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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或“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股东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竟成”)、

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和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因此上述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2025年2月10日披露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对上述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披露不准确,特在本公告中进行更正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前,扬州竟成、扬州和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74.66%;本次权益变动后,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228,7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73.9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扬州竟成、扬州和成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扬州竟成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22万股,扬州和成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91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13万股。扬州竟成、扬州和成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扬州竟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杭集镇锦都扬州国际酒店用品城C9-1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482,2000.48%
合计482,2000.48%

2、扬州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杭集镇锦都扬州国际酒店用品城C9-1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289,1000.29%
合计289,1000.29%

注:(1)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448,700股为基础测算。因四舍五入,减持比例存在尾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7.47%7,017,8006.99%
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04.48%4,210,9004.19%
张文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0062.72%63,000,00062.72%
合计75,000,00074.66%74,228,70073.90%

注:1、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为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同时担任扬州竟成与扬州和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扬州竟成与扬州和成实施控制,导致三者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应予以披露。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州竟成、扬州和成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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