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尤飞锋先生、陈学通先生、鲜丹先生、张其斌先生,独立董事赵玉彪先生、朱勤女士、陈翔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尤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为公司及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3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尤飞锋、陈学通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