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的提示性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并出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