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嘉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刘嘉厚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本人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同日开始履职,简历如下:
刘嘉厚,男,1954年10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75年至1979年任龙口市草泊煤矿会计、财务科长;1979年至1994年就职于龙口市洼东煤矿,历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矿长;1994年至2003年任烟台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西城分所所长;2003年至2008年任道恩集团副总裁;2014年至2020年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至2015年任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23年5月担任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缺席(次) | 备注 |
3 | 3 | - |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沟通投资者方面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2、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3 | 3 |
研读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告,通过董监事微信群,学习财政部、证监会重要精神和监管政策,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3、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协调,定期听取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和监督提示意见。
4、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季度商定程序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6、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4年上市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16项,对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年4月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上发言表示:内审有预防性和保护性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对整个公司非常重要;提示内审做好与外审的协同,并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情况。
四、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在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作出决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
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嘉厚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