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宫殿海先生、王新才先生、杨庆民先生、刘景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窦林平先生、张善英先生、于桂红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科技”)40%的股权,为满足建设项目需要,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关联董事王新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