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孙永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推荐,提名程飞舟先生、丁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