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现就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事项 |
2024年1月4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
2024年3月12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
2024年4月23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8月19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
2024年9月6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
2024年10月24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1月7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 审议通过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日 | 议 | |
2024年12月30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核查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核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3、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核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核查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6、核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7、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的筹划、传递、编制、决议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流程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