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高兵、陈运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含税,万元) | 2024年1-12月发生金额(含税,万元) |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合作范围内产品 | 市场价格 | 3000.00 | 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FN82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灿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8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龙盛路8号香玉儿工业园1号厂房301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电子产品及手机的各种胶粘剂的技术研发与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结构的胶粘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LED光电产品的密封胶灌封胶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智能电子产品及手机的各种胶粘剂的生产;电子元器件及结构的胶粘剂的生产;LED光电产品的密封胶灌封胶的生产。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娅伶女士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549.77万元,净资产1,001.71万元,2024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601.84万元,净利润-129.25万元。
4、履约能力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达成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交易过程中的账期和结算方式均依照公司一般交易惯例执行。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向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作范围内相关产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估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此次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优威高乐开展相关交易。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述事项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唯特偶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公司与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