,073.08 | 234,887,073.08 | / |
2028年 | 165,880,061.08 | 173,482,873.67 | / |
2029年 | 231,896,822.99 | - | / |
合计 | 841,211,061.02 | 696,522,654.98 | - |
(二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12,699,075.85 | - | 212,699,075.85 | 86,445,793.62 | - | 86,445,793.62 |
合计 | 212,699,075.85 | - | 212,699,075.85 | 86,445,793.62 | - | 86,445,793.62 |
(二十五)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项目 | 年末情况 | 年初情况 |
-249-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967,597,541.71 | 1,967,597,541.71 | 冻结、定期存款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被冻结账户资金、保函保证金、住房基金、定期存款 | 1,485,300,409.72 | 1,485,300,409.72 | 冻结、定期存款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被冻结账户资金、保函保证金、住房基金、定期存款 |
应收账款 | 3,133,548.00 | 3,133,548.00 | 质押 | 质押给银行 | 246,188,345.02 | 246,188,345.02 | 质押 | 质押给银行 |
应收票据 | 213,107,972.53 | 213,107,972.53 | 已背书、已贴现 | 背书或贴现给银行 | 549,930,337.37 | 549,930,337.37 | 已背书、已贴现 | 背书或贴现给银行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19,454,304.41 | 19,454,304.41 | 质押 | 质押给银行 |
固定资产 | 8,235,176.49 | 5,414,988.13 | 授信抵押 | 抵押给银行 | 5,298,668.34 | 5,298,668.34 | 授信抵押 | 抵押给银行 |
投资性房地产 | 6,336,529.18 | 2,731,950.24 | 授信抵押 | 抵押给银行 | 2,673,349.00 | 2,673,349.00 | 授信抵押 | 抵押给银行 |
债权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 | - | - | - |
合计 | 2,248,410,767.91 | 2,241,986,000.61 | 2,308,845,413.86 | 2,308,845,413.86 |
(二十六)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971,957,445.04 | 7,107,375,293.48 |
质押借款 | 2,060,871.62 | - |
票据贴现 | 1,148,964,134.66 | 691,660,350.28 |
合计 | 9,122,982,451.32 | 7,799,035,643.76 |
注:①于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2.6102%(2023年12月31日:2.9043%)。
②于2024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本附注二十五“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于2024年12月31日,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十七)应付票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549,772,836.27 | 3,830,435,975.33 |
商业承兑汇票 | 35,081,522.51 | 13,600,000.00 |
合计 | 4,584,854,358.78 | 3,844,035,975.33 |
注:于2024年12月31日,预计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4,584,854千元(2023年12月31日:3,844,036千元)。
(二十八)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206,378,453.13 | 11,344,110,275.40 |
1年以上 | 528,288,083.56 | 497,721,576.97 |
合计 | 11,734,666,536.69 | 11,841,831,852.3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原因 |
供应商1 | 27,910,236.17 | 未达付款条件 |
-250-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原因 |
供应商2 | 21,369,413.56 | 未达付款条件 |
供应商3 | 16,767,946.49 | 未达付款条件 |
供应商4 | 16,517,242.33 | 未达付款条件 |
供应商5 | 13,589,921.00 | 未达付款条件 |
合计 | 96,154,759.55 |
(二十九)预收款项1.账龄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48,223.86 | - |
合计 | 4,548,223.86 | - |
(三十)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款项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5,064,805,503.26 | 5,427,410,233.10 |
预收医疗款 | 7,171,755.66 | 2,475,163.09 |
合计 | 5,071,977,258.92 | 5,429,885,396.19 |
(2)合同负债按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5,039,680,570.92 | 5,389,786,225.94 |
1年以上 | 32,296,688.00 | 40,099,170.25 |
合计 | 5,071,977,258.92 | 5,429,885,396.19 |
(
)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余额中无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三十一)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064,932,402.86 | 5,172,162,060.49 | 5,340,463,850.10 | 896,630,613.25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98,958.99 | 599,681,111.66 | 601,365,543.10 | 1,914,527.55 |
辞退福利 | 467,470.00 | 8,398,879.72 | 8,297,672.02 | 568,677.70 |
合计 | 1,068,998,831.85 | 5,780,242,051.87 | 5,950,127,065.22 | 899,113,818.50 |
2.短期职工薪酬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4,174,146.09 | 4,399,271,530.05 | 4,569,404,286.31 | 844,041,389.83 |
职工福利费 | 4,218,622.40 | 162,275,763.38 | 162,356,771.16 | 4,137,614.62 |
-251-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社会保险费 | 47,968.43 | 194,376,327.39 | 194,331,215.01 | 93,080.8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994.10 | 177,333,819.18 | 177,299,268.58 | 79,544.70 |
工伤保险费 | 2,533.21 | 16,749,337.38 | 16,738,334.48 | 13,536.11 |
生育保险费 | 441.12 | 293,170.83 | 293,611.95 | - |
住房公积金 | 1,305,998.10 | 323,672,323.72 | 324,181,644.98 | 796,676.84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594,484.05 | 75,199,722.70 | 75,127,951.15 | 17,666,255.60 |
非货币性福利 | - | 507,415.18 | 356,173.18 | 151,242.00 |
住房补贴 | 27,311,675.63 | 14,902,768.72 | 12,782,244.50 | 29,432,199.85 |
其他短期薪酬 | 279,508.16 | 1,956,209.35 | 1,923,563.81 | 312,153.70 |
合计 | 1,064,932,402.86 | 5,172,162,060.49 | 5,340,463,850.10 | 896,630,613.25 |
3.设定提存计划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116,201.51 | 432,568,164.85 | 432,423,048.01 | 261,318.35 |
失业保险费 | 5,476.93 | 21,909,909.38 | 21,902,076.59 | 13,309.72 |
企业年金缴费 | 3,072,226.05 | 125,258,109.11 | 126,958,411.30 | 1,371,923.86 |
其他 | 405,054.50 | 19,944,928.32 | 20,082,007.20 | 267,975.62 |
合计 | 3,598,958.99 | 599,681,111.66 | 601,365,543.10 | 1,914,527.55 |
4.辞退福利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467,470.00 | 8,398,879.72 | 8,297,672.02 | 568,677.70 |
合计 | 467,470.00 | 8,398,879.72 | 8,297,672.02 | 568,677.70 |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主要是本集团计提的应付未付2024年12月末的工资、奖金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存在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该余额预计于下年发放和使用。
(三十二)应交税费
税种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18,402,755.85 | 249,263,554.98 |
增值税 | 84,190,661.72 | 89,315,243.43 |
个人所得税 | 21,018,902.89 | 21,311,730.41 |
印花税 | 10,887,032.43 | 13,443,851.7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82,710.79 | 5,209,015.26 |
房产税 | 4,207,694.05 | 2,652,408.61 |
教育费附加 | 2,416,979.62 | 2,279,254.94 |
地方教育附加 | 1,573,742.62 | 1,445,140.22 |
土地使用税 | 54,750.08 | 140.88 |
其他 | 576,024.10 | 1,631,946.56 |
合计 | 248,911,254.15 | 386,552,287.00 |
-252-
(三十三)其他应付款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50,492,925.62 | 62,206,330.91 |
其他应付款 | 5,023,805,906.64 | 4,857,035,314.76 |
合计 | 5,074,298,832.26 | 4,919,241,645.67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境外公众股 | 163,627.25 | 155,202.86 |
境内公众股 | 3,437,221.59 | 1,109,692.27 |
少数股东 | 46,892,031.77 | 60,941,390.77 |
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45.01 | 45.01 |
合计 | 50,492,925.62 | 62,206,330.91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外单位款 | 1,660,151,925.86 | 1,463,261,700.02 |
销售折扣 | 1,806,648,826.15 | 1,569,035,459.89 |
预提费用 | 857,429,002.32 | 897,187,982.31 |
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及定金 | 523,691,630.70 | 579,058,689.15 |
暂估应付固定资产价款 | 49,682,034.39 | 128,440,296.71 |
防疫物资周转款 | 28,115,893.84 | 57,714,402.07 |
关联方往来 | 21,613,882.68 | 22,322,317.66 |
暂收员工款 | 11,704,101.85 | 19,043,952.13 |
其他 | 64,768,608.85 | 120,970,514.82 |
合计 | 5,023,805,906.64 | 4,857,035,314.76 |
(2)预提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广告宣传费 | 232,588,237.78 | 220,666,704.85 |
运输费 | 218,951,400.51 | 245,137,740.16 |
终端费 | 184,153,396.85 | 210,301,651.55 |
研发费 | 40,607,835.25 | 40,760,609.69 |
会议费 | 26,300,713.81 | 27,384,843.04 |
差旅费 | 20,577,649.53 | 24,814,899.61 |
水电费 | 10,643,206.62 | 14,732,820.88 |
租金 | 6,399,306.83 | 5,979,326.85 |
中介机构费 | 5,533,107.84 | 5,470,452.83 |
-253-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咨询费 | 966,607.83 | 1,189,882.18 |
商标费 | 676,551.92 | 5,478,612.37 |
其他 | 110,030,987.55 | 95,270,438.30 |
合计 | 857,429,002.32 | 897,187,982.31 |
(3)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4,438,077,761.06 | 4,261,509,991.86 |
1年以上 | 585,728,145.58 | 595,525,322.90 |
合计 | 5,023,805,906.64 | 4,857,035,314.76 |
(4)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应付款1 | 28,115,893.84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8,115,893.84 | — |
(三十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三十六) | 1,332,047,797.30 | 36,450,938.1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三十七) | 190,569,530.25 | 213,377,565.60 |
合计 | 1,522,617,327.55 | 249,828,503.72 |
(三十五)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51,719,293.54 | 695,880,365.06 |
合计 | 651,719,293.54 | 695,880,365.06 |
(三十六)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利率区间 |
信用借款 | 4,137,586,402.74 | 3,360,168,855.34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三十四) | 1,332,047,797.30 | 36,450,938.12 | / |
合计 | 2,805,538,605.44 | 3,323,717,917.22 | / |
注:①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2.6364%(2023年12月31日:2.4805%)。
②于
2024年
月
日,无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三十七)租赁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36,284,737.12 | 791,570,026.6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三十四) | 190,569,530.25 | 213,377,565.60 |
合计 | 445,715,206.87 | 578,192,461.09 |
-254-
(三十八)长期应付款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666,964.60 | 19,971,964.60 |
合计 | 19,666,964.60 | 19,971,964.60 |
1.长期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国家资金 | 17,393,650.77 | 17,393,650.77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2,264,426.47 | 2,264,426.47 |
国家医药管理局 | - | 305,000.00 |
其他 | 8,887.36 | 8,887.36 |
合计 | 19,666,964.60 | 19,971,964.60 |
(三十九)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离职后福利-长期服务金拨备 | 299,678.21 | 293,264.21 |
合计 | 299,678.21 | 293,264.21 |
(四十)预计负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广药总院改制员工福利 | 42,852,268.52 | - | 1,035,302.38 | 41,816,966.14 | 注① |
未决诉讼 | 2,285,000.00 | 1,302,443.25 | 1,760,000.00 | 1,827,443.25 | 根据诉讼事项预计需承担的损失 |
预计退货损失 | 10,793,666.85 | 10,293,475.66 | 500,191.19 | 按资产处置协议估计,双方未结算 | |
合计 | 55,930,935.37 | 1,302,443.25 | 13,088,778.04 | 44,144,600.58 | — |
注:①本集团2015年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了广药总院100%的股权。根据广药总院改制时的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广药总院仍需对截至2014年
月
日在册的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家属和遗属保持原有的养老福利及医疗福利,故预提此员工福利。
(四十一)递延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1,429,861.00 | 206,579,464.12 | 206,146,928.02 | 1,001,862,397.10 | 政府拨款 |
合计 | 1,001,429,861.00 | 206,579,464.12 | 206,146,928.02 | 1,001,862,397.10 | — |
-255-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拨付给项目合作单位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0,086,446.38 | 55,890,090.80 | 111,974.64 | 39,023,647.98 | - | - | 16,987,540.00 | 683,828,454.56 |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 65,497,657.75 | 17,959,043.40 | - | 12,792,730.67 | - | - | (300,000.00) | 70,363,970.48 | 政府拨款 |
拆迁补偿款 | 224,417,508.93 | - | 72,997.56 | - | - | - | - | 224,344,511.37 | 政府拨款 |
环保专项工程款 | 1,859,177.09 | - | - | 172,801.68 | - | - | - | 1,686,375.41 | 政府拨款 |
创新平台及实验室建设资金 | 27,472,181.06 | - | - | 2,466,283.16 | - | - | - | 25,005,897.90 | 政府拨款 |
政府土地扶持资金 | 56,694,581.57 | - | - | 3,506,942.40 | - | - | - | 53,187,639.17 | 政府拨款 |
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213,768,951.72 | 22,225,436.40 | - | 16,849,561.46 | - | - | 17,200,000.00 | 236,344,826.66 | 政府拨款 |
其他 | 60,376,388.26 | 15,705,611.00 | 38,977.08 | 3,235,328.61 | - | - | 87,540.00 | 72,895,233.57 | 政府拨款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1,343,414.62 | 150,689,373.32 | - | 163,265,553.36 | 240,369.20 | 2,315,000.00 | (18,177,922.84) | 318,033,942.54 |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 108,165,999.53 | 52,933,492.50 | - | 55,726,451.59 | 234,528.29 | 2,315,000.00 | 480,360.83 | 103,303,872.98 | 政府拨款 |
药品产业化研究项目资金 | - | 1,400,000.00 | - | 1,400,000.00 | - | - | - | - | 政府拨款 |
创新企业专项经费 | 15,611,156.57 | 5,346,300.00 | - | 11,348,314.66 | - | - | - | 9,609,141.91 | 政府拨款 |
拆迁补偿款 | 160,000,000.00 | - | - | - | - | - | - | 160,000,000.00 | 政府拨款 |
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17,200,000.00 | 14,326,540.72 | - | 14,326,540.72 | - | - | (17,200,000.00) | - | 政府拨款 |
其他 | 50,366,258.52 | 76,683,040.10 | - | 80,464,246.39 | 5,840.91 | - | (1,458,283.67) | 45,120,927.65 | 政府拨款 |
合计 | 1,001,429,861.00 | 206,579,464.12 | 111,974.64 | 202,289,201.34 | 240,369.20 | 2,315,000.00 | (1,190,382.84) | 1,001,862,397.10 | - |
-256-
(四十二)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确认广州白云山南方抗肿瘤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履约义务(注) | 50,225,000.00 | 50,225,000.00 |
待转销项税额 | 5,276,488.82 | 4,473,033.81 |
合计 | 55,501,488.82 | 54,698,033.81 |
注:本集团下属企业取得广州白云山南方抗肿瘤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按照协议、章程确认的履约义务。
(四十三)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5,890,949.00 | - | - | - | - | - | 1,405,890,949.00 |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19,900,000.00 | - | - | - | - | - | 219,900,000.00 |
其他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625,790,949.00 | - | - | - | - | - | 1,625,790,949.00 |
股份总数 | 1,625,790,949.00 | - | - | - | - | - | 1,625,790,949.00 |
(四十四)资本公积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一、资本溢价 | 9,048,269,635.38 | 8,007,276.31 | - | 9,056,276,911.69 |
二、其他资本公积 | 1,057,444,795.52 | - | - | 1,057,444,795.52 |
其中: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24,955,836.66 | - | - | 24,955,836.66 |
合计 | 10,105,714,430.90 | 8,007,276.31 | - | 10,113,721,707.21 |
注:①本期增加8,007,275.31元为医药公司收购子公司30%少数股权,所支付的收购少数股权价款与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②本期增加
元为分公司何济公针对盘盈资产,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元)入账。
-257-
(四十五)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金额 | 年末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452,213.73) | (76,728.94) | - | - | (11,509.35) | (65,219.59) | - | (20,517,433.32) |
其中: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48,181.81 | - | - | - | - | - | - | 1,448,181.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900,395.54) | (76,728.94) | - | - | (11,509.35) | (65,219.59) | - | (21,965,615.1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92,255.86) | 13,441,991.35 | - | - | 2,257,322.15 | 10,570,025.21 | 614,643.99 | 6,677,769.35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136.57 | - | - | - | - | - | - | 29,136.57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028,214.82 | 4,412,702.78 | - | - | - | 4,412,702.78 | - | 10,440,917.6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335,703.96) | 8,357,167.70 | - | - | 2,089,291.93 | 5,698,984.56 | 568,891.21 | (13,636,719.40)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9,386,096.71 | 672,120.87 | - | - | 168,030.22 | 458,337.87 | 45,752.78 | 9,844,434.58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344,469.59) | 13,365,262.41 | - | - | 2,245,812.80 | 10,504,805.62 | 614,643.99 | (13,839,663.97) |
-258-
(四十六)盈余公积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33,863,609.81 | 111,456,636.89 | 727,523.16 | 2,244,592,723.54 |
任意盈余公积 | 118,925,617.49 | - | - | 118,925,617.49 |
合计 | 2,252,789,227.30 | 111,456,636.89 | 727,523.16 | 2,363,518,341.03 |
注: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集团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本集团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本期减少727,523.16元为医疗健康公司收购其子公司润康月子会所49%少数股权,所支付的收购少数股权价款与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四十七)未分配利润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 20,959,330,809.10 | 18,262,133,346.76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20,959,330,809.10 | 18,262,133,346.76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35,496,163.51 | 4,055,678,691.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1,456,636.89 | 168,402,254.4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68,033,800.40 | 1,190,078,974.6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21,815,336,535.32 | 20,959,330,809.10 |
注:根据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749元(含税);根据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0元(含税),按照本公司2023年末已发行股份1,625,790,949股计算共计人民币1,868,033,800.40元。
(四十八)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类别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4,778,519,498.98 | 62,389,614,053.88 | 75,274,869,097.13 | 61,265,910,118.96 |
其他业务 | 214,300,974.58 | 83,154,627.81 | 240,534,897.65 | 62,199,495.92 |
合计 | 74,992,820,473.56 | 62,472,768,681.69 | 75,515,403,994.78 | 61,328,109,614.88 |
(
)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大南药 | 9,756,130,646.49 | 5,185,267,627.18 | 10,889,141,038.71 | 5,581,403,070.49 |
-259-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大健康 | 9,705,343,095.46 | 5,520,853,649.45 | 11,117,426,654.48 | 6,180,183,518.88 |
大商业 | 54,549,541,762.04 | 51,041,185,219.89 | 52,761,640,852.15 | 49,072,585,285.43 |
其他 | 767,503,994.99 | 642,307,557.36 | 506,660,551.79 | 431,738,244.16 |
合计 | 74,778,519,498.98 | 62,389,614,053.88 | 75,274,869,097.13 | 61,265,910,118.96 |
(3)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南地区 | 55,585,386,078.28 | 47,760,688,764.82 | 55,866,768,597.00 | 47,206,754,344.64 |
华东地区 | 6,237,915,910.47 | 4,712,118,950.09 | 6,319,897,622.22 | 4,528,094,278.36 |
华北地区 | 3,338,990,004.67 | 2,464,776,942.72 | 3,543,092,323.54 | 2,431,784,301.74 |
东北地区 | 2,104,630,222.87 | 1,822,961,117.87 | 1,915,484,276.95 | 1,614,369,706.78 |
西南地区 | 5,235,952,771.00 | 3,797,812,122.51 | 5,004,742,680.11 | 3,395,579,047.18 |
西北地区 | 2,000,411,558.92 | 1,577,145,084.54 | 2,280,579,815.56 | 1,775,813,171.49 |
出口 | 275,232,952.77 | 254,111,071.33 | 344,303,781.75 | 313,515,268.77 |
合计 | 74,778,519,498.98 | 62,389,614,053.88 | 75,274,869,097.13 | 61,265,910,118.96 |
(4)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资产出租 | 79,259,675.58 | 13,363,052.33 | 54,747,906.42 | 4,968,836.51 |
技术服务收入 | 14,116,551.07 | 878,949.22 | 8,770,011.40 | 1,425,509.76 |
电商平台及门店服务费 | 10,272,862.82 | - | 74,926,268.47 | - |
物业管理费 | 9,585,679.00 | 9,156,931.27 | 9,786,577.59 | 5,472,840.31 |
咨询费收入 | 8,199,777.49 | 38,957.83 | 21,152,085.75 | 292,174.47 |
材料销售 | 6,874,473.09 | 6,587,701.77 | 8,503,769.31 | 4,882,796.45 |
商标费收入 | 1,888,229.70 | - | 2,834,486.50 | - |
劳务收入 | 284,776.24 | 4,470.00 | 251,979.51 | 303,789.81 |
其他 | 83,818,949.59 | 53,124,565.39 | 59,561,812.70 | 44,853,548.61 |
合计 | 214,300,974.58 | 83,154,627.81 | 240,534,897.65 | 62,199,495.92 |
(四十九)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9,091,844.85 | 127,335,080.67 |
印花税 | 58,706,545.29 | 79,736,879.21 |
教育费附加 | 46,812,884.77 | 54,623,445.55 |
房产税 | 42,423,042.48 | 37,868,150.05 |
地方教育附加 | 31,210,075.75 | 36,376,460.96 |
-260-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7,749,256.42 | 7,352,829.50 |
车船使用税 | 147,160.50 | 155,068.42 |
其他 | 543,051.38 | 714,168.33 |
合计 | 296,683,861.44 | 344,162,082.69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四、税项。
(五十)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86,813,989.16 | 3,037,839,492.45 |
广告宣传费 | 930,476,225.87 | 1,082,172,290.71 |
销售服务费 | 850,841,212.62 | 1,000,977,932.18 |
折旧费 | 272,309,486.04 | 282,287,377.48 |
运杂费 | 212,475,744.43 | 236,146,292.27 |
差旅费 | 159,965,751.25 | 160,278,890.84 |
会务费 | 65,071,159.91 | 90,566,289.76 |
办公费 | 42,019,735.87 | 36,722,436.18 |
租赁费 | 28,790,185.40 | 24,497,386.57 |
其他 | 170,855,905.34 | 153,249,354.94 |
合计 | 5,619,619,395.89 | 6,104,737,743.38 |
(五十一)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6,449,785.70 | 1,589,675,006.00 |
折旧费 | 208,507,446.58 | 173,190,351.92 |
摊销费 | 137,060,000.91 | 141,047,905.61 |
办公费 | 82,627,961.74 | 77,404,452.61 |
修理费 | 37,704,464.17 | 47,233,060.95 |
水电费 | 29,296,188.10 | 29,024,598.12 |
中介机构费 | 29,752,661.80 | 21,570,265.64 |
其中:审计费 | 2,716,981.13 | 2,650,943.40 |
差旅费 | 23,747,384.12 | 27,934,067.81 |
咨询费 | 19,584,309.98 | 17,729,645.89 |
运杂费 | 15,144,890.30 | 14,899,849.90 |
会务费 | 9,110,398.01 | 11,176,148.44 |
租赁费 | 6,759,382.37 | 6,815,212.44 |
保险费 | 4,438,918.51 | 3,833,018.25 |
商标使用费 | 244,616.67 | 16,693,152.96 |
其他 | 217,205,403.53 | 243,313,095.47 |
合计 | 2,407,633,812.49 | 2,421,539,832.01 |
-261-
(五十二)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4,851,620.77 | 354,402,707.86 |
专项研发费 | 139,197,961.35 | 114,533,414.38 |
原材料 | 79,630,171.34 | 76,134,533.53 |
试验试制费 | 72,057,579.55 | 71,117,135.30 |
折旧费 | 39,820,788.51 | 37,337,654.67 |
临床试验费 | 11,164,870.32 | 35,624,478.18 |
摊销费 | 4,920,656.83 | 6,867,740.71 |
工艺研究费用 | 1,023,527.08 | 4,581,392.98 |
其他 | 71,102,879.68 | 81,545,177.25 |
合计 | 763,770,055.43 | 782,144,234.86 |
(五十三)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18,151,317.81 | 446,191,732.89 |
其中:与租赁相关的利息费用 | 32,514,818.82 | 34,237,467.11 |
减:利息收入 | 404,308,070.51 | 486,336,348.90 |
汇兑(收益)/损失 | 3,150,276.44 | (3,319,026.5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8,687,845.67 | 22,052,947.92 |
其他 | 2,547,717.37 | 1,849,912.73 |
合计 | 38,229,086.78 | (19,560,781.89) |
(五十四)其他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43,061,715.88 | 337,784,445.95 |
合计 | 343,061,715.88 | 337,784,445.95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 12,792,730.67 | 15,225,227.21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专项工程 | 172,801.68 | 137,623.02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平台及实验室建设资金 | 2,466,283.16 | 4,041,627.50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土地扶持资金 | 3,506,942.40 | 3,506,942.4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16,849,561.46 | 11,178,138.41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3,235,328.61 | 2,572,586.96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39,023,647.98 | 36,662,145.50 | - | — |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 62,050,780.90 | 58,874,973.60 | 62,050,780.90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企业专项经费 | 11,348,314.66 | 8,178,760.19 | 11,348,314.66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18,672,237.74 | 113,475,091.41 | 18,672,237.74 | 与收益相关 |
-262-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药品产业化研究项目资金 | 1,400,000.00 | - | 1,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79,874,446.09 | 42,077,946.54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130,692,288.51 | 78,515,528.71 | 128,199,505.78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304,038,067.90 | 301,122,300.45 | 221,670,839.08 | — |
合计 | 343,061,715.88 | 337,784,445.95 | 221,670,839.08 | — |
(五十五)投资收益
类别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617,979.37) | 107,887,761.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8,968,301.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3,182,137.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54,405.5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5,283,043.39 | 2,007,019.95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21,331.92 |
理财收益、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 | 290,248,595.91 | 208,446,499.6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7,810,365.90) | (14,771,116.09) |
其他 | (32,733,339.67) | (51,299,763.46) |
合计 | 294,024,359.87 | 264,842,172.40 |
(五十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654,146.29 | 38,637,354.11 |
合计 | 24,654,146.29 | 38,637,354.11 |
(五十七)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287.13 | (3,034,667.8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8,811,297.09) | (73,534,138.13)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672,120.87) | (1,462,231.1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31,912.60) | (5,113,436.40) |
合计 | (63,298,043.43) | (83,144,473.48) |
(五十八)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85,666,507.83) | |
存货跌价损失 | (20,981,145.30) | (2,485,096.00)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1,036,000.00) |
其他 | (635,472.90) | - |
合计 | (407,283,126.03) | (3,521,096.00) |
-263-
(五十九)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1,119,280.14 | 12,027,009.48 | 11,119,280.1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13,730.27 | 643,946.18 | 213,730.27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9,800,993.31 | 8,270,258.73 | 9,800,993.31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1,104,556.56 | 3,112,804.57 | 1,104,556.56 |
合计 | 11,119,280.14 | 12,027,009.48 | 11,119,280.14 |
(六十)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项列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不用支付款项 | 15,689,866.95 | 2,692,873.38 | 15,689,866.95 |
赔偿收入 | 9,309,722.71 | 3,894,191.45 | 9,309,722.71 |
废料收入 | 5,283,082.86 | 5,350,499.73 | 5,283,082.8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677,635.33 | 5,892,778.99 | 1,677,635.33 |
罚款收入 | 1,616,144.92 | 1,280,024.67 | 1,616,144.92 |
政府补助 | 129,693.04 | 1,329,576.18 | 129,693.04 |
拆迁补偿收入 | - | 2,715,715.29 | - |
其他 | 6,597,882.90 | 6,120,544.30 | 6,597,882.90 |
合计 | 40,304,028.71 | 29,276,203.99 | 40,304,028.71 |
2、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拆迁补偿款 | 72,997.56 | 72,997.56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38,977.08 | 38,977.08 | 与资产相关 |
小计 | 111,974.64 | 111,974.64 | — |
拆迁补偿款 | - | 1,217,001.5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7,718.40 | 6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17,718.40 | 1,217,601.54 | — |
合计 | 129,693.04 | 1,329,576.18 | — |
(六十一)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4,269,683.05 | 13,217,948.23 | 14,269,683.05 |
罚款及滞纳金 | 5,160,321.95 | 18,779,217.96 | 5,160,321.9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975,889.27 | 4,438,200.69 | 3,975,889.27 |
非常损失 | 1,610.00 | 14,307.00 | 1,610.00 |
盘亏损失 | 949.38 | 26,920.61 | 949.38 |
其他 | 5,709,615.86 | 3,198,261.19 | 5,709,615.86 |
合计 | 29,118,069.51 | 39,674,855.68 | 29,118,069.51 |
-264-
(六十二)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 669,921,181.15 | 900,339,206.3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3,072,652.70) | (49,169,137.08) |
合计 | 606,848,528.45 | 851,170,069.3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607,579,871.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41,136,980.7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741,239.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806,343.8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689,317.7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105,143.4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79,031.24)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6,262,826.49 |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 | (82,287,397.44)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751,740.36 |
所得税费用 | 606,848,528.45 |
(六十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04,308,070.51 | 486,336,348.90 |
政府补助 | 267,495,250.97 | 413,881,627.27 |
其他业务收入 | 214,300,974.58 | 240,534,897.65 |
营业外收入 | 14,275,345.88 | 19,438,676.74 |
其他 | 91,657,466.03 | 61,039,751.30 |
合计 | 992,037,107.97 | 1,221,231,301.86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使用现金支付的各项销售费用 | 1,767,409,064.88 | 2,415,909,908.62 |
使用现金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 | 818,376,928.44 | 847,781,605.02 |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18,687,845.67 | 22,052,947.92 |
其他 | 265,880,006.96 | 273,487,734.54 |
合计 | 2,870,353,845.95 | 3,559,232,196.10 |
2.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回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本金 | 1,493,286,528.58 | 2,297,390,000.00 |
收到股利或分红 | 187,604,099.09 | 230,956,021.19 |
收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息 | 27,835,276.29 | |
出售股票 | 154,506,291.37 | |
其他 | 654,405.51 | |
合计 | 1,709,380,309.47 | 2,682,852,312.56 |
(2)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6,215,532,144.51 | 3,970,000,000.00 |
投资外单位 | 156,445,500.45 | 336,259,088.65 |
购入结构性存款 | 170,000,000.00 | |
ABS次级资产 | 4,000,000.00 | |
合计 | 6,545,977,644.96 | 4,306,259,088.65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归本 | 1,111.97 | 34,269.63 |
合计 | 1,111.97 | 34,269.63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3.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保证金(注) | - | 3,684,207,500.89 |
收到的超短期融资券 | - | 299,955,000.00 |
其他 | - | 84,195.00 |
合计 | - | 3,984,246,695.89 |
注:因购买商品相关的应付票据保证金的支付,分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票据保证金(注) | - | 3,432,407,405.48 |
支付租赁租金 | 257,398,036.59 | 268,391,577.78 |
支付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 | 27,833,332.40 | - |
支付超短期融资券 | - | 900,000,000.00 |
其他 | 1,443,308.72 | 1,938,635.90 |
合计 | 286,674,677.71 | 4,602,737,619.16 |
注:因购买商品相关的应付票据保证金的支付,分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266-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799,035,643.76 | 8,898,129,380.95 | 7,047,852,247.51 | 14,589,660,814.97 | 32,374,005.93 | 9,122,982,451.32 |
应付股利 | 62,206,330.91 | - | 1,932,907,979.26 | 1,944,621,384.55 | - | 50,492,925.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828,503.72 | - | 1,522,617,327.55 | 249,828,503.72 | - | 1,522,617,327.55 |
其他流动负债 | 695,880,365.06 | - | 651,719,293.54 | - | 695,880,365.06 | 651,719,293.54 |
长期借款 | 3,323,717,917.22 | 1,055,808,175.96 | 1,907,882.28 | 243,847,572.72 | 1,332,047,797.30 | 2,805,538,605.44 |
租赁负债 | 578,192,461.09 | - | 102,112,747.02 | 44,020,470.99 | 190,569,530.25 | 445,715,206.87 |
合计 | 12,708,861,221.76 | 9,953,937,556.91 | 11,259,117,477.16 | 17,071,978,746.95 | 2,250,871,698.54 | 14,599,065,810.3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收到/支付的代收转付款 | 本集团的子公司公开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根据约定,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款由本集团的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归集,并由本集团的子公司在每个资金归集日将当个归集期间收到的回收款转付至监管账户。本集团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通过保理业务以公开型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应收账款。本集团的子公司从客户代收款项后支付给金融机构。 | 代专项计划或金融机构收取和支付的现金,按净额列示。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付账款融资保理(注①) | 6,652,175,843.68 | 5,195,023,632.08 |
应付云信平台款项(注②) | 471,476,654.96 | 526,250,464.11 |
应收票据背书 | 8,210,111,791.47 | 9,167,263,652.83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119,666,319.20 | 382,182,290.90 |
注:①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开展应付账款融资业务,由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在应付账款到期日由银行代为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待约定的融资期限到期时,由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偿付相应款项。在银行代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终止对相关应付账款的确认,同时形成对银行的负债。由于该项负债不涉及现金流入和流出,被划分为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筹资活动。在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到期向银行偿还相应款项时,由于对应的现金流出实质是为了支付货款,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注:②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与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由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通过中企云链电子服务平台开立云信(应收账款债权的数字凭证)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上述凭证后可选择将持有的数字凭证进行融资变现或持有至到期兑付,由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负责到期无条件足额偿付。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在开出上述数字凭证后,终止确认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同时形成对中企云链平台的其他应付款。由于该项负债不涉及现金流入和流出,被划分为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筹资活动。在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到期向中企云链平台偿还相应款项时,由于对应的现金流出实质是为了支付货款,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六十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67-
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00,731,343.31 | 4,259,327,960.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07,283,126.03 | 3,521,096.00 |
信用减值损失 | 63,298,043.43 | 83,144,473.4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生物资产折旧 | 556,145,448.30 | 570,580,881.6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40,517,174.97 | 264,116,012.98 |
无形资产摊销 | 78,580,051.32 | 94,740,585.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955,121.95 | 55,883,014.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19,280.14) | (12,027,009.4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98,253.94 | (1,454,578.3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654,146.29) | (38,637,354.1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8,151,317.81 | 446,191,732.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1,834,725.77) | (250,071,056.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855,397.94) | (83,946,186.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971,441.98) | 30,677,392.7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13,884,193.18) | (835,027,484.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5,912,991.95) | (417,273,994.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2,698,893.78 | (66,120,489.08)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2,426,597.59 | 4,103,624,997.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应付保理融资 | - | 2,897,418,899.6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302,938,963.14 | 19,823,543,794.7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823,543,794.72 | 20,804,699,012.6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20,604,831.58) | (981,155,217.92) |
2.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 年末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1,565,411.30 |
合计 | 1,565,411.30 |
-268-
3.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现金 | 16,302,938,963.14 | 19,823,543,794.72 |
其中:库存现金 | 501,913.33 | 538,527.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281,500,959.05 | 19,810,319,063.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936,090.76 | 12,686,203.38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02,938,963.14 | 19,823,543,794.7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5.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有关信息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供应商融资安排①:应付账款融资保理。本集团的子公司与银行开展应付账款融资业务,由本集团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在应付账款到期日由银行代为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待约定的融资期限到期时,由本集团的子公司向银行偿付相应款项。在银行代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本集团的子公司终止对相关应付账款的确认,同时形成对银行的负债。
供应商融资安排②:应付账款供应链保理业务。本集团的子公司与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由本集团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通过中企云链电子服务平台开立云信(应收账款债权的数字凭证)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上述凭证后可选择将持有的数字凭证进行融资变现或持有至到期兑付,由本集团的子公司负责到期无条件足额向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偿付。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开出上述数字凭证后,终止确认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同时形成对中企云链平台的其他应付款。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的有关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3,450,397,694.11 | 2,897,418,899.60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3,450,397,694.11 | 2,897,418,899.60 |
其他应付款 | 417,590,030.94 | 432,497,979.72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合计 | 417,590,030.94 | 432,497,979.72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期为30天至90天。在供应商融资安排情况下,公司会在融资提供方支付给供应商相关款项后的180天至365天向融资提供方付款。
于2024年度,上述本集团的子公司金融负债变动中不存在企业合并和汇率变动的影响。
-269-
于2024年度,上述本集团的子公司金融负债变动中,因供应商融资安排终止确认应付账款同时确认短期借款或者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652,176千元、5,226,270千元和471,477千元、257,407千元。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理由 |
应计利息 | 2,613,607.73 | - | 计提的利息 |
定期存款 | 463,152,107.43 | 33,242,191.79 | 不可随时用于支付 |
其他保证金等 | 1,504,445,434.28 | 1,452,058,217.93 | 不可随时用于支付 |
合计 | 1,970,211,149.44 | 1,485,300,409.72 | —— |
(六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22,439,638.01 | ||
其中:美元 | 27,201,674.39 | 7.1884 | 195,536,516.19 |
港币 | 28,752,114.46 | 0.9260 | 26,625,608.07 |
欧元 | 36,252.39 | 7.5257 | 272,824.61 |
澳元 | 1,040.28 | 4.5070 | 4,688.54 |
日元 | 13.00 | 0.0462 | 0.60 |
其他应收款 | 1,442,279.04 | ||
其中:美元 | 97,130.00 | 7.1884 | 698,209.29 |
港币 | 803,496.34 | 0.9260 | 744,069.75 |
短期借款 | 30,775,730.59 | ||
其中:港币 | 33,233,694.65 | 0.9260 | 30,775,730.59 |
应付账款 | - | - | 126,486,964.48 |
其中:美元 | 6,930,898.37 | 7.1884 | 49,822,069.84 |
港币 | 82,787,886.74 | 0.9260 | 76,664,894.64 |
其他应付款 | 332,799.10 | ||
其中:港币 | 359,378.75 | 0.9260 | 332,799.10 |
(六十六)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47,561,943.2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2,246,284.53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934,155.41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91,857,038.73 |
-270-
2.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收入 | 78,950,617.79 | - |
机器设备出租收入 | 313,461.45 | - |
合计 | 79,264,079.24 | - |
(2)融资租赁无。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无。
六、研发支出
(一)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7,696,611.28 | 380,549,416.35 |
专项研发费 | 164,433,131.16 | 118,159,502.48 |
原材料 | 91,185,148.42 | 94,189,246.52 |
试验试制费 | 63,912,545.19 | 77,446,965.77 |
折旧费 | 43,258,950.62 | 47,949,929.21 |
临床试验费 | 13,596,699.01 | 36,832,278.18 |
工艺研究费用 | 1,074,418.44 | 7,954,501.48 |
摊销费 | 4,947,037.87 | 6,876,534.39 |
其他 | 108,302,364.96 | 82,235,002.81 |
合计 | 828,406,906.95 | 852,193,377.1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3,770,055.43 | 782,144,234.8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4,636,851.52 | 70,049,142.33 |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PM株项目 | 302,407,682.92 | 62,589,404.51 | - | - | - | - | 364,997,087.43 |
创新工程 | 6,339,966.90 | 1,710,892.17 | - | 2,832,795.66 | - | 280,237.10 | 4,937,826.31 |
常温状态下药材粉碎及集成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 142,928.21 | 82,366.31 | - | - | 225,294.52 | - | - |
适用于低温 | 286,639.38 | 36,560.68 | - | - | 323,200.06 | - | - |
-271-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状态下中药材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
发酵虫草菌粉发酵工艺的研究与应用 | 309,626.19 | 128,053.73 | - | - | 437,679.92 | - | - |
制川贝母和斜叶檀质量标准研究与应用 | 406,468.85 | 89,574.12 | - | - | 496,042.97 | - | - |
合计 | 309,893,312.45 | 64,636,851.52 | - | 2,832,795.66 | 1,482,217.47 | 280,237.10 | 369,934,913.74 |
(1)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PM株项目 | 已提交产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目前已完成临床试验现场和生产现场的检查 | 预计2026年8月前 | 研发成功后获得PM株药品注册批件,形成产业化生产,实现销售收入 | 2019年3月 | 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
制川贝母和斜叶檀质量标准研究与应用 | 已结束 | 2024年8月 | 生产产品必需的工艺技术 | 2023年5月 | 已应用该成果进行产品化 |
发酵虫草菌粉发酵工艺的研究与应用 | 已结束 | 2024年3月 | 生产产品必需的工艺技术 | 2023年4月 | 已应用该成果进行产品化 |
适用于低温状态下中药材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已结束 | 2024年5月 | 生产产品必需的工艺技术 | 2023年6月 | 已应用该成果进行产品化 |
常温状态下药材粉碎及集成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 已结束 | 2024年5月 | 生产产品必需的工艺技术 | 2023年5月 | 已应用该成果进行产品化 |
(2)开发支出减值准备无。
(三)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无。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合并交易基本情况
-272-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日 | 1,915,200.00 | 1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4月1日 | 取得控制权 | 8,238,329.95 | 12,704.52 | (4,924,161.74)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 |
现金 | 1,915,2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1,915,2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33,661.9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381,538.08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的合并对价中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按收益法估值方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目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110,693.80 | 1,110,693.80 |
货币资金 | 349,788.70 | 349,788.70 |
应收款项 | 755,396.10 | 755,396.10 |
预付款项 | 5,509.00 | 5,509.00 |
负债: | 577,031.88 | 577,031.88 |
应交税费 | 167,031.88 | 167,031.88 |
其他应付款 | 410,000.00 | 410,000.00 |
其中:应付股利 | 408,000.00 | 408,000.00 |
净资产 | 533,661.92 | 533,661.9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533,661.92 | 533,661.92 |
①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已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按资产基础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二)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三)本年发生的反向购买无。
(四)本年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无。
(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与上期相比本期因其他原因新增合并单位3户,减少1户。原因为:
-273-
1.2024年1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芝林药业注销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森工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2.2024年
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3.2024年
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设立广药(海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4.2024年
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设立广药吉林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274-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星群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77,168.90 | 88.99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星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3,000.00 | 88.99 | 设立或投资 | |
中一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17,41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众胜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陈李济药厂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12,845.42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陈李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15,000.00 | 44.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汉方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52,564.30 | 98.02 | 1.98 | 设立或投资 |
广药汉方(珠海横琴)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西藏广药汉方灵芝产业有限公司 | 西藏 | 西藏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6,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82,416.7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奇星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敬修堂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86,230.00 | 88.4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3,000.00 | 45.08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九吉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3,000.00 | 45.08 | 设立或投资 | |
敬修堂(宁波)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500.00 | 88.40 | 设立或投资 | |
潘高寿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65,440.00 | 87.77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潘高寿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4,000.00 | 87.77 | 设立或投资 |
-275-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王老吉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04,756.88 | 96.0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王老吉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1,000.00 | 96.0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王老吉(毕节)产业有限公司 | 毕节 | 毕节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1,025.76 | 96.09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三公仔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10,000.00 | 96.0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医药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449,305.5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88,94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37,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0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30,100.00 | 47.28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52,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23,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市广药健择医药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3,5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2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05,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2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2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海南)医药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5,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
-276-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业合并 | ||||||||
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87,5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 | 梅州 | 梅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14,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江门 | 江门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8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0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8,84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健民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8,576.71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珠海广药康鸣医药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3,21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广药凤康医药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0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6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6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中山广药桂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中山 | 中山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30,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清远)医药有限公司 | 清远 | 清远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7,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清远广药正康医药有限公司 | 清远 | 清远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6,45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广州花都)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4,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277-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广药(茂名)医药有限公司 | 茂名 | 茂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业 | 6,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业 | 160,000.00 | 46.37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 韶关 | 韶关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20,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汕头)医药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牡丹江医药有限公司 | 牡丹江 | 牡丹江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46.37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湛江)医药有限公司 | 湛江 | 湛江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东莞广药宝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凉山 | 凉山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0 | 46.37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6,68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雅安)医药有限公司 | 雅安 | 雅安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 | 90.9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海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0 | 90.92 | 设立或投资 | |
采芝林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78,307.88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 丰顺 | 丰顺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乌兰察布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 | 乌兰察布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1,000.00 | 80.00 | 设立或投资 | |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临沂 | 临沂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 梅州 | 梅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42,9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定西 | 定西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采芝林国医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278-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30,000.00 | 20.00 | 55.00 | 设立或投资 |
广州拜迪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200,25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维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10,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
白云山生物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84,000.00 | 5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 林芝 | 林芝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 | 54.82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9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 | 雅安 | 雅安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1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京)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5,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 | 梅州 | 梅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1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兰州)有限公司 | 兰州 | 兰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贵州王老吉刺柠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黔南 | 黔南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茂名)荔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茂名 | 茂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王老吉荔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1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西盈康 | 南宁 | 南宁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31,884.5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益甘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65,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111,6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管理有限公司 | 林芝 | 林芝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健服务业 | 5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疗业 | 40,816.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279-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广州白云山润康月子会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10,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疗业 | 20,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一五七医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疗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星珠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26,48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投资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王老吉餐饮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20,000.00 | 80.00 | 设立或投资 | |
天心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45,693.00 | 82.49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8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光华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55,285.00 | 84.4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光华保健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10,000.00 | 84.48 | 设立或投资 | |
明兴药业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46,091.9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兴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威灵药业 | 揭西 | 揭西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1,79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医药科技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2,000.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王老吉大寨饮品有限公司 | 阳泉 | 阳泉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50,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王老吉大寨饮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业 | 35,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港币132,5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药白云山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澳门币1,000.00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国际(珠海横琴)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白云山化学药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693,47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280-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法人类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嵊州 | 嵊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00,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674,173.5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海马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广告服务业 | 2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贸易业 | 4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金戈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总院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学研究业 | 113,0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白云山比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服务业 | 25,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壹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服务业 | 20,00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5,000.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1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9,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5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花城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业 | 7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 | 广州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0.00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业 | 5,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白云山何济公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药业 | 66,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药白云牙膏(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业 | 500,0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注:①本集团对广州市陈李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九吉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广药(凉山)医药有限公司、广药牡丹江医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50%,但由于在上述公司的董事会席位中占大多数,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81-
②本集团对白云山生物的持股比例为
%,但由于在白云山生物的董事会席位中占大多数,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82-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累计少数股东权益 |
医药公司 | 9.08% | 59,827,393.13 | - | 820,941,870.01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医药公司 | 32,029,037,385.13 | 2,300,563,246.80 | 34,329,600,631.93 | 23,727,063,864.75 | 2,957,827,095.32 | 26,684,890,960.07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年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医药公司 | 29,239,755,190.01 | 2,423,503,211.61 | 31,663,258,401.62 | 20,764,065,745.19 | 3,833,666,624.44 | 24,597,732,369.63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医药公司 | 54,604,704,163.96 | 559,376,673.45 | 566,148,639.87 | 377,605,906.30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医药公司 | 52,658,948,794.48 | 637,189,280.62 | 626,315,457.97 | 325,044,282.51 |
-283-
(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
一、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89,435,304.30 | 339,926,298.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0,861,198.65) | 89,794,155.5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50,861,198.65) | 89,794,155.50 |
二、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03,490,277.47 | 1,465,715,286.2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561,527.63) | 36,282,068.22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6,561,527.63) | 36,282,068.22 |
2.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无。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无。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九、政府补助
(一)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无。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表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50,086,446.38 | 55,890,090.80 | 111,974.64 | 39,023,647.98 | 16,987,540.00 | 683,828,454.56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351,343,414.62 | 150,689,373.32 | - | 163,265,553.36 | (20,733,292.04) | 318,033,942.5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01,429,861.00 | 206,579,464.12 | 111,974.64 | 202,289,201.34 | (3,745,752.04) | 1,001,862,397.10 | ——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类型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9,135,622.62 | 36,662,145.50 |
与收益相关 | 305,542,238.18 | 302,451,876.63 |
合计 | 344,677,860.80 | 339,114,022.13 |
-284-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澳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澳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澳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货币资金 | 222,439,638.01 | 194,083,665.66 |
应收账款 | - | 5,252,003.15 |
其他应收款 | 1,442,279.04 | 1,400,896.39 |
外币金融资产合计数 | 223,881,917.05 | 200,736,565.20 |
短期借款 | 30,775,730.59 | 33,143,695.09 |
应付账款 | 126,486,964.48 | 104,219,076.41 |
其他应付款 | 332,799.10 | - |
外币金融负债合计数 | 157,595,494.17 | 137,362,771.50 |
注:①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②于
2024年
月
日,对于本集团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10%,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4,971千元(2023年
月
日:约4,753千元)。
(2)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余额2,803,631千元,如果年利率上升50个基点,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净利润8,602千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净利润:
7,524千元)。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权益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285-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444,544.81 | 142,175,153.91 |
合计 | 150,444,544.81 | 142,175,153.91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2,774千元(2023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净利润:
11,088千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主要流动性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无固定到期日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9,194,365,132.30 | - | - | - | - | 9,194,365,132.30 |
应付票据 | 4,584,854,358.78 | - | - | - | - | 4,584,854,358.78 |
应付账款 | 11,734,666,536.69 | - | - | - | - | 11,734,666,536.69 |
其他应付款 | 5,074,298,832.26 | - | - | - | - | 5,074,298,832.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41,968,843.09 | - | - | - | - | 1,541,968,843.09 |
-286-
项目 | 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无固定到期日 | 合计 | |
长期借款 | 74,944,145.21 | 2,120,885,214.68 | 724,472,281.71 | - | - | 2,920,301,641.60 |
租赁负债 | - | 150,960,340.49 | 240,705,568.38 | 126,170,304.59 | - | 517,836,213.46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19,666,964.60 | - | 19,666,964.60 |
合计 | 32,205,097,848.32 | 2,271,845,555.17 | 965,177,850.09 | 145,837,269.19 | - | 35,587,958,522.78 |
(续)
项目 | 年初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无固定到期日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7,841,491,460.01 | - | - | - | - | 7,841,491,460.01 |
应付票据 | 3,844,035,975.33 | - | - | - | - | 3,844,035,975.33 |
应付账款 | 11,841,831,852.37 | - | - | - | - | 11,841,831,852.37 |
其他应付款 | 4,919,241,645.67 | - | - | - | - | 4,919,241,645.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0,107,500.95 | - | - | - | - | 410,107,500.95 |
长期借款 | 95,122,699.56 | 1,599,915,776.79 | 1,807,789,004.76 | - | - | 3,502,827,481.11 |
租赁负债 | - | 173,428,149.47 | 311,073,660.15 | 195,714,793.85 | - | 680,216,603.47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19,971,964.60 | - | 19,971,964.60 |
合计 | 28,951,831,133.89 | 1,773,343,926.26 | 2,118,862,664.91 | 215,686,758.45 | - | 33,059,724,483.51 |
(二)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的分类
转移方式 | 已转移的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的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的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资产证券化 | 应收款项融资 | 2,907,985,089.12 | 是 | 不附追索权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947,517,951.82 | 是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2,997,371.99 | 是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票据 | 99,567,964.90 | 是 | 由于本集团与银行签订了无追索补充 |
-287-
转移方式 | 已转移的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的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的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协议,故本集团已经转移了此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保理 | 应收账款 | 828,457,080.80 | 是 | 不附追索权 |
背书 | 应收票据 | 202,102,250.93 | 否 | 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没有转移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
贴现 | 应收票据 | 11,005,721.60 | 否 | 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没有转移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
合计 | 7,049,633,431.16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类别 | 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和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转让 | 2,907,985,089.12 | (32,733,339.67) |
应收票据 | 贴现 | 99,567,964.9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947,517,951.82 |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1,052,997,371.99 | (11,070,739.31) |
应收账款 | 出售 | 808,772,031.21 | (15,992,331.93) |
应收账款 | 转让 | 19,685,049.59 | (563,030.79) |
3.本年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类别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 | 202,102,250.93 | 202,102,250.93 |
应收票据 | 贴现 | 11,005,721.60 | 11,005,721.60 |
十一、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175,849,620.31 | 3,175,849,620.31 |
-288-
项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180,509.45 | 104,180,509.45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444,544.81 | 4,000,000.00 | 376,555,683.24 | 531,000,228.05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444,544.81 | 4,000,000.00 | 376,555,683.24 | 531,000,228.05 |
(1)债务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50,444,544.81 | - | 376,555,683.24 | 527,000,228.05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444,544.81 | 4,000,000.00 | 3,656,585,813.00 | 3,811,030,357.81 |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所于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集团认购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公允价值参照相关期末活跃市场中未调整报价的相关债券进行估计。本集团认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参照金融机构提供的预期收益率确定。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金额 | 估值方法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公允价值的变动关系 |
应收款项融资 | 1,595,651,821.83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贴现率(0.46%) | 较低的贴现率,较高的公允价值。 |
1,580,197,798.4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风险调整折现率(0%-1.13%) | 较低的折现率,较高的公允价值。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080,509.45 | 根据持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确定 | 净资产的价值(合计为人民币383,472,391.68元) | 较高的净资产,较高的公允价值。 |
10,100,000.00 | 对被投资单位报表采用分析法 | 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额(人民币2,059,325.17元) | 较高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额,较高的公允价值。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6,555,683.24 | 相关投资的净资产 | 净资产的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19,273,616.10元) | 较高的净资产,较高的公允价值。 |
230,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测增长率(详细预测期增长率为2%,永续期增长率为0)、分红率(10.95%)、折现率(13.70%) | 较高的预期增长率,较高的公允价值;较高的分红率,较高的公允价值;较高的折现率,较低的公允价值。 |
-289-
(五)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1.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调节信息
项目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缺少数据) | 3,614,318,262.22 | (16,746,030.24) | (5,469,141.64) | 3,198,064,792.19 | 3,614,318,262.22 | 3,175,849,620.3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811,737.94 | (76,728.94) | 445,500.45 | 104,180,509.45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5,201,194.51 | - | - | - | 1,354,488.73 | - | - | 376,555,683.24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5,201,194.51 | - | - | - | 1,354,488.73 | - | 376,555,683.24 | |
—权益工具投资 | 375,201,194.51 | 1,354,488.73 | 376,555,683.24 | |||||
—其他 | - | |||||||
合计 | 4,093,331,194.67 | - | - | (16,746,030.24) | (4,191,381.85) | 3,198,510,292.64 | 3,614,318,262.22 | 3,656,585,813.00 |
-290-
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集团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千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广药集团 |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 生产及销售 | 1,252,810.98 | 45.04 | 45.04 |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为中国。
(二)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合营企业 |
百特侨光 | 合营企业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合营企业 |
广州杜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白云山一心堂 | 联营企业 |
一心堂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方抗肿瘤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药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药集团数字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数字研究院”)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药白云山本草精酿啤酒(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州广药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资本”)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州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康美药业 | 母公司的合营企业 |
-291-
(五)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等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40,427,633.89 | 0.22 | 227,297,279.71 | 0.37 |
百特侨光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21,222,224.27 | 0.19 | 130,928,312.84 | 0.21 |
康美药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91,330,270.43 | 0.14 | 292,843,387.87 | 0.47 |
一心堂公司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6,326,528.63 | 0.03 | 48,473,023.50 | 0.08 |
花城药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5,353,953.97 | 0.01 | 4,321,087.98 | 0.01 |
白云山一心堂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3,930,833.23 | 0.01 | 1,737,573.30 | 0.00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299,707.62 | 0.00 | 480,745.79 | 0.00 |
创美药业 | 购买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 | - | 6,204,862.32 | 0.01 |
小计 | - | - | - | 378,891,152.04 | 0.06 | 712,286,273.31 | 1.15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购买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515,655.52 | 0.00 | 27,003.36 | 0.00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购买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14,490.39 | 0.00 | - | - |
小计 | - | - | - | 630,145.91 | 27,003.36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29,630,634.71 | 3.18 | 19,789,663.57 | 1.83 |
一心堂公司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1,092,353.56 | 0.12 | 1,032,498.11 | 0.10 |
花城药业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108,026.00 | 0.01 | 99,020.00 | 0.01 |
白云山一心堂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47,826.41 | 0.01 | 159,335.38 | 0.01 |
康美药业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38,018.87 | 0.00 | 7,075.47 | 0.00 |
-292-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广药集团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70,375.00 | 0.01 |
创美药业 | 接受劳务 | 展览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92,350.15 | 0.02 |
小计 | - | - | - | 30,916,859.55 | 3.32 | 21,250,317.68 | 1.98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24,109,576.46 | 12.87 | 2,378,311.27 | 0.22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273,169.81 | 0.15 | - | - |
小计 | - | - | - | 24,382,746.27 | 13.02 | 2,378,311.27 | 0.22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接受劳务 | 研究与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1,584,905.66 | |
广药集团 | 接受劳务 | 研究与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23,312.26 | |
小计 | - | - | - | - | - | 1,608,217.92 | - |
广药资本 | 接受劳务 | 基金服务 | 市场价格 | 5,474,119.67 | 0.59 | 3,694,792.87 | 0.34 |
小计 | - | - | - | 5,474,119.67 | 0.59 | 3,694,792.87 | 0.34 |
合计 | - | - | - | 440,295,023.44 | 17.52 | 741,244,916.41 | 3.68 |
康美药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284,267,507.57 | 0.38 | 318,120,008.22 | 0.42 |
一心堂公司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51,163,383.91 | 0.20 | 142,937,425.26 | 0.19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34,004,373.93 | 0.18 | 188,339,135.65 | 0.25 |
白云山一心堂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07,436,593.05 | 0.14 | 105,352,981.68 | 0.14 |
花城药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01,706,991.20 | 0.14 | 90,036,134.63 | 0.12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32,609,989.23 | 0.04 | 29,588,001.28 | 0.04 |
百特侨光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1,174,991.15 | 0.00 | 565,728.37 | 0.00 |
创美药业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 | - | 203,142,601.84 | 0.30 |
广药集团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 | - | 65,575.22 |
-293-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 | - | 391,277.97 |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药材或药品 | 市场价格 | - | - | 5,566.38 | |
小计 | - | - | - | 812,363,830.04 | 1.08 | 1,078,544,436.50 | 1.46 |
康美药业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318,142.23 | 0.00 | 32,790.71 | 0.00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056,454.84 | 0.00 | 213,477.88 | 0.00 |
广药集团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336,106.20 | 0.00 | 462,318.58 | 0.00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258,731.01 | 0.00 | 17,699.12 | 0.00 |
花城药业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29,044.23 | 0.00 | 18,000.00 | 0.00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94,930.73 | 0.00 | 327,400.88 | 0.00 |
百特侨光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16,690.92 | 0.00 | 22,300.88 | 0.00 |
白云山一心堂 | 销售商品 | 其他商品 | 市场价格 | (420,810.62) | 0.00 | 691,663.72 | 0.00 |
小计 | - | - | - | 2,789,289.54 | 1,785,651.77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35,466,200.53 | 57.26 | 38,586,380.08 | 75.10 |
花城药业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9,390,518.65 | 15.16 | 5,820,591.54 | 11.33 |
广药集团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377,948.87 | 0.61 | 352,034.00 | 0.69 |
康美药业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239,622.64 | 0.39 | - | -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215,849.06 | 0.35 | - | - |
百特侨光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9,433.96 | 0.02 | 114,203.77 | 0.22 |
广药资本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290.56 | 4,617.93 | 0.01 | |
数字研究院 | 提供劳务 | 广告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67,924.53 | 0.13 |
小计 | - | - | - | 45,699,864.27 | 73.79 | 44,945,751.85 | 87.48 |
-29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花城药业 | 提供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13,481,841.15 | 7.19 | 24,868,565.14 | 10.75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提供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价格 | 13,126,266.19 | 7.01 | 17,026,563.46 | 7.36 |
小计 | - | - | - | 26,608,107.34 | 14.20 | 41,895,128.60 | 18.11 |
花城药业 | 收取商标费 | 商标使用费 | 市场价格 | 743,905.72 | 0.39 | 856,953.75 | 0.30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收取商标费 | 商标使用费 | 市场价格 | 343,375.70 | 0.18 | 803,839.88 | 0.28 |
小计 | - | - | - | 1,087,281.42 | 0.57 | 1,660,793.63 | 0.58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提供劳务 | 研究与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1,630,497.17 | 5.47 | 302,830.17 | 1.18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研究与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 | - | 7,920.79 | 0.03 |
小计 | - | - | - | 1,630,497.17 | 5.47 | 310,750.96 | 1.21 |
本草精酿啤酒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5,372,500.00 | 0.58 | - | - |
百特侨光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3,618,312.65 | 0.39 | 4,729,910.89 | 0.44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741,964.04 | 0.08 | 467,485.03 | 0.04 |
康美药业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677,339.61 | 0.07 | 1,819,699.27 | 0.17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584,824.69 | 0.06 | 661,295.51 | 0.06 |
花城药业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434,046.14 | 0.05 | 493,713.92 | 0.05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366,673.55 | 0.04 | - | - |
一心堂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82,791.80 | 0.01 | - | - |
白云山一心堂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73,361.99 | 0.01 | - | - |
广药集团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53,829.60 | 0.01 | - | - |
南方抗肿瘤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25,216.27 | 0.00 | 33,995.50 | 0.00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其他服务 | 市场价格 | 11,778.95 | 0.00 | - | - |
-295-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小计 | - | - | - | 12,042,639.29 | 1.30 | 8,206,100.12 | 0.76 |
合计 | - | - | - | 902,221,509.07 | - | 1,177,348,613.43 | - |
-296-
2.本年无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控股股东 | 办公场地 | 428 | 730 |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办公场地 | 219 | 44 |
合营企业 | 仓库、厂房 | 3,821 | 3,748 |
联营企业 | 办公楼 | 224 | 531 |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费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控股股东 | 货仓及办公场地 | 6,128 | 6,151 | 4,551 | 3,876 |
合营公司 | 货仓及办公场地、商铺 | - | - | 5,999 | 5,671 |
联营公司 | 货仓及办公场地、商铺 | - | - | 6 | 4 |
(续)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92 | 396 | - | 8,761 |
160 | 398 | - | - |
1 | 1 | - | 53 |
4.本年无关联担保情况
5.本年无关联方资金拆借6.本年无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24年,在本集团领取报酬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6,625千元(2023年为7,217千元)。本年本集团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共13人(2023年:9人),其中在本集团领取报酬的为6人(2023年:5人)。
8.其他关联交易(
)许可协议2024年本公司应向广州白云山和黄大健康产品有限公司收取“王老吉”系列商标许可使用费共343千元(2023年:804千元)。
-297-
2024年本公司应向花城药业收取“白云山”商标许可使用费744千元(2023年:857千元)。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一心堂公司 | 139,352.18 | - | - | - |
合计 | 139,352.18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康美药业 | 50,600,816.50 | - | 6,112,509.65 | - |
一心堂公司 | 8,322,642.63 | - | 14,081,152.17 |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4,122,671.08 | - | - | - |
白云山一心堂 | 49,900.15 | - | - | - |
合计 | 63,096,030.36 | - | 20,193,661.82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72,113,611.41 | 721,136.10 | 37,472,149.21 | 375,068.97 |
一心堂公司 | 42,302,565.91 | 442,865.25 | 30,772,116.74 | 321,533.88 |
白云山一心堂 | 40,479,609.04 | 404,796.11 | 54,184,385.84 | 541,843.86 |
花城药业 | 36,818,310.46 | 368,183.11 | 20,186,321.92 | 201,863.23 |
康美药业 | 34,720,694.10 | 354,892.94 | 21,126,544.69 | 204,761.03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10,188,692.99 | 101,886.93 | 13,881,932.48 | 138,819.32 |
百特侨光 | 136,984.82 | 1,369.85 | 353,423.09 | 3,534.23 |
广药集团 | 4,700.00 | 470.00 | 78,100.00 | 781.00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2,403.00 | 24.03 | 7,976.50 | 79.77 |
数字研究院 | - | - | 72,000.00 | 720.00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 - | 2,344.00 | 23.44 |
合计 | 236,767,571.73 | 2,395,624.32 | 178,137,294.47 | 1,789,028.73 |
预付款项: | - | - | - | - |
广药资本 | 5,116,328.73 | - | 6,111,600.64 |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4,095,873.07 | - | 122,771.93 | - |
花城药业 | 130,993.27 | - | 2,158,923.57 | - |
康美药业 | 24,597.84 | - | 11,145.26 | - |
医药进出口公司 | - | - | - | - |
一心堂公司 | 17.72 | - | 31,800.00 | - |
合计 | 9,367,810.63 | - | 8,436,241.40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
-298-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500,000.00 | - | 61,263,627.92 | - |
合计 | 1,500,000.00 | - | 61,263,627.92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2,635,093.23 | - | 5,715,299.59 | - |
花城药业 | 632,364.73 | - | 1,202,533.13 | - |
百特侨光 | 495,272.69 | - | 596,084.00 | -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34,210.94 | - | - | - |
广药集团 | 4,100.00 | - | 533,830.04 | - |
广州白云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 - | 91,782.00 | - |
广州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 - | - | 52,000.00 | - |
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5,720.00 | - | - | - |
合计 | 13,806,761.59 | - | 8,191,528.76 | -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28,755,882.40 | 52,709,733.57 |
康美药业 | 12,742,591.92 | 3,451,823.27 |
花城药业 | 514,000.00 | - |
百特侨光 | - | 12,804,304.08 |
合计 | 42,012,474.32 | 68,965,860.92 |
应付账款: | - | - |
康美药业 | 80,083,134.55 | 36,682,652.90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6,781,146.81 | 21,843,869.26 |
百特侨光 | 14,734,945.84 | 12,261,936.81 |
一心堂公司 | 7,871,914.41 | 29,525,664.06 |
白云山一心堂 | 462,309.32 | 521,127.44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218,020.79 | 43,310.78 |
广药白云山本草精酿啤酒(广州)有限公司 | 31,936.92 | - |
花城药业 | 51.42 | 26,246.55 |
广药集团 | - | 37,943.04 |
合计 | 120,183,460.06 | 100,942,750.84 |
合同负债: | - | - |
康美药业 | 53,358,482.70 | 38,047,521.75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643,623.73 | 4,543,565.98 |
白云山一心堂 | 138,033.48 | 149,861.81 |
广州杜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2,898.27 | 32,898.27 |
-299-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花城药业 | 5,185.84 | 5,185.84 |
一心堂公司 | 5,127.27 | 1,929.24 |
合计 | 54,183,351.29 | 42,780,962.89 |
其他应付款: | - | - |
广药集团 | 19,721,453.71 | 20,930,908.15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7,114,999.62 | 8,840,367.89 |
百特侨光 | 855,600.00 | 855,600.00 |
成都禾健医药公司 | 167,170.33 | - |
一心堂公司 | 99,360.00 | - |
花城药业 | 53,074.20 | - |
康美药业 | 50,000.00 | - |
合计 | 38,061,657.86 | 30,626,876.04 |
其他流动负债: | ||
康美药业 | 6,916,456.73 | 4,885,393.84 |
白云山一心堂 | 17,936.89 | 19,474.58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1,907.08 | 359,238.17 |
花城药业 | 674.16 | 674.16 |
一心堂公司 | 613.01 | 250.80 |
合计 | 6,947,587.88 | 5,269,308.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71,764.00 | 71,764.00 |
康美药业 | 20,042.11 | 54,810.07 |
广州杜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8,554.34 | - |
一心堂公司 | 53.53 | - |
白云山一心堂 | 7.45 | 7.45 |
合计 | 110,421.43 | 126,581.52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承诺事项1.资本承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388,171,452.75 | 1,757,176,373.87 |
合计 | 1,388,171,452.75 | 1,757,176,373.87 |
2.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3.其他承诺事项
(1)以管理层已批准但尚未签约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300-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购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4,047,678,863.67 | 2,368,715,678.54 |
对外投资承诺 | - | - |
合计 | 4,047,678,863.67 | 2,368,715,678.54 |
(2)前期承诺履行情况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已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二)或有事项
1.金戈收益分配未达成一致意见2001年12月,白云山制药总厂、医药科技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新药申报(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变更申报单位为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科技公司,确定白云山制药总厂为生产单位,白云山科技公司拥有申报新药的全部产权和收益。2003年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科技公司获得新药证书,因受原研药专利保护期的影响,白云山制药总厂未能取得生产批件,未实际投入生产。
2012年,白云山制药总厂重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生产批件的注册工作,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后,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白云山化学药厂”)于2014年
月、2014年
月分别获得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生产批件及原料药生产批件。
白云山制药总厂在取得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的生产批件后,先后获得了金戈粉红色药片(BYS)、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后处理等多项专利。白云山制药总厂注册的商标“金戈”获批准为药品商品名,“金戈”商标为本集团独家拥有。在白云山科技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暨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上,北京康业元提出为了不影响产品的市场推广,现暂由白云山制药总厂进行销售。关于金戈权益问题,双方股东之间,白云山科技公司与白云山制药总厂之间需要商讨并最终确定。白云山制药总厂对金戈的销售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渠道投入和品牌建设工作,金戈从上市以来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受原研药专利保护期及双方实际合作方式等情况改变的影响,鉴于各方在金戈的研发、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同的贡献程度,为维护各方利益,避免因收益分配纠纷影响金戈良好的发展趋势,双方股东代表对金戈的产权和收益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2月30日,白云山制药总厂起诉白云山科技公司,诉讼请求判决确认金戈药品销售毛利分配比例。截至本报告日,该诉讼已撤诉。
-301-
在相关收益分配方面,白云山制药总厂已经依据白云山科技公司对金戈的贡献程度合理预估该公司应得的收益,并进行了相应的计提,但由于双方股东尚未就收益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故本集团暂时无法计算对本集团当年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2.与诉讼相关的或有事项详见附注十五(十一)1.本集团的诉讼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执行董事李小军先生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于2025年2月6日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5年
月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如下利润分配决议:以本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625,790,9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0,316,379.60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前期会计差错无。
(二)债务重组无。
(三)资产置换
1.非货币资产交换无。
2.其他资产置换无。
(四)年金计划无。
(五)终止经营无。
(六)分部报告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随着本集团战略管理的部署与业务板块的拓展,2015年本集团基本完成了“大南药”“大商业”“大健康”“大医疗”四大板块产业链布局及内部组织架构搭建,依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将以四大板块作为确定经营分部,但由于大医疗板块目前业务规模未
-302-
达到10%,暂列其他,具体分部情况如下:
?大南药分部: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大健康分部: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大商业分部: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资产和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303-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1)2024年及于2024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项目 | 大南药 | 大健康 | 大商业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9,851,447,943.91 | 9,716,845,886.25 | 54,642,375,679.70 | 782,150,963.70 | - | 74,992,820,473.56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13,895,679.84 | 30,581,191.40 | 7,822,323,620.38 | 315,101,691.63 | (8,281,902,183.25) | - |
利息收入 | (97,792,917.10) | (191,778,198.73) | (65,700,189.14) | (49,036,765.54) | - | (404,308,070.51) |
利息费用 | 16,304,089.20 | 9,517,471.12 | 391,762,985.03 | 6,984,663.42 | (6,417,890.96) | 418,151,317.81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68,214.88) | (9,792.87) | 5,690,601.11 | (50,158,637.75) | (5,671,934.98) | (51,617,979.37) |
信用减值损失 | (1,534,945.26) | (424.31) | (61,949,183.46) | (2,640,115.78) | 2,826,625.38 | (63,298,043.43) |
资产减值损失 | (22,091,791.26) | (566,729.06) | 6,397,881.33 | (387,829,424.28) | (3,193,062.76) | (407,283,126.03)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41,375,822.64 | 87,045,918.45 | 434,285,499.37 | 74,192,037.26 | (701,481.18) | 936,197,796.54 |
利润总额 | 1,451,489,893.93 | 1,383,842,587.59 | 838,119,445.70 | 513,919,762.53 | (579,791,817.99) | 3,607,579,871.76 |
资产总额 | 18,669,486,394.06 | 19,817,808,509.13 | 38,626,592,836.07 | 28,227,254,816.08 | (23,657,531,034.70) | 81,683,611,520.64 |
负债总额 | 8,575,125,567.53 | 8,514,220,364.32 | 30,186,789,785.36 | 7,435,325,015.77 | (10,797,484,958.73) | 43,913,975,774.25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38,156,584.06 | - | 16,818,971.39 | 1,452,283,518.49 | - | 1,507,259,073.94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73,240,908.59 | 103,228,070.17 | 319,487,479.92 | 444,127,368.96 | - | 1,440,083,827.64 |
(2)2023年及于2023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项目 | 大南药 | 大健康 | 大商业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0,972,207,273.42 | 11,131,479,914.38 | 52,894,235,147.85 | 517,481,659.13 | - | 75,515,403,994.78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69,106,285.82 | 36,066,325.64 | 8,803,128,029.55 | 347,915,090.70 | (9,356,215,731.71) | - |
利息收入 | (115,369,966.71) | (208,781,847.14) | (59,330,644.45) | (101,213,338.20) | - | (484,695,7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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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大南药 | 大健康 | 大商业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利息费用 | 16,280,524.19 | 15,766,068.72 | 406,300,873.70 | 12,763,154.17 | (5,028,525.18) | 446,082,095.60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32,079.82) | - | (236,352.00) | 110,141,875.70 | (485,682.88) | 107,887,761.00 |
信用减值损失 | (810,085.32) | (735,764.10) | (85,297,959.97) | (4,099,219.12) | 7,798,555.03 | (83,144,473.48) |
资产减值损失 | (3,472,177.13) | - | 2,959,454.72 | 4,992.99 | (3,013,366.58) | (3,521,096.00)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09,852,926.50 | 62,049,138.62 | 454,345,222.88 | 71,239,572.08 | 87,551,973.12 | 985,038,833.20 |
利润总额 | 2,106,363,617.80 | 1,806,249,947.23 | 922,814,414.87 | 979,922,585.98 | (704,852,536.26) | 5,110,498,029.62 |
资产总额 | 19,274,927,266.58 | 18,086,690,870.58 | 36,144,616,024.10 | 28,086,119,747.57 | (23,005,476,144.74) | 78,586,877,764.09 |
负债总额 | 9,376,786,298.67 | 8,021,660,800.31 | 28,321,028,309.71 | 6,647,036,380.56 | (10,457,457,931.96) | 41,909,053,857.29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39,634,591.81 | - | 16,737,190.31 | 1,749,269,802.18 | - | 1,805,641,584.30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942,261,931.07 | 347,525,033.14 | 493,195,468.49 | 690,133,830.82 | - | 2,473,116,263.52 |
-305-
(3)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交易收入: | ||
中国 | 74,717,587,520.79 | 75,171,100,213.03 |
其他国家/地区 | 275,232,952.77 | 344,303,781.75 |
合计 | 74,992,820,473.56 | 75,515,403,994.78 |
(续)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
中国 | 14,008,601,389.74 | 13,779,583,577.94 |
其他国家/地区 | 13,272,044.38 | 13,912,726.07 |
合计 | 14,021,873,434.12 | 13,793,496,304.01 |
(七)核数师酬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核数师酬金 | 3,273,584.90 | 3,103,773.58 |
合计 | 3,273,584.90 | 3,103,773.58 |
(八)董事、监事及员工薪酬
本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董事姓名 | |||||||||
李小军(注①) | 董事长 | ||||||||
李楚源(注②) | 原董事长 | ||||||||
杨军 | 副董事长 | ||||||||
程宁 | 副董事长 | ||||||||
刘菊妍(注③) | 原执行董事 | ||||||||
吴长海(注④) | 原执行董事 | - | 443,920.00 | 116,137.00 | 784,001.00 | 1,344,058.00 | |||
张春波(注⑤) | 原执行董事 | - | 264,019.00 | 66,369.00 | 186,240.00 | 516,628.00 | |||
黎洪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560,499.00 | 134,137.00 | 642,592.00 | 1,337,228.00 | |||
黄龙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120,000.00 | ||||||
孙宝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120,000.00 | ||||||
陈亚进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 | - | - | 120,000.00 | |||
黄民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 | - | - | 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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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监事姓名 | |||||||||
刘漤(注⑥) | 监事会主席 | ||||||||
蔡锐育(注⑦) | 原监事会主席 | - | 459,707.00 | 143,737.00 | 641,939.00 | 1,245,383.00 | |||
程金元 | 监事 | - | 275,220.00 | 110,137.00 | 496,296.00 | 881,653.00 | |||
简惠东 | 监事 | - | 270,397.00 | 100,537.00 | 514,290.00 | 885,224.00 |
注:①李小军先生自2025年1月2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②李楚源先生自2010年6月28日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8月至2024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长;
③刘菊妍女士自2014年
月至2025年
月任本公司董事;
④吴长海先生自2010年6月至2025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
⑤张春波先生自2015年1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9年6月至2024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
⑥刘漤女士自2025年
月
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⑦蔡锐育先生自2019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上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董事姓名 | |||||||||
李楚源 | 董事长 | - | - | - | - | - | - | - | - |
杨军 | 副董事长 | - | - | - | - | - | - | - | - |
程宁 | 副董事长 | - | - | - | - | - | - | - | - |
刘菊妍 | 执行董事 | - | - | - | - | - | - | - | - |
黎洪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471,320.00 | 121,999.00 | 945,711.00 | - | - | - | 1,539,030.00 |
吴长海 | 执行董事 | - | 449,710.00 | 113,647.00 | 1,006,911.00 | - | - | - | 1,570,268.00 |
张春波 | 执行董事 | - | 439,329.00 | 97,951.00 | 1,006,911.00 | - | - | - | 1,544,191.00 |
黄显荣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50,000.00 | - | - | - | - | - | - | 50,000.00 |
王卫红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50,000.00 | - | - | - | - | - | - | 50,000.00 |
黄龙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70,000.00 | - | - | - | - | - | - | 70,000.00 |
孙宝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70,000.00 | - | - | - | - | - | - | 70,000.00 |
陈亚进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 | - | - | - | - | - | 120,000.00 |
黄民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00.00 | - | - | - | - | - | - | 120,000.00 |
监事姓名 | |||||||||
蔡锐育 | 监事会主席 | - | 437,320.00 | 121,999.00 | 884,098.00 | - | - | - | 1,443,4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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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程金元 | 监事 | - | 269,074.00 | 100,063.00 | 614,470.00 | - | - | - | 983,607.00 |
除上述披露之董事及监事薪酬外,原董事长李楚源、副董事长杨军、副董事长程宁、原执行董事刘菊妍、吴长海、张春波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分别收取薪酬人民币513,616.00元、人民币1,474,102.00元、人民币1,368,665.00元、人民币1,202,941.00元、人民币1,344,058.00元、人民币516,628元(2023年:董事长李楚源、副董事长杨军、副董事长程宁、董事刘菊妍、吴长海、张春波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分别收取薪酬人民币1,743,679.00元、人民币1,713,313.00元、人民币1,582,972.00元、人民币1,570,268.00元、人民币1,570,268.00元、人民币1,544,191.00元),其中部分是作为其对本集团提供劳务的薪酬。董事认为难以将该金额就其对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以及对本公司控股公司及共同控制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分配,故此未将该薪酬作出分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内,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安排(2023年:
无)。
(九)薪酬最高的前五名
2024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3位董事(2023年度:2位董事)。
本年度支付其他
位(2023年度:
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资及补贴 | 971,174.00 | 1,480,927.00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141,605.00 | 221,986.00 |
奖金 | 2,860,939.00 | 4,810,887.00 |
其他 | 390.00 | 960.00 |
合计 | 3,974,108.00 | 6,514,760.00 |
薪酬范围
薪酬范围 | 人数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人民币0元–1,000,000元 | - | - |
人民币1,000,000元–1,500,000元 | - | - |
人民币1,500,000元–2,000,000元 | 1 | 1 |
人民币2,000,000元以上 | 1 | 2 |
(十)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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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集团的诉讼事项
(1)本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①本集团某分公司A的被诉事项
当事人名称 | 原告: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广晟能源”) |
被告:本集团某分公司A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14年4月24日和2014年5月26日,广晟能源与本集团某分公司A分别签订了《油品购销合同》,广晟能源自2014年起向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集团某分公司A。 |
2018年6月省高院最终驳回广晟能源再审申请。 | |
2020年4月24日广晟能源又以“基于涉案交易中形成的真实权利义务关系另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为由提起诉讼。 | |
2022年3月15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本集团某分公司A胜诉。其他被告广东华资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天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广晟能源返还借款本金和支付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广晟能源其他诉讼请求。 | |
2022年4月1日,广晟能源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集团某分公司A胜诉。广晟能源于2023年2月6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2024年6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广晟的再审。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2年7月22日,法院判决驳回广晟能源上诉,维持原判。广晟能源提出再审,2024年6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广晟的再审,该案件已完结。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根据二审终审判决,本集团某分公司A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已结案,无未决事项。 |
②本集团下属子公司G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 |
(a)北京达恩圣戈商贸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北京达恩圣戈商贸有限公司(G孙公司小股东) |
被告:G子公司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22年2月8日北京达恩圣戈商贸有限公司(G孙公司小股东)认为G子公司滥用大股东地位侵害其权益,案件涉及金额2,340.15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022年8月19日,福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2年8月30日提起上诉,二审已判决。2023年6月5日G子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12月18日收到再审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年9月4日进行再审审查。2024年12月4日,收到高院的传票,案件已于2025年1月3日进行庭审,待判决。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二审维持原判,即G子公司向案件第三人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支付2,198.11万元以及相关资金占用费。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根据二审判决情况,G子公司应承担支付2,198.11万元以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对应当承担的支付义务确认了相应的负债。 |
(b)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 |
被告:G子公司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22年9月22日,G子公司收到仲裁庭通知,根据收到的仲裁申请书内容,申请人认为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G子公司应支付其补偿款7,376.33万元以及承担案件的仲裁费。案件于2022年10月26日在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香港庭室开庭。2022年10月26日开庭,2023年11月16日收到仲裁庭裁定,裁定不同意用自有房屋置换已冻结的银行账号,G子公司对此不服,在2023年11月16日申请复议。2023年11月23日收到复议裁定,荔湾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2023 |
-309-
年12月15日G子公司就查封财产事宜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但2024年2月23日收到荔湾法院裁定认为不成立,驳回。2024年2月26日向仲裁庭申请复议。2024年6月21日仲裁庭对案件做出举证延长至2024年7月18日。2024年11月15日收到仲裁委的质证通知,就中山医药申请法院调取的药品采购金额统计表在5日内进行质证。2024年11月19日回复质证意见。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续封裁定以及财产保全通知书,法院同意中山医药对G子公司续封7,376.32万元,冻结期限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被告G子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仲裁庭裁定。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号7,376.33万元,冻结期限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 | ||
(c)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 | ||
被告:G子公司 | |||
诉讼事由 | 中山医药与G子公司曾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山医药于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累计向G子公司支付4,156.40万元,其主张系代联合亚太支付货款。在G子公司与联合亚太诉讼一案中,法院未支持其主张,对此中山医药提起起诉。2024年11月7日,G子公司收到中山医药起诉材料,主张G子公司应退还其支付的4,156.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与诉讼费用。待开庭。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尚未开庭。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被告G子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仲裁庭裁定。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发生损失的风险低。 | ||
(d)集美承造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集美承造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被告:G子公司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23年2月28日收到对方起诉材料。根据起诉状,对方认为G子公司拖欠其服务费1,129.05万元,履约保证金307.93万元,并要求支付违约金199.74万元(暂计至2022年8月22日)。案件于2023年3月20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日G子公司已提起反诉。2023年10月16日再次开庭。2024年5月30日一审判决。2024年6月11日,G子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12日收到二审受理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2024年8月6日二审已开庭,2025年2月18日收到二审判决。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4年5月30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G子公司支付服务费1,129.05万元,履约保证金307.93万元以及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驳回G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6月11日,G子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2月18日收到二审判决,判决原告向G子公司开具服务费4,643.93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撤销一审判决要求G子公司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他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本案二审已判决未执行完毕,尚未出具终本裁定。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进行评估,已确认主要负债。2023年4月,G子公司收到关于申请人集美承造申请对G子公司财产查封《民事裁定书》以及《财产保全通知书》,法院查封G子公司持有健民医药18.4%的股份份额,冻结期限3年,自2023年4月28至2026年4月27日。 | ||
(e)河北恩普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河北恩普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
被告:P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310-
诉讼事由 | 2024年11月29日收到对方起诉材料。根据起诉状,双方于2024年3月15日签订关于碳酸氢钠的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1,470.00万元,约定原告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定金,P孙公司在收到定金后105个工作日发货。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合同约定通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P孙公司支付了定金人民币441.00万元。现原告以P孙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起诉P孙公司返还双倍定金余额188万元;返还预付款147万元;承担资金占用利息1.71万元。2024年12月3日收到正定县人民法院传票以及起诉材料。2024年12月17日开庭,P孙公司当庭反诉,在庭审时做了当庭调查,现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尚未判决。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被告P孙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法院判决。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至报告日,P孙公司已全额退还被告预付的定金441万元,银行账户受限冻结资金345万元。 | ||
(f)陕西韬云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陕西韬云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被告:G子公司 | |||
诉讼事由 | 双方于2020年12月28日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韬云尚认为G子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其作出3年的业绩承诺(即《增资扩股协议》第四条),以及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金。原告认为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显失公平。陕西韬云尚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与G子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中第4条业绩补偿条款显失公平,应给予撤销。2024年8月16日,收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传票以及起诉材料,2024年12月27日,收到法院传票,案件将在2025年4月8日开庭。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尚未开庭。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被告G子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法院判决。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至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发生损失的风险低。 | ||
③本集团下属子公司R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
被告:R子公司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23年8月4日,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R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375.99万元、利息71.58万元及律师费100.00万元,同时原告要求对案涉项目机电安装及洁净装修工程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优先受偿。案件于2023年11月13日开庭,2024年2月29日收到裁决书。R子公司不服,于2024年6月7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揭阳市中级法院立案通知书,将组成合议庭进行进一步审查。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4年2月29日收到裁决书,裁决R子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含保证金)1,305.0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补偿原告律师费98.00万元,对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原告向R子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万元,并补偿R子公司律师费2.00万元,对R子公司的其他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R子公司2024年6月7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2024年6月19日收到揭阳市中级法院立案通知书,2024年10月22日,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R子公司不予执行广州仲裁委员会(2023)穗仲案字第14908号裁决申请。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截止报告日,该案件已完结,已执行完毕。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R子公司已付完所有工程款和罚款利息,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
-311-
④本集团下属孙公司T孙公司的被诉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沃润(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被告:T孙公司(母公司为S子公司) | |||
诉讼事由及进展 | 2022年12月14日沃润(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T孙公司。根据起诉状,对方主张T孙公司支付其服务费913.34万元、逾期利息152.65万元、超期支付服务费的逾期利息23.04万元、退回履约保证金额50.00万元、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暂计40.00万元。2024年5月27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本公司退回履约保证金额5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原告撤回上诉,一审终审:①T孙公司需向沃润(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退回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1月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T孙公司向沃润(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万元。③负担本案一部分受理费9,470.20元。④驳回原告沃润(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原告撤回上诉,一审终审,T孙公司需要退回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及逾期利息,并补偿律师费1万元,其余诉讼不予支持。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T孙公司已退回履约保证金及逾期利息费用,该案件已完结。 | ||
⑤本集团下属子公司U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四川省国经鑫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被告:U子公司 | |||
诉讼事由 | 原告与U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原告向U子公司采购八宝粥、花生饮品、坚果饮品等货物,原告支付货款后U子公司陆续向原告供货。经双方对账,U子公司书面确认截止2023年4月5日尚有价值408.20万元的货物未向原告供应。原告向U子公司发函要求履行供应剩余货物的义务,因双方针对合同履行问题存在争议,且该案存在第三人,U子公司认为不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2024年2月4日,原告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一审判决:原告坚持主张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提出本案诉讼请求,并据此要求解除案涉买卖合同、由被告返还货款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现鑫联公司已就该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等待二审判决。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本案目前尚未判决,被告U子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法院判决。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U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进行了评估,对应当承担的支付义务确认了相应的负债。 | ||
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V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V子公司 | |||
诉讼事由 | 2024年4月1日,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V子公司支付工程款250.0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向原告支付维权合理费用2.80万元。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尚未开庭。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被告V子公司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尚待法院判决。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V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进行了评估,对应当承担的支付义务确认了相应的负债。 | ||
(2)本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起诉事项 |
-312-
①本集团下属子公司G子公司的起诉事项 | |||
(a)广西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
被告:广西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广西新时代”) | |||
诉讼事由 | 2020年7月,本集团下属G子公司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材料对广西新时代提起诉讼,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广西新时代持有的广西广药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30%的股权及银行账户。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0年7月28日,G子公司收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通知书,成功查封广西新时代持有的股权及银行账户。2020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支持货款本金1,804.94万元、部分违约金以及律师费15.00万元,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广西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21年8月,二审法院判决G子公司胜诉。 | ||
2022年8月31日,G子公司收到法院划拨广西新时代被G子公司冻结账户内的存款93,960.01元。2022年9月14日,经法院摇珠确定负责查封股权评估的机构,具体股权评估价值需等待评估结果。2022年9月22日,G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及公告,法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广西新时代持有广西广药新时代30%的股权。 | |||
2024年6月,G子公司收到荔湾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G子公司已成功竞得30%股权,股权执行程序已完成。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该案件已判决,已执行完毕。G子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收回货款本金1,804.94万元及部分违约金。
(b)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梁红芬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K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梁红芬 | |
诉讼事由 | 2020年1月19日,K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立案诉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412.25万元。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1年6月30日,一审判决K孙公司败诉,K孙公司已上诉至中级法院。2021年10月9日收到二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K孙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22年4月13日,K孙公司向高院递交再审申请。2022年6月2日,收到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要求K孙公司履行债务的通知,金额为72.93万元。2022年6月6日,K孙公司已回函,因对方未提供相关证据,K孙公司不予认可,同时申报了K孙公司对其的债权。2022年10月19日,收到广东省高院的裁定书,驳回K孙公司的再审申请。2022年11月22日破产管理人确认K孙公司申报的债权金额627.23万元(含违约金)为普通债权。2022年12月28日,根据财产分配方案,K孙公司不参与本次优先分配。2024年5月6日,收到《民事裁定书》终结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K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已通过破产债权申报确权,可参与分配。K孙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该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c)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K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313-
被告: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 | |
诉讼事由 | K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2021年10月22日,K孙公司起诉康爱多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1,014.06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022年4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支付货款本金,违约金从药品签收日开始至实际清偿日,按年利率5.775%的标准计算。2022年6月13日,法院受理K孙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并立案。2022年10月8日,K孙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为被执行人及申请划扣执行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通过诉讼保全、法院执行共收回货款544.28万元,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由太安堂代付款共收回货款111.27万元,案件立案后合计共收回货款655.55万元。2023年5月17日,法院认为经查被告无其他可执行财产,依法作出并向K孙公司送达了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书。2024年5月28日,K孙公司收到法院划账5.34万元执行款。法院经查除上述执行款的划扣外,被告无其他可执行财产,于2024年6月3日作出终本裁定。2024年8月12日,K孙公司向法院申请续封,法院通知已完成续封至2025年9月23日。 |
K孙公司起诉太安堂的诉讼事项:由于太安堂没有按约定履行其担保还款义务,故K孙公司起诉要求其立即支付全部款项。2023年2月1日已立案,被告于3月30日支付货款263.42万元,双方于4月6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并于2023年9月20日清偿所剩本金。被告未履行调解书义务,2023年8月2日,K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因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于2024年3月12日作出终本裁定。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K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中,一审判决被告康爱多向原告K孙公司支付货款1,014.06万元以及相关利息。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K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K孙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K孙公司管理层已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该案件已完结,无影响。 |
(d)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O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 | |
诉讼事由 | O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2021年10月19日,O孙公司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康爱多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4,391.69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021年12月14日收到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书以及财产保全通知书,查封金额0.00万元。2022年4月11日一审判决,O孙公司已于2022年5月27日申请执行。截止2024年6月30日,O孙公司已收到太安堂代康爱多支付的部分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
O孙公司起诉太安堂的诉讼事项:由于太安堂没有按约定履行其担保还款义务,故O孙公司起诉要求其立即支付全部款项。2023年1月13日现场立案以及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3年3月17日收到太安堂支付的100.00万元。2023年3月30日收到法院的财产保全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安堂(毫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7.13%的股权。该案件于2023年5月6日开庭,2023年10月10日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定太安堂预重整的裁定,O孙公司已在2023年10月26日已按要求申报债权。2024年3月11日收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支持O孙公司诉讼请求。2024年4月1日申请执行。2024年4月24日收到法院执行受理通知书。2024年8月9日O孙公司向执行法院寄出参与分配申请书(针对N孙公司所查封的麒麟阁文化银行存款589.69万元)以及拍卖、变卖申请书(太安堂对外所持有的太安堂(豪州)、宏兴集团、麒麟投资三家公司股权以及太安堂(豪州)土地、太安堂土地)。2024年10月14日,O孙公司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要求法院冻结、查封太安堂名下的药品上市许可证。2024年11月1日O孙公司向法院递交补充查封太安堂其余的银行账户以及房屋。2024年11月14日申请对新的财产申请查封。2024年12月2日O孙公司向法院申请续封。2024年12月17日,再次发函至执行局提交《请求依法将被执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申请书》。第二批账号查封期限到2025年7月22日。2025年1月13日查封太安堂其余3个银行账号,期限至2025年12月17日止。 |
-314-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O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中,一审判决被告康爱多向原告O孙公司支付货款4,338.78万元以及相关利息。O孙公司起诉太安堂的诉讼事项中:一审判决被告太安堂向原告O孙公司支付货款2,109.34万元以及相关利息。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O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O孙公司管理层已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剩余应收账款坏账计提100%坏账准备。 |
(e)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N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康爱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心宝药业”)、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宏兴制药厂”)、潮州市麒麟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麒麟阁文化”)、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集团”) | |
诉讼事由 | N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2021年10月21日,N孙公司起诉康爱多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748.5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022年5月5日,收到法院判决。2022年7月5日,N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立案。2022年8月26日太安堂还款20.00万元,2022年9月23日出具终结裁定书,9月28日出具分配方案,2022年12月29日收到太安堂背书转让至N孙公司的汇票2张,共计23.99万元。2023年1月12日收到法院划扣款项244.65万元。 |
N孙公司起诉太安堂的诉讼事项:由于太安堂没有按约定履行其担保还款义务,故N孙公司起诉要求其立即支付全部款项。2023年2月9日现场立案。2023年6月9日N孙公司向白云法院申请补充财产保全518.98万元,2023年6月14日收到法院作出的裁定书。根据裁定,实际冻结的银行账户金额为0.00万元。执行过程中,N孙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太安堂对外应收专利转让款以及应收股权转让款的线索并申请查封相关方的银行账户。2024年11月12日,N孙公司收到太安堂保证合同案法院划扣的579.13万元(包括案款514.07万元,迟延履行利息65.06万元),本案涉及的金额已全部收回,本案结案。 | |
N孙公司起诉心宝药业、宏兴制药厂、麒麟阁文化、宏兴集团的诉讼事项:N孙公司主张太安堂转让药品批文/批号至被告属于串通逃避债务,2024年4月25日N孙公司起诉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向N孙公司赔偿债权损失:货款508.8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8.82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上浮30%,自2023年1月12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4月25日为30.01万元)。2024年5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2024年6月11向法院申请划扣心宝、宏兴、麒麟阁侵权案中,麒麟阁的账户存款。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N孙公司起诉康爱多的诉讼事项中,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康爱多向原告N孙公司给付货款747.94万元及利息。 |
N孙公司起诉太安堂的诉讼事项中,于2023年8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太安堂就康安多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向N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执行款情况属于动态变化,因此具体金额在执行案件中进行核算),驳回N孙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1月8日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麒麟阁文化的银行账户,金额为589.69万元。2024年6月11日,向法院申请划扣麒麟阁文化银行存款的申请,请求法院将冻结的麒麟阁文化589.69万元依法划扣至N孙公司。2024年11月12日,收到太安堂保证合同案法院划扣的579.13万元(包括案款514.07万元,迟延履行利息65.06万元),本案涉及的金额已全部收回,本案结案。 | |
N孙公司起诉心宝药业、宏兴制药厂、麒麟阁文化、宏兴集团的诉讼事项中,于2024年5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尚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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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N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N孙公司收到太安堂执行款项,该案件已完结。 |
(f)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医药”)、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食品”)、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才医药”)、三才石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才石岐”)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医药”)、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食品”)、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才医药”)、三才石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才石岐”) | |
诉讼事由 | 2021年12月27日,G子公司起诉中山医药兑现未兑付的商业汇票12,965.33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并要求亚太食品、三才医药、三才石歧承担连带责任。 |
2022年7月19日按法院要求重新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2022年8月法院裁定案件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2023年6月21日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中山医药提起上诉,2023年11月20日二审开庭,2024年1月17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G子公司已在2024年1月2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2024年5月9日收到中山医药申请的再审申请,目前广东高院裁定审查阶段。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3年6月21日收到一审法院判决,判决被告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12,965.33万元以及逾期利息,被告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1月17日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中山医药上诉请求。G子公司已在2024年1月2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管理层结合公司与被告的业务情况,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已对相关款项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g)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食品”)、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医药”)、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才医药”)、三才石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才石岐”)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食品”)、中山市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医药”)、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才医药”)、三才石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才石岐”) | |
诉讼事由 | 2021年12月24日,G子公司起诉亚太食品支付未承兑的商业汇票7,326.3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亚太票据案)。该案件在2022年5月5日开庭,2023年8月2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亚太食品自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票据款7,326.30万元以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2月26日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2024年1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1月25日,收到法院受理执行的受理通知书。2024年4月1日收到亚太的再审申请书,广东高院裁定审查。2024年6月6日收到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根据裁定,除了11.50万元可供执行,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2024年6月11日收到法院的执行款11.50万元。2024年10月17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驳回亚太公司的再审申请。2025年1月3日,G子公司向法院申请续封。2025年2月6日收到法院短信,法院续封至2026年1月25日。2025年2月20日G子公司向法院申请将执行款划拨至G子公司账户。2025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对2025年4月到期的账户申请续封。 |
-316-
2022年1月26日,G子公司起诉亚太食品的诉讼请求为支付货款7,260.3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并要求中山医药、三才医药、三才石歧承担连带责任。(亚太买卖合同案)。2023年5月16日收到荔湾法院一审判决,除了连带责任部分,法院均判决支持G子公司诉讼请求。2023年6月2日G子公司收到对方的上诉状。2023年10月27日收到二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被告在履行期内未主动履行,G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9,317.30万元。2023年11月22日收到法院的执行受理通知书。2024年2月4日联合亚太申请再审。2024年9月5日收到广东高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亚太公司的再审申请。2025年1月3日向法院申请续封至2026年2月5日。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3年8月2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亚太食品自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票据款7,326.30万元以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2月26日收到二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
亚太买卖合同案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向G子公司支付货款7,260.3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驳回G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0月27日收到二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与被告的业务情况,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已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h)广州裁神定制服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菲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广州裁神定制服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菲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诉讼事由 | 2022年2月21日G子公司以供应商供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起诉广州裁神定制服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菲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退货退款,案件涉及金额1,223.6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 |
2023年5月11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280.58万元以及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G子公司提出上诉,2023年7月24日收到二审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以及传票,案件于2023年10月11日开庭。2024年4月7日二审判决。2024年4月19日收到法院受理执行的受理通知书。2024年5月15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2024年8月7日,G子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46万元。2024年12月5日,公安局已销毁相关商品。 |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二审判决广州裁神定制服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223.67万元及利息,广州菲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发生损失的风险低。 |
(i)广州市威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广州市威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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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 | 2022年2月21日G子公司以供应商供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起诉广州市威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其退货退款,案件涉及金额302.6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022年3月11日,已申请财产保全。2023年4月10日收到一审判决,法院驳回G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G子公司已提起上诉。2023年4月19日G子公司向法院申请续封。2023年5月8日收到续封通知书,续封期限至2024年4月25日。2023年6月20日收到二审开庭传票,案件于2023年7月6日开庭。2023年12月21日收到二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2024年5月31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2024年6月1日高院已立案。目前是审查阶段,现待审查是否最终受理审理。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一审判决,法院驳回G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对该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j)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冯德祥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P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冯德祥 | |
诉讼事由 | 2022年3月23日,P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起诉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和冯德祥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1,015.33万元以及相关违约金。2022年11月14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申请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并已召开听证。2023年6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甘01破3号公告,指定了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据此,P孙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管理人邮寄债权申报材料。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24年6月29日,P孙公司决定对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2024年9月26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4年10月28日,P孙公司举行债转股相关事项交流。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一审判决:①被告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P孙公司货款988.14万元、律师费8.0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被告陕西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P孙公司2022年货款27.20万元。民事裁定:①批准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版本);②终止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重整程序;③破产重整程序终止后,保留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职务,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止。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P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被告尚未支付上述款项,P孙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k)陕西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P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陕西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
诉讼事由 | 2022年4月27日,P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起诉陕西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拖欠货款,案件涉及金额共计871.1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案件于2022年7月6日开庭,2022年11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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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一审判决:支持货款金额672.84万元;截止2019年8月31日被告康健医药公司应当支付的金额为114.32万元,根据双方回款协议约定,应当自2020年9月25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被告康健医药公司应当支付的金额为558.51万元,应当自2022年1月25日起按照万分之二计算利息。2024年9月4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标的678.34万元。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P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P孙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l)业绩对赌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陕西韬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套柱、郭双 | |
诉讼事由 | G子公司2023年12月起诉陕西韬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套柱、郭双达不到承诺业绩而需偿付5,287.27万元,并申请对陕西韬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套柱、郭双采取财产保全。2023年12月,荔湾区法院已对陕西韬云尚公司、郭套柱、郭双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郭套柱名下的银行存款12.44万元、郭双名下的银行存款20.56万元、以及陕西韬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0.86%的G子公司股权份额。2024年11月15日法院续封郭套柱银行账号2个,郭双银行账号4个,期限到2025年11月7日。2025年3月5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一审判决:1.被告陕西韬云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G子公司支付补偿款5,287.27万元;2.被告郭套柱、郭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三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G子公司支付律师费10.00万元;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0.68万元,由G子公司负担0.03万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30.65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不涉及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判决,未执行完毕。 |
(m)邵阳市脑科医院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M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邵阳市脑科医院 | |
诉讼事由 | M孙公司2023年11月起诉邵阳市脑科医院支付货款363.69万元,后因邵阳市脑科医院于2023年12月4日支付了65.92万元,变更为支付货款297.77万元。2024年3月13日开庭当天双方达成调解。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已收回款项210.96万元。剩余款项邵阳市脑科医院未按约定回款,2024年8月21日,M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4年9月24日,已收回全部货款。已结案,无未决事项。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4年3月13日开庭当天双方达成调解。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M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M孙公司已收回全部货款,已结案,无未决事项。 |
(n)连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K孙公司(母公司为G子公司) |
被告:连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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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 | K孙公司与被告双方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分别通过“全药网”药品供应平台以及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签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8月30日K孙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15.86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615.86万元为基数按同期LPR的标准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8月16日为92.97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8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0.43万元;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2024年12月16日根据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连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至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615.86万元及按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K孙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该案件已判决待执行,K孙公司管理层已对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O)英德市浛洸镇中心卫生院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英德市浛洸镇中心卫生院 | |
诉讼事由 | G子公司与被告双方自2021年6月建立药品买卖合作关系,通过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电子交易平台向G子公司下单,并签订电子交易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12月G子公司起诉英德市浛洸镇中心卫生院支付货款753.48万元。2025年1月9日,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实际冻结被告账户285万元。2025年1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并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及新保全申请书(冻结额度255万)。2025年2月11日收到法院送达新诉保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通知书,实际冻结被告账户46.80万元。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2025年2月11日就原查封金额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书。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双方达成调解。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已对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p)赵已宁、李国恩、杨浩、南京同仁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 |
当事人名称 | 原告:G子公司 |
被告:赵已宁、李国恩、杨浩、南京同仁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
诉讼事由 | 2019-2020年,G子公司通过赵已宁、李国恩与南京周仁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开展合作,而赵已宁、李国恩使用虚假的公章与G子公司签署了多份合作性协议,使得G子公司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2024年12月,G子公司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的主要内容 | 等待开庭,尚未判决。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G子公司系作为原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积极主张其权利,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不涉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 截止报告日,G子公司管理层已对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他应收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2.无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320-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7,283,226.66 | 162,558,709.84 |
1至2年 | 320,972.00 | - |
2至3年 | - | 260,827.92 |
3至4年 | 260,827.92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4,252,743.52 | 4,252,743.52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 | 182,117,770.10 | 167,072,281.28 |
减:坏账准备 | 6,318,500.91 | 6,139,158.54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 | 175,799,269.19 | 160,933,122.74 |
2.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15,454.16 | 1.44 | 2,615,454.1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9,502,315.94 | 98.56 | 3,703,046.75 | 2.06 | 175,799,269.19 |
其中:组合1 | 179,502,315.94 | 98.56 | 3,703,046.75 | 2.06 | 175,799,269.19 |
合计 | 182,117,770.10 | 100.00 | 6,318,500.91 | 3.47 | 175,799,269.19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15,454.16 | 1.57 | 2,615,454.1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456,827.12 | 98.43 | 3,523,704.38 | 2.14 | 160,933,122.74 |
其中:组合1 | 164,456,827.12 | 98.43 | 3,523,704.38 | 2.14 | 160,933,122.74 |
合计 | 167,072,281.28 | 100.00 | 6,139,158.54 | 3.67 | 160,933,122.74 |
(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客户1 | 1,500,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债务人已破产,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2 | 470,000.00 | 4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315,508.74 | 315,508.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260,827.92 | 260,827.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69,117.50 | 69,11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321-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合计 | 2,615,454.16 | 2,615,454.16 | — | —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组合1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77,283,226.66 | 1,772,832.27 | 1.00 | 162,558,709.84 | 1,625,587.10 | 1.00 |
1至2年 | 320,972.00 | 32,097.20 | 10.00 | - | - | - |
5年以上 | 1,898,117.28 | 1,898,117.28 | 100.00 | 1,898,117.28 | 1,898,117.28 | 100.00 |
合计 | 179,502,315.94 | 3,703,046.75 | — | 164,456,827.12 | 3,523,704.38 | — |
(3)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139,158.54 | 179,342.37 | - | - | 6,318,500.91 |
合计 | 6,139,158.54 | 179,342.37 | - | - | 6,318,500.91 |
4.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客户1 | 123,858,521.98 | 68.01 | 1,238,585.22 |
客户2 | 12,260,890.00 | 6.73 | 122,608.90 |
客户3 | 10,826,073.25 | 5.94 | 108,260.73 |
客户4 | 8,123,277.63 | 4.46 | 81,232.78 |
客户5 | 5,564,760.00 | 3.06 | 55,647.60 |
合计 | 160,633,522.86 | 88.20 | 1,606,335.23 |
6.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7.本年无应收账款转移(如证券化、保理等)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二)其他应收款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53,397,700.00 | 213,161,327.92 |
其他应收款 | 203,988,842.48 | 295,238,938.37 |
合计 | 357,386,542.48 | 508,400,266.29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322-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天心药业 | 71,940,605.32 | 71,940,605.32 |
光华药业 | 43,882,205.44 | 43,882,205.44 |
明兴药业 | 36,074,889.24 | 36,074,889.24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1,500,000.00 | 61,263,627.92 |
合计 | 153,397,700.00 | 213,161,327.92 |
(2)本年无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1,063,145.70 | 56.82 | 188,504,307.39 | 61.98 |
1至2年 | 5,694,393.20 | 2.67 | 12,800,501.45 | 4.21 |
2至3年 | 3,545,526.40 | 1.66 | 10,662,512.36 | 3.51 |
3至4年 | 2,677,706.64 | 1.26 | 1,969,099.81 | 0.65 |
4至5年 | 621,110.16 | 0.29 | 5,822,702.10 | 1.91 |
5年以上 | 79,463,014.56 | 37.30 | 84,355,141.31 | 27.74 |
小计 | 213,064,896.66 | 100.00 | 304,114,264.42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9,076,054.18 | - | 8,875,326.05 | - |
合计 | 203,988,842.48 | - | 295,238,938.37 | -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74,847,350.49 | 267,445,768.82 |
押金、租金、员工借支款 | 2,892,104.14 | 6,079,002.83 |
其他 | 35,325,442.03 | 30,589,492.77 |
合计 | 213,064,896.66 | 304,114,264.4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483,603.54 | - | 6,391,722.51 | 8,875,326.05 |
本年计提 | 200,728.13 | - | - | 200,728.13 |
本年转回 | - | - | - | - |
本年转销 | - | - | - | - |
本年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323-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84,331.67 | - | 6,391,722.51 | 9,076,054.18 |
(4)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875,326.05 | 200,728.13 | - | - | 9,076,054.18 |
合计 | 8,875,326.05 | 200,728.13 | - | - | 9,076,054.18 |
(5)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34,093,424.93 | 1年以内、5年以上 | 62.94 | - |
其他应收款2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4,178,104.33 | 1年以内 | 6.65 | - |
其他应收款3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0,434,895.7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4.90 | - |
其他应收款4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316,244.07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1.56 | - |
其他应收款5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123,609.77 | 1年以内 | 1.47 | - |
合计 | - | 165,146,278.89 | — | 77.52 | - |
(7)本年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8)本年无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本年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三)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648,309,741.25 | 171,000,000.00 | 12,477,309,741.25 | 12,386,069,741.25 | 171,000,000.00 | 12,215,069,741.2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65,408,868.70 | 385,666,507.83 | 879,742,360.87 | 1,328,233,634.02 | - | 1,328,233,634.02 |
合计 | 13,913,718,609.95 | 556,666,507.83 | 13,357,052,102.12 | 13,714,303,375.27 | 171,000,000.00 | 13,543,303,375.27 |
-324-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星群药业 | 125,322,300.00 | - | - | 125,322,300.00 | - | - |
中一药业 | 324,320,391.34 | - | - | 324,320,391.34 | - | - |
陈李济药厂 | 142,310,800.00 | - | - | 142,310,800.00 | - | - |
广州汉方 | 255,517,109.58 | - | - | 255,517,109.58 | - | 55,000,000.00 |
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 | 126,775,500.00 | - | - | 126,775,500.00 | - | - |
敬修堂药业 | 101,489,800.00 | - | - | 101,489,800.00 | - | - |
潘高寿药业 | 144,298,200.00 | - | - | 144,298,200.00 | - | - |
王老吉药业 | 854,431,508.17 | - | - | 854,431,508.17 | - | - |
医药公司 | 4,316,685,769.67 | - | - | 4,316,685,769.67 | - | - |
采芝林药业 | 294,114,900.00 | - | - | 294,114,900.00 | - | 69,000,000.00 |
医药进出口公司 | - | - | - | - | - | - |
广州拜迪 | 242,795,812.38 | - | - | 242,795,812.38 | - | 47,000,000.00 |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 2,300,000,000.00 | - | - | 2,300,000,000.00 | - | - |
广西盈康 | 21,536,540.49 | - | - | 21,536,540.49 | - | - |
益甘公司 | 39,000,000.00 | 2,400,000.00 | - | 41,400,000.00 | - | - |
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 | 111,600,000.00 | - | - | 111,600,000.00 | - | - |
星珠药业 | 126,480,000.00 | - | - | 126,480,000.00 | - | - |
王老吉投资公司 | 28,000,000.00 | - | - | 28,000,000.00 | - | - |
天心药业 | 96,192,658.47 | - | - | 96,192,658.47 | - | - |
光华药业 | 53,659,963.75 | - | - | 53,659,963.75 | - | - |
-325-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明兴药业 | 630,581,294.18 | - | - | 630,581,294.18 | - | - |
威灵药业 | 10,444,783.48 | - | - | 10,444,783.48 | - | - |
医药科技 | 1,020,000.00 | - | - | 1,020,000.00 | - | - |
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9,560,000.00 | 159,840,000.00 | - | 599,400,000.00 | - | - |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 140,500,756.87 | - | - | 140,500,756.87 | - | - |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 | 730,143,500.00 | - | - | 730,143,500.00 | - | - |
广药海马 | 26,500,000.00 | - | - | 26,500,000.00 | - | - |
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 - |
广药总院 | 143,000,000.00 | - | - | 143,000,000.00 | - | - |
医疗器械投资公司 | 25,000,000.00 | - | - | 25,000,000.00 | - | - |
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广药(珠海横琴)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 | - | 19,000,000.00 | - | - |
广州白云山花城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 - | - |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 | - | -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 | 14,788,152.87 | - | - | 14,788,152.87 | - | - |
广药白云牙膏(广州)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 - | 150,000,000.00 | - | - |
合计 | 12,386,069,741.25 | 262,240,000.00 | - | 12,648,309,741.25 | - | 171,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326-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白云山和黄公司 | 242,012,127.52 | - | - | (58,820,730.44) | - | - | - | - | - | 183,191,397.08 | - |
百特侨光 | 72,907,985.47 | - | - | 12,996,647.03 | - | - | - | - | - | 85,904,632.50 | - |
小计 | 314,920,112.99 | - | - | (45,824,083.41) | - | - | - | - | - | 269,096,029.58 | - |
二、联营企业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5,108,404.81 | - | - | 1,473,089.26 | - | - | - | - | - | 86,581,494.07 | - |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84,840.52 | - | - | 16,692.93 | - | - | - | - | - | 2,101,533.45 | - |
一心堂公司 | 794,271,683.03 | - | - | 5,808,504.48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402,061,558.08 | 385,666,507.83 |
白云山一心堂 | 80,060,802.40 | - | - | (7,898,622.99) | - | - | - | - | - | 72,162,179.41 | - |
广东广药金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44,157.67 | - | - | 248,620.44 | - | - | - | - | - | 5,992,778.11 | - |
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6,219,847.46 | - | - | 60,325.11 | - | - | - | - | - | 6,280,172.57 | - |
广州广药金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23,785.14 | - | - | (4,357,169.54) | - | - | - | - | - | 35,466,615.60 | - |
小计 | 1,013,313,521.03 | - | - | (4,648,560.31)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610,646,331.29 | 385,666,507.83 |
合计 | 1,328,233,634.02 | - | - | (50,472,643.72) | - | - | (12,352,121.60) | (385,666,507.83) | - | 879,742,360.87 | 385,666,507.83 |
-327-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类别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48,971,810.47 | 1,040,230,120.17 | 3,189,970,127.88 | 1,259,339,832.14 |
其他业务 | 335,661,706.90 | 32,113,282.14 | 382,366,191.41 | 41,665,080.36 |
合计 | 2,984,633,517.37 | 1,072,343,402.31 | 3,572,336,319.29 | 1,301,004,912.50 |
2.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大南药 | 2,648,971,810.47 | 1,040,230,120.17 | 3,189,970,127.88 | 1,259,339,832.14 |
合计 | 2,648,971,810.47 | 1,040,230,120.17 | 3,189,970,127.88 | 1,259,339,832.14 |
3.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南地区 | 2,212,262,860.22 | 778,895,018.29 | 2,712,961,876.34 | 943,367,351.45 |
华东地区 | 133,885,610.95 | 95,677,015.16 | 156,687,981.07 | 118,164,503.25 |
华北地区 | 64,026,623.30 | 45,420,008.82 | 102,750,255.32 | 75,411,534.19 |
东北地区 | 14,843,307.28 | 9,365,832.31 | 7,642,337.49 | 4,144,552.24 |
西南地区 | 198,860,521.99 | 92,978,335.15 | 186,194,666.54 | 101,545,927.33 |
西北地区 | 25,092,886.73 | 17,893,910.44 | 23,733,011.12 | 16,705,963.68 |
合计 | 2,648,971,810.47 | 1,040,230,120.17 | 3,189,970,127.88 | 1,259,339,832.14 |
(五)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2,708,740.41 | 470,650,909.2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472,643.72) | 109,461,200.3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27,637,468.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3,182,137.4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收益 | 115,004,633.92 | 1,559,539.80 |
理财收益、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 | 197,234,975.53 | 154,487,277.1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78,349.09) | (5,363,152.55) |
合计 | 753,997,357.05 | 761,615,380.03 |
十七、补充资料
(一)当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本期金额 |
-328-
项目 | 本期金额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821,026.2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800,532.12 |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8,310,804.70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861,960.77 |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12.债务重组损益 | |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54,520.10 |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049,400.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199,332.0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933,949.45) |
合计 | 479,064,962.37 |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99 | 12.07 | 1.744 | 2.495 | 1.744 | 2.4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4 | 10.82 | 1.449 | 2.236 | 1.449 | 2.236 |
-32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小军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