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通知,广州恒贸于2025年3月11日将其所持有的航新科技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并就质押相关情况向公司做出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广州恒贸 | 控股股东 | 1,500,000 | 7.84% | 0.61% | 否 | 否 | 2025/3/11 | 2026/3/6 | 浙江同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融资 |
深圳前海恒星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账户 | 0 | 0.00% | 0.00% | 未质押 | |||||
合计 | 1,500,000 | 4.09% | 0.61% | - |
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广州恒贸”指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恒星-广州恒贸”指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广州恒贸开设的证券产品户全称,该产品户是以广州恒贸为主体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记账。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单项数与合计数之间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 广州恒贸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含轮候冻结)/标记、拍卖(包括司法机关等依法进行的拍卖、变卖、划转等强制执行措施)、托管、设定信托或限制表决权等情形。
4. 广州恒贸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出现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应披露的股份变动等情形,广州恒贸将及时履行告知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广州恒贸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广州恒贸 | 19,130,831 | 7.79% | 8,000,000 | 9,500,000 | 49.66% | 3.87% | 0 | 0.00% | 0 | 0.00% |
深圳前海恒星-广州恒贸 | 17,575,133 | 7.16%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36,705,964 | 14.96% | 8,000,000 | 9,500,000 | 25.88% | 3.87% | 0 | 0.00% | 0 | 0.00% |
三、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质押合同》;
3. 《控股股东关于质押股份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