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东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3,006,627,791.2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98元,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91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公司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报告期内实际捐赠额及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计算了中小股东分担的捐赠额,并由大股东以本次分配的现金股利全额予以补偿。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关于本公司所面临主要风险见“第三节(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
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宝丰能源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宝丰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国际 | 指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环保 | 指 |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宝丰商服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红四煤业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
宝丰煤焦化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 |
焦化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 |
烯烃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
宁夏煤基新材料 | 指 | 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煤基新材料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业 | 指 | 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
马莲台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
丁家梁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
甜水河井田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甜水河井田并入丁家梁煤矿合并开发 |
峰腾塑业 | 指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
友爱加油站 | 指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 |
宁东加油站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
汇丰祥光伏 | 指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现代煤化工 | 指 |
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来源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烯烃 | 指 | 含有C=C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
煤制烯烃 | 指 | 又称煤基甲醇制烯烃,是指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后再通过甲醇制取乙烯、丙烯等烯烃的技术 |
聚烯烃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 |
聚乙烯 | 指 |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
聚丙烯 | 指 | 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
EVA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主要用于制造发泡材料、光伏胶膜、电缆料、热熔胶等 |
烯烃产品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及烯烃副产品 |
焦化苯 | 指 | 焦化过程中生成的含有苯环结构的有机混合物 |
甲基叔丁基醚 | 指 |
一种有机醚类,常用于无铅汽油和低铅油的调合;也可以重新裂解为异丁烯,作为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用于甲基丙烯醛和甲基丙烯酸的生产
改质沥青 | 指 |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煤焦油或普通煤沥青经深度加工所得的沥青,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用作电极棒或电 |
常用词语释义 | ||
极粘结剂 | ||
蒽油 | 指 | 是制造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的原料, 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 |
工业萘 | 指 | 工业上最重要的稠环芳烃,可用于生产苯酐、染料的中间体、橡胶助剂和杀虫剂 |
碳四、C4 | 指 | 含有四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
混合碳四、混合C4 | 指 | 指丁烷、丁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反丁烯、异丁烯等)等四碳烃类含量达95%以上的混合物 |
煤基混合戊烯 | 指 | 指以五碳烃类为主,含有少量其他组分的混合物 |
重碳四 | 指 | 本公司的碳四分离装置分离出来的重组分,主要包含顺反丁烯,少量的1-丁烯和碳四烷烃等 |
MTO | 指 | 甲醇制烯烃 |
DMTO | 指 | 大连化物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
三期烯烃项目 | 指 | 宁东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和C2-C5及混合烃类增值利用项目,最终产品包括年产50万吨聚丙烯、40万吨聚乙烯以及25万吨EVA |
内蒙烯烃项目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丰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xia Baofeng Energy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AOFENG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元管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爱军 | 张中美 |
联系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电话 | 0951-5558031 | 0951-5558031 |
传真 | 0951-5558030 | 0951-5558030 |
电子信箱 | bfny@baofengenergy.com | bfny@baofengenergy.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4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aofeng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bfny@baofengenergy.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丰能源 | 600989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芳、刘小红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2,982,889,902.49 | 29,135,511,197.96 | 13.21 | 28,429,848,34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12.16 | 6,302,502,36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80,001,656.42 | 5,948,882,923.98 | 13.97 | 6,718,586,77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635,369.03 | 8,692,623,772.83 | 2.36 | 6,626,183,529.4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006,220,908.20 | 38,536,704,775.38 | 11.60 | 33,874,633,971.68 |
总资产 | 89,566,217,563.17 | 71,630,299,331.58 | 25.04 | 57,578,314,322.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77 | 12.99 | 0.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77 | 12.99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81 | 14.81 | 0.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5 | 15.72 | 减少0.17个百分点 | 19.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4 | 16.48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20.73 |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226,861,994.09 | 8,670,276,295.57 | 7,377,425,714.67 | 8,708,325,89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0,935,000.59 | 1,883,753,803.79 | 1,232,101,600.42 | 1,800,885,90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81,996,736.73 | 2,034,374,192.44 | 1,390,030,552.48 | 1,873,600,174.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803,542.43 | 2,363,551,737.94 | 1,634,193,219.27 | 3,118,086,869.39 |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925,924.39 | -77,562,345.91 | -101,589,151.4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100,050.81 | 42,718,538.74 | 24,714,768.23 |
捐赠支出 | -420,100,000.00 | -300,050,000.00 | -375,5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29,643.00 | -13,241,071.33 | -36,994,239.8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930,171.79 | -49,866,817.23 | -73,284,212.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合计 | -442,325,344.79 | -298,268,061.27 | -416,084,410.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49,861,214.80 | 61,356,980.71 | 11,495,765.91 | - |
合计 | 49,861,214.80 | 61,356,980.71 | 11,495,765.91 |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在公司董事会坚强领导下,坚持“防控风险、改善业绩、培育团队”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负重拼搏、承压前行,高效统筹安全环保、生产经营、发展建设各项工作,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平稳,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主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年度重点工作高效落实,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防控风险
深入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环境变化情况,坚持化解存量风险和防控增量风险两手发力,各业务条线合规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研判精准全面、风险防控措施有力有效。
一是不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全面系统梳理、深入分析研判并准确把握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合规性风险,建立了合规问题清单,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大重大事项协调力度,合规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是深入研究各类政策文件,快速响应、严格执行最新政策要求,建立了影响公司发展的政策清单,随时关注政策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调整经营策略,政策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三是强化了原料及产品市场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市场变化及大宗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及时调整购销存策略,完善价格管理机制,灵活掌握库存限额,强化客户关系管理,提升客户满意度,市场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四是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深入分析公司工艺技术现状,加强了关键环节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工艺技术瓶颈问题,保持并巩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延伸产业链,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技术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五是理清思路,突出重点,补齐影响组织效能提升及业绩目标实现的短板、弱项,明确改进目标,制定改进措施,持之以恒抓落实;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树立正确的绩效导向;不断健全“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控制、事后监督评估”的内控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管理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六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提升项目,全员践行日常安全行为准则,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监管和“三违”督查,建立隐患排查奖励机制,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办结环境保护审批事项45项,完成11套烟气在线监测站房标准化改造,实施6项环保治理提升项目,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治理成本明显下降;万元产值能耗2.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4%,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能耗管控目标;修编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认证和国家级“绿色产品”、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年度审核;马莲台煤矿连续4年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改善业绩
一是生产运行不断优化。对投产较早的宁东一期甲醇和烯烃装置进行全面检维修,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装置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探索研究新投产的宁东三期甲醇和烯烃装置的技术工艺特点,及时消缺补漏,实现了我国第一台100万吨级甲醇制烯烃装置稳定运行,为内蒙古烯烃项目100万吨级甲醇制烯烃装置顺利投产积累了经验。煤炭储运系统建成投用,卸车效率、配煤质量及稳定性、储运成本得到有效管控。成功完成疆煤试烧研究工作,积累了低灰、
高灰熔点煤生产使用宝贵经验。能源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二期烯烃项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煤制烯烃行业能效“领跑者”,宝丰能源荣获“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称号。二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1)充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加快主业配套项目和延链补链项目建设,公司产业链更加完善,对主业的支撑作用和增值效用进一步增强。1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按期建成,为EVA项目提供稳定低成本原料保障;10万吨/年针状焦项目按期建成,将公司自产沥青加工为高端针状焦产品,延伸了煤焦油加工产业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动力岛项目实现集中供汽,节约了投资,提高了供汽保障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2)全力保障主业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建成投产,产品高端化、差异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宁东25万吨/年EVA项目于2024年2月投产,顺利产出光伏级EVA产品,标志着公司向产品高端化迈出重要一步;公司内蒙古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配套40万吨/年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第一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4年11月投产、第二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5年1月投产,第三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将于2025年3月底投产。该项目是目前为止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烯烃项目,也是首个规模化应用绿氢与现代煤化工协同生产工艺制烯烃的项目。项目投产后,公司烯烃产能将达到520万吨/年,产能规模跃居我国煤制烯烃行业第一位。依托项目的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及投资优势,公司烯烃生产成本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3)宁东四期烯烃项目场地平整、地基强夯等工程按计划完成;新疆烯烃项目取得项目环评、安评等支持性文件专家评审意见。三是研发创新成效显著。公司积极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绿色制造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1)适应市场需求,积极研究开发新牌号产品,全年成功开发聚丙烯MT25、550J、EP300H和EVA 2825、2806和2426H等6个聚烯烃新牌号产品;成功开发86焦S1.3、83焦S1.8、84焦S1.8、85焦S2.0、84化工焦S0.9、85化工焦S1.9等6个焦炭新品种,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2)实施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和装置运行效率。实施科技攻关和新技术应用项目112项,安全、环保、节能等各类技术改造项目24项,解决了一批影响生产运行稳定和装置运行效率的技术难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批复公司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速公司在煤炭清洁利用与高端化学品开发等领域的创新步伐;成功申报1项自治区重点研发指南和3项宁东基地重点支持科研项目,无人驾驶车应用项目入选宁夏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全资子公司焦化二厂有限公司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年度审核;编制1项国家标准并通过评审,参与5项团体标准修订;获专利及软件著作授权216项,登记科技成果2项,为历年之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申请专利546件,其中授权318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310件与发明专利8件;累计申请软件著作权121件,发布11项标准。(4)数智建设有序推进,AI智能配煤、罐区装卸车安全检测等9个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12个智能化系统迭代升级,生产调度、物流运输效率明显提升。四是供产销运协同有力。(1)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客户结构,巩固与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聚烯烃产品直销率达11.8%,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新增AAA客户24家;提前规划布局内蒙古项目产品销售工作,已完成130家内蒙古烯烃客户年度开户合同签订;EVA产品开发新客户72家,与发泡行业、光伏胶膜企业、电缆行业、热熔胶行业等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焦炭产品用户提货占比90.3%,同比提升6.4%。(2)拓宽煤炭采购区域,优化采购煤炭品种结构,降低原料煤平均综合成本。报告期内新增煤炭供应商9家、新煤种31个;全年采购疆煤占甲醇气化煤比例37.23%,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其中,中热值煤较内蒙古煤到厂价格平均低约100元。(3)强化物流运输调度,焦炭产品装车时间同比缩短12%;加强铁路运输费用议价工作,积极争取运费优惠政策,合理调控公铁运量,节约运输成本上亿元。
(三)培育团队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入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统筹做好人才培养和引进中长期规划;开展了人力资源静态、动态盘点,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形成了“人才九宫格”和“效能分布图”;初步建立了动态人才数据库;强化招聘渠道建设、维护,提升人力资源保障能力,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各专业模块高效运行。
二是薪酬政策有序落地。明确了薪酬管理目标与原则,定期评估薪酬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薪酬体系运行更加规范。准确理解并严格落实年度薪酬政策,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员工收入稳步增长;定期开展薪酬调研,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市场薪酬水平、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薪酬体系,持续巩固公司薪酬标准竞争优势。
三是员工队伍保持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动态分析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因素,严格落实稳定员工队伍的12条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工作氛围;员工沟通平台上线运行,高效回应员工合理诉求,员工诉求办结率100%;加强大病帮扶等福利政策宣贯,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并充分享受各项福利政策,增强员工归属感。
四是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坚持严控数量、务求实效,制定了年度培训大纲及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培训,培训质量逐步提升。
作为煤制烯烃行业头部企业,宝丰能源始终紧扣时代脉搏,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坚定不移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升级,完善煤化工产业链布局,着力打造现代化智能数字工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严控能源消耗,努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煤化工标杆企业,引领煤制烯烃行业绿色转型,为建设“能源强国”贡献宝丰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2024)”榜单,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全区工业稳增长突出贡献企业”称号,连续4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类评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聚烯烃行业
2024年全球聚烯烃行业产能规模继续增长,增量主要集中在中国。根据中国化工专业网站金联创统计,2024年全球聚乙烯新增产能515.5万吨,其中中国新增340万吨,占比66%;聚丙烯全球新增产能528万吨,其中中国新增375万吨,占比71%。
1、 市场供需:国内新产能落地慢于预期,需求增速有所回落
2024年,国内聚烯烃供需延续扩张趋势,但供给增长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需求增速相比上年略有回落。
(1). 产能方面
根据金联创统计,截至2024年末,国内聚烯烃年产能7800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715万吨,增长10.1%。其中聚乙烯产能3431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340万吨,增长11.0%,新增产能主要集中在四季度释放,产能规模较大的新项目包括裕龙石化130万吨、中石化英力士90万吨等;聚丙烯产能4369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375万吨,增长9.4%,产能规模较大的新项目包括金能科技二期90万吨、中景石化二期60万吨等。2024年国内聚烯烃新增产能仍以油制为主,由于油制烯烃盈利表现欠佳,导致新建项目投产时间较计划均有所延后。
中国聚乙烯、聚丙烯产能情况
产能(万吨)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长量 | 增长率 |
聚乙烯 | 3431 | 3091 | 340 | 11.0% |
聚丙烯 | 4369 | 3994 | 375 | 9.4% |
合计 | 7800 | 7085 | 715 | 10.1% |
数据来源:金联创
从产能结构看,油制烯烃仍为国内聚烯烃主要生产路线;聚乙烯中,油制产能占比62%,轻烃制占比19%,煤或甲醇制占比19%;聚丙烯中,油制产能占比53%,丙烷制占比24%,煤或甲醇制占比23%。
2024年中国聚乙烯产能结构(按原料分) | 2024年中国聚丙烯产能结构(按原料分) |
(数据来源为金联创)
(2). 产量及进出口方面
2024年国内聚烯烃产量合计6253万吨,同比增加289万吨,增长4.8%。其中聚乙烯产量2781万吨,同比增加51万吨,增长1.8%;聚丙烯产量3472万吨,同比增加238万吨,增长7.4%。2024年聚烯烃产量增速相比上年显著放缓,一方面由于2024年新增产能投放节奏较慢,特别是部分聚乙烯项目投产时间推迟至四季度,导致前三季度产能增量有限,另一方面受油制烯烃、丙烷制丙烯等路线利润低迷影响,2024年行业检修损失量相比上年明显增加,行业开工率有所下降。
随着国内聚烯烃产能扩张,产品进口依存度略有下降。2024年国内聚烯烃合计净进口量1430万吨,净进口依存度18.6%,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进口来源仍以中东和北美为主。其中聚乙烯净进口量1303万吨,净进口依存度31.9%,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聚丙烯净进口量126万吨,净进口依存度3.5%,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
(3). 需求方面
2024年国内聚烯烃表观消费量7683万吨,同比增加178万吨,增长2.4%。其中聚乙烯表观消费量4084万吨,同比增加93万吨,增长2.3%;聚丙烯表观消费量3599万吨,同比增加85万吨,增长2.4%。年内聚烯烃需求延续增长,但受宏观环境影响,需求增速相比上年有所下降。
61.6%19.4%18.6%0.4%油轻烃煤/甲醇外采乙烯 | 53%24%23%油丙烷煤/甲醇 |
2024年中国聚烯烃供需平衡表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6253 | 5964 | 289 | 4.8% |
进口量(万吨) | 1752 | 1756 | -4 | -0.2% |
出口量(万吨) | 323 | 215 | 108 | 50.2% |
净进口量(万吨) | 1430 | 1541 | -111 | -7.2%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7683 | 7505 | 178 | 2.4% |
净进口依存度(%) | 18.6 | 20.5 | -1.9 | - |
数据来源:金联创
2024年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2781 | 2730 | 51 | 1.8% |
进口量(万吨) | 1385 | 1344 | 41 | 3.1% |
出口量(万吨) | 82 | 84 | -2 | -1.9% |
净进口量(万吨) | 1303 | 1260 | 43 | 3.4%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4084 | 3991 | 93 | 2.3% |
净进口依存度(%) | 31.9 | 31.6 | 0.3 | - |
数据来源:金联创
2024年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3472 | 3234 | 238 | 7.4% |
进口量(万吨) | 367 | 412 | -45 | -10.8% |
出口量(万吨) | 241 | 131 | 110 | 83.4% |
净进口量(万吨) | 126 | 280 | -154 | -54.9%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3599 | 3514 | 85 | 2.4% |
净进口依存度(%) | 3.5 | 8.0 | -4.5 | - |
数据来源:金联创
2、 价格走势:聚烯烃价格小幅震荡,与油价相关性显著减弱
2024年,聚烯烃价格维持震荡走势,原油、丙烷等高成本路线原料价格仍对聚烯烃价格形成较强支撑。但聚烯烃价格与原油价格的相关性相比历史水平明显降低,特别是在油价下行阶段相关性较弱。
国际油价与LLDPE价格相关性 | 国际油价与聚丙烯价格相关性 |
一季度,国内聚烯烃市场整体呈震荡走势,价格窄幅走强,整体波动幅度有限。二季度国内装置检修集中,上半年原油价格震荡上行,成本存在支撑,且受国内拉动内需政策不断出台、宏观经济政策宽松影响,价格偏强上行。进入三季度,随国内检修装置陆续重启,下游需求进入淡季,价格转跌下行。四季度开启传统需求旺季,并伴随国内政策性利好支撑,价格反弹走高。
聚乙烯方面,由于不同品种供需存在差异,其价格表现差异较大。2024年国内聚乙烯平均价格8875元/吨,同比上涨370元/吨,涨幅4.4%,其中LDPE均价10043元/吨,同比涨幅12.4%;LLDPE均价8453元/吨,涨幅2.7%;HDPE均价8155元/吨,跌幅1.7%。
聚丙烯方面,产品价格维持震荡,全年均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且波动幅度相比上年进一步减小。2024年国内聚丙烯平均价格7629元/吨,同比上涨14元/吨,涨幅0.18%,其中PP拉丝料均价7529元/吨,同比下跌2元/吨;PP低熔共聚料均价7799元/吨,同比上涨8元/吨。
2023-2024年国内PE价格走势图(单位:元/吨) (2024年我国聚乙烯消费总量中,HDPE、LLDPE合计占比约85%) |
2023-2024年国内PP价格走势图(单位:元/吨) |
(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卓创资讯、金联创)
3、 原料供应:原油价格有所回落,煤炭价格下行明显
2024年原油价格呈现前高后低、宽幅震荡走势。全年布伦特原油均价80美元/桶,同比下降
2.8%;WTI原油均价76美元/桶,同比下降2.3%。一季度油价在地缘冲突、OPEC+延续减产政策等因素影响下反弹,布油价格高点突破90美元/桶;二季度起,受需求增长疲软、供给逐步增加、地缘风险溢价降温等因素影响,油价震荡回落,9月布油价格低点跌破70美元/桶;年末受冬季需求高峰以及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布油价格维持70美元/桶上方波动。
2023-2024年原油价格走势图(单位:美元/桶)
700075008000850090009500100001050011000115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LLDPEHDPELDPE
700075008000850090009500100001050011000115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LLDPEHDPELDPE
6500
70007500800085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PP拉丝料PP低熔共聚料
6500
70007500800085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PP拉丝料PP低熔共聚料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布伦特原油WTI原油
2024年全国煤炭供应总量延续增长,进口煤数量同比增加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年内全国煤炭供应总量53.0亿吨,同比增长3.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增长14.4%。受新能源发电替代及地产行业低迷影响,年内全国煤炭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火电发电量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电力行业动力煤消费量26.5亿吨,同比增长2.6%;建材行业动力煤消费量2.8亿吨,同比下降5.1%。全年煤炭供需处于宽松状态,库存维持高位,价格震荡下行。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5000大卡动力煤坑口含税价日平均551元/吨,同比下降85元/吨,降幅13.3%;陕西榆林5800大卡动力煤坑口含税价日平均729元/吨,同比下降130元/吨,降幅15.1%。(因我国煤制烯烃使用的原料煤主要是来自于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的动力煤,其中外购低位发热量煤在5000大卡左右,高位发热量煤在6000大卡左右,因此选取上述两个地区的两种发热量的煤炭)
2023-2024年煤制烯烃原料煤价格走势图(单位:元/吨)
2024年国内进口丙烷价格延续震荡走势,波动幅度相比上年显著收窄。根据金联创数据,2024年华南地区进口丙烷CFR价日平均636美元/吨,与上年相比上涨3美元/吨。
2023-2024年华南丙烷(冷冻货)CFR价格(单位:美元/吨)
(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金联创、中国煤炭资源网)
4、 利润水平:受煤炭价格下行利好,煤制聚烯烃盈利优势扩大
2024年受煤炭、原油等原料价格下行利好,国内聚烯烃行业整体利润同比有所回暖。受益于煤炭价格显著回落,煤制烯烃相比其他原料路线的盈利优势进一步扩大。
聚乙烯方面,根据金联创统计,2024年煤制聚乙烯平均利润1967元/吨,较2023年增加626元/吨,同比增长46.7%;油制聚乙烯行业近三年以来多数阶段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22年利润亏损较大,2023年亏损幅度收窄,2024年由负转正,平均利润106元/吨。全年煤制聚乙烯相较油制聚乙烯利润平均高1861元/吨。
1000120014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内蒙古鄂尔多斯Q5000陕西榆林Q5800
10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2022-2024年油制聚乙烯利润走势图 | 2022-2024年煤制聚乙烯利润走势图 |
2024年聚丙烯行业除煤制盈利外,其余路线仍均为亏损状态。煤制聚丙烯平均利润1066元/吨,较2023年增加351元/吨;油制聚丙烯利润同比有所好转,2024年平均利润-897元/吨,较2023年上涨205元/吨;PDH制聚丙烯平均利润-779元/吨,较2023年下降230元/吨。煤制聚丙烯相较油制聚丙烯利润平均高1963元/吨,相较PDH利润平均高1845元/吨。
2024年各路线聚丙烯利润走势图
(二) 煤焦行业
1、 焦炭供需:受地产下行影响,焦炭供需双弱
2024年国内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0.6%,导致钢材需求下降,粗钢、生铁产量收缩。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国内粗钢产量10.1亿吨,同比下降1.7%;生铁产量8.5亿吨,同比下降2.3%。焦炭下游约85%应用于钢铁行业,钢铁需求下降使得焦炭需求承压。
受需求走弱导致的产品盈利下降影响,焦炭行业整体开工率回落,国内全年焦炭产量4.9亿吨,同比下降0.8%。
2023-2024年国内焦炭月度产量
2023-2024年国内生铁月度产量 | 2023-2024年国内粗钢月度产量 |
2024年中国焦炭供需平衡表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48927 | 49260 | -333 | -0.8% |
净出口量(万吨) | 819 | 855 | -35 | -4.2%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48108 | 48405 | -297 | -0.6% |
(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
2、 焦煤供应:进口量显著增加,整体供应宽松
2024年全国炼焦煤供应量保持稳定,其中国内产量同比有所回落,进口量同比显著增加。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焦精煤产量4.7亿吨,同比下降4.2%;炼焦煤进口量1.2亿吨,同比增长19.6%;总供应量5.9亿吨,同比下降0.1%。
(以上数据来源为万得资讯)
3、 价格走势:双焦价格震荡下行
受焦炭需求走弱、焦煤供应宽松双重影响,2024年焦炭、焦煤价格震荡下行。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2024年山西吕梁准一级焦含税价日平均1741元/吨,同比下降372元/吨,降幅17.6%;山西临汾主焦煤含税价日平均1907元/吨,同比下降263元/吨,降幅12.1%。焦炭与焦煤价差同比上年明显收窄,行业利润跌幅较大,部分焦化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15%-10%-5%0%5%10%15%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产量(万吨)同比 | -20%-15%-10%-5%0%5%10%15%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产量(万吨)同比 |
-25%-20%
-15%-10%-5%0%5%10%15%20%25%30%
100020003000
4000500060007000
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62023/072023/082023/092023/102023/112023/122024/012024/02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
焦精煤产量(万吨)炼焦煤进口量(万吨)炼焦煤总供应量同比
2023-2024年山西准一级焦价格(单位:元/吨) | 2023-2024年山西主焦煤价格(单位:元/吨) |
(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中国煤炭资源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秉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了一个集“煤炭采选、焦化、甲醇、烯烃、精细化工、新能源”于一体的高端煤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适应了国家“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推动了煤炭资源高效转化与清洁高效利用,树立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包括: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焦化副产品生产甲基叔丁基醚、焦化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步伐,引领现代煤化工产业绿色转型。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宁东三期25万吨/年EVA项目正式投产;内蒙古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配套40万吨/年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快速稳步推进,项目第一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4年11月投入试生产,第二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5年1月投入试生产,第三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计划于2025年3月投入试生产。公司内蒙古烯烃项目是目前为止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煤制烯烃项目,也是首个规模化应用绿氢与现代煤化工协同生产工艺制烯烃的项目。内蒙古烯烃项目投产后,公司烯烃产能将达到520万吨/年,产能规模将跃居我国煤制烯烃行业第一位。
100014001800220026003000 | 100014001800220026003000 |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区位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之一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位于“金三角”的另一核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金三角”地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产业链原料供给充足、便利,原料成本更低;内蒙子公司更加靠近华北、华东等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物流运输发达便利,运输成本更低。
(二) 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与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专利商和设备制造商合作,着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推动低碳转型方面做了诸多开创性探索实践。积极开展科技攻关、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及研究,并不断实施工艺优化与装备升级,探索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实现了生产物料精准配送、工艺指标精准管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逐年下降。二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聚乙烯双峰产品、茂金属聚乙烯产品的能力,三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产品25万吨/年EVA的能力。
(三) 管理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和规模优势,持续优化扁平化管理模式,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少、效率高;实行规模化集中采购和销售,采购、销售管理成本低;通过产销研一体化及精细化营销管理,深耕市场,为公司提质增效、满产满销提供有力保障;实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将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成本管控到位,目标达成率高;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与公司内控管理机制深度融合,并逐步转化为员工行为习惯,公司高质量发展方向明、人心齐。
(四) 成本优势
投资成本优势。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次性规划,集中布局,分期实施,形成了超大单体规模的产业集群,上下游生产单元衔接紧密,大幅降低了单体项目投资、公辅设施投资及财务成本。与国内同期同规模投产项目相比,投资成本节约30%以上。
运营成本优势。公司产业链紧密衔接,使上一个单元的产品直接成为下一个单元的原料,有力保障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和生产的满负荷运行,大幅降低了能源消耗、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比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低约30%。
(五) 团队优势
公司高管团队中,硕博学位高层次人才10人;中高级管理团队中,职业经理人390人;专业化基层管理团队872人,专业化技术团队2444人。40岁以下员工17175人,占84.14%;本科及以上学历6128人,占30.02%;引进储备985、211专业院校优秀毕业生337人。
综上,公司综合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98,288.99万元,较上年增长13.21%;利润总额人民币728,632.41万元,较上年增长1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3,767.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8,956,621.76万元,较年初增长2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4,300,622.09万元,较年初增长11.6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982,889,902.49 | 29,135,511,197.96 | 13.21 |
营业成本 | 22,050,165,282.59 | 20,278,991,462.56 | 8.73 |
销售费用 | 117,369,447.65 | 85,681,680.07 | 36.98 |
管理费用 | 874,916,787.81 | 768,833,195.92 | 13.80 |
财务费用 | 744,402,340.66 | 327,030,641.38 | 127.62 |
研发费用 | 756,142,096.71 | 431,071,595.72 | 75.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635,369.03 | 8,692,623,772.83 | 2.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29,080,272.76 | -14,101,354,550.69 | -18.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5,891,694.91 | 4,769,271,131.84 | -10.97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8,288.99万元,同比增加384,737.87万元,增幅13.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聚烯烃产能、产销量同比增加。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2,205,016.53万元,同比增加177,117.38万元,增幅8.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聚烯烃产能、产销量同比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11,73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68.78万元,增幅 36.98%,主要是报告期内销量增加,销售费用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管理费用87,49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08.36万元,增幅13.8 %,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建项目投产,资本化费用减少。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财务费用74,4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737.17万元,增幅127.62%。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建项目投产,利息资本化费用减少。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研发费用75,614.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507.05万元,增幅75.41%。主要是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及工艺创新,加大了研发投入。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89,763.54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入20,501.16万元,增幅2.36%,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化。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152,908.03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出257,227.43万元,降幅18.24%。主要是公司在建项目投资变化影响。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424,589.17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52,337.94万元,降幅10.97%。主要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项目变化。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80,38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4%,主营业务成本2,189,016.08万元,同比增长8.92%。具体情况见下文。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化行业 | 10,109,763,793.95 | 7,160,221,518.73 | 29.18 | -9.60 | -9.80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化工行业 | 22,694,066,082.79 | 14,729,939,279.96 | 35.09 | 28.15 | 21.15 | 增加3.7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烯烃产品 | 19,266,020,392.25 | 12,678,532,048.57 | 34.19 | 37.24 | 29.48 | 增加3.94个百分点 |
焦化产品 | 10,109,763,793.95 | 7,160,221,518.73 | 29.18 | -9.60 | -9.80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精细化工产品 | 3,428,045,690.54 | 2,051,407,231.39 | 40.16 | -6.59 | -13.33 | 增加4.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12,869,630,879.72 | 8,726,161,243.43 | 32.20 | 5.08 | 2.40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华东 | 6,932,153,062.63 | 4,381,630,160.37 | 36.79 | 59.23 | 48.30 | 增加4.66个百分点 |
华南 | 1,106,704,625.65 | 711,618,851.32 | 35.70 | 22.32 | 15.45 | 增加3.83个百分点 |
华中 | 3,099,689,441.08 | 2,081,654,052.30 | 32.84 | 69.94 | 70.41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西北 | 6,623,814,085.57 | 4,620,577,413.58 | 30.24 | -10.25 | -13.46 | 增加2.59个百分点 |
西南 | 2,161,970,724.38 | 1,361,940,004.71 | 37.00 | 0.25 | -4.33 | 增加3.01个百分点 |
海外 | 9,867,057.71 | 6,579,072.98 | 33.32 | -61.81 | -66.50 | 增加9.32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聚乙烯 | 吨 | 1,132,962.39 | 1,135,214.56 | 21,625.76 | 34.95 | 36.36 | -9.44 |
聚丙烯 | 吨 | 1,173,356.75 | 1,164,893.86 | 23,055.23 | 56.71 | 54.74 | 58.00 |
EVA/LDPE | 吨 | 161,418.52 | 154,812.23 | 6,606.29 | / | / | / |
焦炭 | 吨 | 7,039,664.85 | 7,086,301.72 | 4,361.58 | 0.85 | 1.59 | -91.91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焦化行业 | 原材料及辅料 | 4,719,177,393.23 | 65.91 | 5,596,051,252.77 | 70.50 | -15.67 | / |
职工薪酬 | 1,020,875,814.60 | 14.26 | 905,981,256.14 | 11.41 | 12.68 | / | |
其他 | 1,420,168,310.90 | 19.83 | 1,436,099,167.10 | 18.09 | -1.11 | / | |
小计 | 7,160,221,518.73 | 100.00 | 7,938,131,676.01 | 100.00 | -9.80 | / | |
化工行业 | 原材料及辅料 | 7,908,875,106.41 | 53.69 | 7,428,882,279.59 | 61.10 | 6.46 | / |
职工薪酬 | 969,276,752.49 | 6.58 | 486,453,862.16 | 4.00 | 99.25 | / | |
其他 | 5,851,787,421.06 | 39.73 | 4,243,402,672.60 | 34.90 | 41.75 | / | |
小计 | 14,729,939,279.96 | 100.00 | 12,158,738,814.35 | 100.00 | 21.15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烯烃产品 | 原材料及辅料 | 6,141,741,502.26 | 48.44 | 5,331,832,613.69 | 54.45 | 15.19 | / |
职工薪酬 | 894,011,759.34 | 7.05 | 414,518,042.49 | 4.23 | 115.67 | / | |
其他 | 5,642,778,786.98 | 44.51 | 4,045,551,244.85 | 41.32 | 39.48 | / | |
小计 | 12,678,532,048.57 | 100.00 | 9,791,901,901.03 | 100.00 | 29.48 | / | |
焦化产 | 原材料及 | 4,719,177,393.23 | 65.91 | 5,596,051,252.77 | 70.50 | -15.67 | / |
品 | 辅料 | ||||||
职工薪酬 | 1,020,875,814.60 | 14.26 | 905,981,256.14 | 11.41 | 12.68 | / | |
其他 | 1,420,168,310.90 | 19.83 | 1,436,099,167.10 | 18.09 | -1.11 | / | |
小计 | 7,160,221,518.73 | 100.00 | 7,938,131,676.01 | 100.00 | -9.80 | / | |
精细化产品 | 原材料及辅料 | 1,767,133,604.15 | 86.14 | 2,097,049,665.90 | 88.60 | -15.73 | / |
职工薪酬 | 75,264,993.15 | 3.67 | 71,935,819.68 | 3.04 | 4.63 | / | |
其他 | 209,008,634.09 | 10.19 | 197,851,427.74 | 8.36 | 5.64 | / | |
小计 | 2,051,407,231.39 | 100.00 | 2,366,836,913.32 | 100.00 | -13.33 | /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5,842.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4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186,081.11 | 5.66 |
2 | 单位二 | 164,125.32 | 4.99 |
3 | 单位三 | 95,772.12 | 2.91 |
4 | 单位四 | 88,537.19 | 2.69 |
5 | 单位五 | 71,326.99 | 2.17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80,750.1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27%(含工程类采购);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166,103.72 | 3.97 |
2 | 单位二 | 164,553.04 | 3.93 |
3 | 单位三 | 155,590.55 | 3.72 |
4 | 单位四 | 113,445.73 | 2.71 |
5 | 单位五 | 81,057.13 | 1.94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参见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56,142,096.7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756,142,096.7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7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40 |
本科 | 1,678 |
专科 | 1,706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6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03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7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5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差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635,369.03 | 8,692,623,772.83 | 205,011,596.20 | 2.3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29,080,272.76 | -14,101,354,550.69 | 2,572,274,277.93 | -18.2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5,891,694.91 | 4,769,271,131.84 | -523,379,436.93 | -10.97 | /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77,011,135.69 | 2.77 | 1,283,409,365.57 | 1.79 | 93.00 | / |
应收账款 | 20,246,151.32 | 0.02 | 26,383,931.11 | 0.04 | -23.26 | / |
应收款项融资 | 61,356,980.71 | 0.07 | 49,861,214.80 | 0.07 | 23.06 | / |
预付账款 | 265,956,844.82 | 0.30 | 187,635,961.75 | 0.26 | 41.74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7,515,797.13 | 0.39 | 532,752,631.63 | 0.74 | -34.77 | / |
固定资产 | 43,216,417,054.00 | 48.25 | 41,369,046,048.24 | 57.75 | 4.47 | / |
在建工程 | 30,125,592,829.64 | 33.63 | 14,388,788,305.70 | 20.09 | 109.37 | / |
使用权资产 | 2,738,294,716.11 | 3.06 | 7,525,463.48 | 0.01 | 36287.0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2,397,761.40 | 0.93 | 4,468,145,545.99 | 6.24 | -81.37 | / |
短期借款 | 759,661,361.1 | 0.85 | 470,228,083.31 | 0.66 | 61.55 | / |
应付票据 | 413,820,264.11 | 0.46 | 848,631,998.07 | 1.18 | -51.2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956,474.18 | 0.48 | 771,037,207.44 | 1.08 | -44.76 | / |
其他应付款 | 10,309,251,258.22 | 11.51 | 6,232,118,893.09 | 8.70 | 65.42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59,765,449.53 | 7.10 | 3,000,350,421.37 | 4.19 | 111.97 | / |
长期借款 | 21,512,985,989.51 | 24.02 | 17,523,800,000.00 | 24.46 | 22.76 | / |
租赁负债 | 2,420,897,047.12 | 2.70 | 678,682.20 | 0.00 | 356605.55 | /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为8,956,621.7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5.04%,主要是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资产增加;负债总额4,655,999.6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0.69%,主要是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98%。详细变动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119,360.18 万元,增幅93.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增加,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613.78 万元,减幅 23.2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赊销客户款项;
(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增加 1,149.58 万元,增幅23.06%,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增加;
(4)预付账款较上年增加7,832.09万元,增幅41.74%,主要是报告期内产能增加,预付原料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8,523.68 万元,减幅34.7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将内蒙烯烃项目留抵增值税申请退税;
(6)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84,737.10 万元,增幅 4.47%,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烯烃项目转固,固定资产增加;
(7)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573,680.45 万元,增幅 109.37%,主要是报告期内内蒙烯烃项目建设增加。
(8)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73,076.93万元 ,主要是报告期内内蒙烯烃项目融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63,574.78万元,减幅 81.37%,主要是报告期内内蒙烯烃项目设备到货入库,投资性预付款减少;
(10)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28,943.33 万元,增幅61.55%,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
(11)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3,481.17万元,减幅51.24%,主要是报告期内信用证到期解付;
(12)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34,508.07 万元,减幅44.76%,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变化;
(13)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407,713.24万元,增幅 65.42%,主要是报告期内内蒙烯烃项目投资增加,投资类往来款增加;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35,941.50万元,增幅111.97%,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重分类;
(15)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398,918.60 万元,增幅 22.7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内蒙烯烃项目银行借款增加;
(16)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242,021.84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内蒙烯烃项目确认融资租赁,租赁负债增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6,886,161.05 | 677,487,727.38 | -420,601,566.33 | 信用证及矿山生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9,616,212,975.18 | 20,012,958,391.28 | -396,745,416.10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993,890,602.41 | 1,304,096,212.34 | 689,794,390.07 | 抵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90,291,919.95 | 534,854,558.28 | -444,562,638.33 | 抵押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取得票据 |
合计 | 21,957,281,658.59 | 22,579,396,889.28 | -622,115,230.69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类代码2651)。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其中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提出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方面,提出要严控炼油等行业新增产能,到2025年底,乙烯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序号 | 内容 | |
1 | 文件名称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 | |
文号 | 国发〔2024〕12号 | |
相关内容 |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2、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 | |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在节能降碳方面为烯烃行业的发展提出新要求,能效标杆水平以下及小规模产能面临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压力,烯烃行业竞争格局有望优化。产品综合能耗值优于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烯烃行业按原料来源可分为油制烯烃、煤制烯烃、气制烯烃三个细分行业,本公司属于煤制烯烃细分行业,主营业务是煤制聚乙烯、聚丙烯和EVA。
2024年我国煤制烯烃行业基本情况与上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现代煤化工行业2024年运行分析》,全年新增煤制烯烃产能100万吨/年(产能增量来自公司内蒙古烯烃项目第一系列生产线),截至2024年末国内煤制烯烃总产能1342万吨/年,相比上年末增长5.6%。全年行业营业收入合计1061.6亿元,同比增长0.9%。
截至2024年末,公司烯烃产能占全国煤制烯烃产能约23.8%,产品牌号较为齐全;根据已知的公开信息,公司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能耗位于行业最低水平。从各方面综合看,公司是煤制烯烃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取产销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生产运行:公司在保障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不断优化生产系统、工艺和管理,实现生产的长周期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在稳定生产的同时灵活转产新牌号产品。
技术研发:公司采取内部研发与内外部联合研发的模式,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以降低原辅料与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与性能、增加产品品种与规格为主线,提升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集成应用,谋求未来高端化、差异化的优势。产品营销:公司具备完善的营销体系,实行灵活的销售政策,合理优化产品区域布局,优化仓储物流,强化渠道建设,加强客户服务及管理,确保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稳步提升。货款结算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原料供应:公司高度重视自有煤炭资源储备,优化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国有大型煤矿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确保原料供应稳定。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聚乙烯、聚丙烯 | 合成材料制造业(国标行业分类代码265) | 煤炭、甲醇 | 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包装业、日用品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管道制造业、医疗卫生业、电力电气行业、化工化纤业、军工制造业、航天航空业等 | 受原油价格、煤炭价格、下游需求、宏观经济形势影响 |
焦炭 | 煤炭加工业(国标行业分类代码252) | 煤炭 | 主要用于钢铁、有色金属的冶炼、铸造,以及化工原料等 | 受煤炭价格、下游需求、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影响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技术创新驱动为核心,坚持走绿色化、自主化、高端化、智能化的科技创新路线,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积极加大研发投入资源,持续开展产业规划研究,深化产学研合作交流,以科技创新发展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成功申报1项省级重点研发指南《高碱金属低灰煤在气流床应用技术》,该指南用于解决高碱金属低灰煤种用于气流床气化炉运行过程存在水冷壁挂渣困难、不锈钢管线腐蚀、大规模生产难度大等问题,实现高碱金属低灰煤种应用示范作用。成功申报3项市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包括《高透明无规共聚聚丙烯制备关键技术研究》《高稳定性低损耗干熄焦制备工艺研发与应用》以及《基于干熄法的化工焦高效长周期制备工艺研究及应用》,有效提高了烯烃产品的化学稳定性、抗冲性和高透明性能,提高了焦炭的机械强度、耐磨性和真比重,有效推动向绿色、高效方向发展。完成2项科技成果登记《高性能成膜抑尘技术的研究》《一种降低切粒水上水管线排水振动的方法》;完成2项产学研合作《煤基丙烯基嵌段共聚物链段调控及结构性能基础研究与开发》《高碱金属低灰煤在气流床应用技术》,使产学研项目切实落地,范围扩大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GB/T 29490-2013标准,适用于煤炭开采、洗选、焦化,煤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设计的知识产权管理;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批复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研发平台,主要针对煤炭加工、转化和使用过程中煤炭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污染物低排放技术为研究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无人驾驶车在化工企业的应用探索》项目成功作为省级典型创新案例被推广。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焦化项目 | 700万吨/年焦炭 | 100.57 | 已投产 | / | / |
宁东烯烃项目 | 21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25万吨/年EVA | 105.01 | 已投产 | / | / |
内蒙烯烃项目 | 30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 | 30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2,778,035.53 | 2025年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三期烯烃项目(含25万吨/年EVA)已全部投产,内蒙烯烃项目一线、二线已全部投产。2024年末相较于2023年末,公司聚烯烃产能增长61.90%。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煤炭 | 战略合作为主,价格随行就市 | 实时结算 | -12.96 | 1,617.46万吨 | 1,597.17万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长协与日融合相结合 | 实时结算 | 12.40 | 419,682.27 万kwh | 419,682.27 万kwh |
动力煤 | 战略合作为主,价格随行就市 | 实时结算 | -10.88 | 228.26万吨 | 232.49万吨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2,803,829,876.74 | 13.54 |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一线、二线已顺利投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49,861,214.80 | 61,356,980.71 |
合计 | 49,861,214.80 | 61,356,980.7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12家控股和全资子公司,其中重要子公司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内蒙煤基新材料 | 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 | 1,500,000.00 | 3,535,710.51 | 1,459,084.00 | 79,084.13 | 7,264.90 |
宁夏煤基新材料 |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 300,000.00 | 1,281,641.12 | 1,127,370.21 | 386,950.16 | 72,583.06 |
焦化二厂 | 炼焦,化工产品销售等 | 200,000.00 | 1,109,197.62 | 1,025,518.07 | 1,303,374.88 | 51,602.6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聚烯烃行业供给分析
根据金联创统计数据,2025年国内聚乙烯有10套装置计划投产,涉及产能828万吨/年。此外,国外聚乙烯计划投产535.5万吨/年,包括阿联酋140万吨/年,伊朗117万吨/年,俄罗斯105万吨/年,哈萨克斯坦65万吨/年等,增量主要来自前期项目延迟投产。2025-2030年,国内计划投产的聚乙烯产能共有2835万吨/年,计划投产时间主要集中在2025-2026年,此后投产节奏将逐步放缓。2025年国内聚丙烯有710万吨/年装置计划投产。此外,国外聚丙烯装置计划投产507万吨/年,包括印度155万吨/年,伊朗80万吨/年,沙特阿拉伯80万吨/年,乌兹别克斯坦72万吨/年等,其中部分也来自上一年计划投产项目推迟。2025-2030年,国内计划投产的聚丙烯产能共有2403万吨/年,产能投放高峰预计出现在2025-2027年,之后增长逐步放缓。
但是,未来五年最终能够实际建成投产的产能,可能会远低于目前计划投产的产能,原因有三:一是近三年油制烯烃和丙烷制丙烯路线多数时间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主动宣告取消、调减规模或调整终端产品方向;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整,各省级政府能够调控的能耗总量指标、环境容量指标有限,可能导致部分项目难以按计划落实,被迫推迟甚至取消;三是从近年来新产能实际投放情况看,能够按照计划进度投产的项目较少,多数项目投产时间会延后。因此,未来五年实际能够建成投产的项目可能远低于目前各企业宣告的计划产能。
另外,随着新项目的建成投产,产品成本中枢将逐步下移,部分建设较早、规模较小、技术落后、成本较高的装置将会逐步退出市场,成为未来总产能的减项。比如,2024年埃克森美孚法国装置宣布永久关停,涉及聚丙烯产能25万吨/年,沙比克荷兰的聚丙烯及上游装置也宣布永久关闭,涉及聚丙烯产能35万吨/年。标普全球预计,到2027年欧洲和亚洲的聚丙烯产能关停潮将继续,有近1000万吨/年的聚丙烯产能将关停。
近年来,国内聚烯烃行业在经过规模的扩张和时间的积累后,产业格局尝试破旧立新,行业开始寻求技术突破。一方面,随着国内聚烯烃行业装备国产化、装置大型化水平的提升,技术、工艺与管理经验的积累,产品能耗水平、物耗水平不断降低,从成本上逐步具备与国外产品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内聚烯烃产品向高端化、专用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的速度加快,对高端进口产品的替代能力也在逐步增强。因此,虽然未来几年国内聚烯烃产能增长较快,但对进口产品的替代能力不断增强,产品出口的利润空间逐步显现,行业将在格局变化中寻求和实现新的平衡。
2. 聚烯烃行业需求分析
展望2025年,随着海外主要经济体进入降息周期,国内宏观政策刺激空间进一步扩大,一系列重振市场信心、刺激消费的利好政策有望持续出台。聚烯烃下游主要应用于农业、消费等领域,其中农业领域需求相对刚性,消费领域需求有望受国家政策利好,保持回暖态势。
长期看,随着聚烯烃技术的发展,加上聚烯烃特有的质量轻、耐腐蚀、易加工、易复用等特性,聚烯烃产品需求仍会保持适度增长。推动需求增长的因素主要包括:(1)新型催化剂技术、高压聚合技术等先进聚烯烃技术的发展改变了聚烯烃材料的分子量分布、熔体流动性和结晶度,提高了聚烯烃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热稳定性和熔体粘度,出现了诸如茂金属聚烯烃、高碳α烯烃、超高分子量聚烯烃等强度和韧性更高的产品,以及其他透明性、密封性、弹性更好的产品,拓宽了聚烯烃产品在更多领域的应用,扩大了对金属、玻璃、陶瓷、木材等产品的替代;(2)欧美部分国家加大可降解聚烯烃的研发,提高降解的比例,缩短降解的时间,能够减少各国限塑政
策对聚烯烃需求的影响;(3)全球包装材料变革,纸质包装增加,使得与之配套的聚乙烯薄膜在包装物中得到广泛应用;(4)电商行业和物流行业快速扩张,继续促进聚烯烃包装材料需求增长。
3. 国内聚烯烃产品价格及煤制烯烃盈利预判
展望2025年,聚烯烃价格将受行业供需、行业边际成本等因素变化影响。行业供需方面,虽然2025年国内仍处于聚烯烃新产能的投放高峰期,但新增产能主要为油制装置。由于油制烯烃在烯烃行业产能中占比较高,且成本高于其他原料路线,因此其开工决策对烯烃价格影响较大。考虑到一方面,油制烯烃自2022年以来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未来油制烯烃装置为保证开工率而进一步压低烯烃利润并不存在经济性。另一方面,油制装置的开工率会受到成品油加工利润影响。对于炼化一体化生产烯烃的装置来说,成品油加工利润下降会显著降低整体装置盈利,从而使烯烃装置开工率被动下降;而对于外购石脑油生产烯烃的装置来说,成品油加工利润的下降会减少全行业成品油及副产石脑油的供应量,从而抬升石脑油价格,提高其生产成本,使其主动降低装置开工率。参考金联创等机构预测,预计2025年成品油加工利润仍将维持低位或进一步下降,因此有望对油制烯烃装置开工率形成压制。综合判断,预计2025年油制烯烃将主要通过降低存量产能开工率、置换老旧产能等方式消化新产能增量,达到行业供需平衡,新产能对聚烯烃加工利润及价格的负面影响预计有限。
行业边际成本方面,油制烯烃成本对聚烯烃价格有较强的支撑作用。高盛预测,2025年在地缘政治风险延续、OPEC+产量策略调整、美国能源政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布伦特原油价格区间预计在70-85美元/桶,平均价格预计为76美元/桶,相比2024年均价有所下降,可能导致聚烯烃价格支撑有所减弱。综合判断,在油价下行预期下,预计2025年聚烯烃价格中枢相比2024年可能出现回落,但回落幅度有限,整体走势仍以震荡为主。煤炭价格方面,预计2025年我国煤炭供需仍将维持宽松状态,海外煤炭价格回落也有望进一步提高煤炭进口量,保证国内煤炭供应总量稳定增加。预计2025年国内煤价运行区间相比2024年将显著下移,煤制烯烃生产成本相比上年有望降低。
综合考虑聚烯烃价格及煤炭价格预期,预计2025年煤制烯烃行业盈利水平相比2024年将稳中有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宝丰能源将着力推动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定制化”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强化升级煤化工关键核心技术、工艺和装备,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做风光氢储与煤化工行业融合发展的领跑者;二是巩固煤制烯烃产业的行业领先地位,做大宗煤化工商品的提供者;三是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建立全产业链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基地,做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的特定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改善业绩、培育团队”工作主线,坚守红线底线,提高发展质量,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为主线,以实施安全管理提升项目为契机,以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及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行为,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稳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2、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环境保护问题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境保护基础管理水平,降低治理成本,改善环境绩效;不断深化能源、水资源和碳排放管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3、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管理
(1)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牢固树立设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及监测,规范维护保养行为,努力延长设备稳定运行周期;统筹物料平衡及公用工程保障,精心安排检修计划,着力提升检修质量;强化工艺管控,规范操作行为,下功夫解决供电保障及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问题,力促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为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成本管理
准确把握市场动态,灵活掌握煤炭库存限额,强化煤炭采购工作协调,保障煤炭供应;合理安排公铁运量,强化物流调度,着力提升运输效率,控制物流成本;强化产销衔接,结合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政策,维护客户关系,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出口规模,保持产品库存低位运行;健全物资配送管理机制,提升物资配送效率,压减并逐步取消二级库。
4、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加快推进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及应用,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项目支持性文件审批进度,高效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筹施工图设计、物资供应保障、施工条件创造等关键因素,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快推进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按时办理相关证照,保证依法生产;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努力创建标准化、智慧化工地。
5、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绿色制造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宝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巩固“绿色工厂”建设成果,加强关键环节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开发新产品,防控技术风险。
6、团队建设
(1)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严格落实稳定员工队伍12条措施,畅通员工诉求沟通渠道,积极、主动满足员工合理诉求,提升员工幸福指数和满意度,持续稳定员工队伍。
(2)深入研究公司发展战略,深化人才盘点,动态掌握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制定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管理机制,试行师徒双向选择、导师津贴及目标岗位试用办法,改善人才梯队建设成效。
(3)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两基”工作,充分发挥每个网格单元的主观能动性,为培育优秀团队奠定基础。
(4)准确把握宝丰文化核心理念的丰富内涵,不断深化文化理念与内控管理机制融合,引导全体员工广泛认同宝丰文化核心理念并自觉践行。
(5)扎实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全员持证上岗。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国家及地区出台各类政策,可能影响所在行业及公司产业发展,可能存在政策变动风险;原料及产品市场动态千变万化,若研判分析滞后,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控管理机制产生漏洞,可能存在管理风险。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立足公司实际,持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拓展投资者关系,有效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并聘请见证律师全程参与指导。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重大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特别议案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力、履行义务,并严格遵守了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3、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提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履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学习活动;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决策审慎、科学、合理;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回答股东咨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自身职责,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决策参考及监督制衡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作情况良好,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慎检查公司财务及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障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3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3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5月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党彦宝 | 董事、董事长 | 男 | 51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552,000,000 | 552,000,000 | - | - | - | 是 |
刘元管 | 董事 总裁 | 男 | 58 |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 2,800,000 | 2,800,000 | - | - | 581.98 | 否 |
高建军 | 董事 常务副总裁 | 男 | 50 | 2016年11月18日2012年8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 3,000,000 | 3,000,000 | - | - | 544.18 | 否 |
卢 军 | 董事 | 男 | 51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3,000,000 | 3,000,000 | - | - | - | 是 |
高 宇 | 董事 副总裁 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0日 |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1日 | - | - | - | - | 299.29 | 否 |
孔军峰 | 董事 副总裁 | 男 | 45 | 2023年4月1日2022年12月13日 |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320.44 | 否 |
张鸣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3年4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20.00 | 否 |
孙积禄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3年4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20.00 | 否 |
李耀忠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3年4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20.00 | 否 |
夏 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2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1,100,000 | 1,100,000 | - | - | - | 是 |
沈 亮 | 监事 | 男 | 44 | 2024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82.57 | 否 |
张晓媛 | 监事 | 女 | 38 | 2024年2月6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30.83 | 否 |
柳怀宝 | 监事 | 男 | 56 | 2017年4月28日 | 2024年2月9日 | 500,000 | 530,000 | 30,000 | 从二级市 | 18.60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场买入 | |||||||||||
陈兆元 | 副总裁 | 男 | 58 | 2012年9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1,520,900 | 1,520,900 | - | - | 476.32 | 否 |
李志斌 | 副总裁 | 男 | 51 | 2020年9月28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00,000 | 2,000,000 | - | - | 369.56 | 否 |
王 敏 | 副总裁 | 男 | 56 | 2011年4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00,000 | 2,000,000 | - | - | 298.31 | 否 |
宋江学 | 副总裁 | 男 | 55 | 2022年12月13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307.69 | 否 |
何 旭 | 董事长助理 | 男 | 42 | 2023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630,000 | 630,000 | - | - | 249.43 | 否 |
弋朝山 | 总工程师 | 男 | 42 | 2022年12月13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308.64 | 否 |
杨 兵 | 副总裁 | 男 | 61 | 2023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293.17 | 否 |
邵 林 | 副总裁 | 男 | 42 | 2023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324.22 | 否 |
黄爱军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9 | 2017年4月2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186.0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68,550,900 | 568,580,900 | / | 4,751.2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党彦宝 | 2005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的社会兼职包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宁夏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 |
刘元管 | 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此前,刘元管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富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
高建军 | 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此前,高建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生产计划处副处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炼化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
卢 军 | 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卢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银川科安特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
高 宇 | 2019年12月30日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11日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至2019年11月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济师,2008年至2018年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财务处处长。 | |
孔军峰 | 2022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孔军峰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灵新煤矿副矿长、党委书记、矿长,梅花井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等职务。 |
张鸣林 | 2023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退休),任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高级顾问兼煤转化分会会长。此前,张鸣林先生一直就职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兖矿煤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
孙积禄 | 2023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5 年 5 月至今(退休)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员;现任白银有色(股票代码 601212)独立董事;此前,孙积禄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
李耀忠 | 2023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现为山东威海广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银行外部董事,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此前,李耀忠先生曾任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等职务,曾担任过惠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夏 云 | 2016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担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2018年历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 |
沈 亮 | 2023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201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宝丰能源法务部部长,此前,沈亮先生曾担任宝丰能源总裁办副主任。 |
张晓媛 | 2024年1月1日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宝丰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经营部副部长;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主管。 |
柳怀宝 | 2017年4月至2024年2月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煤炭采购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9年1月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煤厂厂长、焦化厂常务副厂长、宝丰煤焦化副总经理、供销公司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 |
陈兆元 | 2012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陈兆元先生还曾担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南化公司氮肥厂副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
李志斌 | 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李志斌先生还曾先后担任延长榆林煤化公司经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经理、烯烃厂厂长等职务。 |
王 敏 | 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王敏先生还曾担任银川火车站运转主任、副站长等职务。 |
宋江学 | 2022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宋江学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河南永龙煤业投资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 |
何 旭 | 2017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长助理。2007年至2019年1月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企业部部长、甲醇厂副厂长。 |
弋朝山 | 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此前,弋朝山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等职务。 |
杨 兵 | 2024年1月至今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杨兵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调度室主任、总调度长等职务。 |
邵 林 | 2024年1月至今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邵林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公司总经理、焦化厂副总工程师、洗煤厂厂长等职务。 |
黄爱军 | 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前,黄爱军先生还曾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综合处处长等职务。 |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9-23 | - |
卢军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2014-9-23 | - |
刘元管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9-23 | - |
高建军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9-23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党彦宝 | 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局主席 | 2016-1-30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红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18 | - |
党彦宝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长 | 2017-1-25 | - |
党彦宝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11-30 | - |
卢军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5-6 | - |
卢军 | 宁夏宝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18 | - |
卢军 | 宁夏宝丰红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卢军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7-1-25 | - |
刘元管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30 | - |
高建军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30 | - |
高宇 | 北京宝丰碳中和研究院 | 理事长 | 2021-11 | - |
李耀忠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 | 主任会计师 | - | - |
李耀忠 |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5-1 | - |
李耀忠 | 东莞市忆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2-6-1 | - |
李耀忠 | 上海至佳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8-1 | - |
李耀忠 | 上海漫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6-1 | - |
李耀忠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4-24 | 2025-12-22 |
孙积禄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1 | - |
张鸣林 |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 高级顾问 | 2018-3-1 | - |
夏云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5-15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2-4 | - |
夏云 | 宁夏兰溪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5-23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夏云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8-29 | - |
夏云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7-1-25 | - |
夏云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12-30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医院康养产业公司 | 监事 | 2021-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8-2 | - |
夏云 | 甘肃宝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8-12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2-10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光伏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2-23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氢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2-23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5-6 | - |
夏云 | 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5-10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储能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4-24 | - |
夏云 | 宁夏灵武宝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6-15 | - |
夏云 | 宁夏灵武宝丰马家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6-15 | - |
夏云 | 北京宝丰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6-25 | - |
夏云 | 北京宝丰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6-19 | - |
夏云 | 宁夏宁东宝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7-26 | - |
夏云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7-25 | - |
夏云 | 宁夏峰达置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9-21 | - |
夏云 | 宁夏中宝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9-18 | - |
夏云 | 宁夏汇丰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9-29 | - |
夏云 | 宁夏拓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0-26 | - |
夏云 | 陕西可翔松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0-24 | - |
夏云 | 宁夏华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2-1 | - |
夏云 | 宁夏依路冬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2-4 | - |
夏云 | 宁夏华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9-25 | - |
夏云 | 金塔县锦鑫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6-20 | - |
夏云 | 宝新绿能(甘肃省)配售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7-20 | - |
张晓媛 | 北京宝丰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6-25 | - |
张晓媛 | 北京宝丰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6-19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薪酬、福利标准审批流程》文件制度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并认为2024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依据公司内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进行了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年薪。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整体薪酬水平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确定。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上述人员2024年薪酬已支付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751.2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柳怀宝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沈亮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张晓媛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代会选举 |
杨兵 | 副总裁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邵林 | 副总裁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13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3月21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1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党彦宝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0 |
刘元管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卢军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4 |
高建军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1 |
高宇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4 |
孔军峰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张鸣林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孙积禄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李耀忠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耀忠、孙积禄、卢军 |
提名委员会 | 张鸣林、孙积禄、党彦宝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鸣林、李耀忠、党彦宝 |
战略委员会 | 党彦宝、刘元管、高建军、张鸣林 |
(二) 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1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4年2月21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 | ||
2024年3月13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4年3月2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 ||
2024年3月20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了《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议案》。 | ||
2024年4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12日 | 1.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24年10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告>的议案》。 |
(三)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01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4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41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892 |
销售人员 | 396 |
技术人员 | 3,485 |
财务人员 | 311 |
行政人员 | 1,329 |
合计 | 20,4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95 |
本科 | 6,031 |
专科 | 8,345 |
高中及以下 | 5,940 |
合计 | 20,41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文化和发展需要,系统全面科学的考虑各项因素,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断优化薪酬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人才强企战略,不断健全员工培训管理体系,制定了2024年培训大纲及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培训,培训质量稳步提升。聚焦岗位需求和员工发展需要,成立教研室,优化培训组织,丰富培训资源,构建岗位学习地图,开发涵盖专业技能、管理能力、企业文化等多元培训课程8374门,帮助职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成长发展。
深化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讲师TTT基础课程轮训,新增培训讲师236名,讲师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及内部岗位技能鉴定,并与岗薪晋升有机结合,不断规范“三岗”人员取证标准及组织过程,“三岗”持证率及考核通过率稳步提升。
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人才培育开发和继续教育体系,通过师带徒授课、老带新传承、“手指口述”、现场实操、竞赛比武等形式,对岗位员工深入开展“应知应会”技能专项提升培训,营造了“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促进员工能力提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908,888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7,341.46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分红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3.分配周期
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5.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006,627,791.21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7.44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006,627,791.21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7.44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108,229,551.1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108,229,551.1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096,931,180.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16.5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6,870,998,957.70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20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9,543,5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3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要素,结合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将组织架构、风险评估、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原料煤及化产原料采购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检验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综合全年,公司内控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监督实施,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管理和运营体系,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3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的要求,按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司治理有关情况,通过自查,公司按规定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出现重大遗漏及其他不规范行为。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35,08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1月9日,公司依法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最新要求,需按照行业逐步发放排污许可证,2017年6月23日公司下属的动力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12月15日公司下属的宝丰煤焦化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9年3月27日公司下属的焦炭气化制烯烃项目动力站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依据行业排污许可核发规范依法办理了宝丰能源及5家子(分)公司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7日完成宝丰煤焦化排污许可证的续证。2022年依法办理了新建的30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焦化及煤气净化装置、12万吨/年苯加氢扩建项目、40万吨/年焦油扩建项目、太阳能电解水制氢扩建项目、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动力岛(一期)项目共6个项目排污许可证。2023年依法办理了新建苯乙烯项目、4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项目、干熄焦项目、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烯烃装置、C2-C5及混合烃类增值利用项目、粗苯提取噻吩技术改造项目和丁家梁煤矿项目7个项目排污许可证,将原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变更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2024年办理完成绿氢制绿氨及氨水制备项目、针状焦项目、烯烃二厂酸性气火炬地槽VOCs治理项目、小生活污水处理中转站、AB区物料运输项目、焦化二厂有限公司化产硫铵结晶干燥尾气除尘改造项目、焦仓及粉碎机除尘技术改造项目、东毅公司及红四煤矿、四股泉煤矿工业噪声和内蒙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截止目前,公司所有生产项目均已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防治主体 | 主要环保设施 | 主体工艺 | 运行情况 |
宝丰能源 |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 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低氮燃烧加SCR脱硝/SCR+ SNCR | 正常运行 |
甲醇硫回收装置 | 甲醇硫回收采用两级克劳斯+尾气回收工艺对尾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送动力脱硫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 正常运行 | |
甲醇罐区VOCs治理设施 | 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苯加氢罐区VOCs治理设施 | 冷凝+吸附+焚烧 | 正常运行 | |
B区一期5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A2/O工艺 | 正常运行 | |
B区二期6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A2/O工艺 | 正常运行 | |
B区450m3/h清净下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B区800m3/h中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防治主体 | 主要环保设施 | 主体工艺 | 运行情况 |
B区一期污水处理臭气治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
B区二期污水处理臭气治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B区450m?/h零排放装置 | 调节池+砂滤+超滤+除碳器+纳滤分盐+反渗透+蒸发结晶 | 正常运行 | |
B区300m3/h焦化污水处理装置 | 除硫破氰+调节池+生化处理(A/O+A/O)+多介质过滤+臭氧催化氧化+生物滤池 | 正常运行 | |
B区300m3/h焦化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正常运行 | |
B区300m?/h焦化中水回用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生化处理:厌氧+好氧+沉淀 | 正常运行 | |
A区27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中水回用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80m3/h污水处理装置 | 混凝沉淀隔油池+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MBR膜过滤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3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浸没式超滤+一级反渗透+纳滤+浓水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甲醇工程450m?/h污水处理装置 | 预处理软化池+调节均质池+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软化池+V型滤池 | 正常运行 | |
A区甲醇工程450m?/h中水回用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正常运行 | |
A区甲醇工程400m?/h清净下水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正常运行 | |
A区400m?/h烯烃污水处理装置 | 调节池+混凝沉淀+隔油+水解酸化+两级O池+MBR | 正常运行 | |
A区甲醇400m?/h清净下水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正常运行 | |
A区300m?/h零排放工程 | 调节池+砂滤+超滤+除碳器+纳滤分盐+反渗透+蒸发结晶 | 正常运行 | |
A区水处理装置臭气处理装置 | 水洗+二级芬顿+丝网除沫器+活性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A区给排水车间臭气处理装置 | 碱洗+水洗+光催化氧化+活性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150m3/h零排放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纳滤分盐+三效蒸发结晶 | 正常运行 | |
宝丰煤焦化 | 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 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双碱法 脱硝: SCR | 正常运行 |
焦化地面除尘 | 除尘:布袋除尘 | 正常运行 | |
化产VOCs治理设施 | 负压收集,碱洗+酸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
内蒙新材料 |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销装置 | 除尘:五电场静电除尘+布袋除尘 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低氮燃烧+SCR | 正常运行 |
净化装置硫回收单元 | 二级克劳斯+加氢还原+选择性氧化+尾气焚烧 | 正常运行 | |
甲醇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1200m?/h) | 预处理+生化(水解酸化+一级缺氧+一级好氧+二级缺氧+二级好氧)+沉淀+软化+过滤 | 正常运行 |
防治主体 | 主要环保设施 | 主体工艺 | 运行情况 |
烯烃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1200m?/h) | 调节均质+混凝沉淀+浅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膜处理+产水 | 正常运行 | |
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规模1200m?/h | 浸没式超滤→超滤产水池→(投加盐酸、阻垢剂、还原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一级反渗透装置→一级反渗透产水→产品水箱→循环水站一级反渗透浓水→(投加阻垢剂、非氧化性杀菌剂)浓水反渗透→产品水箱→循环水站 | 正常运行 | |
烯烃清净下水系统处理规模为600m?/h | 调节池、高密池、浸没式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反渗透、污泥脱水单元组成 | 正常运行 | |
零排放处理规模600m?/h | 预处理调节池+除硬高密池系统+除硅高密池系统+多介质过滤器系统+超滤Ⅰ系统+离子交换器系统+脱碳塔Ⅰ系统+纳滤Ⅰ系统+有机分离膜系统+纳滤Ⅱ系统+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一级反渗透系统+脱碳塔Ⅱ系统+外输供水系统+纳滤Ⅲ单元+浓水高密池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多介质过滤器Ⅱ系统+超滤Ⅱ系统+高压反渗透系统+盐系统+硫酸钠系统+杂盐系统。 | 正常运行 | |
甲醇罐区水洗塔 | 内浮顶+氮封+水洗 | 正常运行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已建成项目均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了宝丰能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宁东生态环境局备案。2024年,编制内蒙煤基新材料项目、醋酸乙烯项目和合成氨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宁东生态环境局备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项目均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公司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共发生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3起。分别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检修期间烟气超标行政处罚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行政处罚项、宁夏宝丰能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批建不符行政处罚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查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实践,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部署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废弃物、废水排放,控制扬尘污染,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29,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绿氢”“绿氧”替代原料煤、燃料煤制氢和制氧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号召,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本着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依托科技创新,立足源头治理,推动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2024年公司实施节能降碳项目共计6项,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年减排量72.9万吨。同时,公司实施氢能项目,氢能项目通过“风光互补”发“绿电”制取“绿氢、绿氧”,并直供化工系统生产各类化工产品,实现了新能源与现代煤化工的融合协同发展,开创了一条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碳中和”科学路径,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了化工企业的碳减排难题。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细报告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2,01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42,01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150,000 | / |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2,01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42,01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150,000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公司主要通过燕宝基金会捐赠用于教育扶贫 |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使用该等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后续遭受损失的,则宝丰集团及党彦宝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2018年5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除遵守作为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特作出的承诺外,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向银行提供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易合同获取受托支付贷款或受托支付贷款金额超过实际交易金额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上述违规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与银行签订受托支付贷款合同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党彦宝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7年7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开具融资性票据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违规票据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曾进行票据融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7年7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确认:“宝丰能源于2006年4月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21,700万元。在此过程中,本人和党彦峰分别以4,000万元债权和1,6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设立时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4,000万元和1,600万元;本人并以11,7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700万元。本人和党彦峰用于出资的上述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上述出资事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 | 2017年10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若燕葆建材的原股东或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凯威投资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2018年5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若凯威投资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宝丰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2018年5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宝丰集团及本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补缴,毋需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 2017年7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1.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就境外股权的持续情况、变更或调整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需要对上述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 2018年5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团、党彦宝、东毅国际 |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单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本人怠于承担前述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单位/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党彦宝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担任宝丰能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团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至2025年7月1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党彦宝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第一项至2025年7月11日;第二项任职期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东毅国际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至2025年7月1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刘元管、高建军、卢军、陈兆元、王敏 | 1.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任职期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夏云、柳怀宝、沈亮、张晓媛 | 1.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任职期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党彦宝 | 按照目前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采矿权办理的工作方案,丁家梁煤矿将2019年投产,若后续宝丰能源无法取得丁家梁煤矿采矿权而使丁家梁煤矿无法按期投产,并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按照宝丰能源的要求由本人或宝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不低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购买丁家梁煤矿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 2017年7月29日 | 是 | 2017年7月29日至该煤矿正式投产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承诺“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资金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也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2.本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也不会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相应损失。”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党彦宝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人承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以及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人承诺不以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公司承诺不以宝丰能源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且本公司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33。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芳、刘小红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孙芳4年,刘小红1年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精煤 | 市场价 | 237,112,483.72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电 | 市场价 | 56,428,296.99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汽油/柴油 | 市场价 | 47,175,735.06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编织袋 | 市场价 | 193,394,111.84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汽油 | 市场价 | 1,612,010.74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5,296,181.01 |
宁夏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工业甲醇 | 市场价 | 214,920,802.12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12,731,410.41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10,944,494.88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44,008,493.21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混凝土、物资材料、水、电 | 市场价 | 58,793,355.84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聚丙烯、聚乙烯 | 市场价 | 52,019,726.11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混凝土、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10,158,130.54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2,358,298.95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1,681,459.92 |
宁夏悠思佳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880,208.79 |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物资材料 | 市场价 | 418,318.08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提供员工餐饮 | 餐饮住宿 | 市场价 | 314,143.40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其他 | / | / | / | / | 403,714.64 |
合计 | / | / | / | / | 950,651,376.25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该表仅列示单项交易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项目,合计金额包括未列示的单项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2,000,000,000.00 | 4.600% | 2,00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1,940,000,000.00 |
合计 | / | 2,0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1,940,00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69.4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13.4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3.4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6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 | - | 5,741,207 | 5,741,207 | 增持股份 | 2025/1/23 |
合计 | - | - | 5,741,207 | 5,741,20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02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92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5,741,207 | 2,614,211,270 | 35.65 | 5,741,207 | 质押 | 65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0 | 27.27 | - | 质押 | 250,000,000 | 境外法人 |
党彦宝 | - | 552,000,000 | 7.53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8,504,027 | 170,291,554 | 2.32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胡亦对 | -294,800 | 54,638,995 | 0.75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张龙 | - | 44,844,146 | 0.61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954,752 | 37,954,752 | 0.52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36,134,692 | 36,134,692 | 0.4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30,053,914 | 30,053,914 | 0.41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 | 27,153,303 | 27,153,303 | 0.37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2,608,470,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8,470,063 |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00 | |||||
党彦宝 | 55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2,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0,291,5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291,554 | |||||
胡亦对 | 54,638,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638,995 | |||||
张龙 | 44,844,1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844,14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954,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54,752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36,134,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34,692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30,053,9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53,914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 | 27,153,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53,30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 | 40,800 | - | 37,954,752 | 0.52 | - | -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党彦宝 |
成立日期 | 2010年10月2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贵金属行业及股权的投资和运营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党彦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05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党彦宝先生还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宁夏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等职务。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966),党彦宝先生系宝丰国际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退市。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5年7月22日 | / | 10,000 | / |
情况说明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企业。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9710_A01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
于2024年12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的商誉余额为人民币1,124百万元。宝丰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事项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出现潜在减值迹象时,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运用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商誉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3”。
于2024年12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的商誉余额为人民币1,124百万元。宝丰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事项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出现潜在减值迹象时,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运用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商誉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3”。 | 我们了解了商誉减值测试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在计算商誉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甲醇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评估管理层预测的未来甲醇价格和增长率的合理性。我们也对管理层编制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的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复核,包括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等,并对某些重要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我们也利用了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的合理性。此外,我们也复核了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3”中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
煤矿类长期资产减值
煤矿类长期资产减值
宝丰能源涉及长期资产减值的资产主要为一个在建煤矿,即丁家梁煤矿。丁家梁煤矿涉及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长期资产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576百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2.88%,占集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总金额的3.29%;占公司总资产的
3.98%,占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总金额的9.04%。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其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在建煤矿的未来产量、未来投产时间、煤炭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煤炭类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0”。
宝丰能源涉及长期资产减值的资产主要为一个在建煤矿,即丁家梁煤矿。丁家梁煤矿涉及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长期资产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576百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2.88%,占集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总金额的3.29%;占公司总资产的3.98%,占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总金额的9.04%。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其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在建煤矿的未来产量、未来投产时间、煤炭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煤炭类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0”。 | 我们了解了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针对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情况,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在计算煤矿可收回金额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对于在建煤矿未来投产时间的预计文件和投产计划,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评估未来预测的化工煤价格和增长率;对比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出具的煤矿勘探报告复核管理层使用的煤炭储量数据。我们也对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复核,包括未来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和折现率等,并对某些重要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我们也利用了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我们也复核了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0”中对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
四、其他信息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孙 芳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刘小红 |
中国 北京 2025年3月11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2,477,011,135.69 | 1,283,409,365.57 |
应收账款 | 2 | 20,246,151.32 | 26,383,93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3 | 61,356,980.71 | 49,861,214.80 |
预付款项 | 4 | 265,956,844.82 | 187,635,961.75 |
其他应收款 | 5 | 38,566,596.28 | 62,907,473.76 |
存货 | 6 | 1,575,171,490.53 | 1,292,155,809.00 |
其他流动资产 | 7 | 347,515,797.13 | 532,752,631.63 |
流动资产合计 | 4,785,824,996.48 | 3,435,106,387.6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8 | 1,655,421,183.36 | 1,627,515,807.36 |
固定资产 | 9 | 43,216,417,054.00 | 41,369,046,048.24 |
在建工程 | 10 | 30,125,592,829.64 | 14,388,788,305.70 |
使用权资产 | 11 | 2,738,294,716.11 | 7,525,463.48 |
无形资产 | 12 | 5,027,058,548.24 | 5,153,783,342.05 |
商誉 | 13 | 1,123,507,836.71 | 1,123,507,836.71 |
长期待摊费用 | 14 | 34,606,651.56 | 43,315,200.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 | 27,095,985.67 | 13,565,393.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 | 832,397,761.40 | 4,468,145,545.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780,392,566.69 | 68,195,192,943.96 | |
资产总计 | 89,566,217,563.17 | 71,630,299,331.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 | 759,661,361.10 | 470,228,083.31 |
应付票据 | 20 | 413,820,264.11 | 848,631,998.07 |
应付账款 | 21 | 1,075,333,664.44 | 1,099,689,006.78 |
合同负债 | 22 | 882,380,583.55 | 735,857,962.87 |
应付职工薪酬 | 23 | 425,956,474.18 | 771,037,207.44 |
应交税费 | 24 | 909,495,729.60 | 1,060,393,043.76 |
其他应付款 | 25 | 10,309,251,258.22 | 6,232,118,893.09 |
其中:应付股利 | 388,200,000.00 | 543,98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 | 6,359,765,449.53 | 3,000,350,421.37 |
其他流动负债 | 27 | 114,709,475.85 | 94,903,607.56 |
流动负债合计 | 21,250,374,260.58 | 14,313,210,224.2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8 | 21,512,985,989.51 | 17,523,800,000.00 |
租赁负债 | 29 | 2,420,897,047.12 | 678,682.20 |
长期应付款 | 30 | 1,112,386,942.53 | 1,028,748,400.86 |
预计负债 | 31 | 93,462,238.20 | 90,692,011.48 |
递延收益 | 32 | 105,490,230.53 | 72,190,539.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 | 64,399,946.50 | 64,274,698.3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309,622,394.39 | 18,780,384,331.95 |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负债合计 | 46,559,996,654.97 | 33,093,594,556.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 | 7,333,360,000.00 | 7,333,360,000.00 |
资本公积 | 34 | 7,175,850,855.20 | 7,285,993,600.10 |
减:库存股 | 35 | 148,530,645.60 | 299,870,926.50 |
专项储备 | 36 | 311,400,031.17 | 167,034,537.18 |
盈余公积 | 37 | 3,410,710,395.17 | 2,912,644,834.07 |
未分配利润 | 38 | 24,923,430,272.26 | 21,137,542,730.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006,220,908.20 | 38,536,704,775.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006,220,908.20 | 38,536,704,775.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9,566,217,563.17 | 71,630,299,331.58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九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5,998,045.56 | 246,824,673.77 | |
应收账款 | 1 | 134,407,410.22 | 189,147,881.04 |
应收款项融资 | 45,922,706.74 | 25,306,702.54 | |
预付款项 | 106,820,524.89 | 129,630,945.51 | |
其他应收款 | 2 | 1,069,459,441.71 | 2,071,149,286.99 |
存货 | 557,582,483.98 | 1,117,431,768.1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5,626.49 | 1,283,810.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01,196,239.59 | 3,780,775,068.74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33,675,931,355.30 | 21,691,922,448.45 |
固定资产 | 22,399,777,301.86 | 31,822,903,082.50 | |
在建工程 | 3,232,797,963.43 | 5,911,407,956.64 | |
使用权资产 | 1,676,899.10 | 7,525,463.48 | |
无形资产 | 2,865,116,397.78 | 2,936,750,547.79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835,213.58 | 13,335,769.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9,988,426.76 | 306,778,852.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437,123,557.81 | 62,690,624,121.10 | |
资产总计 | 64,738,319,797.40 | 66,471,399,189.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9,661,361.10 | 270,228,083.31 | |
应付票据 | 121,321,747.19 | 334,414,192.91 | |
应付账款 | 636,552,464.21 | 951,926,620.52 | |
合同负债 | 335,853,843.24 | 548,063,442.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6,367,931.72 | 525,871,711.75 | |
应交税费 | 645,111,187.05 | 770,221,311.63 | |
其他应付款 | 10,011,868,358.49 | 11,225,659,327.18 | |
其中:应付股利 | 388,200,000.00 | 543,98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25,166,288.44 | 2,986,291,069.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660,999.62 | 70,490,319.8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525,564,181.06 | 17,683,166,079.2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838,100,000.00 | 16,523,800,000.00 | |
租赁负债 | - | 678,682.20 | |
长期应付款 | 455,121,112.40 | 360,318,368.19 | |
预计负债 | 21,651,864.70 | 20,955,695.54 | |
递延收益 | 66,876,784.70 | 70,215,539.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111,580.76 | 59,351,454.7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41,861,342.56 | 17,035,319,739.66 | |
负债合计 | 29,967,425,523.62 | 34,718,485,818.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333,360,000.00 | 7,333,360,000.00 |
项目 | 附注十九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公积 | 7,174,723,546.53 | 7,284,866,291.43 | |
减:库存股 | 148,530,645.60 | 299,870,926.50 | |
专项储备 | 129,632,019.98 | 97,447,863.97 | |
盈余公积 | 3,410,710,395.17 | 2,912,644,834.07 | |
未分配利润 | 16,870,998,957.70 | 14,424,465,307.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770,894,273.78 | 31,752,913,370.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4,738,319,797.40 | 66,471,399,189.84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9 | 32,982,889,902.49 | 29,135,511,197.96 |
其中:营业收入 | 39 | 32,982,889,902.49 | 29,135,511,197.96 |
二、营业总成本 | 39 | 25,187,821,702.08 | 22,358,169,785.27 |
其中:营业成本 | 39 | 22,050,165,282.59 | 20,278,991,462.56 |
税金及附加 | 40 | 644,825,746.66 | 466,561,209.62 |
销售费用 | 41 | 117,369,447.65 | 85,681,680.07 |
管理费用 | 42 | 874,916,787.81 | 768,833,195.92 |
研发费用 | 43 | 756,142,096.71 | 431,071,595.72 |
财务费用 | 44 | 744,402,340.66 | 327,030,641.38 |
其中:利息费用 | 712,689,360.11 | 275,241,868.91 | |
利息收入 | 24,728,527.80 | 15,573,242.28 | |
加:其他收益 | 45 | 30,775,836.21 | 55,083,219.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98,105.50 | 39,046,381.2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 | -14,262,474.41 | -7,995,799.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 | 651,759.73 | -77,562,345.9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28,331,427.44 | 6,785,912,867.75 | |
加:营业外收入 | 48 | 9,796,235.84 | 7,398,064.17 |
减:营业外支出 | 49 | 551,803,562.96 | 326,524,505.5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86,324,100.32 | 6,466,786,426.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51 | 948,647,788.69 | 816,171,563.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0 | 0.87 | 0.7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0 | 0.87 | 0.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九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25,418,529,971.71 | 22,654,703,414.47 |
减:营业成本 | 4 | 18,178,266,781.19 | 16,759,859,528.07 |
税金及附加 | 373,726,241.82 | 265,037,818.48 | |
销售费用 | 85,375,736.43 | 77,815,005.38 | |
管理费用 | 684,796,962.33 | 555,875,351.13 | |
研发费用 | 589,324,923.19 | 396,332,015.61 | |
财务费用 | 717,366,936.35 | 289,369,131.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705,572,680.80 | 275,380,757.77 | |
利息收入 | 7,240,098.89 | 7,422,376.12 | |
加:其他收益 | 25,663,050.15 | 44,344,091.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3,457,109.30 | 339,046,381.2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00,740.30 | -7,990,929.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8,353.28 | -64,591,486.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36,240,162.83 | 4,621,222,620.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69,025.83 | 4,534,351.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278,681.50 | 209,541,467.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14,730,507.16 | 4,416,215,504.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6,408,087.52 | 560,782,585.0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8,322,419.64 | 3,855,432,919.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8,322,419.64 | 3,855,432,919.86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4,998,322,419.64 | 3,855,432,919.86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731,517,640.87 | 30,423,679,588.0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3,499.28 | 31,419,788.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 | 89,415,754.68 | 60,190,205.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821,286,894.83 | 30,515,289,582.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595,850,968.33 | 17,327,916,171.5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94,303,977.91 | 2,281,563,777.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70,672,078.24 | 1,572,876,162.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 | 762,824,501.32 | 640,309,697.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23,651,525.80 | 21,822,665,809.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635,369.03 | 8,692,623,772.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20,550,901.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0,550,901.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529,080,272.76 | 12,842,160,367.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279,745,08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29,080,272.76 | 14,121,905,451.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29,080,272.76 | -14,101,354,550.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530,645.6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997,599,143.78 | 11,27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 | 4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86,129,789.38 | 11,27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374,381,237.58 | 4,841,110,788.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06,269,737.49 | 1,544,561,989.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 | 359,587,119.40 | 115,056,089.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40,238,094.47 | 6,500,728,868.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5,891,694.91 | 4,769,271,131.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454.73 | 2,782,692.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4,203,336.45 | -636,676,953.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5,921,638.19 | 1,242,598,592.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438,131,841.05 | 23,683,408,847.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0,777.27 | 4,551,303.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827,571.96 | 51,545,409.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668,150,190.28 | 23,739,505,560.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24,783,952.33 | 14,781,906,806.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49,455,660.69 | 1,525,433,725.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81,025,661.02 | 599,926,457.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0,608,868.07 | 395,198,942.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95,874,142.11 | 17,302,465,931.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72,276,048.17 | 6,437,039,628.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20,550,901.2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8,805,360.08 | 3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8,805,360.08 | 320,550,901.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32,746,721.56 | 3,758,864,939.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65,000,000.00 | 7,524,745,084.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255,809,766.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97,746,721.56 | 12,539,419,789.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41,361.48 | -12,218,868,888.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530,645.6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7,713,154.27 | 9,87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1,243,790,384.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6,243,799.87 | 11,113,790,384.1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04,153,154.27 | 4,641,110,788.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12,176,986.22 | 1,519,145,323.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1,846,631.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16,330,140.49 | 6,192,102,742.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70,086,340.62 | 4,921,687,641.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066.65 | 2,782,692.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3,005,279.42 | -857,358,926.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489,664.11 | 975,848,590.6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494,943.53 | 118,489,664.11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5,993,600.10 | 299,870,926.50 | 167,034,537.18 | 2,912,644,834.07 | 21,137,542,730.53 | 38,536,704,775.38 | - | 38,536,704,775.3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5,993,600.10 | 299,870,926.50 | 167,034,537.18 | 2,912,644,834.07 | 21,137,542,730.53 | 38,536,704,775.38 | - | 38,536,704,775.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10,142,744.90 | -151,340,280.90 | 144,365,493.99 | 498,065,561.10 | 3,785,887,541.73 | 4,469,516,132.82 | - | 4,469,516,132.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6,337,676,311.63 | 6,337,676,311.63 | - | 6,337,676,311.6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2,340,568.10 | -151,340,280.90 | - | - | - | 28,999,712.80 | - | 28,999,712.80 |
1.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8,999,712.80 | -299,870,926.50 | - | - | - | 328,870,639.30 | - | 328,870,639.30 |
2.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148,530,645.60 | - | - | - | -148,530,645.60 | - | -148,530,645.60 |
3.其他 | - | -151,340,280.90 | - | - | - | - | -151,340,280.90 | - | -151,340,280.9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98,065,561.10 | -2,551,788,769.90 | -2,053,723,208.80 | - | -2,053,723,208.8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98,065,561.10 | -498,065,561.10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2,053,723,208.80 | -2,053,723,208.80 | - | -2,053,723,208.8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144,365,493.99 | - | - | 144,365,493.99 | - | 144,365,493.99 |
1.本期提取 | - | - | - | 332,808,030.02 | - | - | 332,808,030.02 | - | 332,808,030.02 |
2.本期使用 | - | - | - | -188,442,536.03 | - | - | -188,442,536.03 | - | -188,442,536.03 |
(五)其他 | - | 12,197,823.20 | - | - | - | - | 12,197,823.20 | - | 12,197,823.20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175,850,855.20 | 148,530,645.60 | 311,400,031.17 | 3,410,710,395.17 | 24,923,430,272.26 | 43,006,220,908.20 | - | 43,006,220,908.2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49,870,578.46 | 2,527,659,114.24 | 16,895,847,896.81 | 33,874,633,971.68 | - | 33,874,633,971.6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49,870,578.46 | 2,527,659,114.24 | 16,895,847,896.81 | 33,874,633,971.68 | - | 33,874,633,971.6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8,226,291.43 | - | 17,163,958.72 | 384,985,719.83 | 4,241,694,833.72 | 4,662,070,803.70 | - | 4,662,070,803.7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5,650,614,862.71 | 5,650,614,862.71 | - | 5,650,614,862.71 |
(二)利润分配 | - | - | - | - | 384,985,719.83 | -1,408,920,028.99 | -1,023,934,309.16 | - | -1,023,934,309.1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384,985,719.83 | -384,985,719.83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1,023,934,309.16 | -1,023,934,309.16 | - | -1,023,934,309.16 |
(三)专项储备 | - | - | - | 17,163,958.72 | - | - | 17,163,958.72 | - | 17,163,958.72 |
1.本期提取 | - | - | - | 330,265,107.64 | - | - | 330,265,107.64 | - | 330,265,107.64 |
2.本期使用 | - | - | - | -313,101,148.92 | - | - | -313,101,148.92 | - | -313,101,148.92 |
(四)其他 | - | 18,226,291.43 | - | - | - | - | 18,226,291.43 | - | 18,226,291.4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5,993,600.10 | 299,870,926.50 | 167,034,537.18 | 2,912,644,834.07 | 21,137,542,730.53 | 38,536,704,775.38 | - | 38,536,704,775.38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4,866,291.43 | 299,870,926.50 | 97,447,863.97 | 2,912,644,834.07 | 14,424,465,307.96 | 31,752,913,370.93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4,866,291.43 | 299,870,926.50 | 97,447,863.97 | 2,912,644,834.07 | 14,424,465,307.96 | 31,752,913,370.9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10,142,744.90 | -151,340,280.90 | 32,184,156.01 | 498,065,561.10 | 2,446,533,649.74 | 3,017,980,902.8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4,998,322,419.64 | 4,998,322,419.6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2,340,568.10 | -151,340,280.90 | - | - | - | 28,999,712.80 |
1.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8,999,712.80 | -299,870,926.50 | - | - | - | 328,870,639.30 |
2.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148,530,645.60 | - | - | - | -148,530,645.60 |
3.其他 | - | -151,340,280.90 | - | - | - | - | -151,340,280.9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98,065,561.10 | -2,551,788,769.90 | -2,053,723,208.8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98,065,561.10 | -498,065,561.1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2,053,723,208.80 | -2,053,723,208.8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32,184,156.01 | - | - | 32,184,156.01 |
1.本期提取 | - | - | - | 140,045,073.79 | - | - | 140,045,073.79 |
2.本期使用 | - | - | - | -107,860,917.78 | - | - | -107,860,917.78 |
(五)其他 | - | 12,197,823.20 | - | - | - | - | 12,197,823.20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174,723,546.53 | 148,530,645.60 | 129,632,019.98 | 3,410,710,395.17 | 16,870,998,957.70 | 34,770,894,273.78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10,804,355.95 | 2,527,659,114.24 | 11,977,952,417.09 | 28,916,544,960.7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10,804,355.95 | 2,527,659,114.24 | 11,977,952,417.09 | 28,916,544,960.7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8,226,291.43 | - | -13,356,491.98 | 384,985,719.83 | 2,446,512,890.87 | 2,836,368,410.1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3,855,432,919.86 | 3,855,432,919.86 |
(二)利润分配 | - | - | - | - | 384,985,719.83 | -1,408,920,028.99 | -1,023,934,309.1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384,985,719.83 | -384,985,719.83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1,023,934,309.16 | -1,023,934,309.16 |
(三)专项储备 | - | - | - | -13,356,491.98 | - | - | -13,356,491.98 |
1.本期提取 | - | - | - | 135,705,706.62 | - | - | 135,705,706.62 |
2.本期使用 | - | - | - | -149,062,198.60 | - | - | -149,062,198.60 |
(四)其他 | - | 18,226,291.43 | - | - | - | - | 18,226,291.4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84,866,291.43 | 299,870,926.50 | 97,447,863.97 | 2,912,644,834.07 | 14,424,465,307.96 | 31,752,913,370.93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日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6400007749178406。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 持股比率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宝丰集团”) | 35.65%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国际”) | 27.27% |
党彦宝 | 7.5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32% |
公众投资者 | 27.23% |
合计 | 100.00% |
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7,333,360,000.00元。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之经营范围为: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煤基混合戊烯、轻烃、混合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丙烷、1-丁烯、纯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铵、液氧、液氮、氯化钠、硫酸钠、液氩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集团母公司为宝丰集团。由于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党彦宝。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1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报告期变化情况参见附注九。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16,464,549,264.10元。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以及未来12个月内的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入金额能够覆盖流动性缺口,本集团可利用上述资金来源满足自身持续经营的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项目年初或年末余额超过80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已签约未拨备的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余额在5000万以上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余额在5000万以上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工具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二、1。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备品备件。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精煤、粗苯、甲醇、焦油、1-丁烯等;产成品主要包括化工焦、冶金焦、焦化苯、工业萘、蒽油、粗酚、脱酚酚油、混合烃、聚乙烯、聚丙烯、改质沥青等;在产品主要包括煤泥、中煤、粗苯、煤焦油、自制MTO级甲醇、自制粗甲醇、自制精煤、自制1-丁烯、丙烯、混合C4、煤基混合戊烯、乙烯等;备品备件主要包括生产用材料、安全生产装备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备品备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原材料、发出产成品及半成品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其他存货按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组合,考虑存货性质后,按照库龄区间分别估计可变现净值经验数据来确定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1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1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井巷资产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使用费或其他类似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0 | 5.00% | 2.38%-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5 | 5.00% | 3.80%-23.7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14、 其他勘验及评价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五、13)、在建工程(参见附注五、15)或无形资产(参见附注五、17)。当该等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当项目被放弃时,相关不可收回成本会即时冲销计入损益。
1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也包括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使用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井巷及其他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1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水资源取用权及计算机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下列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年-5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授权使用期限 |
水资源取用权 | 16年-25年 | 取水权期限 |
本集团的采矿权按产量法,即按照每年实际开采储量占经济可采储量的比例进行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明确,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已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8、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收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类别 | 摊销期 |
排水工程 | 3年 |
反渗透膜 | 3年 |
装修支出 | 3年 |
铺底煤 | 3年 |
330KV月露线工程 | 3年 |
2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2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授予日股票收盘价确定,参见附注十五、2。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4.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该时点通常为货物发出时以及客户委托本集团运输时,货物交付给客户时。
提供服务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评估已实现的结果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可变对价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及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重大融资成分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4.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5、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本集团适用总额法进行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直接拨付贴息资金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预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8、 分部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9、 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或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0、 回购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31、 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2、 公允价值计量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持续经营
如附注四、2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从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及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以便能够在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未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应收款项的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销售退回条款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退回历史数据、当前销售退回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应付退货款和应收退货成本。对煤炭储量的估计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包括:
(a)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b)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c)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响,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及残值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简称“解释17号”) | 不适用 | 见说明 |
其他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项规定,应用解释17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7%、5%或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2%、15%或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2% |
教育税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 3元/每平方米、4元/每平方米或4.8元/每平方米 |
资源税 | 按洗选煤的销售额计算。 | 6% |
房产税 |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从价计征;房屋出租依照房屋租金收入计算。 | 1.2%或12% |
环境保护税 | 按照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1.2元/每污染当量 |
水资源税 | 按照实际取用水量计算。 | 0.05元/立方米、0.1元/立方米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下:
公司 | 2024年(注) | 2023年(注) |
本公司 | 15%、12% | 15%、12% |
东毅环保 | 15% | 15% |
红四煤业 | 12% | 12% |
焦化二厂 | 9% | 9% |
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煤基新材料”) | 9% | / |
注: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宁政发[2012]97号)的通知,第七条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政规发[2022]1号) 第三章税收优惠第十二条 (二)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三年;对首次认定有效期满后当年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3年。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其他货币资金 | 256,886,161.05 | 677,487,727.38 |
合计 | 2,477,011,135.69 | 1,283,409,365.57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以及矿山生态保证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0,450,657.91 | 26,650,435.46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4,506.59 | -266,504.35 |
合计 | 20,246,151.32 | 26,383,931.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50,657.91 | 100.00 | 204,506.59 | 1.00 | 20,246,151.32 | 26,650,435.46 | 100.00 | 266,504.35 | 1.00 | 26,383,931.11 |
其中: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20,450,657.91 | 100.00 | 204,506.59 | 1.00 | 20,246,151.32 | 26,650,435.46 | 100.00 | 266,504.35 | 1.00 | 26,383,931.11 |
合计 | 20,450,657.91 | / | 204,506.59 | / | 20,246,151.32 | 26,650,435.46 | / | 266,504.35 | / | 26,383,931.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50,657.91 | 204,506.59 | 1.00 |
合计 | 20,450,657.91 | 204,506.5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204,506.59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 | 266,504.35 | 556.41 | -62,554.17 | - | - | 204,506.59 |
合计 | 266,504.35 | 556.41 | -62,554.17 | - | - | 204,506.59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8,224,602.00 | - | 8,224,602.00 | 40.22 | 82,246.02 |
单位二 | 4,910,229.80 | - | 4,910,229.80 | 24.01 | 49,102.30 |
单位三 | 2,550,815.08 | - | 2,550,815.08 | 12.47 | 25,508.15 |
单位四 | 2,368,968.70 | - | 2,368,968.70 | 11.58 | 23,689.69 |
单位五 | 2,336,362.24 | - | 2,336,362.24 | 11.42 | 23,363.62 |
合计 | 20,390,977.82 | - | 20,390,977.82 | 99.70 | 203,909.78 |
3、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1,356,980.71 | 49,861,214.80 |
合计 | 61,356,980.71 | 49,861,214.8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92,100,627.27 | - |
合计 | 592,100,627.27 | -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8,816,817.24 | 97.31 | 187,133,236.39 | 99.73 |
1至2年 | 6,934,356.76 | 2.61 | 200,718.40 | 0.11 |
2至3年 | 300.00 | - | 45,200.00 | 0.02 |
3年以上 | 205,370.82 | 0.08 | 256,806.96 | 0.14 |
合计 | 265,956,844.82 | 100.00 | 187,635,961.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款,由于货物尚未交付,该款项尚未结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33,252,169.13 | 12.50 |
单位二 | 24,451,888.33 | 9.19 |
单位三 | 19,288,531.13 | 7.25 |
单位四 | 16,895,699.80 | 6.35 |
单位五 | 16,124,089.80 | 6.06 |
合计 | 110,012,378.19 | 41.35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25,532,360.64 | 13.61 |
单位二 | 16,189,082.87 | 8.63 |
单位三 | 14,223,271.15 | 7.58 |
单位四 | 11,997,965.31 | 6.39 |
单位五 | 11,796,304.50 | 6.29 |
合计 | 79,738,984.47 | 42.50 |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8,566,596.28 | 62,907,473.76 |
合计 | 38,566,596.28 | 62,907,473.76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9,339,835.41 | 17,807,967.94 |
1至2年 | 1,383,088.45 | 4,829,595.74 |
2至3年 | 2,071,121.04 | 52,939,590.82 |
3年以上 | 71,742,097.17 | 18,975,392.88 |
减:坏账准备 | 45,969,545.79 | 31,645,073.62 |
合计 | 38,566,596.28 | 62,907,473.7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代垫款项及借出款项 | 39,359.24 | - |
第三方代垫款项及借出款项 | 65,648,844.36 | 67,336,450.83 |
押金 | 7,208,027.51 | 8,761,027.51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1,414,547.82 | 5,980,069.93 |
其他 | 10,225,363.14 | 12,474,999.11 |
合计 | 84,536,142.07 | 94,552,547.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5,969,545.79 | -31,645,073.62 |
合计 | 38,566,596.28 | 62,907,473.7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884,659.04 | - | 14,760,414.58 | 31,645,073.62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转入第二阶段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 - |
本期计提 | 1,840,771.08 | 12,500,000.00 | - | 14,340,771.08 |
本期转回 | -16,298.91 | - | - | -16,298.91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209,131.21 | 25,000,000.00 | 14,760,414.58 | 45,969,545.79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1,645,073.62 | 14,340,771.08 | -16,298.91 | - | - | 45,969,545.79 |
合计 | 31,645,073.62 | 14,340,771.08 | -16,298.91 | - | - | 45,969,545.7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50,000,000.00 | 59.15 | 第三方代垫款 | 三至五年 | 25,000,000.00 |
单位二 | 4,650,000.00 | 5.50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4,650,000.00 |
单位三 | 3,000,000.00 | 3.55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3,000,000.00 |
单位四 | 2,700,000.00 | 3.19 | 押金 | 三至五年 | 1,350,000.00 |
单位五 | 2,300,000.00 | 2.72 | 其他 | 五年以上 | 2,300,000.00 |
合计 | 62,650,000.00 | 74.11 | / | / | 36,30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50,000,000.00 | 52.88 | 第三方代垫款 | 两至三年 | 12,500,000.00 |
单位二 | 4,650,000.00 | 4.92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4,650,000.00 |
单位三 | 3,000,000.00 | 3.17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3,000,000.00 |
单位四 | 2,700,000.00 | 2.86 | 押金 | 两至三年及三至五年 | 645,000.00 |
单位五 | 2,300,000.00 | 2.43 | 其他 | 五年以上 | 2,300,000.00 |
合计 | 62,650,000.00 | 66.26 | / | / | 23,095,000.00 |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4,694,651.28 | - | 644,694,651.28 | 447,576,684.56 | - | 447,576,684.56 |
在产品 | 493,312,538.14 | - | 493,312,538.14 | 417,990,711.54 | - | 417,990,711.54 |
产成品 | 237,636,221.77 | - | 237,636,221.77 | 271,118,461.17 | - | 271,118,461.17 |
备品备件 | 199,528,079.34 | - | 199,528,079.34 | 155,469,951.73 | - | 155,469,951.73 |
合计 | 1,575,171,490.53 | - | 1,575,171,490.53 | 1,292,155,809.00 | - | 1,292,155,809.00 |
7、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01,539,330.02 | 481,737,210.93 |
定期存款质押 | - | 50,000,000.00 |
碳排放权资产 | 1,005,626.49 | 1,005,626.49 |
预缴所得税 | 44,970,840.62 | 9,794.21 |
合计 | 347,515,797.13 | 532,752,631.63 |
8、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煤业”) | 1,627,515,807.36 | 17,117,529.33 | 12,197,823.20 | -1,409,976.53 | 1,655,421,183.36 |
小计 | 1,627,515,807.36 | 17,117,529.33 | 12,197,823.20 | -1,409,976.53 | 1,655,421,183.36 |
合计 | 1,627,515,807.36 | 17,117,529.33 | 12,197,823.20 | -1,409,976.53 | 1,655,421,183.36 |
9、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216,417,054.00 | 41,369,046,048.24 |
合计 | 43,216,417,054.00 | 41,369,046,04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井巷及其他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91,633,976.05 | 27,426,188,816.60 | 2,385,234,346.90 | 309,039,182.28 | 243,556,696.67 | 50,855,653,018.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29,943,578.28 | 1,590,476,334.82 | 10,676,259.02 | 33,396,622.92 | 37,369,970.22 | 4,101,862,765.26 |
(1)购置 | 137,696.71 | 201,877,944.56 | 9,604,456.21 | 33,390,003.45 | 21,726,363.40 | 266,736,464.3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29,805,881.57 | 1,388,598,390.26 | 1,071,802.81 | 6,619.47 | 9,563,264.02 | 3,829,045,958.13 |
(3)自无形资产转入 | - | - | - | - | 6,080,342.80 | 6,080,342.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029,397.95 | -202,119,203.83 | -5,034,807.49 | -15,791,472.33 | -27,024,504.03 | -310,999,385.63 |
(1)处置或报废 | -61,029,397.95 | -202,119,203.83 | -5,034,807.49 | -15,791,472.33 | -27,024,504.03 | -310,999,385.63 |
4.重分类 | 202,102,443.08 | -210,326,609.98 | 925,650.81 | -191,280.94 | 7,489,797.03 | - |
5.期末余额 | 23,062,650,599.46 | 28,604,219,337.61 | 2,391,801,449.24 | 326,453,051.93 | 261,391,959.89 | 54,646,516,398.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33,669,011.77 | 6,398,842,096.59 | 356,700,608.09 | 161,759,056.37 | 125,851,112.85 | 9,476,821,885.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7,521,066.81 | 1,447,237,559.88 | 10,734,389.92 | 28,071,826.02 | 61,264,466.50 | 2,114,829,309.13 |
(1)计提 | 567,521,066.81 | 1,447,237,559.88 | 10,734,389.92 | 28,071,826.02 | 60,426,998.35 | 2,113,991,840.98 |
(2)自无形资产转入 | - | - | - | - | 837,468.15 | 837,468.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840,196.17 | -106,703,633.69 | -3,112,279.76 | -12,124,037.34 | -25,560,127.19 | -164,340,274.15 |
(1)处置或报废 | -16,840,196.17 | -106,703,633.69 | -3,112,279.76 | -12,124,037.34 | -25,560,127.19 | -164,340,274.15 |
4.重分类 | 16,826,694.71 | -17,178,834.78 | 48,758.15 | -4,474.07 | 307,855.99 | - |
5.期末余额 | 3,001,176,577.12 | 7,722,197,188.00 | 364,371,476.40 | 177,702,370.98 | 161,863,308.15 | 11,427,310,920.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9,785,084.59 | - | - | - | 9,785,084.59 |
2.本期减少金额 | - | -6,996,661.11 | - | - | - | -6,996,661.11 |
(1)处置或报废 | - | -6,996,661.11 | - | - | - | -6,996,661.11 |
3.期末余额 | - | 2,788,423.48 | - | - | - | 2,788,423.4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61,474,022.34 | 20,879,233,726.13 | 2,027,429,972.84 | 148,750,680.95 | 99,528,651.74 | 43,216,417,054.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57,964,964.28 | 21,017,561,635.42 | 2,028,533,738.81 | 147,280,125.91 | 117,705,583.82 | 41,369,046,048.2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41,850,882.47 | 16,442,614.75 | 2,788,423.48 | 22,619,844.24 | 注1 |
注1:本集团在2017年底停用了一台发电机组,并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在本年进行了报废处置;此外,本集团正在对另外三台发电机组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在获取电力业务许可证之前,这三台发电机组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1,499,550.5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321,580,810.84 | 新建项目转固、费用结算问题以及申办手续未齐备。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59%及0.98%。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房屋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和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分别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616,212,975.18元和人民币20,012,958,391.28元的固定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17。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0、 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9,933,646,711.67 | 14,234,508,290.32 |
工程物资 | 191,946,117.97 | 154,280,015.38 |
合计 | 30,125,592,829.64 | 14,388,788,305.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丁家梁煤矿项目 | 1,869,192,884.27 | - | 1,869,192,884.27 | 1,792,111,232.98 | - | 1,792,111,232.98 |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三四采区) | 448,212,697.22 | - | 448,212,697.22 | 227,476,041.50 | - | 227,476,041.50 |
针状焦项目 | 669,894,028.71 | - | 669,894,028.71 | 564,760,074.72 | - | 564,760,074.72 |
内蒙烯烃项目 | 26,056,002,937.08 | - | 26,056,002,937.08 | 8,244,634,961.06 | - | 8,244,634,961.06 |
烯烃三期项目 | 332,625,290.80 | - | 332,625,290.80 | 2,536,409,338.54 | - | 2,536,409,338.54 |
醋酸乙烯项目 | 224,586,493.66 | - | 224,586,493.66 | 204,061,700.50 | - | 204,061,700.50 |
其他 | 333,132,379.93 | - | 333,132,379.93 | 665,054,941.02 | - | 665,054,941.02 |
合计 | 29,933,646,711.67 | - | 29,933,646,711.67 | 14,234,508,290.32 | - | 14,234,508,290.3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丁家梁煤矿项目 | 1,994,490,400.00 | 1,792,111,232.98 | 79,896,387.90 | -2,814,736.61 | - | 1,869,192,884.27 | 93.86% | 93.86% | 218,540,517.07 | - | - | 借款/自筹 |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三四采区) | 1,180,900,700.00 | 227,476,041.50 | 230,067,184.02 | -9,330,528.30 | - | 448,212,697.22 | 87.97% | 87.97% | 26,041,554.98 | - | - | 借款/自筹 |
针状焦项目 | 940,588,900.00 | 564,760,074.72 | 105,133,953.99 | - | - | 669,894,028.71 | 71.22% | 71.22% | 39,508,426.38 | 9,000,671.77 | 3.51% | 借款/自筹 |
内蒙烯烃项目 | 47,811,370,000.00 | 8,244,634,961.06 | 18,262,995,936.13 | -378,536,578.43 | -73,091,381.68 | 26,056,002,937.08 | 55.51% | 55.51% | 275,002,639.71 | 248,058,195.27 | 3.95% | 借款/自筹 |
烯烃三期项目 | 12,973,160,000.00 | 2,536,409,338.54 | 318,898,694.00 | -2,522,682,741.74 | - | 332,625,290.80 | 77.86% | 77.86% | 721,389,677.24 | 13,923,802.17 | 3.51% | 借款/自筹 |
醋酸乙烯项目 | 448,110,000.00 | 204,061,700.50 | 248,922,631.21 | -228,397,838.05 | - | 224,586,493.66 | 101.09% | 101.09% | 36,430,290.67 | 19,995,303.84 | 3.51% | 借款/自筹 |
其他 | / | 665,054,941.02 | 378,780,113.24 | -687,283,535.00 | -23,419,139.33 | 333,132,379.93 | / | / | 214,259,420.39 | - | - | 借款/自筹 |
合计 | 65,348,620,000.00 | 14,234,508,290.32 | 19,624,694,900.49 | -3,829,045,958.13 | -96,510,521.01 | 29,933,646,711.67 | / | / | 1,531,172,526.44 | 290,977,973.05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丁家梁煤矿资产组 | 2,575,967,040.09 | 3,657,166,955.58 | - | 5年 | 价格、增长率、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 | 价格、增长率、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2,575,967,040.09 | 3,657,166,955.58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宝丰能源的在建煤矿丁家梁煤矿由于投产时间落后于预期,经管理层评估存在减值迹象。于2024年12月31日,丁家梁煤矿的资产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2,575,967,040.09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60,852,970.69元),包括在建工程人民币1,869,192,884.27元、无形资产人民币618,965,926.01元以及固定资产人民币87,808,229.81元。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4年12月31日采用的折现率为11.47%(2023年:11.36%)。计算丁家梁煤矿于2024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了关键假设,包括:对于按照在建煤矿未来投产时间的预计文件和投产计划预测投产时间,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预测未来的化工煤价格、按照煤矿设计产能以及预计产量来预测产量、按照主要生产成本构成来预测单位生产成本等。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黑色金属材料 | 5,295,909.99 | - | 5,295,909.99 | 97,670,888.31 | - | 97,670,888.31 |
阀门 | 27,711,262.87 | - | 27,711,262.87 | 3,138,679.86 | - | 3,138,679.86 |
管件 | 86,060,180.43 | - | 86,060,180.43 | 7,358,632.13 | - | 7,358,632.13 |
其他 | 72,878,764.68 | - | 72,878,764.68 | 46,111,815.08 | - | 46,111,815.08 |
合计 | 191,946,117.97 | - | 191,946,117.97 | 154,280,015.38 | - | 154,280,015.38 |
11、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24,318,094.39 | 24,318,094.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9,191,536.78 | - | 2,739,191,536.78 |
(1)购置 | 2,666,100,155.10 | - | 2,666,100,155.10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091,381.68 | - | 73,091,381.68 |
3.期末余额 | 2,739,191,536.78 | 24,318,094.39 | 2,763,509,631.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 16,792,630.91 | 16,792,630.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3,719.77 | 5,848,564.38 | 8,422,284.15 |
(1)计提 | 2,573,719.77 | 5,848,564.38 | 8,422,284.15 |
3.期末余额 | 2,573,719.77 | 22,641,195.29 | 25,214,915.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36,617,817.01 | 1,676,899.10 | 2,738,294,716.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7,525,463.48 | 7,525,463.4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水资源取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49,393,229.00 | 97,536,084.61 | 3,130,332,400.11 | 1,032,441,803.05 | 5,809,703,516.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20,000.00 | 12,759,048.97 | - | 8,869,184.91 | 26,048,233.88 |
(1)购置 | 4,420,000.00 | 9,515,977.93 | - | 8,869,184.91 | 22,805,162.8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243,071.04 | - | - | 3,243,07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281,838.53 | - | - | -6,281,838.53 |
(1)出售及报废 | - | -201,495.73 | - | - | -201,495.73 |
(2)无形资产分类转出 | - | -6,080,342.80 | - | - | -6,080,342.80 |
4.期末余额 | 1,553,813,229.00 | 104,013,295.05 | 3,130,332,400.11 | 1,041,310,987.96 | 5,829,469,912.1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8,020,212.86 | 19,377,727.41 | 303,054,899.07 | 205,467,335.38 | 655,920,174.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32,550.99 | 9,941,412.52 | 50,384,584.98 | 56,071,031.20 | 147,529,579.69 |
(1)计提 | 31,132,550.99 | 9,941,412.52 | 50,384,584.98 | 56,071,031.20 | 147,529,579.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038,390.53 | - | - | -1,038,390.53 |
(1)出售及报废 | - | -200,922.38 | - | - | -200,922.38 |
(2)无形资产分类转出 | - | -837,468.15 | - | - | -837,468.15 |
4.期末余额 | 159,152,763.85 | 28,280,749.40 | 353,439,484.05 | 261,538,366.58 | 802,411,363.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4,660,465.15 | 75,732,545.65 | 2,776,892,916.06 | 779,772,621.38 | 5,027,058,548.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1,373,016.14 | 78,158,357.20 | 2,827,277,501.04 | 826,974,467.67 | 5,153,783,342.0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0,600,473.48 | 申办手续未齐备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93,890,602.41元(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1,304,096,212.34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17。
13、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23,507,836.71 | - | - | 1,123,507,836.71 |
合计 | 1,123,507,836.71 | - | - | 1,123,507,836.7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 | 对东毅环保的收购协同效应体现于整个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且难以细分至其他资产组,所以将商誉分摊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 | 资产组归属于烯烃产品分部,主要由东毅环保甲醇厂构成。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 | 1,371,850,236.22 | 1,528,368,059.91 | - | 5年 | 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 | 详见<其他说明> | 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永续增长率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1,371,850,236.22 | 1,528,368,059.91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4年12月31日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4.61%(2023年12月31日:14.58%)。五年后的永续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专业机构预测3%(2023年12月31日:3%)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该增长率不超过甲醇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计算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于2024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甲醇价格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末实际甲醇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机构预测的未来甲醇价格变化率进行预测。
主要原材料价格估计 | 主要原材料为本集团焦化厂生产焦炭的过程中产生的焦炉废气,其成本确定基础是根据焦化厂生产成本并考虑煤炭未来价格预测。 |
折现率 | 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分配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本公司董事认为: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反渗透膜 | 1,031,858.41 | 1,847,787.61 | 1,380,825.96 | - | 1,498,820.06 |
铺底煤 | 7,125,957.16 | - | 5,519,908.72 | - | 1,606,048.44 |
装修支出 | 12,303,911.35 | - | 9,341,354.41 | - | 2,962,556.94 |
330KV月露线工程 | 22,853,473.96 | - | 11,688,084.42 | - | 11,165,389.54 |
排水工程 | - | 20,176,068.29 | 2,802,231.71 | - | 17,373,836.58 |
合计 | 43,315,200.88 | 22,023,855.90 | 30,732,405.22 | - | 34,606,651.56 |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8,962,338.60 | 7,218,188.39 | 41,672,697.32 | 6,408,011.8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2,530,897.98 | 16,879,634.70 | 83,838,786.33 | 12,575,817.95 |
租赁事项 | 2,831,521,599.03 | 424,728,239.85 | 200,905,682.97 | 40,004,703.83 |
其他 | 357,377,477.08 | 52,818,890.76 | 210,692,283.21 | 33,734,631.54 |
合计 | 3,350,392,312.69 | 501,644,953.70 | 537,109,449.83 | 92,723,165.1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折旧方式不同产生的税会差异 | 837,797,501.27 | 122,202,209.28 | 732,576,855.10 | 110,442,357.08 |
租赁事项 | 2,737,118,330.67 | 410,567,749.60 | 106,810,797.85 | 25,890,471.06 |
其他 | 36,522,654.23 | 6,178,955.65 | 38,422,697.21 | 7,099,641.83 |
合计 | 3,611,438,486.17 | 538,948,914.53 | 877,810,350.16 | 143,432,469.9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4,548,968.03 | 27,095,985.67 | 79,157,771.58 | 13,565,393.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4,548,968.03 | 64,399,946.50 | 79,157,771.58 | 64,274,698.3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 | 691,588,164.84 | - | 691,588,164.84 | 4,327,335,949.43 | - | 4,327,335,949.43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140,809,596.56 | - | 140,809,596.56 | 140,809,596.56 | - | 140,809,596.56 |
合计 | 832,397,761.40 | - | 832,397,761.40 | 4,468,145,545.99 | - | 4,468,145,545.99 |
其他说明: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及股权投资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86,149,050.30 | 3,582,711,676.35 |
1年至2年 | 310,456,161.78 | 885,433,869.64 |
2年至3年 | 35,792,549.32 | - |
合计 | 832,397,761.40 | 4,468,145,545.99 |
于2024年
月
日,预付工程、材料款及股权投资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工程、材料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单位一 | 第三方 | 140,809,596.56 | 16.92 | 一至两年及两至三年 |
单位二 | 第三方 | 94,480,830.92 | 11.35 | 一年以内 |
单位三 | 第三方 | 60,173,524.59 | 7.23 | 一年以内 |
单位四 | 第三方 | 50,414,536.43 | 6.06 | 一年以内及一至两年 |
单位五 | 第三方 | 46,890,000.00 | 5.63 | 一年以内及一至两年 |
合计 | / | 392,768,488.50 | 47.19 | / |
1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注1) | 256,886,161.05 | 256,886,161.05 | 抵押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受限中 | 677,487,727.38 | 677,487,727.38 | 抵押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受限中 |
固定资产(注2) | 19,616,212,975.18 | 19,616,212,975.18 | 抵押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受限中 | 20,012,958,391.28 | 20,012,958,391.28 | 抵押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受限中 |
无形资产(注2) | 1,993,890,602.41 | 1,993,890,602.41 | 抵押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受限中 | 1,304,096,212.34 | 1,304,096,212.34 | 抵押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受限中 |
在建工程(注2) | 90,291,919.95 | 90,291,919.95 | 抵押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受限中 | 534,854,558.28 | 534,854,558.28 | 抵押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受限中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受限中 |
合计 | 21,957,281,658.59 | 21,957,281,658.59 | / | / | 22,579,396,889.28 | 22,579,396,889.28 | / | /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192,365,540.67元为保证金,开具信用证147,341,969.09元;以银行存款人民币64,520,620.38元为矿山生态保证金。注2: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616,212,975.18元的固定资产,1,993,890,602.41元的无形资产,90,291,919.95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9,084,923,074.57元。
18、 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6,504.35 | 556.41 | -62,554.17 | - | 204,506.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1,645,073.62 | 14,340,771.08 | -16,298.91 | - | 45,969,545.7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9,785,084.59 | - | - | -6,996,661.11 | 2,788,423.48 |
合计 | 41,696,662.56 | 14,341,327.49 | -78,853.08 | -6,996,661.11 | 48,962,475.86 |
19、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59,661,361.10 | 270,228,083.31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 | 200,000,000.00 |
合计 | 759,661,361.10 | 470,228,083.3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中无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
(2)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利率范围为3.10%-3.80%。
(3) 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无逾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66,478,295.02 | 227,782,990.98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341,969.09 | 620,849,007.09 |
合计 | 413,820,264.11 | 848,631,998.07 |
21、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47,741,723.29 | 1,035,415,227.24 |
1年至2年 | 95,307,663.29 | 47,353,094.58 |
2年至3年 | 19,277,914.53 | 8,447,840.68 |
3年以上 | 13,006,363.33 | 8,472,844.28 |
合计 | 1,075,333,664.44 | 1,099,689,006.7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账款 | 127,591,941.15 | 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未结清的材料、原料以及运费款项。 |
合计 | 127,591,941.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71,108,048.82 | 723,678,345.98 |
1年至2年 | 6,601,722.85 | 7,221,433.13 |
2年至3年 | 2,427,192.10 | 3,103,180.46 |
3年以上 | 2,243,619.78 | 1,855,003.30 |
合计 | 882,380,583.55 | 735,857,962.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 | 11,272,534.73 | 主要为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预收货款 |
合计 | 11,272,534.73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56,672,278.12 | 3,823,165,037.04 | 4,070,580,504.48 | 409,256,810.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4,364,929.32 | 203,870,618.22 | 301,535,884.04 | 16,699,663.50 |
合计 | 771,037,207.44 | 4,027,035,655.26 | 4,372,116,388.52 | 425,956,474.1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22,675,523.68 | 3,313,763,783.65 | 3,557,844,324.99 | 378,594,982.3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65,773,244.29 | 265,773,244.2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684,007.63 | 109,946,783.81 | 124,130,495.55 | 1,500,295.8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237,925.02 | 94,621,252.24 | 107,859,177.26 | - |
工伤保险费 | 2,446,082.61 | 15,325,531.57 | 16,271,318.29 | 1,500,295.89 |
四、住房公积金 | 4,755,711.00 | 55,525,845.00 | 56,258,995.00 | 4,022,56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557,035.81 | 77,897,760.96 | 66,315,825.32 | 25,138,971.45 |
六、雇主责任保险 | - | 257,619.33 | 257,619.33 | - |
合计 | 656,672,278.12 | 3,823,165,037.04 | 4,070,580,504.48 | 409,256,810.6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0,898,484.51 | 198,453,837.12 | 293,158,604.89 | 16,193,716.74 |
2、失业保险费 | 3,466,444.81 | 5,416,781.10 | 8,377,279.15 | 505,946.76 |
合计 | 114,364,929.32 | 203,870,618.22 | 301,535,884.04 | 16,699,663.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4,441,651.99 | 372,066,701.61 |
企业所得税 | 421,357,917.47 | 458,331,542.02 |
个人所得税 | 52,085,657.43 | 55,791,957.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875,323.21 | 18,992,451.79 |
教育费附加 | 15,713,486.98 | 18,313,834.10 |
资源税 | 60,881,393.01 | 73,988,549.58 |
土地使用税 | 7,754,743.64 | 14,637,244.34 |
房产税 | 6,303,688.84 | 4,418,729.83 |
印花税 | 10,496,712.95 | 14,692,588.31 |
水利建设基金 | 7,541,178.21 | 7,351,803.29 |
自备电厂三项基金 | 11,881,335.40 | 11,881,335.40 |
水资源税 | 73,123.95 | 4,553,799.8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59,137.07 | 3,356,379.77 |
环境保护税 | 1,730,379.45 | 2,016,126.34 |
合计 | 909,495,729.60 | 1,060,393,043.76 |
25、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88,200,000.00 | 543,9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9,921,051,258.22 | 5,688,138,893.09 |
合计 | 10,309,251,258.22 | 6,232,118,893.09 |
(2).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东毅国际 | 388,200,000.00 | 466,700,000.00 |
应付股利-党彦宝 | - | 77,280,000.00 |
合计 | 388,200,000.00 | 543,980,000.00 |
(3).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设计费 | 3,389,565,671.82 | 2,453,735,117.51 |
工程设备款及质保金 | 6,347,567,236.05 | 3,020,573,455.0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义务 | 148,530,645.60 | - |
关联方应付款项 | 3,158,677.16 | 1,045,453.65 |
应付慈善捐赠款 | - | 75,437,000.00 |
应付劳务费及员工代垫款 | 5,993,363.09 | 7,386,294.81 |
代扣社保金 | 1,518,038.55 | 39,875,919.17 |
其他 | 24,717,625.95 | 90,085,652.93 |
合计 | 9,921,051,258.22 | 5,688,138,893.0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 3,113,248,761.91 |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工程款、工程设计费、工程设备款和质保金,由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达到结算条件,该款项尚未结转。 |
合计 | 3,113,248,761.91 | / |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73,711,447.89 | 2,822,212,004.5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488,571.01 | 170,694,815.0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4,565,430.63 | 7,443,601.77 |
合计 | 6,359,765,449.53 | 3,000,350,421.37 |
27、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销项税额 | 114,709,475.85 | 94,903,607.56 |
合计 | 114,709,475.85 | 94,903,607.56 |
28、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9,084,923,074.57 | 10,863,503,351.71 |
保证借款 | 1,877,970,055.56 | 2,876,262,263.88 |
信用借款 | 6,723,804,307.27 | 6,606,246,388.9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73,711,447.89 | -2,822,212,004.52 |
合计 | 21,512,985,989.51 | 17,523,8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中无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
(2)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LPR浮动利率及央行基准利率下浮80.00个基点到基准利率上浮92.50个基点,利率范围为2.70%-5.00%。
(3) 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LPR浮动利率及央行基准利率下浮80.00个基点到基准利率上浮92.50个基点,利率范围为3.20%-5.00%。
(4) 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无逾期借款。
29、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未折现金额 | 2,982,719,168.62 | 8,324,565.6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97,256,690.87 | -202,281.6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64,565,430.63 | -7,443,601.77 |
合计 | 2,420,897,047.12 | 678,682.20 |
30、 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12,386,942.53 | 1,028,748,400.86 |
合计 | 1,112,386,942.53 | 1,028,748,400.86 |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取水权 | 45,044,061.85 | 89,916,949.17 |
采矿权 | 1,088,831,451.69 | 1,109,526,266.77 |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21,488,571.01 | -170,694,815.08 |
合计 | 1,112,386,942.53 | 1,028,748,400.86 |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弃置义务 | 93,462,238.20 | 90,692,011.48 |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 |
合计 | 93,462,238.20 | 90,692,011.48 | / |
3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2,190,539.02 | 38,536,500.00 | 5,236,808.49 | 105,490,230.53 | 资产相关 |
合计 | 72,190,539.02 | 38,536,500.00 | 5,236,808.49 | 105,490,230.53 | / |
3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333,360,000.00 | - | - | - | - | - | 7,333,36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年初 | 本期变动 | 本期期末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宝丰集团 | 2,608,470,063.00 | 35.57 | - | 5,741,207.00 | 5,741,207.00 | 2,614,211,270.00 | 35.65 |
东毅国际 | 2,000,000,000.00 | 27.27 | - | - | - | 2,000,000,000.00 | 27.27 |
党彦宝 | 552,000,000.00 | 7.53 | - | - | - | 552,000,000.00 | 7.5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1,787,527.00 | 1.52 | - | 58,504,027.00 | 58,504,027.00 | 170,291,554.00 | 2.32 |
人民币普通股股东 | 2,061,102,410.00 | 28.11 | - | -64,245,234.00 | -64,245,234.00 | 1,996,857,176.00 | 27.23 |
合计 | 7,333,360,000.00 | 100.00 | - | - | - | 7,333,360,000.00 | 100.00 |
3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267,767,308.67 | - | 151,340,280.90 | 7,116,427,027.77 |
其他 | 18,226,291.43 | 41,197,536.00 | - | 59,423,827.43 |
合计 | 7,285,993,600.10 | 41,197,536.00 | 151,340,280.90 | 7,175,850,855.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于2024年度,本集团发行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溢价151,340,280.90元,限制性股票确认费用使得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8,999,712.80元,其他为权益性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详见附注十五。
3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99,870,926.50 | 148,530,645.60 | 299,870,926.50 | 148,530,645.60 |
合计 | 299,870,926.50 | 148,530,645.60 | 299,870,926.50 | 148,530,645.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变动原因详见附注十五。
3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67,034,537.18 | 332,808,030.02 | 188,442,536.03 | 311,400,031.17 |
合计 | 167,034,537.18 | 332,808,030.02 | 188,442,536.03 | 311,400,031.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对从事的矿山开采、煤气生产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提取的煤矿维简费。
3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12,644,834.07 | 498,065,561.10 | - | 3,410,710,395.17 |
合计 | 2,912,644,834.07 | 498,065,561.10 | - | 3,410,710,395.1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137,542,730.53 | 16,895,847,896.8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137,542,730.53 | 16,895,847,896.8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98,065,561.10 | 384,985,719.83 |
对股东的分配(注) | 2,053,723,208.80 | 1,023,934,309.1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923,430,272.26 | 21,137,542,730.53 |
注:本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本总数7,333,360,000股为基数,向中小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6,198,642.10元,向大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26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67,524,566.70元。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803,829,876.74 | 21,890,160,798.69 | 28,891,809,584.50 | 20,096,870,490.36 |
其他业务 | 179,060,025.75 | 160,004,483.90 | 243,701,613.46 | 182,120,972.20 |
合计 | 32,982,889,902.49 | 22,050,165,282.59 | 29,135,511,197.96 | 20,278,991,462.56 |
注:本集团2024年其他业务收入中租赁收入的金额为3,109,070.03元(2023年:5,590,203.17元)。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主要产品 | 16,096,006,409.16 | 10,200,924,368.40 | 9,834,592,005.76 | 7,017,549,969.07 | 2,359,299,395.85 | 1,489,830,520.50 | - | - | 28,289,897,810.77 | 18,708,304,857.97 |
其他产品 | 3,182,714,266.70 | 2,497,566,042.04 | 283,278,265.65 | 146,942,302.03 | 1,083,526,103.62 | 576,896,957.37 | 140,364,385.72 | 117,592,423.52 | 4,689,883,021.69 | 3,338,997,724.9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海外 | 9,867,057.71 | 6,579,072.98 | - | - | - | - | - | - | 9,867,057.71 | 6,579,072.98 |
中国大陆 | 19,268,853,618.15 | 12,691,911,337.46 | 10,117,870,271.41 | 7,164,492,271.10 | 3,442,825,499.47 | 2,066,727,477.87 | 140,364,385.72 | 117,592,423.52 | 32,969,913,774.75 | 22,040,723,509.9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9,278,720,675.86 | 12,698,490,410.44 | 10,116,396,357.05 | 7,163,163,041.80 | 3,442,825,499.47 | 2,066,727,477.87 | 93,152,605.24 | 78,375,698.84 | 32,931,095,137.62 | 22,006,756,628.9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 - | 1,473,914.36 | 1,329,229.30 | - | - | 47,211,780.48 | 39,216,724.68 | 48,685,694.84 | 40,545,953.98 |
合计 | 19,278,720,675.86 | 12,698,490,410.44 | 10,117,870,271.41 | 7,164,492,271.10 | 3,442,825,499.47 | 2,066,727,477.87 | 140,364,385.72 | 117,592,423.52 | 32,979,780,832.46 | 22,047,302,582.93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烯烃 |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 | 通常为先款后货 | 烯烃类产品 | 是 | 不适用 | 通常为保证性质保 |
焦炭 |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 | 通常为先款后货 | 焦炭类产品 | 是 | 不适用 | 通常为保证性质保 |
合计 | /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82,380,583.55元,其中:
882,380,583.5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4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809,289.58 | 32,778,505.61 |
教育费附加 | 96,747,345.27 | 32,546,193.39 |
资源税 | 320,414,392.70 | 265,400,655.28 |
房产税 | 25,667,141.27 | 18,162,498.54 |
土地使用税 | 63,279,245.68 | 62,251,585.43 |
印花税 | 31,914,942.41 | 39,219,261.28 |
水资源税 | 1,607,172.23 | 11,173,984.68 |
环境保护税 | 5,822,276.30 | 4,797,029.78 |
其他 | 563,941.22 | 231,495.63 |
合计 | 644,825,746.66 | 466,561,209.62 |
4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67,289,488.56 | 65,502,354.53 |
折旧费 | 8,305,713.33 | 6,919,918.62 |
其他 | 41,774,245.76 | 13,259,406.92 |
合计 | 117,369,447.65 | 85,681,680.07 |
4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 | 581,310,735.97 | 441,868,382.47 |
折旧及摊销 | 60,978,638.21 | 53,153,088.82 |
业务招待费 | 34,155,181.67 | 50,452,614.90 |
办公类费用 | 48,667,740.44 | 65,218,180.12 |
咨询服务费 | 19,254,797.10 | 16,528,471.76 |
水利建设基金 | 30,571,063.70 | 30,436,384.3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3,718,234.04 | 10,567,634.46 |
其他费用 | 86,260,396.68 | 100,608,439.08 |
合计 | 874,916,787.81 | 768,833,195.92 |
4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280,112,171.61 | 87,762,761.56 |
材料费 | 409,483,599.85 | 200,571,843.78 |
折旧及其他 | 66,546,325.25 | 142,736,990.38 |
合计 | 756,142,096.71 | 431,071,595.72 |
4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03,667,333.16 | 828,502,758.70 |
资本化利息 | -290,977,973.05 | -553,260,889.79 |
利息收入 | -24,728,527.80 | -15,573,242.28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 | 11,545,846.07 |
手续费 | 1,774,656.32 | 1,779,587.22 |
汇兑损失/(收益) | 243,454.73 | -2,782,692.08 |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 | 54,423,397.30 | 56,819,273.54 |
合计 | 744,402,340.66 | 327,030,641.38 |
4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专项奖励补助 | 21,509,743.04 | 33,428,813.82 |
税收返还 | 4,029,284.68 | 12,364,680.81 |
递延收益分摊 | 5,236,808.49 | 9,289,724.92 |
合计 | 30,775,836.21 | 55,083,219.55 |
46、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6.41 | 47,851.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340,771.08 | 15,759,151.5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 | -62,554.17 | -497,195.9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 | -16,298.91 | -7,314,007.01 |
合计 | 14,262,474.41 | 7,995,799.79 |
47、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319,916.60 | 1,721,707.2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668,156.87 | -79,284,053.17 |
合计 | 651,759.73 | -77,562,345.91 |
48、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同违约赔偿收入 | 6,601,903.22 | 3,732,762.05 | 6,601,903.22 |
其他 | 3,194,332.62 | 3,665,302.12 | 3,194,332.62 |
合计 | 9,796,235.84 | 7,398,064.17 | 9,796,235.84 |
49、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20,100,000.00 | 300,050,000.00 | 420,100,000.00 |
资产报废损失 | 115,577,684.12 | - | 115,577,684.12 |
罚款支出 | 9,988,280.78 | 14,052,648.66 | 9,988,280.78 |
碳排放权 | - | 5,835,370.03 | - |
其他 | 6,137,598.06 | 6,586,486.84 | 6,137,598.06 |
合计 | 551,803,562.96 | 326,524,505.53 | 551,803,562.96 |
50、 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减:归属于限制性股票的现金股利 | -6,171,839.19 | - |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6,331,504,472.44 | 5,650,614,862.71 |
股份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 | 7,313,816,494.00 | 7,313,816,494.00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307,278.54 | - |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314,123,772.54 | 7,313,816,494.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 | 0.87 | 0.77 |
注: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5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62,053,132.70 | 791,152,651.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405,344.01 | 25,018,912.56 |
合计 | 948,647,788.69 | 816,171,563.6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286,324,100.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21,581,025.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63,340,431.8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160,660.4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4,032,749.35 |
按照税法抵减金额 | -16,781,369.3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476,332.2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16,878.15 |
转回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 | -7,396,675.51 |
对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的调整 | 8,572,605.43 |
所得税费用 | 948,647,788.69 |
5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3,722,028.44 | 40,227,028.17 |
违约金收入 | 965,198.44 | 1,317,490.79 |
利息收入 | 24,728,527.80 | 15,573,242.28 |
其他 | - | 3,072,444.72 |
合计 | 89,415,754.68 | 60,190,205.9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495,537,000.00 | 299,613,000.00 |
其他 | 267,287,501.32 | 340,696,697.50 |
合计 | 762,824,501.32 | 640,309,697.50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279,745,08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1,529,080,272.76 | 12,842,160,367.90 |
合计 | 11,529,080,272.76 | 14,121,905,451.9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保证金解冻 | 40,000,000.00 | - |
合计 | 40,000,000.00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款及保证金 | 359,587,119.40 | 103,510,243.90 |
票据贴现息 | - | 11,545,846.07 |
合计 | 359,587,119.40 | 115,056,089.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20,346,012,004.52 | 11,158,599,143.78 | 6,239,443.37 | 3,824,153,154.27 | - | 27,686,697,437.40 |
短期借款 | 470,228,083.31 | 839,000,000.00 | - | 549,566,722.21 | - | 759,661,361.10 |
合计 | 20,816,240,087.83 | 11,997,599,143.78 | 6,239,443.37 | 4,373,719,876.48 | - | 28,446,358,798.5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37,676,311.63 | 5,650,614,862.71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4,262,474.40 | 7,995,799.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39,447,809.91 | 1,646,544,848.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422,284.15 | 9,256,073.55 |
无形资产摊销 | 109,377,935.49 | 141,192,007.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732,405.22 | 26,487,837.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77,562,345.9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925,924.39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71,787,581.73 | 340,824,296.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98,105.50 | -39,046,381.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30,592.12 | -1,783,190.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248.11 | 26,802,103.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9,688,011.82 | -184,667,224.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2,037,597.19 | -1,257,810,120.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2,284,710.98 | 2,157,341,484.87 |
其他 | 434,516,411.61 | 91,309,029.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635,369.03 | 8,692,623,772.8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 1,984,084,215.61 | 3,033,789,068.4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1,811,080,774.96 | 2,627,946,285.4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5,921,638.19 | 1,242,598,592.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4,203,336.45 | -636,676,953.94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0,124,974.64 | 605,921,638.19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56,886,161.05 | 677,487,727.38 | 系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而存入的保证金,流动性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要求 |
合计 | 256,886,161.05 | 677,487,727.38 | / |
54、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0,063,634.74 | 7.1884 | 72,341,431.97 |
其中:美元 | 10,063,634.74 | 7.1884 | 72,341,431.97 |
55、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2024年度短期及低价值的租赁费用为623,580.45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60,210,699.85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 | 6,062,973.48 | - |
动产租赁 | 530,973.48 | - |
合计 | 6,593,946.96 | - |
5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280,112,171.61 | 87,762,761.56 |
材料费 | 409,483,599.85 | 200,571,843.78 |
折旧及其他 | 66,546,325.25 | 142,736,990.38 |
合计 | 756,142,096.71 | 431,071,595.7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56,142,096.71 | 431,071,595.7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的考虑,以实物及现金出资形式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煤基新材料。
本集团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成立日期 | 子公司类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
宁夏煤基新材料 | 宁夏银川 | 2024年1月10日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是 |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煤基新材料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 15,000,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 高端煤基新材料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 | 99.67 | 0.33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宁夏煤基新材料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3,000,000,000.00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 | 100.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东毅环保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171,38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烯烃二厂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100,000,000.00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烯烃生产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100.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宝丰煤焦化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2,500,000,000.00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焦化二厂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2,000,000,000.00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 | 90.00 | 1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红四煤业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100,00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四股泉煤业 |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 1,000,000,000.00 |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100.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宝丰商服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10,00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现代物流、停车场;住宿;国内贸易及商业零售 | 100.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蒙宝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 | 25,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126室 | 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孙公司 |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红墩子煤业 | 银川市滨河新区星河街15号 | 银川市滨河新区星河街15号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40.00 | -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红墩子煤业 | |
流动资产 | 180,779,928.41 |
非流动资产 | 11,711,922,336.11 |
资产合计 | 11,892,702,264.52 |
流动负债 | 1,782,103,114.11 |
非流动负债 | 6,798,315,338.83 |
负债合计 | 8,580,418,452.94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注) | 3,312,283,811.5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24,913,524.63 |
调整事项 | 330,507,658.7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55,421,183.36 |
营业收入 | 1,910,251,771.73 |
净利润 | 42,793,823.33 |
综合收益总额 | 42,793,823.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注:此为以取得投资时红墩子煤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2,190,539.02 | 38,536,500.00 | - | 5,236,808.49 | - | 105,490,230.53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72,190,539.02 | 38,536,500.00 | - | 5,236,808.49 | - | 105,490,230.5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236,808.49 | 9,289,724.92 |
与收益相关 | 25,539,027.72 | 45,793,494.63 |
合计 | 30,775,836.21 | 55,083,219.55 |
其他说明: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专项奖励补助 | 21,509,743.04 | 33,428,813.82 |
税收返还 | 4,029,284.68 | 12,364,680.81 |
递延收益分摊 | 5,236,808.49 | 9,289,724.92 |
合计 | 30,775,836.21 | 55,083,219.5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61,356,980.71元(2023年12月31日:49,861,214.80元),主要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2,534,400,848.18元(2023年12月31日:1,366,720,700.51),主要列示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合计43,568,390,574.92元(2023年12月31日:29,622,318,271.70元),主要列示于租赁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
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金融资产风险敞口: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账面余额(有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2,477,011,135.69 | - | - | - |
应收账款 | - | 20,246,151.32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61,356,980.71 | - | - |
其他应收款 | 37,143,561.17 |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账面余额(有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283,409,365.57 | - | - | - |
应收账款 | - | 26,383,931.11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49,861,214.80 | - | - |
其他应收款 | 56,927,403.83 | - | - | - |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已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足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59,661,361.10 | - | - | - | 759,661,361.10 |
应付票据 | 413,820,264.11 | - | - | - | 413,820,264.11 |
应付账款 | 1,075,333,664.44 | - | - | - | 1,075,333,664.44 |
其他应付款 | 9,913,539,856.58 | - | - | - | 9,913,539,856.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58,833,674.87 | - | - | - | 7,158,833,674.87 |
租赁负债 | - | 536,142,075.72 | 1,711,196,906.80 | 463,725,306.70 | 2,711,064,289.22 |
长期借款 | - | 5,503,664,060.17 | 10,672,597,692.11 | 7,966,091,025.36 | 24,142,352,777.64 |
长期应付款 | - | 67,480,000.00 | 226,344,000.00 | 1,467,401,600.00 | 1,761,225,600.00 |
合计 | 19,321,188,821.10 | 6,107,286,135.89 | 12,610,138,598.91 | 9,897,217,932.06 | 47,935,831,487.96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848,631,998.07 | - | - | - | 848,631,998.07 |
应付账款 | 1,099,689,006.78 | - | - | - | 1,099,689,006.78 |
其他应付款 | 5,640,876,679.11 | - | - | - | 5,640,876,679.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4,545,907.28 | - | - | - | 3,064,545,907.28 |
租赁负债 | - | 686,087.76 | - | - | 686,087.76 |
短期借款 | 479,543,083.31 | - | - | - | 479,543,083.31 |
长期借款 | - | 10,350,066,166.67 | 12,871,283,683.33 | 5,348,705,937.50 | 28,570,055,787.50 |
长期应付款 | - | 67,480,000.00 | 209,696,400.00 | 1,406,799,200.00 | 1,683,975,600.00 |
合计 | 11,133,286,674.55 | 10,418,232,254.43 | 13,080,980,083.33 | 6,755,505,137.50 | 41,388,004,149.81 |
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有关。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基准点 | 净损益 | 股东权益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100 | -222,206,366.26 | -222,206,366.26 |
人民币 | -100 | 222,206,366.26 | 222,206,366.26 |
汇率风险
集团经营、投资和筹资业务绝大部分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无重大汇率风险。
2、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于本报告期间,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股东权益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负债总额(不含应交企业所得税) | 46,138,638,737.50 | 32,635,263,014.18 |
减:货币资金 | 2,477,011,135.69 | 1,283,409,365.57 |
净负债 | 43,661,627,601.81 | 31,351,853,648.61 |
股东权益 | 43,006,220,908.20 | 38,536,704,775.38 |
股东权益和净负债 | 86,667,848,510.01 | 69,888,558,423.99 |
杠杆比率 | 50% | 45% |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转让 | 应收款项融资 | 592,100,627.27 | 已终止确认 | 继续涉入风险较低 |
合计 | / | 592,100,627.27 | / | / |
注: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92,100,627.27元。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转让 | 592,100,627.27 | - |
合计 | / | 592,100,627.27 | -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61,356,980.71 | - | 61,356,980.71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61,356,980.71 | - | 61,356,980.7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利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技术尽量利用可获得的可观测市场数据,尽量少依赖主体的特定估计。当确定某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需的所有重大数据均为可观测数据时,该金融工具列入第二层级。
确定金融工具价值的特定估值技术包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量。该模型结合了各种市场可观察的输入,包括类似证券化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和利率曲线。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同。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以及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于2024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长期借款 | 21,512,985,989.51 | 21,278,888,283.47 | - | 21,278,888,283.47 | - |
于2023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长期借款 | 17,523,800,000.00 | 17,289,486,327.80 | - | 17,289,486,327.80 | - |
长期借款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4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宝丰集团 | 宁夏银川 | 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的投资与管理 | 34,000万元 | 35.65 | 35.6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党彦宝持有东毅国际51.22%的股权,为东毅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党彦宝。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2。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红墩子煤业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汇丰祥商业”)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峰腾塑业”)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汇丰祥光伏”)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燕宝基金会”) | 实际控制人个人控制的社会组织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友爱加油站”)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宁东加油站”)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宝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宝丰新能源发展”)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宝丰光伏”)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生态牧场”)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宁东德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德安人力”)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宝丰昱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宝丰储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瓜州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光伏”)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瓜州硅材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御新能源有限公司(“宝御新能源”)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甘肃瓜州宝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瓜州风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吉盛供应链”)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悠思佳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悠思佳”)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酒泉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新能源科技”)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汇丰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汇丰祥酒店”)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塞上好徕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塞上好徕酒店”)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红墩子煤业 | 采购精煤 | 237,112,483.72 | 350,187,241.77 |
汇丰祥光伏 | 采购电 | 56,428,296.99 | 53,302,069.71 |
宁东加油站 | 采购油品 | 47,175,735.06 | 62,609,199.33 |
峰腾塑业 | 采购编织袋 | 193,394,111.84 | 104,730,178.15 |
友爱加油站 | 采购油品 | 1,612,010.74 | 905,041.28 |
瓜州硅材料 | 采购物资材料 | 12,731,410.41 | 3,420,390.35 |
宁夏吉盛供应链 | 采购工业甲醇 | 214,920,802.12 | - |
宝丰昱能 | 采购物资材料 | 10,944,494.88 | - |
宝丰储能 | 采购物资材料 | 44,008,493.21 | - |
生态牧场 | 采购材料 | 5,296,181.01 | 2,221,097.34 |
悠思佳 | 采购物资材料 | 1,946.88 | - |
汇丰祥酒店 | 住宿 | 195.00 | - |
塞上好徕酒店 | 住宿 | 2,250.00 | - |
合计 | / | 823,628,411.86 | 577,375,217.9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宝丰储能 | 提供员工餐饮、水电汽,销售混凝土、物资材料等 | 58,793,355.84 | 123,077,734.26 |
峰腾塑业 | 销售聚丙烯、聚乙烯 | 52,019,726.11 | 32,502,846.90 |
宝丰昱能 | 销售混凝土、物资材料等 | 10,158,130.54 | 8,216,899.70 |
瓜州硅材料 | 销售物资材料 | 2,358,298.95 | 302,772.08 |
宝丰新能源科技 | 提供员工餐饮 | 314,143.40 | 362,822.64 |
宝丰光伏 | 提供员工餐饮 | 196,626.99 | 213,562.32 |
宝丰新能源发展 | 提供员工餐饮 | 48,676.42 | 43,197.00 |
生态牧场 | 提供员工餐饮、销售物资材料 | 1,681,459.92 | 434,800.94 |
宁东加油站 | 提供水电汽 | 38,024.33 | 46,062.89 |
瓜州风能 | 提供员工餐饮 | - | 15,913.05 |
宝御新能源 | 转让土地使用权 | - | 18,854,037.81 |
汇丰祥光伏 | 提供员工餐饮 | 74,170.61 | 74,819.49 |
汇丰祥商业 | 销售物资材料 | 418,318.08 | - |
悠思佳 | 销售物资材料 | 880,208.79 | - |
德安人力 | 暖气费 | 41,824.41 | 22,594.74 |
瓜州光伏 | 提供员工餐饮 | - | 361.95 |
合计 | / | 127,022,964.39 | 184,168,425.77 |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宝丰光伏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88,902.17 |
宝丰新能源发展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88,902.17 |
生态牧场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88,902.17 |
宝丰储能 | 土地 | 1,789,576.80 | 1,789,576.80 |
合计 | / | 2,056,283.31 | 2,056,283.3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向关联方出租上述资产。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00,555,555.56 | 2023/6/21 | 2026/6/20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1,470,541.67 | 2023/6/28 | 2026/6/27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2,471,500.00 | 2023/7/6 | 2026/7/5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3,472,458.33 | 2023/7/7 | 2026/7/5 | 否 |
合计 | 1,877,970,055.56 | / | /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接受宝丰集团关联方担保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77,970,055.56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接受宝丰集团关联方担保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876,262,263.88元。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751.25 | 4,505.61 |
(5).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燕宝基金会 | 捐赠款 | 42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宝丰集团 | 偿还借款/贷款 | 6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合计 | / | 480,000,000.00 | 2,300,000,000.0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生态牧场 | 31,188.23 | 311.88 | - | - |
应收账款 | 宝丰储能 | 2,550,815.08 | 25,508.15 | - | - |
应收账款 | 宝丰新能源科技 | - | - | 38,528.00 | 385.28 |
应收账款 | 宝丰新能源发展 | - | - | 3,770.55 | 37.71 |
应收账款 | 宝丰光伏 | - | - | 15,061.74 | 150.62 |
预付账款 | 峰腾塑业 | 14,499,947.54 | - | - | - |
预付账款 | 红墩子煤业 | 2,230,457.80 | - | 97,564.40 | - |
预付账款 | 友爱加油站 | 52,241.78 | - | - | - |
预付账款 | 宁夏吉盛供应链 | 16,895,699.80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瓜州硅材料 | 39,359.24 | 236.16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长期借款 | 宝丰集团 | 1,94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宁东加油站 | 7,994,058.37 | 14,614,896.16 |
应付账款 | 汇丰祥光伏 | 4,074,666.47 | 3,145,317.87 |
应付账款 | 峰腾塑业 | 6,906,926.55 | 1,151,960.00 |
应付账款 | 友爱加油站 | 7,500.92 | 65,246.99 |
应付账款 | 生态牧场 | 78,520.00 | - |
其他应付款 | 燕宝基金会 | - | 75,437,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友爱加油站 | 24,536.72 | 34,872.49 |
其他应付款 | 宝丰储能 | 45,934.50 | - |
其他应付款 | 宁东加油站 | 2,689,822.79 | 744,615.51 |
其他应付款 | 峰腾塑业 | 398,383.15 | 215,965.64 |
合同负债 | 峰腾塑业 | 1,019,313.73 | 99,315.01 |
合同负债 | 宝丰昱能 | 538.41 | - |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与职工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且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批准。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60元/股,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25%,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若在某一解锁期内未完成公司层面当期业绩指标,且在后续的解锁期内均未完成公司层面累计业绩指标,则该期相应不可解锁部分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在最后一个解锁期后择机出售,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出售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持有人当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满后择机出售,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出售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2024年,本集团已收到全部激励对象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款项合计148,530,645.60元,库存股299,870,926.50元相应减少,差额151,340,280.9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确认库存股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48,530,645.60元。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6,543,506.00 | 153,027,430.50 | - | - | - | - | - | - |
销售人员 | 3,000,000.00 | 27,750,000.00 | - | - | - | - | - | - |
合计 | 19,543,506.00 | 180,777,430.50 | - | - | - | - | - | -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8,999,712.81 |
3、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24,548,150.31 | - |
销售人员 | 4,451,562.50 | - |
合计 | 28,999,712.81 | - |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006,627,791.2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006,627,791.21 |
注:于2025年3月11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3,006,627,791.2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98元(含税),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91元(含税)。该利润分派方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本承诺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4,954,210,902.72 | 7,027,339,499.35 |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 烯烃产品分部包含甲醇及烯烃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2) 焦化产品分部包含煤炭开采,洗选以及焦化生产等生产经营过程;3)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包含煤焦油、粗苯、碳四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4) 总部及其他分部: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及其商服公司生产经营内容。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预缴所得税,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整体为产业链形式,除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外,各分部间的商品转移均为成本结转,即各分部间转移价格即为成本价。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产品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业绩 | ||||||
营业收入合计 | 22,962,348,243.16 | 14,085,846,739.15 | 3,837,030,091.33 | 4,905,299,103.27 | 12,807,634,274.42 | 32,982,889,902.49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683,627,567.30 | -3,967,976,467.74 | -394,204,591.86 | -4,761,825,647.52 | -12,807,634,274.42 | - |
对外交易收入 | 19,278,720,675.86 | 10,117,870,271.41 | 3,442,825,499.47 | 143,473,455.75 | - | 32,982,889,902.49 |
分部收益/(损失) | 4,663,659,007.88 | 1,920,836,265.63 | 1,238,828,179.51 | -536,999,352.70 | - | 7,286,324,100.32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948,647,788.69 |
净利润 | - | - | - | - | - | 6,337,676,311.63 |
分部利润中包括: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232,126,615.40 | -669,916,980.61 | -47,342,074.72 | -355,164,685.65 | - | -2,304,550,356.38 |
利息收入 | 15,569,595.63 | 2,003,234.52 | - | 7,155,697.65 | - | 24,728,527.80 |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 -556,957,528.41 | -85,343,654.98 | -2,828,742.10 | -121,982,831.92 | - | -767,112,757.41 |
捐赠支出 | - | -95,100,000.00 | - | -325,000,000.00 | - | -420,100,000.00 |
2023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产品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业绩 | ||||||
营业收入合计 | 15,388,673,568.44 | 14,191,489,757.05 | 4,055,622,440.32 | 4,354,447,388.27 | 8,854,721,956.12 | 29,135,511,197.96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339,854,560.38 | -3,004,069,301.61 | -368,683,539.66 | -4,142,114,554.47 | -8,854,721,956.12 | - |
对外交易收入 | 14,048,819,008.06 | 11,187,420,455.44 | 3,686,938,900.66 | 212,332,833.80 | - | 29,135,511,197.96 |
分部收益/(损失) | 3,128,780,655.92 | 2,395,733,263.06 | 1,176,498,928.75 | -234,226,421.34 | - | 6,466,786,426.39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816,171,563.68 |
净利润 | - | - | - | - | - | 5,650,614,862.71 |
分部利润中包括: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968,390,458.40 | -516,878,077.39 | -35,688,122.59 | -302,524,108.80 | - | -1,823,480,767.18 |
利息收入 | 6,668,678.08 | 1,485,226.76 | - | 7,419,337.44 | - | 15,573,242.28 |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5,176,372.07 | -64,474,888.69 | -1,559,884.17 | -50,849,997.52 | - | -332,061,142.45 |
捐赠支出 | - | -107,050,000.00 | - | -193,000,000.00 | - | -300,05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分部资产 | 46,856,405,788.79 | 20,868,768,763.54 | 1,029,336,169.55 | 29,580,486,389.82 | -8,795,875,534.20 | 89,539,121,577.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 27,095,985.67 |
资产合计 | - | - | - | - | - | 89,566,217,563.17 |
分部负债 | 31,805,304,067.34 | 4,506,207,919.03 | 205,845,596.76 | 18,204,226,096.47 | -8,795,875,534.20 | 45,925,708,145.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 64,399,946.50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 | - | - | - | - | 421,357,917.47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 46,411,466,009.37 |
其他披露: | ||||||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 | 19,317,618,548.43 | 546,882,022.67 | 2,264,069.97 | 62,332,826.34 | - | 19,929,097,467.41 |
无形资产增加额 | 25,309.73 | - | - | 22,779,853.11 | - | 22,805,162.84 |
使用权资产增加额 | 2,666,100,155.10 | - | - | - | - | 2,666,100,155.1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分部资产 | 35,034,708,849.46 | 21,560,172,171.56 | 1,123,540,610.97 | 23,617,541,909.46 | -9,719,229,603.42 | 71,616,733,938.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 13,565,393.55 |
资产合计 | - | - | - | - | - | 71,630,299,331.58 |
分部负债 | 20,144,721,926.98 | 7,116,146,841.55 | 393,805,411.06 | 14,635,543,739.62 | -9,719,229,603.42 | 32,570,988,315.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 64,274,698.39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 | - | - | - | - | 458,331,542.02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 33,093,594,556.20 |
其他披露: | ||||||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 | 12,174,301,297.24 | 1,668,593,548.29 | 186,475,150.74 | 188,800,230.05 | - | 14,218,170,226.32 |
无形资产增加额 | 576,507,483.84 | 8,282,233.96 | - | 19,946,923.57 | - | 604,736,641.37 |
使用权资产增加额 | - | - | - | 1,830,321.60 | - | 1,830,321.60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34,610,786.80 | 189,413,811.79 |
合计 | 134,610,786.80 | 189,413,811.79 |
坏账准备 | -203,376.58 | -265,930.75 |
合计 | 134,407,410.22 | 189,147,881.0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4,610,786.80 | 100.00 | 203,376.58 | / | 134,407,410.22 | 189,413,811.79 | 100.00 | 265,930.75 | / | 189,147,881.04 |
其中: | ||||||||||
特殊信用风险 | 114,273,129.14 | 84.89 | - | - | 114,273,129.14 | 162,820,736.62 | 85.96 | - | - | 162,820,736.62 |
一般信用风险 | 20,337,657.66 | 15.11 | 203,376.58 | 1.00 | 20,134,281.08 | 26,593,075.17 | 14.04 | 265,930.75 | 1.00 | 26,327,144.42 |
合计 | 134,610,786.80 | / | 203,376.58 | / | 134,407,410.22 | 189,413,811.79 | / | 265,930.75 | / | 189,147,881.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20,337,657.66 | 203,376.58 | 1.00 |
合计 | 20,337,657.66 | 203,376.58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203,376.58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265,930.75 | 556.41 | -63,110.58 | 203,376.58 |
合计 | 265,930.75 | 556.41 | -63,110.58 | 203,376.58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83,484,502.49 | 62.02 | - |
单位二 | 21,462,246.44 | 15.94 | - |
单位三 | 9,317,160.06 | 6.92 | - |
单位四 | 8,224,602.00 | 6.11 | 82,246.02 |
单位五 | 4,910,229.80 | 3.65 | 49,102.30 |
合计 | 127,398,740.79 | 94.64 | 131,348.32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5,087,763.05 | 76.60 | - |
单位二 | 17,272,748.85 | 9.12 | - |
单位三 | 10,554,886.68 | 5.57 | 105,548.87 |
单位四 | 7,499,721.66 | 3.96 | 74,997.22 |
单位五 | 2,569,052.44 | 1.36 | 25,690.52 |
合计 | 182,984,172.68 | 96.61 | 206,236.61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69,459,441.71 | 2,071,149,286.99 |
合计 | 1,069,459,441.71 | 2,071,149,286.99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895,769,703.63 | 2,027,124,467.02 |
1至2年 | 145,846,903.83 | 4,776,841.57 |
2至3年 | 2,008,164.87 | 52,916,718.84 |
3年以上 | 69,650,650.70 | 16,883,946.41 |
合计 | 1,113,275,423.03 | 2,101,701,973.84 |
坏账准备 | -43,815,981.32 | -30,552,686.85 |
合计 | 1,069,459,441.71 | 2,071,149,286.9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1,035,625,996.76 | 2,015,101,526.12 |
第三方代垫款项及借出款项 | 63,098,152.65 | 62,819,679.59 |
押金 | 7,086,027.51 | 8,649,027.51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572,806.83 | 5,612,845.92 |
其他 | 6,892,439.28 | 9,518,894.70 |
合计 | 1,113,275,423.03 | 2,101,701,973.84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3,815,981.32 | -30,552,686.85 |
合计 | 1,069,459,441.71 | 2,071,149,286.9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796,110.74 | - | 12,756,576.11 | 30,552,686.8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转入第二阶段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 - |
本期计提 | 763,294.47 | 12,500,000.00 | - | 13,263,294.47 |
本期转回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059,405.21 | 25,000,000.00 | 12,756,576.11 | 43,815,981.32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0,552,686.85 | 13,263,294.47 | - | - | - | 43,815,981.32 |
合计 | 30,552,686.85 | 13,263,294.47 | - | - | - | 43,815,981.3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975,100,930.20 | 87.59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年以内及一至两年 | - |
单位二 | 50,000,000.00 | 4.49 | 第三方代垫款项及借出款项 | 三至五年 | 25,000,000.00 |
单位三 | 20,510,206.00 | 1.84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至两年 | - |
单位四 | 17,640,284.29 | 1.58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年以内 | - |
单位五 | 14,854,825.72 | 1.33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年以内 | - |
合计 | 1,078,106,246.21 | 96.83 | / | / | 25,00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986,263,542.34 | 94.51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年以内 | - |
单位二 | 50,000,000.00 | 2.38 | 第三方代垫款 | 两至三年 | 12,500,000.00 |
单位三 | 20,510,206.00 | 0.98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一年以内及一至两年及两至三年 | - |
单位四 | 4,650,000.00 | 0.22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4,650,000.00 |
单位五 | 3,000,000.00 | 0.14 | 第三方代垫款 | 五年以上 | 3,000,000.00 |
合计 | 2,064,423,748.34 | 98.23 | / | / | 20,150,00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020,510,171.94 | - | 32,020,510,171.94 | 20,065,816,617.62 | - | 20,065,816,617.6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55,421,183.36 | - | 1,655,421,183.36 | 1,626,105,830.83 | - | 1,626,105,830.83 |
合计 | 33,675,931,355.30 | - | 33,675,931,355.30 | 21,691,922,448.45 | - | 21,691,922,448.4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商务服务 | 10,000,000.00 | - | - | - | - | - | 10,000,000.00 | - |
东毅环保 | 1,821,738,369.45 | - | - | - | - | - | 1,821,738,369.45 | - |
红四煤业 | 98,872,691.33 | - | - | - | - | - | 98,872,691.33 | - |
焦化二厂 | 4,812,472,118.85 | - | - | - | - | 1,483,854.16 | 4,813,955,973.01 | - |
烯烃二厂 | 30,000,000.00 | - | - | - | - | - | 30,000,000.00 | - |
内蒙煤基新材料(注1) | 12,515,000,000.00 | - | 1,155,000,000.00 | - | - | 7,270,885.42 | 13,677,270,885.42 | - |
四股泉煤业(注2) | 777,733,437.99 | - | 243,067,321.44 | - | - | - | 1,020,800,759.43 | - |
宁夏煤基新材料(注3) | - | - | 10,546,773,441.22 | - | - | 1,098,052.08 | 10,547,871,493.30 | - |
合计 | 20,065,816,617.62 | - | 11,944,840,762.66 | - | - | 9,852,791.66 | 32,020,510,171.94 | - |
注1:2024年,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内蒙煤基新材料注资。
注2: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将本公司之分支机构四股泉分公司洗煤板块相关业务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子公司四股泉煤业。
注3:2024年1月10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煤基新材料,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形式对宁夏煤基新材料完成注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红墩子煤业 | 1,626,105,830.83 | - | - | 17,117,529.33 | - | 12,197,823.20 | - | - | - | 1,655,421,183.36 | - |
合计 | 1,626,105,830.83 | - | - | 17,117,529.33 | - | 12,197,823.20 | - | - | - | 1,655,421,183.36 | -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818,440,215.87 | 16,666,978,109.05 | 21,564,790,010.74 | 15,857,917,445.41 |
其他业务 | 1,600,089,755.84 | 1,511,288,672.14 | 1,089,913,403.73 | 901,942,082.66 |
合计 | 25,418,529,971.71 | 18,178,266,781.19 | 22,654,703,414.47 | 16,759,859,528.07 |
注:本公司2024年其他业务收入中租赁收入的金额为58,493,748.35元(2023年:65,888,267.22元)。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烯烃产品-分部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主要产品 | 13,264,361,967.71 | 8,835,720,353.08 | 2,993,728,369.35 | 752,699,995.37 | 2,359,299,395.85 | 2,298,829,593.97 | - | - | 18,617,389,732.91 | 11,887,249,942.42 |
其他产品 | 3,387,109,017.93 | 2,766,536,239.98 | 87,865,237.73 | 190,667,469.17 | 1,153,133,030.08 | 1,079,698,212.90 | 2,114,539,204.71 | 2,210,349,478.99 | 6,742,646,490.45 | 6,247,251,401.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海外 | 9,867,057.71 | 6,579,072.98 | - | - | - | - | - | - | 9,867,057.71 | 6,579,072.98 |
中国大陆 | 16,641,603,927.93 | 11,595,677,520.08 | 3,081,593,607.08 | 943,367,464.54 | 3,512,432,425.93 | 3,378,527,806.87 | 2,114,539,204.71 | 2,210,349,478.99 | 25,350,169,165.65 | 18,127,922,270.4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651,470,985.64 | 11,602,256,593.06 | 3,081,593,607.08 | 943,367,464.54 | 3,512,432,425.93 | 3,378,527,806.87 | 1,966,845,677.69 | 2,073,424,145.18 | 25,212,342,696.34 | 17,997,576,009.6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 - | - | - | - | - | 147,693,527.02 | 136,925,333.81 | 147,693,527.02 | 136,925,333.81 |
合计 | 16,651,470,985.64 | 11,602,256,593.06 | 3,081,593,607.08 | 943,367,464.54 | 3,512,432,425.93 | 3,378,527,806.87 | 2,114,539,204.71 | 2,210,349,478.99 | 25,360,036,223.36 | 18,134,501,343.46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烯烃 |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 | 通常为先款后货 | 烯烃类产品 | 是 | 不适用 | 通常为保证性质保 |
合计 | /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35,853,843.24元,其中:
335,853,843.24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925,924.3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100,050.81 | / |
捐赠支出 | -420,10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29,643.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930,171.79 | / |
合计 | -442,325,344.79 | /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55 | 0.87 | 0.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54 | 0.93 | 0.93 |
董事长:党彦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