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0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