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0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的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倍有智能通知,获悉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事项已于2025年3月1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变更前,利源股份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陈阳
吴睿 | 陈阳 | 刘江 | ||||||||
60% | 27% | 13% |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2.54%
(二)变更后,利源股份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倍有智能。倍有智能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吴睿先生变更为张源先生。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江苏步步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在股权转让事项中所作出的各项声明与承诺,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控制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2.54%
22.5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95%
2.55% | 2.15% | 2.04% | 1.90% | 1.29% | 1.26% | 1.21% | 1.09% | 1.04% | 1.02% | 0.98% | 0.95% |
张君志
张源 | 黄剑 | 段力平 | 方建 | 冯建华 | 骆志松 | 丁燚 | 杜国扬 | 王军 | 马勇 | 吴健全 | 周敏 | 张君志 | 刘宗宝 | 陈勋祥 | 毕子杰 | 曹明 | ||||||||||||||||||||||
40.31% | 30.53% | 4.88% | 4.11% | 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