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美文先生、独立董事王月虎先生、董事王万法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美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上述组织架构与人员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5日 | 1.《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31日 | 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3.《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0.《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1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25日 | 1.《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审核了2024年年报审计费及聘用条款。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与和信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
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情形,亦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和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事项,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