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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维存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关于公司战略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关于ESG事宜

1、对公司ESG愿景、ESG发展战略规划、ESG工作体系、ESG绩效考核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跟踪ESG发展形势、外部政策、利益相关方诉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符合公司发展的ESG实质性议题并提出建议;

3、关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评级等外部机构对公司ESG管理和实践的意见、反馈、报告,适时进行回应;

4、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保证各利益相关方获取及时、透明的ESG相关信息;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

委员。

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主持。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议案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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