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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信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18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79,500,000.00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09,659,3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840,618.87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9月23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121930752510008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102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76,284.2576,284.2564,245.13
2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21,032.5021,032.5021,032.50
3商业大数据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35,400.4235,400.4225,400.42
4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16,306.0116,306.0116,306.01
合计149,023.18149,023.18126,984.0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0,188.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资金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64,245.1316,812.43
2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21,032.5018,614.30
3商业大数据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25,400.428,719.02
4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16,306.016,043.17
合计126,984.0650,188.92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965.94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费和承销费合计8,616.74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349.20万元(包含律师费471.7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1,350.00万元、信披及其他手续费等527.50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65.99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188.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65.9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1,754.9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人民币51,754.91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01969号),认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合合信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合合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合合信息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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