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3月1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当日以现场和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罗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监事罗笛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会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