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说明如下: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5.聘请国富浩华税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税务审核、咨询服务等。
除上述中介机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上述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特此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