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4年12月12日起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艳,女,1976年4月出生,博士,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2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湖南省华湘进出口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工作;2008年3月起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作,曾任讲师、副教授(期间曾为密歇根大学Ross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本人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履职时间较短,现场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的情况。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治理工作、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2024年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特别是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关注到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12.78亿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科技”)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到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已完成非经营资金往来款项的支付和处理,骏泰科技终止对公司控股股东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2024年12月,骏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公司履职时间尚不到1个月,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现场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本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杨艳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