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邱卓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